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廣東省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以及廣東省測繪資質單位名單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錄一覽:
廣東省測繪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科學研究的需要,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行為,保障測繪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測繪,工程測量,地籍測量,房產測繪與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數字化測繪與地理信息系統工程等非軍事測繪活動,使用和管理測繪成果,設置、使用和維護測量標志,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鄉測繪統一管理,組織實施本條例。
市、縣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并接受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測繪工作,并接受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第四條 測繪應當采用國家統一的大地坐標系統、平面標票系統、高程系統及國家規定的測繪標準。第五條 各級人民 *** 應當把測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鼓勵并加強測繪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測繪科學技術水平。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對測繪事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 *** 給予獎勵。第二章 測繪規劃及其實施第六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會同省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省的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規劃,經省人民 *** 批準并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可以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和其他主要測繪項目規劃,經同級人民 *** 批準,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各級人民 *** 的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部門專業測繪規劃,報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七條 基礎測繪項目和專業測繪單位承擔本部門業務范圍以外的測繪項目,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行分級管理。第八條 基礎測繪資料應定期進行更新,重點地區和大中城市5-10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區10-15年更新一次。
基礎測繪項目的技術設計書應統一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基礎測繪實施的專項經費由同級人民 *** 財政列支。第九條 地籍測繪工作在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劃和指導下、由各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第十條 市、縣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人民 *** 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第三章 測繪市場管理第十一條 凡進入測繪市場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保證質量的條件,取得與測繪任務相適應的《測繪資格證書》。
申領《測繪資格證書》,需經所在地地級以上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并按規定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核發《測繪資格證書》。
專業測繪單位承擔本部門業務范圍以外的測繪任務,應當按前款規定取得《測繪資格證書》方可承擔測繪任務。承擔本部門業務范圍以內的測繪任務,由該部門進行測繪資格審查。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發證機關負責進行年檢。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轉借和 *** 《測繪資格證書》。第十二條 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測繪前應按規定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測繪項目所在地的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測繪任務登記。已列入國家、省基礎測繪規劃、專業測繪規劃并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測繪任務,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測繪前將任務安排通知測繪項目所在地地級以上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不再另行登記。測繪任務登記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 *** 另行規定。第十三條 外省測繪單位承接我省測繪任務的,必須持《測繪資格證書》,到我省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驗證,進行測繪任務登記,并接受測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監督。第十四條 經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批準的外國或境外地區的組織和個人,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測繪或者與我省有關單位合作從事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并在測繪前向我省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交驗批準文書。第十五條 凡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進行以測繪為目的航空攝影與遙感的,應按國家《關于民用航空攝影計劃統一歸口管理》的規定,將項目計劃報送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并申請辦理航空攝影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廣東省測繪工作管理暫行規定
之一條 為了加強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管理,充分發揮各經濟建設部門測繪力量和測繪資料的作用,正確使用測繪資料,推動測繪技術進步,物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省國土廳是廣東省人民 *** 組織和管理全省測繪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對本規定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第三條 凡在我省境內從事測繪工作的企業、事業單位(包括中央駐省單位,在我省經營測繪工程的省外單位和集體測繪單位,但不包括軍事測繪單位),以及測繪個體戶,均應接受省國土廳的業務管理,并執行以下規定:
(一)布測國家一、二等大地控制,要向省國土廳報送技術設計書;經審批后方可執行。
(二)測制連續滿幅的面積在五十平方公里以上的1∶5千地形圖,面積在一百平方公里以上的1∶1萬地形圖,以及按規定需建立四等以上控制測量的大于1∶2千(含1∶2千)比例尺地形圖的測區(以下簡稱限額以上)要向省國土廳報送技術設計書。
(三)在向各主管部門報送測繪計劃,統計年報的同時,應抄報省國土廳。第四條 測繪工作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省國土廳對各專業系統和地方測繪業務進行歸口管理,各專業系統內部的專業測繪工作由其主管部門或其指定的單位歸口管理;各縣(市)的測繪工作由市(地)、自治州測繪管理機構歸口管理(縣根據需要可設立管理機構或指定有關部門歸口管理)。第五條 省國土廳測繪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規;
(二)組織制定全省測繪行業規劃和發展綱要;
(三)負責管理各經濟建設部門限額以上的測繪業務組織測繪行業的計劃協調和技術業務協作,并進行指導和監督;
(四)負責對市(地)、自治州測繪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
(五)組織測繪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測量標志及其它測繪設施,負責改造、加密全省大地控制網,組織測繪、編制和出版經濟建設所需大面積的各種比例尺地形圖和專題地圖;
