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10米高建筑外立面石材維修施工需要什么資質
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額不超過注冊資本金5倍的各類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首次辦理是三級
三級資質標準:
1、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項額50127;萬元以上防腐保溫工程施工, 工程質量合格。
2、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防腐保溫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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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 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4人。
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
3、注冊資本金200萬元以上,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4、近3年更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萬元以上。
5、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重慶市璧山縣屬于哪個區
璧山就是重慶下屬的一個獨立縣,不屬于任何一個區,直接歸重慶市 *** 管轄。
石材干掛屬于幕墻還是屬于外立面裝修? 是需要拿裝修的資質還是拿幕墻的資質?
石材干掛屬于幕墻工程,是裝飾裝修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
當然需要拿幕墻施工的資質。
我們工地的幕墻隊伍既有設計甲級資質也有施工資質。
報建項目需要什么資質?
房地產項目前期手續十分繁雜,涉及規劃局、 建設局、國土局、發改委、人防、消防、園林、市政、交通、交警、環保局、水利局、自來水、電力局、教育局等眾多部門;不同性質的項目審批方式的有所差異,審批標準及結果會有很大不同……
#1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前置條件:
①企業或組織申領的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
②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立項批文)
③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申請新舊章、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委托書)
相關材料:
①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用地紅線圖(規劃核實確認)
④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
⑤國有土地出讓合同
審批部門:規劃審批處
審批時限:2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①營業執照(注冊地、公司章程等)
②地名命名(注明地名寓意詮釋、避免繁體、諧音字)
③土地用途、面積、地塊位置命名(邊界與取得土地時原始資料進行復核)
④項目立項(營業執照、建安投資、設備購置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建設 期利息、鋪底流動資金、項目資本金、銀行貸款、其他)
⑤幼兒園項目需要項目核準(項目申請報告文本、項目核準申請報告文件、選址意見、用地預審意見、環保局出具的環評審批意見)
支持部門:集團、行政、設計、營銷策劃、成本
#2
土地證(不動產權證)
前置條件:
①土地款支付(合同簽訂時間的30天內支付之一筆, 之一筆款后2.5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款 )
②契稅支付(契稅3%,印花稅0.05%,土地款付清后繳納)
相關材料:
①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④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
⑤土地出讓金、契稅交付憑證
⑥成交確認書與拍賣須知
⑦宗地測繪成果報告(宗地取號:土地款付清、提供用地批準通知書、交地記錄表)
⑦宗地圖
⑧國有土地交付記錄(土地出讓金交清)
⑨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出讓金交清)
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規劃用地紅線圖
部門:國土資源局
審批時限:7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①資金審批
②宗地測繪
支持部門:集團、財務
#3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一、方案審查階段:
前置條件:規劃局已完成對設計方案文本的初步審核;
上會材料:總平圖、區位圖、鳥瞰圖、交評、日照分析、經濟技術指標;
審批部門:經規劃審查后,規委會上會討論,聯審會議。
審批時限:通過后7日內下發會議紀要;
會議條件:
①總平圖及經濟技術指標;
②鳥瞰圖
③立面效果圖(至少提供三個方案含街景、平、立、剖)
④夜視圖
⑤設計單位相關資料
⑥交通評估報告
⑦擴初設計:設計說明、建筑總平面圖、平立剖圖等裝訂成冊
注意事項:
①單體建筑平面圖外邊線標準尺寸與總平圖標準尺寸一致;
②單體建筑立面圖應與立面報批效果一致;
③整體地下室分期建設,應有明顯界限;
方案聯合審查涉及部門:規劃、國土、水利、環保、物管處、園林處、市政處、住建、發改委、消防、人防、交警(交通、公交)、教育、電力、供水等
過程重點:
①設計方案文本(外立面效果規劃內審會、市 *** 意見、聯合審查)
②消防設計(設計單位資質、消防設計圖紙、消防專篇、外保溫專篇 )
③人防設計(人防設計方案總平圖、應建人防面積核算表、 地下室戰時功能和防護等級確定 )
施工圖及圖審:施工圖紙,節能評估報告與專家會審意見等資料
① 建筑設計施工(節能計算書)
②人防設計施工圖(人防工程平戰轉換涉及方案、陰影區分人防區和非人防區戰時平面圖、應建人防面積核算、人防等 級確認)
③消防設計施工(消防設計說明書、總平面圖、消防給水總平圖圖、消防專篇、外保溫專篇)
注:消防部門審查點:道路的轉彎半徑;登高面與消防配套;地上、地下的防火分隔;疏散口的方向。
二、工規證申領階段:
前置條件:
①建設項目應當符合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
②聯合審查會議紀要
③建設項目應當符合核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
④建設項目應當符合規劃管理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申請材料:
①申請表
②使用土地的相關證明文件
③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
④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經規劃簽署確認的設計文本)
⑤經圖審的施工圖紙(含建筑、消防、人防)
⑥圖紙審查報告合格書與備案表
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民用建筑節能意見(節能審查意見書)
⑧人防部門施工圖審查意見(圖紙審查合格書)
⑨消防部門施工圖審查意見 (圖紙審查合格書)
⑩日照影響分析報告
?交通影響評價報告(交警部門意見)
?企業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審批部門:規劃審批處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公示10日)
注意事項:
①施工圖圖審
②房屋預測繪報告
注意事項:
①)施工圖圖審(綠建設計表(綠建專篇)、圖紙質量、設計方配合)
②房屋預測繪成果
③物業用房確認單(明確位置、面積,布置合理性)
④提供綠地率審核單(綠地率達到30%)
⑤消防、人防審查意見(應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項目報批審批表、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或消防設計備案)
⑥環評批復
⑦水土保持報告批復(如占地面積10公頃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5萬立方以上的,報告書 )
⑧規費繳納憑證(基礎設施配套費住宅6元/m2,商業110元/m2,辦公及地下80元/m2)
⑨提供土地款支付憑證
支持部門:集團、 設計、工程、財務、物業
#4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前置條件:
①經圖審后的施工圖紙
②監理備案合同
③施工備案合同
④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⑤免招標流程審批(中標通知書、如有國有資產,需按招投標程序)
申請材料:
①申請表
②《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土地證》、《用地批準通知書》
③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④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的批準手續
⑤備案的施工合同、監理合同
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報告(含消防、人防核準)
⑦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含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農名工資保障金、工傷保險等
⑧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或銀行付款擔保函或擔保公司擔保無工程款拖欠承諾書
審批部門:住建審批處
審批時限:2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①施工圖圖審
②房屋預測繪報告
③未批先建項目,工程負責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土方外運進出車輛覆蓋,場地沖洗、做好圍擋、控
塵、排污口沉漿避免直排等
支持部門:集團、工程、成本、設計
#5
商品房預售證
前置條件:
①工程形象到達預售條件
②監管協議簽訂
③物業維修資金預付款繳納
④預售價格意向確定
申請材料:
(1)預售方案
①預售價格
②項目資金監管協議(工程投資額、總投資額、建安成本、配套費用、其他)
③預售的投資造價
④住宅質量保證書、產品說明書
⑤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物價局)
⑥工程形象進度(投資額達25%以上監理證明、全年工程形象進度、現場進度滿足)
⑦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臨時管理規約(物業備案合同)
⑧物業用房確認情況聯系單(申報資料、總平圖、規劃設計條件、物業用房所在層圖、預測繪成果、規劃許可證、規劃審 批表,土地出讓金交清單據、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預繳10%)
⑨施工總進度計劃表
⑩總平圖
?現場勘察情況審核表
?擔保函、公積金承諾書
(2)預售定價
①銷售意向定價
② *** 調控區間
③樓面價、建安成本、配套等成本分析
(3)預售申請
①商品房預售方案、
②商品房預售申請表(項目基本信息、總投資額、工 程投資額、預售類別、套數等)
審批部門:住建局(房管處、審批處)
審批時限:2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①預售方案編制(預售進度)
②預售價格溝通
③開盤方案及開盤價格
④預售證申領10日內開盤
⑤預售房源價格基本按照方案價格表預售,預售申報價格一年內不調整,且商品住宅實際銷售價格不高于、或低于預售申報備案價格的10%。商鋪實際銷售價格不高于預售申報備案價格的20%,低于預售申請備案價格無下限要求。
⑥開發資質為暫定級資質,集團做擔保若破產、解散等清算情況發生后的商品住房質量責任承擔主體的擔保
⑦公積金承諾公示(現場公示:限絕、阻擾、拒絕申請公積金貸款)
支持部門:集團、工程、成本、財務、營銷、物業
結束語:房地產的開發周期較長,以上所述的五證為房地產開發前期工作的前段的主干線,過程中還涉及臨水、臨電、 臨時占道等等一系列審批就此不一一展開。前期工作從土地獲取、項目施工、銷售、竣工驗收及房屋交付,貫穿整個項目的開發周期,配合及協助著項目各項進度推進、整個樓盤如期交付。
來源:投拓狗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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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立面方案設計需要資質嗎
外立面方案設計需要資質的,外立面的方案設計需要專業人員進行設計,是需要資質的。
改建房屋是否需要一定資質?
