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新資質標準出臺,資質改革將設1年過渡期
新資質標準?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出臺新的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在充分聽取市場主體意見基礎上安徽省合肥市測繪資質改革政策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修訂工作。
改革將做好新舊政策過渡銜接,設置1年的新舊資質過渡期,并實行簡單換證,即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直接換發新的資質證書,不再重新核定資質,減輕企業換證負擔,確保新舊政策平穩過渡。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四大類,每大類下設若干類別和等級,共計593項,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公路、鐵路、民航、水運、水利、通信等領域。目前,共有建設工程企業13.6萬家,從業人員6000余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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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全國大幅壓減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并加強監管,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擴大消費和有效投資創造條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從六個方面落實上述要求:
1、精簡資質類別,歸并等級設置。將現有593項資質類別、等級壓減至245項,壓減幅度為59%。
2、放寬準入限制,激發企業活力。精簡審批條件,放寬資金、人員、業績、技術裝備等要求。
3、下放審批權限,方便企業辦事。開展資質審批權下放試點。
4、優化審批服務,推行告知承諾制。加快推行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全面實行全程網上申報和審批。
5、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加大審批后動態監管力度,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個人職業資格管理,建立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
6、完善招投標制度,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優化調整招標條件設置,引導建設單位更多從企業實力、技術力量、管理經驗等方面選擇企業,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加強監督指導,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制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指標說明,細化審批標準和要求,加強對地方資質審批人員的培訓。同時,對地方資質審批工作進行抽查,對違規審批行為嚴肅處理,公開曝光。
一、住建部:《改革方案》六方面舉措深化工程建設領域“放管服”改革
11月11日,全國大幅壓減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并加強監管,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擴大消費和有效投資創造條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從六個方面落實上述要求:
1、精簡資質類別,歸并等級設置。將現有593項資質類別、等級壓減至245項,壓減幅度為59%。
2、放寬準入限制,激發企業活力。精簡審批條件,放寬資金、人員、業績、技術裝備等要求。
3、下放審批權限,方便企業辦事。開展資質審批權下放試點。
4、優化審批服務,推行告知承諾制。加快推行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全面實行全程網上申報和審批。
5、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加大審批后動態監管力度,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個人職業資格管理,建立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
6、完善招投標制度,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優化調整招標條件設置,引導建設單位更多從企業實力、技術力量、管理經驗等方面選擇企業,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加強監督指導,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制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指標說明,細化審批標準和要求,加強對地方資質審批人員的培訓。同時,對地方資質審批工作進行抽查,對違規審批行為嚴肅處理,公開曝光。
二、住建部:改革力度大 協同性好 企業獲得感強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有三方面特點:
1、是改革力度更大。將現有的593項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數量壓減至245項,幅度達到59%,遠遠超過安徽省合肥市測繪資質改革政策評估了最初確定的壓縮1/3的目標。大幅放寬市場準入限制,改革后10類施工特級資質,包括房建、公路、鐵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煉、石油化工、市政一共10個類別,整合為綜合資質,可以承擔各行業各等級施工總承包業務,拓寬了企業承攬業務范圍,橫向全部打通。
2、是協同性更好。統籌考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4類資質的具體情況,制定改革措施,既兼顧了4類資質的各自特點,又統籌謀劃,在資質名稱、類別、等級等方面力求統一。下一步,將整合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的管理規定,并在修訂資質標準時做好相互銜接。
3、是企業獲得感更強。大幅精簡審批條件,適當放寬有關指標的要求。同時實行告知承諾制,更有利于企業便利化申報,為企業提供方便。將所有的資質等級原則上都壓減為甲乙兩級,放寬部分資質承攬業務的范圍,對中小企業是非常大的利好,有利于企業孵化和成長。
三、住建部:一手抓簡政放權 一手抓事中事后監管
此次改革堅持“兩手抓”,一手抓簡政放權,大幅壓減企業類別和等級安徽省合肥市測繪資質改革政策評估;一手抓事中事后監管,要加大資質審批后的動態監管力度,特別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主要有五項舉措:
1、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對企業取得資質后是否繼續符合資質標準進行動態核查,對經核查認定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企業要撤回其資質,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注冊人員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直至吊銷證書。
2、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模式,對投訴舉報較多的企業要加大抽查頻次,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
3、是嚴格監管執法,強化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責任落實,加大對轉包、違法分包、資質 *** 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懲戒,切實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4、是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企業在資質升級、業務承攬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時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規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行為,有效控制工程風險。
