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測繪公司的資質怎么辦理
企業所需要準備的材料:營業執照公章,副本,開戶許可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等
如何辦理北京的測繪資質?
之一,配備25名人員,其中包括2名高級工程師,8名中級工程師以及15名初級工程師。
第二,需要企業準備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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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需要準備儀器設備的購買合同,發票,實物等。
最后則是聯系專業團隊做材料
測繪資質分為十大項:其中工程測量包括:1.控制測量2.地形測量3.規劃測量4.建筑工程測量5.變形形變與精密測量6.市政工程測量7.水利工程測量8.線路與橋隧測量9.地下管線測量10.礦山測量,不動產測繪包括:1.地籍測繪2.房產測繪3.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大地測量包括:1.衛星定位測量2.全球導航衛星系統連續運行基準站網位置數據服務3.水準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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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專用章上的有效日期是干什么的?
就是這個證書的使用期限,快到期了就要上報到國家測繪局的行官司進行復審換證。
更好要提前一段時間,因為復審換證需要的周期不短,這樣不會誤了單位招標項目什么的
測繪圖幅資質章蓋在哪里的
建筑施工圖印章一般加蓋在施工圖的右下角。測繪地圖是地圖的一種,是按照一定的數學法則,運用符號系統和地圖制圖綜合原則,表示地面上各種景物和坐標的地圖。測繪地圖由數學基礎、制圖對象和圖面修飾3部分組成。數學基礎包括大地控制點、經緯線網和比例尺。
建筑中的項目章、工程章、資質章分別是什么意思???
1、項目章
建筑公司下放的章叫項目章,項目章可以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及一些經濟類型的合同及資料,工程章即項目章。項目章是相對于一個項目部的印章,使用范圍針對整個項目方面的業務。
2、工程章
工程專用章也叫項目用章(主要體現在專用上),只是針對某一個特定項目專用的,在這個項目上使用等同于公章,目的是為了方便處理一類事項。一般除掉合同,施工組織設計外,普通流轉、工作聯系單都是工程章。
3、資質章
資質章是通過計量認證的機構其標志為CMA,在該機構出具檢測報告書中蓋有CMA標志的印章,具有國家承認的法律效力。
擴展資料:
項目章的使用相對風險更大,項目章的印文沒有備案,一旦讓法院看到項目章管理混亂,也就是不具備“排他性”,則不具備鑒定的意義。
如果鑒定不具備參考價值,如果還有其他證據鏈印證,很可能被判決承擔責任。如果管理規范,具備排他性,如果公章鑒定下來確認不是公司備案的公章印文,那這個案件其他的證據鏈尚不足以讓法庭采用高度蓋然性的原則判決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建立嚴格的印章使用制度,特別是項目章的使用和管理方面,更需要注意,需要規范使用范圍、使用權限和失效時間。因為項目章不用的工商備案,公司承擔的風險更大。所以,內部要加強管理,明確權限和范圍、對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合肥市測繪管理暫行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本市測繪工作管理,確保測繪成果準確和測繪資料完整,使測繪工作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和《安徽省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含市轄縣)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包括從事地方測繪工作的軍事測繪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合肥市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是市人民 *** 主管全市測繪工作的職能部門(以下簡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受省測繪局的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各項測繪管理法規、規章;
(二)對本市測繪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任務協調;
(三)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測繪發展規劃;
(四)主管全市測繪單位的資格審查和測繪任務登記工作;
(五)負責全市測繪成果的管理、監督和保密工作;
(六)保護全市的測量標志。
各縣、區建設局(委)負責本縣、區的測繪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第二章 測繪技術管理第四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作業的單位和個人,應持省測繪局頒發的《測繪許可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承擔測繪任務。第五條 下列測繪業務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一)全市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的布設以及測量標志維護和管理;
(二)比例尺1:500,比例尺1:1000、測區面積6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2000、測區面積12平方公里以下,比例尺1:5000、測區面積40平方公里以下的地形圖測繪;
(三)全市規劃定線、征撥地、建筑物形變和城市建設工程測量;
(四)根據本市建設要求,下達城市指令性測繪任務;
(五)全市地籍測繪和市域范圍內區界、縣界測繪;
(六)全市地圖編繪和印刷出版。
省管限額內的本市測繪,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省測繪局審批。第六條 從事本辦法第五條規定范圍內的測繪,必須執行國家測繪標準或行業標準,使用城市坐標和高程系統及城市統一的圖幅、分幅、編號。實施測繪前須將技術設計書、經濟合同書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測繪結束后須報送技術總結,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第七條 本市測繪單位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年度測繪任務、年終測繪統計報表和附圖。第八條 市級測繪科研成果的鑒定、試點和推廣,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科委共同負責。第三章 測量標志管理第九條 測繪部門設置的硯標、標石、指示樁等各類測量標志,屬國家財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負有保護的義務。第十條 全市各類永久性測量標志實行歸口管理、包干負責和委托保護。各測量標志管理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標志的管理工作,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定期組織檢查。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移動或損毀測量標志。因特殊情況需要拆毀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應先征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省測繪局批準,并按規定予以補償。第十二條 禁止在可能損壞測量標志的范圍內取土、取石、植樹、挖塘、開河、放炮炸石,不準在點位上搭棚、架線、堆放物品和種植。第四章 測繪成果管理第十三條 測繪成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歸口負責”的制度。本市的基礎測繪成果及有關專業測繪成果,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各部門自行測制的專業測繪成果由各部門負責管理,但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成果目錄或附本。
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領借省和本市的測繪成果,應持單位證明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直接提供或轉介省測繪局提供,并須按成果的密級做好登記、收發、交接和保管手續。第十五條 各測繪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編制的圖紙、資料,須送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驗審,經驗審合格,加蓋合肥市測繪資料專用章后方可使用。第十六條 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送審測繪圖紙和資料等,須同時將原始件(或二底圖)送交儲存,否則不予驗審,城市規劃管理、建筑管理、規劃設計、建筑設計等部門不予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