各個地方的法規不同 但是一定要有資質評定
之一條 為美化婁底城市市容,規范城區臨街房屋改擴建秩序,遏制市區臨街房屋擅自改建、擴建等違法建設現象,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嚴禁任何單位、個人或其他組織未到市規劃、國土、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而擅自對街道兩側臨街建筑進行房屋改造。
第三條 臨街房屋改造包括:
(一)改變原有房屋用地性質,將住宅(含底層煤房、車庫等)、辦公用房、生產用房等非商業用地的房屋改、擴建成商業門面的;
(二)房屋擴建超過原有用地范圍且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
(三)在原有建筑上加層或擴大建筑規模的(包括將臨街走廊改建成商業門面的);
(四)改變臨街立面或有較大結構調整的房屋裝修;
(五)將臨時建筑改為永久性建筑,或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將臨時棚點改造成商業門面的;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第四條 臨街建筑確需改造且符合房屋改造條件的,持有效證照和相關文件,經規劃、國土、建設等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后,方可動工改造。
第五條 臨街建筑改造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三)符合婁底市城市規劃的要求;
(四)符合公眾利益不受損害的要求;
(五)符合房屋結構安全的要求;
(六)符合市容市貌的要求。
第六條 臨街建筑存在下列情況,不得進行改造:
(一)房屋已存在安全隱患、結構不允許或房屋改造后對原有建筑產生安全隱患的;
(二)改、擴建房屋垂直投影(包括踏步、臺階,挑廊、廣告、招牌、房屋裝飾等)占用道路紅線或占用公共綠地、公共設施用地的;
(三)沒有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權的;
(四)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的;
(五)房屋改造設計有礙市容市貌的。
第七條 房屋原地改造但改變了原有土地使用性質和改變原批準用途的(如將原有行政劃撥土地改為商業用地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福利房須持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相關立項改造文件,私有房屋須持個人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原件和相關文件,到市規劃局辦理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二)持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相關文件到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有關變更手續;
(三)持房屋改造設計文件到市規劃局按建設項目審批程序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報建有關手續;
(四)按建設規模大小,憑市規劃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等有關資料到市建設局辦理施工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五)竣工驗收后,憑市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有關許可證和相關資料,到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第八條 臨街房屋擴建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屋加層或底層降低標高,必須取得有相應資質的建筑設計院有關建筑結構允許的證明,才能辦理規劃建設等報建手續;
(二)房屋改、擴建且改變原有土地使用性質,先辦理土地使用性質改變審批手續后,再辦理建設工程報建手續;
(三)房屋改擴建未改變原有土地使用性質,且未超過原批準用地面積的,只需辦理建設工程報建手續。
第九條 臨街房屋外立面裝修按建設工程報建程序辦理。
第十條 臨時建筑改為永久性建筑或改為商業建筑,須先辦理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有關審批手續后,才能辦理建設工程報建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臨街房屋改造凡未辦理規劃、國土、建設報建審批手續的,按違法建設工程處理。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婁底市規劃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