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怎么樣?
簡介:建設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原為建設部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簡稱“建設綜合院”,英文縮寫“cigis”),為建設部直屬科研單位(國家科委批準的唯一的勘察類科研單位),始建于1951年,具有對外經營權,通過了管理體系認證,先后獲得了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全國城市勘測先進單位、全國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誠信單位、北京市守信企業等稱號,是全國綜合性甲級勘測設計單位和高新技術企業。
建設綜合院具有國家綜合甲級工程勘察(綜合類)、測繪、建筑設計、工程監理、地質災害防治,一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及工程樁檢測、施工圖審查等資質。主要業務包括:巖土工程勘察、設計、檢測、治理;工程樁動測;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水文地質勘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航空攝影測量與遙感測繪、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制圖;建筑工程及相應的工程咨詢和裝飾設計;房屋工程、林業及生態工程、市政工程、電力工程、公路工程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施工圖(巖土工程勘察文件)審查;科研開發、技術咨詢、標準規范研制及行業服務等。
建設綜合院按建筑設計與節能、巖土工程與地基基礎、測繪與數字城市、工程檢測與測試、災害評估與治理、工程監理與咨詢等專業板塊設置若干業務機構,在深圳、天津及大連等地設有分院,并擁有北京綜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城建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北京中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建設綜合勘察設計深圳研究院、基翔工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綜合試驗有限公司(香港)等子公司。建設綜合院還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環境工程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勘察與巖土工程標準技術歸口單位、中國建筑學會工程勘察分會、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工程勘察與巖土分會行業發展與國際聯絡部、全國建筑工程勘察科技情報網和《工程勘察》編輯部的依托或***單位。
建設綜合院現有員工900余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660余人,具有高級以上職稱技術人員220余人;全國勘察大師5人,***和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6人,享受 *** 特殊津貼專家16人,獲得各類注冊執業資格共計296人次,其中注冊測繪師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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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綜合院業務范圍廣泛,專業結構合理,技術力量雄厚,實踐經驗豐富,具備承擔各種大型、特殊或復雜工程項目的能力。建院近60年來,先后完成巖土工程、測繪遙感、建筑設計、水資源環境、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工程監理等方面的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及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大中型工程項目6000余項,并在亞洲、非洲、歐洲多個國家完成建筑工程、供水工程和測繪工程項目100余項,其中70余項獲國家和部級優秀勘察設計獎。
建設綜合院在科研、標準規范編制和行業服務等方面也取得了豐碩成果。近20多年來承擔了包括“科技攻關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和“863計劃”在內的***或省部級科研計劃項目100多項,其中20余項獲***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主編或參編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范50余項,并主編中文核心期刊《工程勘察》。建設綜合院積極活躍在有關 *** 學會、協會及其它行業組織中。作為多個行業機構的***單位,建設綜合院在行業服務及技術支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建設綜合院先后完成了中德、中加、中英等雙邊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及亞洲開發銀行等多邊技術合作項目,為我國勘測設計事業的發展和科技進步做出了重要貢獻。
在數字化城市管理業務方面,建設綜合院是全國推廣的北京市東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設單位,是全國之一個開展數字化城市管理數據建設的單位,也是住建部相關標準的主編單位,承擔的東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項目獲得了國家地理信息系統工程金獎。從2004年起,先后完成了北京市東城區、宣武區、朝陽區、海淀區、崇文區,新疆克拉瑪依、天津市、蘭州市、鄭州市、安陽市、開封市、洛陽龍門等的數據建設、咨詢業務,是國內主要的數字化城市管理數據建設單位。為住建部數字化城市管理專家組成員單位。
建設綜合院從2005年開始在河南開展綜合業務,在河南省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方面,先后承擔了鄭州、安陽、開封、漯河、洛陽、洛陽龍門等的數據普查建設工作(部件普查、地理編碼、單元網格劃分、建庫、入庫等),為河南省住建廳數字化城市管理專家組成員單位,也是在河南省承擔該類業務最多的單位,具有權威性(為住建部標準編制單位)、技術實力強、熟悉河南數字城管特點、項目經驗豐富、費用合理等優勢,能夠快速、高質量的完成數字城管數據建設工程,滿足用戶的需求。
建設(部)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是全國為數不多的***綜合甲級工程勘察和測繪單位, 是全國之一個開展數字化城市管理數據建設的單位,也是住建部相關標準的主編單位,承擔的東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項目獲得了國家地理信息系統工程金獎。從2005年開始在河南省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方面,先后承擔了鄭州、安陽、開封、洛陽、漯河項目 ,是河南省住建廳數字化城市管理專家組成員單位,也是在河南省承擔該類業務最多的單位.
