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中發現技術人員證書 *** 如何處理
1、對發現 *** 企業的測繪資質復審換證的申請不予受理,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也不予受理。2、在行業內予以通報批評。3、將 *** 企業提供的虛假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行為計入一般不良信息,在國家和本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平臺中予以公示。
各測繪資質單位在測繪資質申請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定,確保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堅決杜絕類似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對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應始終堅持“零容忍”,建立測繪資質長效監管機制,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維護測繪市場規范有序。
證書 *** 給建造師帶來的風險:1、項目質量安全帶來的風險。由于實行項目經理質量責任終身制。一旦發生質量、安全方面的事故,即使本人不在場,也很可能要承擔本不屬于建造師的責任。如果認定建造師有違規行為,輕則吊銷執業證書,重則處以刑罰,這就得不償失了。2、企業違約帶來的風險。由于 *** 本身就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應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果用人單位不按協議約定支付 *** 費用,不按協議的范圍或超出協議的范圍使用證書時,建造師的約定利益將無法得到法律保護。3、證書本身的風險。證書一般是兩到三年進行一次年檢,一旦發現 *** 的違規現象,那么年檢將無法通過,因此也就無法再繼續執業。
測繪儀器鑒定證書造假會有什么影響?申報資質有影響嗎?
申報資質,必須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凡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偽造、虛報相關數據或證明材料行為的,可認定為弄虛作假。具體罰則,則應當根據申報規定或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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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參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1、第三條 企業申報資質,必須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凡與實際情況不符,有偽造、虛報相關數據或證明材料行為的,可認定為弄虛作假。
2、第十二條 對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行政審批權限依法給予警告,并作如下處理:
(一)企業新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
(二)企業在資質升級、增項申請中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升級、增項;
(三)企業在資質延續申請中弄虛作假的,不予延續;企業按低一等級資質或縮小原資質范圍重新申請核定資質,并一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升級、增項。
3、第十三條 對弄虛作假取得資質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撤銷其相應資質,且自撤銷資質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4、第十六條 對參與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或為企業提供虛假證明的有關單位或個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或抄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5、第十七條 對參與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6、第十八條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企業資質申報中的弄虛作假行為作為企業或個人不良行為在全國誠信信息平臺予以發布。
違反國家測繪法規定,測繪成果不合格的,應當受到哪些處罰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安徽省合肥市測繪資質作假罰款嗎,有下列行為之一安徽省合肥市測繪資質作假罰款嗎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經批準,在測繪活動中擅自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
(二)擅自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測繪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并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以欺騙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從事測繪活動的,吊銷測繪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并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測繪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的;
(二)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
(三)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測繪項目的發包單位將測繪項目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或者迫使測繪單位以低于測繪成本承包的,責令改正,可以處測繪約定報酬二倍以下的罰款。發包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