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測繪資質辦理需要注意什么?
1. 設立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機構。
2. 從事涉密測繪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簽訂保密責任書,接受保密教育。
3. 建立健全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確涉密人員管理、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管理、涉密測繪成果全流程保密、保密自查等要求。
4. 明確涉密測繪成果使用審批流程和責任人,未經批準,涉密測繪成果不得帶離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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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涉密存儲介質專人管理,建立臺賬;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應粘貼密級標識;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介質不得接入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 *** ;涉密 *** 與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 *** 之間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計算機外接端口封閉管理。
6. 建立健全涉密測繪外業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實監管人員和保密責任,外業所用涉密計算機納入涉密單機進行管理。
7. 對屬于國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獲取、持有、提供、利用情況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實行可追溯管理。
8.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
儀器儀表臺賬管理制度
中小企業計量檢測必備制度
計 量 器 具 周 期 檢 定 (校準)制度
1 目的
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校準)是保證計量器具準確可靠的重要措施,計量人員和計量器具的使用者都應相互配合,及時地完成到期計量器具的周檢工作。以保證測量設備在檢定或校準周期內不出現超差。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類測量設備(強檢設備除外)計量確認間隔的規定和調整。
3.內容
3.1檢定用計量標準器具必須定期送上級計量部門檢定,絕不許超周期使用。
3.2工作計量器具使用部門聯系技術部及時送外單位檢定(校準)。
3.3經檢定(校準)合格者須出具檢定(校準)證書,并在計量器具上做好合格標記,
不合格的計量器具可降級使用的以降級使用處理,不能再用給予以報廢手續,原始記錄和檢定(校準)證書統一由技術部按月保存。
3.5對各單位所用計量器具還應經常定期抽檢,并作好抽檢記錄。計算每次抽檢合格 率,具體按“在用計量器具現場抽檢制度”執行。
3.6計量管理員必須按月作出檢定(校準)情況統計表,統計和計算計量器具周檢計
劃的應檢數、實檢數、送檢合格數,周檢合格率和抽檢數、抽檢率、合格數和抽
檢合格率等。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得呈報總經理核定修訂。
計量器具配備、使用、維護和 保 養 制 度
1 目的
企業標準化對建立企業更佳秩序、穩定和提高質量、實現科學管理、促進技術進步、保護安全健康和環境、消除貿易壁壘、提高企業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本標準根據《中小企業計量檢測保證規范》相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公司計量檢測體系中各部門測量設備的控制和管理。
3 內容
3.1計量器具配備
3.1.1配置策劃的依據:
a)國際標準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b)產品銷售合同;
c)產品工藝規程或國家計量檢定規程;
d)產品服務工作質量要求。
3.1.2設計、生產和檢驗工作中所必須的測量設備的購置由相關人員提出,填寫測量
設備采購申請書,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生產部負責人審核、批準后,予以實施。
3.1.3各部門要在技術部配合下確定配置主要的測量設備,要將已有的測量設備進行
評審,先落實這批設備的配置,對沒有的測量設備從用途、計量特性指標、經
濟性等幾方面進行綜合評審,并在產品技術文件中加以說明。
3.1.4測量設備的配置準確度等級、數量應從實際需要出發,多余及超高要求的測量
設備應服從統一調配,減少浪費。
3.1.5在對測量設備進行配置策劃時,還須考慮如何實現量值的溯源性,優先考慮本
系統、本部門提供溯源。
3.1.6涉及到索賠的試驗項目,測量設備的配置及測試 *** 須經相關領導確認。
3.1.7各產品項目的質量策劃中應包含測量設備配置策劃。
3.2測量設備的使用及維護
3.2.1測量設備須有檢定合格證,對不合格或超過周檢期限的測量設備一律禁止使用;
如遇特殊困難確實不能按時送檢又須使用的測量設備,需辦理脫檢手續,報生
產部批準可適當延期使用;一般延期1個月,最長不超過3個月。
3.2.2測量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情況時,不得任意拆卸和調整,應立即停止
使用,作好記錄,并及時報告技術部,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處理。
3.2.3使用者必須熟悉測量設備的技術性能和操作 *** ,按各裝置操作規程或說明書
使用。