法定代表人:單昶
成立日期:1993-05-18
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北京市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400002689G
經營狀態:開業
所屬行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英文名:Construction Comprehensive Investigation Research and Design Institute Co.,Ltd.
人員規模: 500-999人
企業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內大街177號
經營范圍:對外派遣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境內各類的勘測、設計、咨詢、監理;工程總承包;承包境外巖土、地基與基礎工程及境內國際招標工程;承包境外智能建筑(系統工程設計)的設計項目,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電力工業建筑安裝工程、水利建筑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環境建設工程的建設監理項目,以及工程地質勘察、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及工程測量項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出口;儀器儀表、機電設備及勘測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銷售;與上述業務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北京市人民 *** 關于修改《北京市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等一百零五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
一、《北京市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
刪去第十一條之一項。
第二項中的“處責任單位1000元罰款”改為“處責任單位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二、《北京市執行國務院〈征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實施辦法》
1、刪去第五條之一款中的“情節嚴重者并可處以罰款”。
刪去第三款、第四款。
2、刪去第六條。三、《北京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辦法》
1、第五條之一款修改為:“北京市執行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的夜間時間為晚二十二時至晨六時之間的期間。”
2、第二十七條修改為:“對工業噪聲、施工噪聲,實行超標收費。超標環境噪聲排污費征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第二十八條修改為:“噪聲超標收費由環境保護部門按月征收。收費手續參照《北京市執行國務院〈征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實施辦法》執行。”
4、第二十九條修改為:“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區、縣環境保護部門視其情節輕重,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建筑施工單位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進行夜間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的;
“(二)經營性的文化娛樂場所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
“(三)限期治理的單位,未按期完成或者拒不執行的;
“(四)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規定,噪聲超過標準的。”
5、第三十條修改為:“罰款五千元以下的,由區、縣環境保護部門決定;罰款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由區、縣環境保護部門報區、縣人民 *** 審批;罰款三萬元以下的,也可由市環境保護局決定。”
6、第三十一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規定者,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7、刪去第三十二條。四、《北京市貫徹實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1、刪去第三條中的“凡無正當理由不按期登記的,逾期每滿一個月,處以相當房屋所值千分之五的罰款。”
2、刪去第四條第二款、第六條第三款。
3、刪去第十條中的“未經批準,擅自購買或變相購買的,處買方以房價一倍、賣方以房價百分之五十的罰款;擅自租用或變相租用的,處承租人以年租金額一倍、出租人以年租金額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其購、租關系是否成立,由上述審批機關視具體情節決定。”
4、刪去第十四條。五、《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
1、第六條增加第二款:“已建成的電鍍、制革、造紙、漂染等污染嚴重的生產項目,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措施,限期達到國家或本市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要求。”
2、第十六條修改為:“鄉街企業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由環境保護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違反規定造成環境污染的責任者,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刪去第十八條。六、《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1、第三條修改為:“本市工程總包企業和施工企業參加投標,必須持有國家或者本市頒發的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
“中央各部門、軍隊系統、外省市、港澳臺地區以及外國的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投標,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2、第五條之一款修改為:“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可按照群體工程、單體工程和專業工程進行。”
3、第二十三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建委視情節和后果作如下處理:
“(一)應當招標發包而不進行招標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二)在開標前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三)投標單位在投標過程中偽造、涂改、出借、 *** 、出賣有關圖章、證照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并可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四)投標單位互相串通,哄抬標價,擾亂招標投標秩序或者有前項所列行為的,責令投標單位退出投標,取消其1年的參加施工投標資格。”
測繪資質和測繪資格管理有哪些異同?
