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中的項目章、工程章、資質章分別是什么意思啊?
1、項目章
建筑公司下放的章叫項目章,項目章可以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及一些經濟類型的合同及資料,工程章即項目章。項目章是相對于一個項目部的印章,使用范圍針對整個項目方面的業務。
2、工程章
工程專用章也叫項目用章(主要體現在專用上),只是針對某一個特定項目專用的,在這個項目上使用等同于公章,目的是為了方便處理一類事項。一般除掉合同,施工組織設計外,普通流轉、工作聯系單都是工程章。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3、資質章
資質章是通過計量認證的機構其標志為CMA,在該機構出具檢測報告書中蓋有CMA標志的印章,具有國家承認的法律效力。
擴展資料:
項目章的使用相對風險更大,項目章的印文沒有備案,一旦讓法院看到項目章管理混亂,也就是不具備“排他性”,則不具備鑒定的意義。
如果鑒定不具備參考價值,如果還有其他證據鏈印證,很可能被判決承擔責任。如果管理規范,具備排他性,如果公章鑒定下來確認不是公司備案的公章印文,那這個案件其他的證據鏈尚不足以讓法庭采用高度蓋然性的原則判決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建立嚴格的印章使用制度,特別是項目章的使用和管理方面,更需要注意,需要規范使用范圍、使用權限和失效時間。因為項目章不用的工商備案,公司承擔的風險更大。所以,內部要加強管理,明確權限和范圍、對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測繪公司需要刻什么章
測繪公司需要刻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發票章、合同章。測繪公司在注冊成功后就需要刻五枚章,公章是所有印章中效力的,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合同印章用作簽訂商業合同。其他合同均加蓋公章。法人印章和財務專用章統稱為印章。發票章是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戶購買和開具發票時須加蓋。財務章是辦理會計業務所需要用到的章,一個公司正常運作必須要有這五枚印章。
測繪專用章和公章的區別
區別如下:
1、法律效力不同。
公章具有對外的法律效力,而專用章只能在單位內部使用有效。
2、規格尺寸的法律要求不一樣。
公章有統一規定的法定規格、形狀和尺寸,而專用章的外形和尺寸都是由單位自己規定的,不受到法律的約束。
3、一般對外的有法律效力的是公章,比如單位的證明等文件。但是對于增值稅發票,公章就不可以,只允許用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測繪類總公司有資質分公司沒資質分公司可以測繪嘛?分公司蓋分公司的章還是必須蓋總公司的章,有沒有依據
測繪類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的關系存在著一定的區別和聯系,一般情況下總公司會負責各類測繪資質的核發、管理和監管,而分公司則是總公司下設的經營機構之一,承擔具體的工程和項目測繪工作。因此,總公司和分公司在測繪方面所具備的資質和權限方面也存在一些差異。
根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規定,測繪企業承攬測繪業務必須具備相應的測繪資質,如果是總公司,則需要持有相應的總公司級別資質證書,如果是分公司,則需要持有相應的分公司級別資質證書。因此,如果分公司擁有相應的測繪資質,則可以進行測繪工作。在實際操作中,分公司也應該蓋上分公司章,而不是蓋總公司的章,因為分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身份和經營權益,與總公司有一定的分隔和區別。同時分公司的業務與資質范圍有限,如果要承攬特定類型或級別的工程項目,則需要獲得相應的批準或升級測繪資質。
測繪圖幅資質章蓋在哪里的
建筑施工圖印章一般加蓋在施工圖的右下角。測繪地圖是地圖的一種,是按照一定的數學法則,運用符號系統和地圖制圖綜合原則,表示地面上各種景物和坐標的地圖。測繪地圖由數學基礎、制圖對象和圖面修飾3部分組成。數學基礎包括大地控制點、經緯線網和比例尺。
北京市設計出圖專用章如何辦理
北京市設計出圖專用章辦理條件:
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和《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4號)的有關規定對規劃、初設,技施的設計各要求不一樣,技施最為嚴格,目前已出臺審圖制度。
一、換發2012年度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的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持有有效的城市規劃編制證書、工程勘察證書、工程設計證書或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證書。
(二)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年檢合格。
(三)城市規劃編制證書、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證書或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證書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單位地址(住所)、注冊資金等項內容一致。
二、報送材料
(一)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持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全部有效城市規劃編制證書、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或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各1本及復印件。
(二)滿足資質分級標準要求的注冊人員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加蓋有效執業印章)和身份證復印件;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注冊人員和非注冊人員近1個月社保繳費證明。
(三)用升級的資質管理企業版軟件,按照數據備案的要求(“人員”填報全部技術人員,“業績”填報近3年業績),首先進行數據網上申報;申報成功后通過軟件程序打印出《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數據備案表》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上述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時間安排
辦理資質證書核驗手續和報送備案材料的時間為2012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具體安排如下:
(一)2012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受理資質證書更高級別為甲級(或一體化一級)的單位。
(二)2012年2月1日至2月13日受理資質證書級別為乙級、丙級(或一體化二級、三級)的單位。
四、報送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南禮士路19號建邦商務會館五層503室。
五、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確保報送企業備案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所報數據將作為今后勘察設計資質審查及日常監督檢查的主要依據。
(二)此次換發2012年度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與企業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申報相掛鉤,請企業按時上報統計年報和季報,凡未按規定要求申報2011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的單位,均不予換發相應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
(三)本次監督檢查將重點對所申報技術人員進行查重。對于已經離職的技術人員,各單位應及時在資質管理企業版中進行調離,調離后上報有關備案數據。
對于技術人員一人持有多本注冊證書(包括注冊建筑、結構、設備、電氣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師、注冊造價師等),所有證書只能注冊在1家企業,且只能在注冊企業從業,各單位應在上報人員前進行自查,避免出現“人證分離”的情況。
(四)目前注冊人員信息已與資質管理系統數據對接,可動態反映單位注冊人員是否達標。各單位應加強對注冊人員的管理,確保上報的注冊人員達到資質標準要求。
(五)對于2011年4月1日前申報設計資質并取得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標準中要求的注冊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本次可按相應專業的非注冊人員上報并考核;對于2011年4月1日后申報設計資質并取得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需按照設計資質標準要求,考核相應的注冊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和注冊化工工程師。
(六)各單位要按照上述時間安排,辦理資質證書核驗手續和報送備案材料,避免影響換章工作。
六、核查結果
(一)對資質核查不合格的單位,將依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第二十五條的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間不予換發2012年度勘察文件專用章及圖紙報審專用章。
(二)資質核查和換章結果將在市規劃委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