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復審換證申請書怎么寫
測繪資質復審換證申請材料清單
一、申請書(一式兩份)
二、《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1、須加蓋申請單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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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制微信號
2、須有申請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三、附件(甲級單位一式兩份北京市東城區測繪項目資質整改報告書,其北京市東城區測繪項目資質整改報告書他單位一式一份)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符合規定數量北京市東城區測繪項目資質整改報告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4、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5、符合規定數量北京市東城區測繪項目資質整改報告書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6、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7、單位住所證明(復印件)
8、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9、領取新《測繪資質證書》時交回原《測繪資格證書》正、副本
10、如原證書遺失的須有在公眾媒體上的聲明
11、其它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整改報告怎么寫
實驗室整改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四個步驟:
1)制定整改計劃。
通過和評審組的交流,實驗室明確需整改的項目和具體要求,制定出有針對性的糾正措施。現場評審結束后,實驗室質量主管在征得更高管理者同意后,應發布整改計劃,明確整改內容、要求、完成期限以及整改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按計劃實施整改。
在這一過程中,質量主管和質量管理部門要跟蹤整改工作進展情況,檢查執行效果;對實施效果不滿意的,應和整改責任人或整改部門負責人溝通,努力達到評審組提出的要求。在整改實施過程中,實驗室應做好記錄,一方面可以提供評審組跟蹤審核,另一方面也是質量改進的見證。
3)編制整改報告。
經驗證,確認糾正措施到位后,實驗室應收集匯總整改見證材料并將其編目,編制整改工作報告,具體說明每一不符合項的整改情況及效果。如果有觀察項,還應說明預防措施。
4)提交整改報告。
實驗室向評審組長提交整改報告。評審組長組織驗收并填寫驗收及最終推薦意見后,提交CNAS秘書處評定委員會評定。
整改報告如何寫
開門見山,表明態度、明確報告的目標、分析整改前狀況、列出整改計劃。
1、開門見山,表明態度
簡要介紹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的總體情況。比如:收到《關于對市工商局開展巡察工作情況的反饋意見》后,市工商局黨組高度重視,誠懇接受,深刻反思,針對巡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了專題研究,認真分析查找存在問題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2、明確報告的目標。
對于整改報告,一定是有一定的目的性的,即整改的問題著眼點,以及要改成什么樣子合適。
3、分析整改前狀況。
分析哪里產生和出現了問題,需要去整改,整改不是全盤否定,要有針對性。
4、列出整改計劃。
結合整改目標,和分析好整改前情況,列出整改計劃,計劃盡量言簡意賅,易于執行,也同時已與監督、檢驗整改結果。
注意:
1、對檢查出的隱患,要進行原因分析,及時實施整改解決措施。對事故隱患,按照隱患整改“四定”原則落實(定措施、定負責人、定期限、定資金來源)。?????????
2、對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不能處理的隱患實施跟蹤監督實施臨時應急措施,掛牌限期整改。
關于測繪資質
如果只自己用北京市東城區測繪項目資質整改報告書,不對地圖進行修改和制作,是不要測繪資質北京市東城區測繪項目資質整改報告書的。
如果是做導航電子地圖或者互聯網地圖,那一定要測繪資質的,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要具有與完成道路數據采集和數據信息加工處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員和設備等等,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人員也要100人左右,至于測繪資質跟一般測測繪資質不一樣的。互聯網地圖制作的測繪資質要乙級以上,人員大概20人,具體見《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如果買的是國家基礎測繪資料,一定要有出處的,地圖在中國管得很嚴的,特別是地圖涉及到國家安全等等,你說是自己測的,也需要有有關部門驗收,質量檢查,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的東西,不能瞎蹦出來這么些地圖數據,更何況國家基礎地圖你也做不出來的,也不會讓你做。具體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使用許可管理規定》和《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規。
你更好去國家測繪局網站上咨詢一下,民間人士一下子講不明白,也不一定準確。
北京市人民 *** 關于修改《北京市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等一百零五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
一、《北京市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
刪去第十一條之一項。
第二項中的“處責任單位1000元罰款”改為“處責任單位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二、《北京市執行國務院〈征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實施辦法》
1、刪去第五條之一款中的“情節嚴重者并可處以罰款”。
刪去第三款、第四款。
2、刪去第六條。三、《北京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辦法》
1、第五條之一款修改為:“北京市執行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的夜間時間為晚二十二時至晨六時之間的期間。”
2、第二十七條修改為:“對工業噪聲、施工噪聲,實行超標收費。超標環境噪聲排污費征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第二十八條修改為:“噪聲超標收費由環境保護部門按月征收。收費手續參照《北京市執行國務院〈征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實施辦法》執行。”
4、第二十九條修改為:“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區、縣環境保護部門視其情節輕重,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建筑施工單位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進行夜間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的;
“(二)經營性的文化娛樂場所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
“(三)限期治理的單位,未按期完成或者拒不執行的;
“(四)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規定,噪聲超過標準的。”
5、第三十條修改為:“罰款五千元以下的,由區、縣環境保護部門決定;罰款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由區、縣環境保護部門報區、縣人民 *** 審批;罰款三萬元以下的,也可由市環境保護局決定。”
6、第三十一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規定者,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7、刪去第三十二條。四、《北京市貫徹實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1、刪去第三條中的“凡無正當理由不按期登記的,逾期每滿一個月,處以相當房屋所值千分之五的罰款。”
2、刪去第四條第二款、第六條第三款。
3、刪去第十條中的“未經批準,擅自購買或變相購買的,處買方以房價一倍、賣方以房價百分之五十的罰款;擅自租用或變相租用的,處承租人以年租金額一倍、出租人以年租金額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其購、租關系是否成立,由上述審批機關視具體情節決定。”
4、刪去第十四條。五、《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
1、第六條增加第二款:“已建成的電鍍、制革、造紙、漂染等污染嚴重的生產項目,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措施,限期達到國家或本市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要求。”
2、第十六條修改為:“鄉街企業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由環境保護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違反規定造成環境污染的責任者,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刪去第十八條。六、《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1、第三條修改為:“本市工程總包企業和施工企業參加投標,必須持有國家或者本市頒發的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
“中央各部門、軍隊系統、外省市、港澳臺地區以及外國的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投標,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2、第五條之一款修改為:“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可按照群體工程、單體工程和專業工程進行。”
3、第二十三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建委視情節和后果作如下處理:
“(一)應當招標發包而不進行招標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二)在開標前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三)投標單位在投標過程中偽造、涂改、出借、 *** 、出賣有關圖章、證照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并可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四)投標單位互相串通,哄抬標價,擾亂招標投標秩序或者有前項所列行為的,責令投標單位退出投標,取消其1年的參加施工投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