3.2.4測量設備運輸、使用要注意防震和防潮等技術要求。
3.2.5使用人員應經常保持計量器具的清潔,做好保養工作。
3.3測量設備的檢定
測量設備的檢定按《測量不確定度和量值溯源控制程序》執行。
3.4測量設備的降級、報廢
3.4.1測量設備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降級使用或報廢:
對于老產品由于結構設計不合理,組合件性能達不到要求,可作報廢處理;更
換部分零件,即能達到低準確度等級的,可作降級使用。
b)由于生產廠家的技術變更,不再生產該型號組合件,又無代用材料,經檢定不
合格者予以報廢,若準確度等級仍能達到要求,而這部分不影響準確度等級的
部件不符合標準,可以繼續使用。
c)使用壽命超過規定年限,而又不再使用的可予以報廢。
d)經檢定不合格且難以修復的可予以報廢或降級使用。
3.4.2需要降級的測量設備,使用部門應填寫降級申請單,報生產部審核。
3.4.3申請報廢的測量設備,經生產部審核同意后,如屬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的管
理辦法辦理有關手續。
3.4.4降級測量設備應在臺帳上加以說明,報廢的測量設備應貼上明顯的禁用標記,
按規定處理,集中存放,以防誤用,并銷賬。
3.5測量設備的封存、啟用
對于暫時不用的測量設備,由各部門提出申請,報生產部審批后,可予以封存停用。封存的測量設備在重新啟用時,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申請單,報生產部審批同意并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 合 格 計 量 器 具 管 理 制 度
1 目的
為了控制公司計量檢測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不合格,及時對所發現的不合格現象進行處置,防止因不合格而造成的損失,避免因此而給顧客帶來危害。
2 適用范圍
公司計量檢測體系、測量過程和測試設備的不合格控制。
職責
技術部是不合格的控制及實施部門,負責對不合格的評審和處置;負責
對重大不合格的評審,報總經理批準后作出處置;
屬于公司自檢的不合格測量設備,由計量管理人員負責確認。
使用部門發現不合格測量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向計量管理人員提
出檢定、校準、調整申請,做好標識、記錄、處置和追溯。
各部門應及時發現不合格信息,并及時上報技術部,共同制定和實施糾
正措施。
4 控制程序
4.1不合格計量檢測體系控制
a) 當計量檢測體系中出現不合格項或計量檢測體系覆蓋范圍有所疏漏時,可認
為是不合格的計量檢測體系。
b) 通過管理評審對體系的不合格進行評審,通過管理評審會議提出糾正措施,
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2 不合格測量過程
a) 不合格測量過程主要包括:產生不正確測量結果或懷疑產生不正確測量結果
的任何測量過程;由于不合格未經技術部同意擅自進行更改的測量過程。
b) 經發現的不合格測量過程,上報到技術部,由技術部進行標識、隔離、記錄、
計量管理者代表、技術部及責任部門共同進行確認,分析查找原因,及時制
定并實施有效的糾正措施。
4.3 不合格設備的管理
a) 不合格測量設備:測量設備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即視為不合格測量設備。
――已經損壞 ――過載或誤操作 ――顯示不正常 ――功能出現了可疑,測
量數據失真 ――超過了規定的確認間隔 ――封印的完整性已被破壞。
b) 對出現的不合格測量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隔離存放,貼上“禁用”標記,
直到排除不合格原因,并經重新確認后方可使用;如果確認后不合格,由計
量管理員提出并報計量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可作降級、限用或報廢處理。
c)屬校準范圍內的不合格計量器具,由專業公司人員進行調整、修理;對試驗
儀器的測量設備送計量檢定部門維修檢定,檢定合格的繼續使用,不合格的
作報廢處理。
d)對多功能測量設備在一種或幾種功能(量程)出現問題時,應停止對這幾種
功能(量程)的使用,并貼上限用標記,其它正常功能(量程)檔經確認后
可繼續使用。
e)當發現確定或懷疑某件測量設備不合格時,計量管理人員應對不合格測量設
備狀況進行記錄,需要進行具體描述不合格事實或懷疑不合格的證據,為如
何處置提供證據。不合格測量設備記錄的內容包括測量設備的名稱、編號、
使用地點以及不合格的具體現象。
4.4不合格設備的評價和重新檢測:
4.4.1技術部會同使用部門對不合格測量設備的影響后果進行評價和估計。
a)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重大事故;
b)可能造成浪費大量或貴重原材料,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c)可能造成環境影響。
4.4.2對于以上情況,技術部必須組織計量人員和測量設備使用人員對不合格測量
設備所檢測過的物品或過程進行復測,對是否造成影響及后果嚴重做出評價
和估計,填寫不合格測量設備評價處置記錄,并做出評價結論。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得呈報總經理核定修訂。
合肥市測繪管理暫行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本市測繪工作管理,確保測繪成果準確和測繪資料完整,使測繪工作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和《安徽省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含市轄縣)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包括從事地方測繪工作的軍事測繪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合肥市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是市人民 *** 主管全市測繪工作的職能部門(以下簡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受省測繪局的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各項測繪管理法規、規章;