(六)管理國家基本測繪資料,組織編纂全省測繪資料目錄,審查對外提供的測繪資料;
(七)負責全省地圖編制出版的審查和管理;
(八)協調和統一申報全省各經濟建設部門的航空攝影及遙感計劃;
(九)負責測繪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統計和綜合分析全行業的生產、技術、經濟資料;
(十)組織培養測繪技術人才,開展測繪科學研究,鑒定重大測繪技術成果,協助科技干部部門評定和辦理中、高級測繪技術職稱;
(十一)協助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國土整治和地籍管理,以及審核地圖上的行政區域界線;
(十二)負責對外測繪技術業務合作的管理工作,以及其它有關涉及外經、外事的測繪業務。第六條 市(地)、自治州測繪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所屬各單位和所轄各縣的測繪業務,其主要職責和任務:
(一)收集、發放和管理測繪資料;
(二)組織開展城市、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方面的測繪工作;
(三)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國土整治、地政和地籍管理方面的測繪工作;
(四)負責維護和管理本地區的測量標志;
(五)組織市(地)、自治州、縣圖的修編更新及各種專業圖的編繪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所屬各縣轄地界線在地圖上的標繪與處理;
(七)對經營性測繪工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第七條 縣(市)測繪管理機構負責本縣(市)內的測繪業務,其主要職責和任務:
(一)負責縣(市)屬區、鄉、鎮和各單位的測繪資料歸口管理,收集和提供測繪資料情報,對經營性測繪工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二)負責縣(市)地圖現勢資料的收集與標繪,組織修編更新縣(市)、區(鎮)地圖;
(三)負責全縣(市)測量標志的維護、管理;
(四)協助開展地籍管理;
(五)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縣(市)內區、鄉、鎮的界線。第八條 各單位在進行限額以上的測繪工作時,除因特殊需要,經省國土廳同意外,應采用全國統一的坐標和系統、高程系統和國際分幅與編號。
區級以上城鎮范圍內的正規測圖,應采用統一的坐標系統(國家的或獨立的)、高程系統和圖幅分幅。
為適應對外開放的需要,經濟特區和對外開放地區,坐標系統可采用假定的,但應保持與國家統一系統的內在聯系。第九條 凡在我省開展經營性測繪業務的省內外勘測單位與測繪個體戶,都必須向省國土廳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發給測繪許可證,憑測繪許可證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領取營業執照,方可經營許可范圍內的測繪工程。
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申請領取營業執照者,應在本規定頒布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辦申請登記手續。
廣州市測繪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行為,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城鄉建設管理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基礎測繪條例》、《廣東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不含軍事測繪)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市、區、縣級市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協調,建立健全測繪管理體制。第四條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本辦法。
縣級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市、縣級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五條 本市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水平。對在測繪科學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第六條 市、區、縣級市人民 *** 應當將測繪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用于下列用途:
(一)基礎測繪;
(二)地籍測繪;
(三)地下管線普查;
(四)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五)測量標志維護和管理;
(六)測繪成果接收和管理;
(七)其它公益性測繪項目。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系統第七條 本市采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以及廣州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第八條 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確需在本市建立其他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應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十條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部門批準。第九條 本市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相聯系,并將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轉換參數匯交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十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國家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制定本市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應當先將制定計劃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并在發布之日起60日內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三章 基礎測繪第十一條 市、縣級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水務、海洋、林業和園林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市、縣級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后由各專業測繪管理部門按職能分工組織實施。
基礎測繪年度計劃應當根據基礎測繪規劃、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城鄉建設管理的需要進行編制,并征求規劃、水務、海洋、林業和園林等有關部門的意見。第十二條 本市基礎測繪包括:
(一)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系統的建立、更新與維護;
(二)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和航天遙感測繪資料的獲取;
(三)相應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的測制與更新以及相應深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
(四)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五)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六)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事項。第十三條 本市建立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制度。
本市的平面坐標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及空間定位系統應當至少3年維護、監測一次。
本市建成區和重點建設地區的1:500地形圖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其他建設地區的1:500地形圖至少每兩年更新一次;1:2000地形圖至少每三年更新一次;1:5000地形圖至少每5年更新一次。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鄉規劃建設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
本市每兩年開展航空攝影和數字正射影像圖制作工作,每年采購一次0.1米以上高分辨率衛星影像。
關于廣東省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廣東省測繪資質單位名單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