先看看測繪資質的標準對比的話就可以出來了
一、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
1.大地測量
全球導航衛星系統連續運行基準站網位置數據服務是指通過若干全球導航衛星系統連續運行基準站、數據中心及數據通信 *** 等組成的系統提供位置數據服務的活動。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包括北斗衛星導航系統、GPS、GLONASS、GALILEO等。
2.測繪航空攝影
一般航攝包含膠片航空攝影、數碼航空攝影、機載激光掃描、機載SAR成像。
3.攝影測量與遙感
從事高分辨率衛星影像處理與提供的單位,應當取得攝影測量與遙感內業專業子項的測繪資質。
4.地理信息系統工程
地面移動測量是指利用集成在地面移動載具上的多種傳感器,在移動狀態下采集各種實景地理空間信息及數據后處理的活動。
5.工程測量
(1)規劃測量包含城鄉規劃定線測量、城鄉用地測量、規劃檢測測量、日照測量。
(2)變形形變與精密測量包含精密工程測量、變形(沉降)觀測、形變測量。
(3)線路與橋隧測量包含線路工程測量、橋梁測量、隧道測量。
6.海洋測繪
(1)在內陸江河湖泊等水域從事海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取得海洋測繪專業范圍的相應專業子項。
(2)海洋工程測量包含底質測量、浮泥測量、淺地層剖面測量、水下管線測量、港口與航道工程測量。
7.互聯網地圖服務
(1)互聯網地圖服務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傳標注、地圖數據庫開發三項內容。通過無線互聯 *** 調用的地圖也屬于互聯網地圖服務范疇。
(2)地理位置定位是指將空間坐標與互聯網地圖相應位置進行匹配,并進行地圖可視化表達的服務。
(3)地理信息上傳標注是指允許用戶在互聯網地圖上填寫其感興趣的信息并與他人分享的服務模式。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稱、地址、分類、屬性、影像、評論等。
(4)地圖數據庫開發是指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開發互聯網地圖數據庫和有關服務功能,供使用者調用、開發。從功能上包括但不限于地圖顯示、地圖標繪、地圖搜索、公交換乘、行車路線、地理編碼、逆地理編碼等地圖服務,從形式上包括但不限于API、Web Service、SDK等各種類型的地圖接口調用服務。
二、儀器設備
1.大地測量
(1)天文測量設備:標稱精度優于0.52的天文經緯儀或者全站儀。
(2)基線測量設備:用于基線測量的基線尺,其標稱精度應當優于1/100萬,24m長度基線尺不少于6根。
2.測繪航空攝影
(1)航攝儀及其他傳感器:包括框幅式數字航攝儀(像幅不小于7000×11000),推掃式數字航攝儀、機載激光掃描儀、機載SAR。
(2)IMU/DGPS系統:IMU是指慣性測量裝置,DGPS是指差分GPS設備。
(3)無人飛行器系統:每套含飛行平臺2架、飛控系統2套、測控地面站1套、相機2臺(像幅不小于5600×3700)。
(4)多鏡頭多角度傾斜攝影測量系統:具備IMU/DGPS系統,具備5個以上鏡頭且每個鏡頭像幅不小于5600×3700。
3.地理信息系統工程
地面移動測量系統:是指將多種傳感器集成在車載平臺上,沿道路快速精確采集多元地理信息數據,并在內業環境中生產成圖的快速多源數據采集和處理系統。GNSS是指接收全球導航衛星系統信號以確定地面空間位置的儀器,INS是指慣性導航系統,LiDAR是指激光雷達,影像獲取設備是指立體相機、全景相機等用于地面移動測量的影像采集設備。
三、軟件
1.測繪航空攝影
多角度傾斜攝影真三維處理系統:能夠處理傾斜航攝獲取的多源數據,快速自動生成真三維數據的系統。
2.攝影測量與遙感
(1)全數字攝影測量系統:從影像獲取到過程數據處理、成果輸出,均采用數字化形式進行的攝影測量系統。
(2)遙感圖像處理系統:能夠對遙感圖像信息進行數字化、復原、幾何校正、增強、統計分析、信息提出、分類、識別等圖像加工的系統。
3.地理信息系統工程
(1)地理信息處理軟件:用于處理和分析地理信息的軟件。
(2)地理信息系統平臺軟件:用于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建設的基礎軟件,具備地理信息的獲取、存儲、編輯、處理、分析和顯示等功能,并可支持軟件定制開發。
4.互聯網地圖服務
獨立地圖引擎:部署于服務器上,能夠向用戶提供地圖顯示、空間搜索、上傳標注、接口調用等服務的軟件系統。
測繪資格管理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為部門規章,是國家測繪局為加強測繪管理,做好測繪資格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的規定,共有32條,自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所以兩者是不同的
辦理測繪乙級資質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即公司營業執照。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測繪字面理解為測量和繪圖,是以計算機技術、光電技術、 *** 通訊技術、空間科學、信息科學為基礎,以全球導航衛星定位系統(GNSS)、遙感(RS)。
地理信息系統(GIS)為技術核心,選取地面已有的特征點和界線并通過測量手段獲得反映地面現狀的圖形和位置信息,供工程建設、規劃設計和行政管理之用。
測繪,是指對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設施的形狀、大小、空間位置及其屬性等進行測定、采集并繪制成圖。
測繪學研究測定和推算地面點的幾何位置、地球形狀及地球重力場,據此測量地球表面自然形狀和人工設施的幾何分布,并結合某些社會信息和自然信息的地理分布,編制全球和局部地區各種比例尺的地圖和專題地圖的理論和技術學科。又稱測量學。它包括測量和制圖兩項主要內容。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見稿)
之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測繪資質管理,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分級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四條【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第五條【公開便民】 審批機關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充分利用部門之間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務。
