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公章的流程是怎樣的
單位印章損壞后申請補刻新公章、單位部門章或專用章,本單位應出具的補刻印章申請書需把舊印章交回公安機關銷毀,還須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二份,需由企業出具舊印章銷毀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成立日期與發證日期不一致的,要提供工商變更核準通知書復印件一份。(注:原公章未在公安機關備案的,不接受部門章及專用章備案,必須先把公章在公安機關備案,方可以再接受其他印章的備案。)
刻章備案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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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制微信號
3.需由企業出具刻章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銷毀證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5.舊章。
6.如果營業執照成立日期與發證日期不一致的,須提供工商局核準變更通知書;
更換公章申請(格式)
xx市公安局特營科:
茲我單位因xxxxxxx,需重新申請刻制“xxx有限公司”xx章,共xx枚,望給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特此證明
經辦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北京市設計出圖專用章如何辦理
北京市設計出圖專用章辦理條件:
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和《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4號)的有關規定對規劃、初設,技施的設計各要求不一樣,技施最為嚴格,目前已出臺審圖制度。
一、換發2012年度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的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持有有效的城市規劃編制證書、工程勘察證書、工程設計證書或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證書。
(二)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年檢合格。
(三)城市規劃編制證書、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證書或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證書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單位地址(住所)、注冊資金等項內容一致。
二、報送材料
(一)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持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全部有效城市規劃編制證書、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或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各1本及復印件。
(二)滿足資質分級標準要求的注冊人員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加蓋有效執業印章)和身份證復印件;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注冊人員和非注冊人員近1個月社保繳費證明。
(三)用升級的資質管理企業版軟件,按照數據備案的要求(“人員”填報全部技術人員,“業績”填報近3年業績),首先進行數據網上申報;申報成功后通過軟件程序打印出《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數據備案表》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上述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時間安排
辦理資質證書核驗手續和報送備案材料的時間為2012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具體安排如下:
(一)2012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受理資質證書更高級別為甲級(或一體化一級)的單位。
(二)2012年2月1日至2月13日受理資質證書級別為乙級、丙級(或一體化二級、三級)的單位。
四、報送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南禮士路19號建邦商務會館五層503室。
五、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確保報送企業備案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所報數據將作為今后勘察設計資質審查及日常監督檢查的主要依據。
(二)此次換發2012年度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與企業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申報相掛鉤,請企業按時上報統計年報和季報,凡未按規定要求申報2011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的單位,均不予換發相應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
(三)本次監督檢查將重點對所申報技術人員進行查重。對于已經離職的技術人員,各單位應及時在資質管理企業版中進行調離,調離后上報有關備案數據。
對于技術人員一人持有多本注冊證書(包括注冊建筑、結構、設備、電氣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師、注冊造價師等),所有證書只能注冊在1家企業,且只能在注冊企業從業,各單位應在上報人員前進行自查,避免出現“人證分離”的情況。
(四)目前注冊人員信息已與資質管理系統數據對接,可動態反映單位注冊人員是否達標。各單位應加強對注冊人員的管理,確保上報的注冊人員達到資質標準要求。
(五)對于2011年4月1日前申報設計資質并取得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標準中要求的注冊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本次可按相應專業的非注冊人員上報并考核;對于2011年4月1日后申報設計資質并取得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需按照設計資質標準要求,考核相應的注冊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和注冊化工工程師。
(六)各單位要按照上述時間安排,辦理資質證書核驗手續和報送備案材料,避免影響換章工作。
六、核查結果
(一)對資質核查不合格的單位,將依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第二十五條的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間不予換發2012年度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
(二)資質核查和換章結果將在市規劃委網站上公布。
檢驗檢測專用章更換需辦理怎樣的手續
更換企業法人章手續如下:
一.客戶提交的資料
(1)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辦理預留公章/財務專用章更換時,須向開戶行出具
1.原預留銀行印鑒卡、
2.開戶許可證正本原件、
3.營業執照正本原件
4.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授權他人辦理的,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及其授權書、授權書可參照“法人授權書”格式。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
5.無法提供原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如公司名稱變更企業需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公司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企業遺失印章的需提供遺失登報公告、司法部門的相關證明文件等材料)。
(2)
1.變更預留印鑒中的個人簽章時,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授權他人辦理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的身份證件及其授權書、授權書可參照“法人授權書”格式。被授權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
2.預留印鑒是非法人或負責人印鑒的,需提交預留印鑒授權書,可參照公司業務授權書板塊下的"預留印鑒授權書"格式,和被預留私章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二.客戶填寫資料:
1.客戶在柜臺領取空白印鑒卡一套三份,加蓋新舊印章、單位公章.
