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辦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新成立企業應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表》及其電子文檔
二、附件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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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章程;
3、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4、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5、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6、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7、建造師(項目經理)注冊(資格)證書、身份證;
8、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
9、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有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
10、辦公場所房屋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
11、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具有自有設備、廠房的,企業需出具購置合同、發票;
12、市(州、地)建設局或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相關部門對必須具備的實物條件,包括辦公場所、技術裝備等的考察意見。
13、申請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專業資質的,每增加一項資質,須增加二份《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一份相應的附件資料。
三、申請資質升級或增項,除應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下列附件材料:
1、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2、企業近三年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3、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法人單位基本情況(C101表)〉及近三年的〈建筑業企業生產情況(C102表)〉、〈建筑業企業財務情況(C103表)〉;
4、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四、資質申請、資質升級、資質年檢申報程序:
1、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企業資質的,申請人直接向省建設廳提出申請,提交有關資料,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建設部申請;
2、省建設廳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建設廳商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建設部。
3、申請施工總承包系列、專業承包系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建筑業企業資質或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的,申請人向所在市(州、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資質申請——經核驗原件、進行初審后報省建設廳審批。其中,申請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方面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建設廳征得同級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審批。
五、辦理期限:
1、申請施工總承包系列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系列一級資質的初審期限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上報建設部;
2、施工總承包系列和專業承包系列二級及二級以下資質和勞務分包系列資質的辦理期限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相關業務的分管廳長批準,延長10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 按有關規定進行收
測繪公司資質辦理條件
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第九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四)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五)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六)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辦理測繪工程工程測量資質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到什么部門辦理
1. 測繪資質申請所需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業務單位法定證明,法定代表人簡歷,任命或者聘任文件;(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測繪資質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可以是資質證書,職稱證書,社會保證明以及其他材料等;(3)符合要求的所有設備和設備的證明,省級測繪天文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測繪設備驗證單位出具的驗證證書;(4)辦公場所證明(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6)測繪效果和材料檔案管理系統信息;(7)測繪效果失密管理制度資料。
2. 測繪資質審批周期從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到收到證書,最長35個工作日。(1)提交請求后5個工作日內可以確定是否受理或補證資料;(2)受理資質申請后20個工作日(可延長10個任務日)作出資質審批決議;測繪資質證書的無效期不超過5年,并在證書有效期滿前60天提出測繪資質延續申請,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
以上就是測繪資質申請所需要的材料和審批周期。
測繪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條件?
基本條件:合法合規的公司主體,對于公司名稱原則上無特殊限制,對于公司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業等。對申報測繪資質的公司主體的出資形式有明確界定,目前只能是內資公司。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十條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二)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擴展資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之一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資格證書》持證單位年度檢驗辦法
之一條 為了維護測繪單位的合法權益,加強對《測繪資格證書》持證單位的監督管理,完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和個體測繪業者(以下簡稱“持證單位”)。第三條 《測繪資格證書》持證單位年度檢驗(以下簡稱“測繪資格年檢”),是指頒證機關依法對持證單位每年進行一次的檢查驗證,確認其是否繼續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測繪資格。第四條 測繪資格年檢實行分級檢驗和委托檢驗。
國家測繪局負責全國測繪資格年檢工作的領導與監督管理,并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持證單位年檢。也可以委托省、自治區測繪局,直轄市測繪管理辦公室(處)對本行政區域內甲級《測繪資格證書》持證單位進行年檢。
省、自治區測繪局,直轄市測繪管理辦公室(處)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格年檢工作的組織實施,并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持證單位年檢。也可委托市(地、州)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持證單位進行年檢。第五條 持證單位必須接受測繪資格年檢。
本年度領取《測繪資格證書》的,自下一年度起接受年檢。第六條 測繪資格年檢的起止日期為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持證單位需在每年的3月5日前報送測繪資格年檢材料。第七條 測繪資格年檢期間,對單位名稱、地址、法人等事項提出變更申請的,在年檢的同時予以辦理;對《測繪資格證書》業務范圍調整和測繪資格等級升級事項提出變更申請的,于5月1日以后開始辦理第八條 測繪資格年檢的主要內容:
1、單位名稱、住所、法人代表及體制變更情況;
2、當年在職測繪人員情況;
3、儀器設備情況;
4、測繪質量管理及測繪產品質量情況;
5、測繪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根據測繪資格年檢工作需要,國家測繪局規定當年測繪資格年檢工作的重點。第九條 測繪資格年檢程序:
1、持證單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的機關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持證單位年檢報告書》(以下簡稱《測繪資格年檢報告書》);
2、持證單位按規定進行自檢;
3、持證單位按規定時間向測繪資格年檢機關報送《測繪資格年檢報告書》及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有關材料;
4、測繪資格年檢機關審核年檢材料,需要時到持證單位檢驗;
5、測繪資格年檢機關對持證單位提出年檢意見,頒證機關在其副本上進行登記;
6、年檢機關統計匯總年檢情況并向上級年檢機關報告。第十條 測繪資格年檢中持證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測繪資格年檢報告書》;
2、《測繪資格證書》全部副本;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副本,《收費許可證》副本;
4、主要儀器設備計量檢定證明(原件);
5、測繪行業年度統計表;
6、新增測繪技術人員的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復印件),增減測繪人員和儀器設備的證明性文件,機構、法人代表變更的批件;
7、其它應當提交的材料。第十一條 《測繪資格年檢報告書》、測繪資格年檢專用章和測繪行業年度統計表由國家測繪局統一制定。第十二條 測繪資格年檢機關審核年檢材料,發現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年檢機關退回持證單位,由其在指定的期限以內重新填報。第十三條 頒證機關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通過年檢:
1、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報送測繪資格年檢材料的,或者其材料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2、不接受年檢機關在年檢中進行的有關檢查的;
3、測繪技術人員數量達不到標準的;
4、主要測繪儀器的品種或者數量達不到標準或者計量檢定不合格的;
5、質量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給用戶造成損失的。
6、嚴重違反測繪法律法規的。第十四條 對未通過年檢的,頒證機關根據情況可以采取緩期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處理,對緩期登記的不超過6個月。緩期登記期限滿后,仍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不能通過年檢的,按不予登記處理。對不能通過年檢不予進行登記的,可視其行為情節,分別采取取消其部分測繪業務范圍、降級或者吊銷《測繪資格證書》。凡吊銷《測繪資格證書》的,由頒證機關向社會公告,并向工商和物價行政管理部門通報,由工商、物價行政管理部門取消其測繪經營項目和《收費許可證》。
申請測繪資質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