(二)對本市測繪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任務協調;
(三)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測繪發展規劃;
(四)主管全市測繪單位的資格審查和測繪任務登記工作;
(五)負責全市測繪成果的管理、監督和保密工作;
(六)保護全市的測量標志。
各縣、區建設局(委)負責本縣、區的測繪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第二章 測繪技術管理第四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作業的單位和個人,應持省測繪局頒發的《測繪許可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承擔測繪任務。第五條 下列測繪業務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一)全市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的布設以及測量標志維護和管理;
(二)比例尺1:500,比例尺1:1000、測區面積6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2000、測區面積12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5000、測區面積40平方公里以下的地形圖測繪;
(三)全市規劃定線、征撥地、建筑物形變和城市建設工程測量;
(四)根據本市建設要求,下達城市指令性測繪任務;
(五)全市地籍測繪和市域范圍內區界、縣界測繪;
(六)全市地圖編繪和印刷出版。
省管限額內的本市測繪,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省測繪局審批。第六條 從事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范圍內的測繪,必須執行國家測繪標準或行業標準,使用城市坐標和高程系統及城市統一的圖幅、分幅、編號。實施測繪前須將技術設計書、經濟合同書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測繪結束后須報送技術總結,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第七條 本市測繪單位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年度測繪任務、年終測繪統計報表和附圖。第八條 市級測繪科研成果的鑒定、試點和推廣,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科委共同負責。第三章 測量標志管理第九條 測繪部門設置的硯標、標石、指示樁等各類測量標志,屬國家財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負有保護的義務。第十條 全市各類永久性測量標志實行歸口管理、包干負責和委托保護。各測量標志管理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標志的管理工作,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定期組織檢查。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移動或損毀測量標志。因特殊情況需要拆毀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應先征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省測繪局批準,并按規定予以補償。第十二條 禁止在可能損壞測量標志的范圍內取土、取石、植樹、挖塘、開河、放炮炸石,不準在點位上搭棚、架線、堆放物品和種植。第四章 測繪成果管理第十三條 測繪成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歸口負責”的制度。本市的基礎測繪成果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各部門自行測制的專業測繪成果由各部門負責管理,但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成果目錄或附本。
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領借省和本市的測繪成果,應持單位證明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直接提供或轉介省測繪局提供,并須按成果的密級做好登記、收發、交接和保管手續。第十五條 各測繪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編制的圖紙、資料,須送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驗審,經驗審合格,加蓋合肥市測繪資料專用章后方可使用。第十六條 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送審測繪圖紙和資料等,須同時將原始件(或二底圖)送交儲存,否則不予驗審,城市規劃管理、建筑管理、規劃設計、建筑設計等部門不予認可、使用。
合肥有哪些甲級資質的測繪單位?好進嗎?
安徽省甲級單位
安徽煤田地質局物探測量隊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安徽省之一測繪院
安徽省第二測繪院
安徽省第三測繪院
安徽省第四測繪院
安徽省基礎測繪信息中心(安徽省測繪檔案資料館)
安徽地質測繪技術院
合肥市測繪設計研究院
安徽省長江河道管理局測繪院
蕪湖市勘察測繪設計研究院
安徽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馬鞍山市華東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