2.變更印鑒申請書,加蓋新舊印章、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簽章。
三.所帶印章:
1.財務章
2.私章
3.公章
4.所換的舊印章.
更換公章流程
更換公章流程如下:
1、更換公章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的正本及副本原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企業委托第三方辦理公章變更需要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交回原有的刻章登記卡;
企業公章更換流程
5、更換公章需要提供刻章卡上的全部舊章;
6、變更公章需要提交申請書一式兩份,并加蓋企業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書一份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
7、變更公司需要提交變更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8、提交上述材料至公安局辦理備案手續,拿到回執后去刻紙公章,至此變更結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資質換證怎么換,分別對應什么部門
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只要是紙質材料的均需《申請表》一式兩份;所有涉及專業部門的資質換證每涉及一個方面則多一份《申請表》,附件材料多一套。新版資質標準出臺,企業面臨資質換證的重任,那么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需注意哪些呢?
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只要是紙質材料的均需《申請表》一式兩份;所有涉及專業部門的資質換證每涉及一個方面則多一份《申請表》,附件材料多一套。部審批和廳審批需分開申報(電子化系統自動檢測);跨專業多個申報事項應分開申報,注意申報是事項是電子化申報還是紙質申報。如果建筑企業換證失敗后,還可以選擇可在換證結果公布后3個月內進行低等級資質申請,申請低于原資質等級的資質,建筑企業也可以繼續申請原等級資質。如果超過3個月沒有進行建筑資質換證,則只能進行資質增項申請。最后提醒大家建筑資質換證時最多可選擇5個類別轉包,原來的主項也是只能選擇5項,希望建筑單位在換證時候能夠注意起來,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以上就是建筑企業資質換證注意事項的相關內容,企業在進行資質換證時,要提前了解資質換證的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資質換證,企業也可以選擇專業的資質代辦公司辦理,如果在建筑資質換證上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攜眾集團。
單位公章損壞,如何辦理更換手續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需刻制公章的,須經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批準,并辦理公章刻制換信手續。刻好后須將印章送交公安機關蓋章備案。
一、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單位刻制公章的,需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社會團體刻制公章的應提交市民政部門證明;企業單位刻制公章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單位法人代表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更換公章的應同時上交原使用公章。
二、辦理程序:
申請人持有關證明材料到公安分局綜合服務大廳治安業務窗口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材料齊全的,隨到隨辦,出具同意刻制公章信件,申請人持介紹信到指定的印章刻制企業刻制。到本市范圍以外刻制公章的,須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辦理換信手續。
《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七條? ? 國家權力、黨政、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等機關、團體的各級組織、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發機關的印章管理部門開具公函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 *** 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縣級以上人民 *** 公安機關應即辦理并出具準刻證明。
第八條? ? 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憑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準文本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 *** 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
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
辦理準刻手續的經辦人員,需持刻制單位的委托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人名章準刻手續的,同時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證明。
縣級以上人民 *** 公安機關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準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準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 需要到外省、市、縣(區)刻制印章的,憑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有關申請材料,到刻制地同級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
第十條? ? 需要刻制印章的單位應當到公安機關批準的刻制單位刻制;刻制單位將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機關辦理印鑒備案后,方準啟用。
第十一條? ? 需要更換印章的,須公告聲明原印章作廢后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準刻手續。
印章遺失、被搶、被盜的,應當向備案或批準刻制的公安機關報告,并采取公告形式聲明作廢后,按照前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準刻手續。
擴展資料:
單位公章是指企業所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用自己法定主體行為名稱制作的簽名印章,稱之為“公章” 。我國對公章的管理有健全司法管理體系,任何私刻都是違法犯罪的,對于脫離法定主體行為虛構私自刻制的印章,按偽造行為主體的犯罪論處。
一、外地單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須到該單位原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介紹信或證明,然后憑此介紹信或證明再到刻字廠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級公安機關換取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二、刻制國有、集體企業單位的財務章、合同章、業務專用章及銀行的轉帳章、現金收訖章、現金付訖章,需憑本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經公安機關審查后,簽發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三、外資企業刻制上述印章,需憑營業執照和《三資企業備案證》,如果企業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必須執中方開具的介紹信,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然后憑著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四、刻制黨政、國有或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內部機構的公章,一律憑本單位的上一級領導部門或批準成立的部門開具的證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公安機關審查后,發給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證明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印章治安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