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19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二、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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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四、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他材料。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北京市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
之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測繪成果管理規定》)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的測繪成果,均按《測繪成果管理規定》和本辦法管理。第三條 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局)是本市測繪行政主管機關,負責本市測繪成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第四條 在本市測繪完成的測繪成果,測繪單位必須按照《測繪成果管理規定》規定的范圍和要求,在每年年底以前向市規劃局匯交測繪成果目錄及副本。第五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使用本市基礎測繪成果,須持單位公函和有關資格證書等報市規劃局批準。
外地的單位使用本市基礎測繪成果的,須持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機關的公函和有關資格證書等報市規劃局批準。第六條 外國人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在本市單獨或合作測繪成果,必須向市規劃局提供全部測繪成果的副本或復制件。第七條 測繪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并接受市規劃局的監督管理。第八條 測繪成果不得擅自復制、 *** 或轉借。需要復制、 *** 、轉借測繪成果的,須經提供測繪成果的部門同意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復制保密的測繪成果,必須按照原密級管理。
測繪單位受委托完成的測繪成果,其原始測繪資料和數據,由測繪單位保存,未經委托單位同意,不得復制、翻印、 *** 和出版。第九條 任何單位對外提供國家未公開的本市測繪成果,均須報市規劃局批準,并按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 測繪單位在本市進行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的測繪,必須使用北京市地方座標系統、高程系統和地形圖分幅規定。完成的測繪成果必須經市規劃局組織審核通過后,方可提供使用。第十一條 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規劃局給予下列處罰:
一、未經市規劃局批準,擅自提供、使用本市基礎測繪成果的,分別處提供和使用雙方責任單位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二、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給使用單位造成損失的,由測繪單位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并負責補測或重測,情節嚴重的,處責任單位1000元罰款,并可提請有關部門取消其測繪資格。
三、未經提供測繪成果部門批準,擅自復制、 *** 或轉借測繪成果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發生測繪成果泄密事故的,由市規劃局對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按失密論處北京市東城區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二條 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規劃局負責解釋。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1989年12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