從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的單位
甲級測繪資質審批
【000115110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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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素
1.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及編碼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批【00011511000Y】
2.行政許可事項子項名稱及編碼
從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的單位甲級測繪資質審批【000115110015】
3.行政許可事項業務辦理項名稱及編碼
從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的單位甲級測繪資質審批(00011511001501)
4.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七條
5.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八條
(2)《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三條
6.監管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五十五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五十六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五十七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五十八條
7.實施機關:省級自然資源部門
8.審批層級:省級
9.行使層級:省級/直屬
10.是否由審批機關受理:是
11.受理層級:省級
12.是否存在初審環節:否
13.初審層級:無
14.對應政務服務事項國家級基本目錄名稱: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甲級測繪資質審批
二、行政許可事項類型
資格型
三、行政許可條件
1.準予行政許可的條件
(1)有法人資格。
(2)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3)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4)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5)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的具體要求,由《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規定。
2.規定行政許可條件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測繪活動: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2)《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五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的具體要求,由《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規定。
四、行政許可服務對象類型與改革舉措
1.服務對象類型: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
2.是否為涉企許可事項:是
3.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名稱: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甲級測繪資質審批
4.許可證件名稱:測繪資質證書
5.改革方式:優化審批服務
6.具體改革舉措
取消原測繪資質10個專業類別下設的55個子項。將除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以外的其余9個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權限,由自然資源部下放至省級自然資源部門。
7.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2)建立健全抽查機制,對投訴舉報多、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測繪單位,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測繪單位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五、申請材料
1.申請材料名稱
(1)法人資格證書。
(2)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及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材料,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的退休材料和勞務合同;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證書和職稱證書,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
(3)技術裝備的所有權材料。
(4)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5)測繪業績材料。
2.規定申請材料的依據
(1)《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款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的具體要求,由《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規定。
(2)《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第二條 申請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一)法人資格證書。
(二)符合專業標準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及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材料,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的退休材料和勞務合同;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證書和職稱證書,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
(三)符合專業標準規定的技術裝備的所有權材料。
(四)符合通用標準規定的材料。
(五)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應當提供符合專業標準規定的測繪業績材料。
六、中介服務
1.有無法定中介服務事項:無
2.中介服務事項名稱:無
3.設定中介服務事項的依據:無
4.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無
5.中介服務事項的收費性質:無
七、審批程序
1.辦理行政許可的程序環節
申請-受理-申請信息公開-審查-批準-發證
2.規定行政許可程序的依據
(1)《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七條 審批機關對申請單位提出的測繪資質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2)《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八條 對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自然資源部將通過網上受理,并采用以下方式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一)將申請單位的基本信息、所申請測繪資質類別等級及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的申請信息等通過本機關網站公開。
(二)引入第三方機構作技術性審查。
(三)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或專家評議。
(四)部機關內部會審。
(3)《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除應嚴格執行第八條(一)的規定外,第八條的其他規定可根據本地實際參照執行。
(4)《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十條 審批機關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5)《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是否需要現場勘驗:部分情況下開展
4.是否需要組織聽證:否
5.是否需要招標、拍賣、掛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檢驗、檢測、檢疫:否
7.是否需要鑒定:否
8.是否需要專家評審:部分情況下開展
9.是否需要向社會公示:否
10.是否實行告知承諾辦理:否
11.審批機關是否委托服務機構開展技術 *** :部分情況下開展
八、受理和審批時限
1.承諾受理時限:5個工作日
2.法定審批時限:15個工作日
3.規定法定審批時限依據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十條之一款 審批機關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4.承諾審批時限:15個工作日
依法進行實地核查或專家評議另需時間不計算在該時限內
九、收費
1.辦理行政許可是否收費:否
2.收費項目的名稱、收費項目的標準、設定收費項目的依據、規定收費標準的依據:無
十、行政許可證件
1.審批結果類型:證照
2.審批結果名稱:測繪資質證書
3.審批結果的有效期限:5年
4.規定審批結果有效期限的依據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五年。
5.是否需要辦理審批結果變更手續:否
6.辦理審批結果變更手續的要求:無
7.是否需要辦理審批結果延續手續:否
8.辦理審批結果延續手續的要求:無
9.審批結果的有效地域范圍:全國
10.規定審批結果有效地域范圍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七條之一款 國家對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實行測繪資質管理制度。
(2)《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之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十一、行政許可數量限制
1.有無行政許可數量限制:無
2.公布數量限制的方式:無
3.公布數量限制的周期:無
4.在數量限制條件下實施行政許可的方式:無
5.規定在數量限制條件下實施行政許可方式的依據:無
十二、行政許可后年檢
1.有無年檢要求:無
2.設定年檢要求的依據:無
3.年檢周期:無
4.年檢是否要求報送材料:無
5.年檢報送材料名稱:無
6.年檢是否收費:無
7.年檢收費項目的名稱、年檢收費項目的標準、設定年檢收費項目的依據、規定年檢項目收費標準的依據:無
8.通過年檢的證明或者標志:無
十三、行政許可后年報
1.有無年報要求:無
2.年報報送材料名稱:無
3.設定年報要求的依據:無
4.年報周期:無
十四、監管主體
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十五、備注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