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儀器鑒定證書造假會有什么影響?申報資質有影響嗎?
申報資質,必須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凡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偽造、虛報相關數據或證明材料行為的,可認定為弄虛作假。具體罰則,則應當根據申報規定或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法條鏈接:參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1、第三條 企業申報資質,必須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凡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偽造、虛報相關數據或證明材料行為的,可認定為弄虛作假。
2、第十二條 對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行政審批權限依法給予警告,并作如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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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新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
(二)企業在資質升級、增項申請中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升級、增項;
(三)企業在資質延續申請中弄虛作假的,不予延續;企業按低一等級資質或縮小原資質范圍重新申請核定資質,并一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升級、增項。
3、第十三條 對弄虛作假取得資質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撤銷其相應資質,且自撤銷資質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4、第十六條 對參與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或為企業提供虛假證明的有關單位或個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或抄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5、第十七條 對參與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6、第十八條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企業資質申報中的弄虛作假行為作為企業或個人不良行為在全國誠信信息平臺予以發布。
合肥市人民 *** 關于修改和廢止十二件規章的決定
一、修改的規章
(一)合肥市測繪管理暫行辦法(市 *** 令第17號)
1、第七條修改為:在本市從事測繪作業的單位和個人,應持省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合同(或項目技術設計書),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任務登記,方可在資質等級范圍內承擔測繪任務。測繪成果必須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驗收,質量合格后方能提供使用。
2、第八條修改為:嚴禁偽造、涂改、轉借、 *** 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單位申請資質等級變更及中止測繪業務的,應依法辦理變更和注銷手續。
3、第二十五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的,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1)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的;
(2)轉借、 *** 測繪資質證書的。
(二)合肥市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市 *** 令第25號)
第五條修改為:凡申報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均向市建委申請,由市建委依法審批或報批。
合肥地區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在取得有效證書后,應及時到市建委備案。
外地及境外勘察設計機構來合肥地區承接工程勘察設計任務,應持資質證明到市建委備案。
(三)合肥市有線電視與建設工程同步建設暫行規定(市 *** 令第43號)
第五條修改為:建設工程設計應包括室內外有線電視管道、分線盒等設施。有線電視管線及其它設施應由有資質設計單位設計,并按有線電視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其設計方案由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報省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
(四)合肥市舊機動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市 *** 令第77號)
1、第六條刪除。
2、第七條修改為:舊機動車輛交易活動必須在經依法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內進行。
3、第十三條刪除。
4、第二十一條刪除。二、廢止的規章
(一)合肥市商業網點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市 *** 令第10號)
(二)合肥市安居工程建設暫行規定(市 *** 令第40號)
(三)合肥市安居工程住房銷售管理辦法(市 *** 令第54號)
(四)合肥市攤群點管理辦法(市 *** 令第45號)
(五)合肥市自行車管理規定(市 *** 令第72號)
(六)合肥市城市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管理辦法(市 *** 令第55號)
(七)合肥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辦法(市 *** 令第81號)
(八)合肥市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市 *** 令第68號)
合肥市測繪管理暫行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本市測繪工作管理,確保測繪成果準確和測繪資料完整,使測繪工作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和《安徽省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含市轄縣)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包括從事地方測繪工作的軍事測繪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合肥市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是市人民 *** 主管全市測繪工作的職能部門(以下簡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受省測繪局的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各項測繪管理法規、規章;
(二)對本市測繪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任務協調;
(三)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測繪發展規劃;
(四)主管全市測繪單位的資格審查和測繪任務登記工作;
(五)負責全市測繪成果的管理、監督和保密工作;
(六)保護全市的測量標志。
各縣、區建設局(委)負責本縣、區的測繪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第二章 測繪技術管理第四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作業的單位和個人,應持省測繪局頒發的《測繪許可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承擔測繪任務。第五條 下列測繪業務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一)全市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的布設以及測量標志維護和管理;
(二)比例尺1:500,比例尺1:1000、測區面積6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2000、測區面積12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5000、測區面積40平方公里以下的地形圖測繪;
(三)全市規劃定線、征撥地、建筑物形變和城市建設工程測量;
(四)根據本市建設要求,下達城市指令性測繪任務;
(五)全市地籍測繪和市域范圍內區界、縣界測繪;
(六)全市地圖編繪和印刷出版。
省管限額內的本市測繪,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省測繪局審批。第六條 從事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范圍內的測繪,必須執行國家測繪標準或行業標準,使用城市坐標和高程系統及城市統一的圖幅、分幅、編號。實施測繪前須將技術設計書、經濟合同書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測繪結束后須報送技術總結,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第七條 本市測繪單位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年度測繪任務、年終測繪統計報表和附圖。第八條 市級測繪科研成果的鑒定、試點和推廣,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科委共同負責。第三章 測量標志管理第九條 測繪部門設置的硯標、標石、指示樁等各類測量標志,屬國家財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負有保護的義務。第十條 全市各類永久性測量標志實行歸口管理、包干負責和委托保護。各測量標志管理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標志的管理工作,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定期組織檢查。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移動或損毀測量標志。因特殊情況需要拆毀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應先征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省測繪局批準,并按規定予以補償。第十二條 禁止在可能損壞測量標志的范圍內取土、取石、植樹、挖塘、開河、放炮炸石,不準在點位上搭棚、架線、堆放物品和種植。第四章 測繪成果管理第十三條 測繪成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歸口負責”的制度。本市的基礎測繪成果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各部門自行測制的專業測繪成果由各部門負責管理,但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成果目錄或附本。
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領借省和本市的測繪成果,應持單位證明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直接提供或轉介省測繪局提供,并須按成果的密級做好登記、收發、交接和保管手續。第十五條 各測繪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編制的圖紙、資料,須送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驗審,經驗審合格,加蓋合肥市測繪資料專用章后方可使用。第十六條 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送審測繪圖紙和資料等,須同時將原始件(或二底圖)送交儲存,否則不予驗審,城市規劃管理、建筑管理、規劃設計、建筑設計等部門不予認可、使用。
合肥億圖 *** 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樣?
簡介安徽省合肥市偽造測繪資質:???合肥億圖 *** 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安徽省合肥市偽造測繪資質,是一家專業提供數字城市三維整體方案、三維地圖系統應用開發和虛擬現實展示方案的公司。在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社區網格化管理、數字民政、公眾服務平臺、工業區管理等領域的GIS信息化建設中取得了一定的業績。是經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安徽省雙軟企業”、“合肥市創新型企業”、并獲得了互聯網地圖服務乙級測繪資質。???公司為政企提供數字城市和智慧城市的三維整體解決方案、軟硬件一站式服務,參與多個城市的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建設,與多家測繪院形成長期合作。??公司以三維地圖制作為基礎,結合用戶需要,進行三維地圖管理程序的定制開發。在產品和技術上不斷創新,其中三維GIS解決方案廣泛應用在數字城市、社會創新管理系統、公眾服務等多個領域。形成很多成功案例,并得到客戶的認可和支持。??合肥億圖本著“技術為本?服務為先”的理念,為客戶提供三維GIS軟件及數據服務,真正解決客戶的實際需求。期待以自身的不斷學習進步,去更好地服務更多的客戶。
法定代表人:邵永培
成立時間:2009-02-20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4010700001095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蓮花路以東,石門路以南蓮花路2#標準廠房D座303-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