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申請條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條【申請和受理】 審批機關對申請單位提出的測繪資質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發放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第八條【受理和審查的方式】 審批機關應當網上受理、審查測繪資質申請。必要時,審批機關也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核查。
第九條【審查和決定】 審批機關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后,應當依據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條【審查結果】 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
第十二條【資質延續】 測繪單位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九十日前,向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根據測繪單位的申請,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三條【資質變更】 測繪單位變更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重新申請辦理測繪資質審批。
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材料,申請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
第十四條【資質注銷】 測繪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注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法人依法終止的;
(三)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申請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
第十五條【合并轉制】 測繪單位發生合并的,可以承繼合并前的測繪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
測繪單位發生轉制或者分立的,應當向相應的審批機關重新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測繪監理】 測繪單位可以監理同一專業類別的同等級或者低等級測繪資質單位實施的該專業類別的測繪項目。
第十七條【證書換發】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證書遺失的,測繪單位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補領。
第十八條【信息變更報告】 測繪單位取得測繪資質后,變更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技術裝備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相應的審批機關報告。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測繪資質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就有關測繪資質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及其實施測繪活動的現場進行實地檢查;
(四)責令非法測繪的單位停止違反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隱瞞、拒絕和阻礙。
第二十條【測繪項目】 測繪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報送測繪項目清單。
第二十一條【隨機抽查】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對測繪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等測繪資質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對于投訴舉報多、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測繪單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第二十二條【信用懲戒】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
測繪單位在測繪行業信用懲戒期內不得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和增加專業類別。
第二十三條【法律責任一】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法律責任二】 測繪單位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后,存在不符合其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條【法律責任三】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該單位在三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法律責任四】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監督檢查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具體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的數量要求。具體調整標準于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送自然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例外情形】 外商投資企業測繪資質的申請、受理和審查,依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