5、是強化個人職業資格管理,明確注冊人員在建設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推動建立個人職業責任保險制度,職業資格人員必須與崗位掛鉤,要終身問責,為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四、測繪資質改革有四大舉措
自然資源部從組建伊始就對深化測繪領域改革提出要求、進行部署,多次研究改革的重大問題,并廣泛征求意見,進行了深入調研和科學論證,形成了測繪資質改革的方案,方案主要解決測繪資質的類別等級過多過細、部分條件設置與新的形勢發展不相適應、事中事后監管力度不夠等三方面問題。主要有四方面舉措:
1、壓減測繪資質類別等級。安徽省合肥市測繪資質改革政策評估我們將測繪資質由4個等級壓減為2個等級。類別由55項壓減到10項。改革之后,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到20項,壓減幅度達到85.5%。
2、下放甲級資質審批權限。除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資質保留在自然資源部審批外,其余的9項甲級資質審批權限由自然資源部下放到省級自然資源部門。
3、合理降低準入門檻。突出測繪資質的專業屬性,取消沒有法定依據的前置考核條件,降低非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非常用貴重裝備的考核要求。
4、壓減審批時限和材料。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到15個,壓減6項證明材料,繼續實行“不見面”審批,大力推行測繪資質的電子證書。為做好新舊政策的銜接過渡,給予市場主體一年的過渡期,在人員認定方面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確保改革平穩過渡和盡快落地見效。
五、更大限度減少對市場活動直接干預
在改革方案的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當前的市場實際情況,按照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比蝿盏囊螅笙薅葴p少 *** 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激發市場活力。
1、是有利于釋放市場主體活力。改革方案將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到20項,大幅減少 *** 部門對市場主體具體經濟活動的干預,測繪單位不需要因為提升資質等級、變更專業范圍一次次申請。
2、是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改革方案突出測繪資質的專業性,取消了沒有法定依據的前置考核條件,取消對單位辦公場所、無人機操控技術人員等考核條件,降低非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非常用貴重設備的考核要求。這些舉措一方面減輕測繪單位市場準入的負擔,另一方面催生新的市場主體,增加就業。
3、是有利于優化服務。改革方案明確下放除電子導航地圖制作以外的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權限,壓縮審批時限,更便利申請單位就近辦理甲級資質申請,更有利于地方自然資源部屬地化管理和服務甲級測繪單位,大幅提高審批效率。繼續實行“不見面”審批,大力推行電子證書,讓數據“多跑路”、申請單位“少跑腿”,打破測繪單位辦事的時間和地域限制,大幅度降低辦事成本
六、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促進測繪行業健康發展
改革方案堅持簡政不簡責,放權不放任,通過明確監督檢查措施,進一步規范監管行為;明確規定“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方式,對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提出要求;明確強化測繪單位的信用體系建設,保障隨機抽查結果得到有效運用;明確各級自然資源部門監管職責等改革措施,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
改革方案明確了下放大部分甲級資質的審批權限,一方面可以充分調動省級自然資源部門加強屬地化事中事后監管的主動性,提高監管效能。另一方面,將自然資源部從以往的行政審批事務中解脫出來,從而加強對地方自然資源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更好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測繪行業信用管理等措施,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促進測繪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安徽省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2008修訂)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成果的管理,保證測繪成果的合理利用,使測繪工作更好地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測繪成果,是指在陸地和空間測繪完成的下列基礎測繪成果和專業測繪成果:
(一)天文測量、大地測量、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的數據和圖件;
(二)航空和航天遙感測繪底片、磁帶;
(三)各種地圖(包括地形圖、普通地圖、地籍圖和其他有關的專題地圖等);
(四)工程測量數據和圖件;
(五)其他有關地理數據(包括坐標、高程、深度、面積、長度等);
(六)與測繪成果直接有關的技術資料等。第三條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測繪成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全省基礎測繪成果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的接收、搜集、整理、保管和提供使用。
省人民 *** 有關部門、中央駐皖單位及大專院校應確定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專業測繪成果的管理,其業務受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第四條 測繪成果應根據公開和未公開的不同性質進行管理。內部使用的測繪成果應標明“內部使用”字樣,保密的測繪成果應標明密級。
保管測繪成果,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并對測繪成果的保密情況定期進行檢查。第五條 保密測繪成果管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保存有保密測繪成果的單位,應指定專人登記保管,按保密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機構或人員變動時,應認真辦理交接手續。
(二)保密測繪成果的收發、移交,必須詳細清點,登記造冊,履行必要的手續。收發、移交的登記簿、清冊應妥善保存。
(三)傳遞保密測繪成果,不準使用明碼、普通郵件;需要隨身攜帶測繪成果時,應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采用裝箱傳送的,應及時加封。
(四)保密測繪成果需公開使用的,必須經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解密處理。
(五)銷毀失去保存和使用價值的保密測繪成果,由保管單位或使用單位鑒定后,報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銷毀時,經銷人、監銷人、單位負責人應在銷毀清冊上簽字。銷毀清冊應長期保存。第六條 各部門各單位應在每年之一季度向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上年度完成的下列基礎測繪成果以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的目錄或副本:
(一)天文測量、大地測量、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的數據和圖件的目錄及副本(一式一份);
(二)航空、航天遙感測繪底片和磁帶的目錄(一式一份);
(三)地形圖、普通地圖、地籍圖、其他重要專題地圖的目錄(一式一份);
(四)正式印刷的各種地圖(一式兩份);
(五)有關重大工程測量的數據和圖件目錄(一式一份)。第七條 外?。ㄗ灾螀^、直轄市)測繪單位和軍隊測繪單位承擔我省測繪任務,其測繪成果應全部移交委托單位。委托單位按前條規定向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目錄或副本。第八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測制的測繪成果實施質量監督管理。
各部門、各單位測制的測繪成果,國家和省規定必須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由其委托專職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驗收的,應經驗收合格后,方能提供使用。第九條 測繪成果統一由測繪成果管理部門提供。
需要使用本地區或跨地區測繪成果,使用單位應持本單位公函到管理該成果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手續。
軍事部門需要使用我省地方測繪成果,須持軍隊測繪主管部門的公函到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辦理使用手續。第十條 測繪成果實行有償提供,其范圍、收費標準由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物價局、財政廳按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第十一條 測繪成果只限于辦理使用手續的單位使用,未經提供測繪成果單位批準,不得復制、 *** 或者轉借。確需復制的,應在申請報告中寫明復制原因、數量、時間、經辦人等,并經提供單位同意后,方可復制。保密測繪成果的復制品必須按原密級管理。
合肥市測繪管理暫行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本市測繪工作管理,確保測繪成果準確和測繪資料完整,使測繪工作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和《安徽省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含市轄縣)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包括從事地方測繪工作的軍事測繪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合肥市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是市人民 *** 主管全市測繪工作的職能部門(以下簡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受省測繪局的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各項測繪管理法規、規章;
(二)對本市測繪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任務協調;
(三)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測繪發展規劃;
(四)主管全市測繪單位的資格審查和測繪任務登記工作;
(五)負責全市測繪成果的管理、監督和保密工作;
(六)保護全市的測量標志。
各縣、區建設局(委)負責本縣、區的測繪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第二章 測繪技術管理第四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作業的單位和個人,應持省測繪局頒發的《測繪許可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承擔測繪任務。第五條 下列測繪業務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一)全市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的布設以及測量標志維護和管理;
(二)比例尺1:500,比例尺1:1000、測區面積6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2000、測區面積12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5000、測區面積40平方公里以下的地形圖測繪;
(三)全市規劃定線、征撥地、建筑物形變和城市建設工程測量;
(四)根據本市建設要求,下達城市指令性測繪任務;
(五)全市地籍測繪和市域范圍內區界、縣界測繪;
(六)全市地圖編繪和印刷出版。
省管限額內的本市測繪,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省測繪局審批。第六條 從事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范圍內的測繪,必須執行國家測繪標準或行業標準,使用城市坐標和高程系統及城市統一的圖幅、分幅、編號。實施測繪前須將技術設計書、經濟合同書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測繪結束后須報送技術總結,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第七條 本市測繪單位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年度測繪任務、年終測繪統計報表和附圖。第八條 市級測繪科研成果的鑒定、試點和推廣,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科委共同負責。第三章 測量標志管理第九條 測繪部門設置的硯標、標石、指示樁等各類測量標志,屬國家財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負有保護的義務。第十條 全市各類永久性測量標志實行歸口管理、包干負責和委托保護。各測量標志管理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標志的管理工作,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定期組織檢查。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移動或損毀測量標志。因特殊情況需要拆毀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應先征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省測繪局批準,并按規定予以補償。第十二條 禁止在可能損壞測量標志的范圍內取土、取石、植樹、挖塘、開河、放炮炸石,不準在點位上搭棚、架線、堆放物品和種植。第四章 測繪成果管理第十三條 測繪成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歸口負責”的制度。本市的基礎測繪成果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各部門自行測制的專業測繪成果由各部門負責管理,但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成果目錄或附本。
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領借省和本市的測繪成果,應持單位證明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直接提供或轉介省測繪局提供,并須按成果的密級做好登記、收發、交接和保管手續。第十五條 各測繪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編制的圖紙、資料,須送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驗審,經驗審合格,加蓋合肥市測繪資料專用章后方可使用。第十六條 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送審測繪圖紙和資料等,須同時將原始件(或二底圖)送交儲存,否則不予驗審,城市規劃管理、建筑管理、規劃設計、建筑設計等部門不予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