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的測繪資質證書在各省地方需要備案嗎
(1)注冊測繪工程師有用。
(2)是人事部和國土資源部共同發的證。
(3)注冊測繪工程師全國通用,各地均認可。
(4)國土資源部門所屬測繪單位或設計院需要此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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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建委工作怎么樣
重慶市萬州區城鄉建設委員會設12個內設機構:
(一)黨委辦公室(宣傳教育科)
負責系統黨建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協助區委組織部管理本系統縣(處)級干部;負責委管干部的培養、培訓、考核、考察、任免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就業、保險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負責建設系統人才工作;負責機關并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黨建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及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統戰、雙擁、扶貧、群團和文化體育工作;負責機關及系統學習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工會工委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廠務公開工作;聯系建設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工作。
(二)辦公室( *** 科)
負責政務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建設工作目標管理;負責文秘、信息、文檔、保密、保衛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編纂年鑒和修志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機關后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計劃生育和愛國衛生工作;負責穩定工作;負責接待和協調處理來信來訪;負責收集排查和協調處理本系統社會熱點和不穩定因素;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聯系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受理黨員和群眾的控告和申訴;按分級管理原則查處黨員、干部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負責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本系統國有投資項目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委及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日常工作;指導建設系統的行風建設;牽頭機關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規范性文件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許可項目規范工作;負責牽頭處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關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和協調系統改革改制工作;負責組織系統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及調查研究工作。
(五)計劃財務科
負責編制、下達城市維護、建設年度資金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制訂有關城市建設資金多渠道、市場化的辦法,會同區屬有關部門籌措城建資金;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建設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建設系統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指導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六)城市規劃管理科
承擔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的具體工作,組織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及專項規劃,負責對城市規劃有關的專業規劃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用地范圍內建設項目(市管項目除外)的選址定點、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審批和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承擔測繪管理工作;承擔測繪單位資質等級管理、地圖審查等工作;負責地理信息技術應用工作;負責全區城市規劃許可實施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并指導受委托執法單位查處違反城市規劃和基礎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承辦區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及規委會專業技術咨詢會議的日常工作,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征收工作。
(七)勘察設計管理科
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用地范圍內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監管、竣工驗收備案以及規劃區建設用地范圍內工程建設中出現的高切坡項目勘察設計工作;負責建設科技宣傳、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并指導受委托執法單位查處違反勘察設計、竣工驗收等法規的行為;負責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工作;牽頭做好全區建筑節能工作;負責管理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工作。
(八)建筑業管理科
編制建筑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負責建筑業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招投標、工程造價管理等工作;管理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等咨詢服務機構的單位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用地范圍內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備案管理、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監管工作;負責建筑施工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工法的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建設職工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外來施工企業管理工作;負責建筑工程質量投訴處理;負責并指導受委托執法單位查處違反建筑管理法規的行為。
(九)房產業管理科
貫徹執行上級關于房地產開發經營、交易、物業管理、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管理的政策法規;承擔住房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編制全區住房建設規劃、計劃并指導實施;依法對房地產開發經營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指導房地產交易、城市房屋拆遷和物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并指導受委托執法單位查處違反房地產開發經營法規的行為。
(十)城市建設管理科
負責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市政廣場及給排水、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維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供水水質、城市二次供水許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維護許可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減災防災防洪工作;協助規劃區范圍內的減災防災防洪工作;負責城市供氣、供水、節水、排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鎮(鄉)污水處理工作;負責督促、協調“為民辦實事工程”;負責城市道路開挖及綜合管線的計劃安排和維護統籌工作。
(十一)重點建設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確定重點工程項目;參與重點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和資金平衡工作;組織實施城市道路、橋梁、廣場、公園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或參與重點工程施工管理和突發事件的處理;負責重點工程的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編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配合開展項目招商工作;負責本系統重點工程建設的管理協調、監督檢查和目標考核工作。
(十二)村鎮建設管理科
負責萬州城市規劃區建設用地范圍外依法應由區建委負責的鎮、鄉的城鎮規劃、勘察設計、建筑施工及質量安全、房產開發等管理工作;指導鎮、鄉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并指導受委托執法單位查處違反村鎮建設相關法規的行為;承辦區城鎮化辦公室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承擔機關并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見稿)
之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測繪資質管理,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分級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四條【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第五條【公開便民】 審批機關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充分利用部門之間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務。
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申請條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條【申請和受理】 審批機關對申請單位提出的測繪資質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發放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第八條【受理和審查的方式】 審批機關應當網上受理、審查測繪資質申請。必要時,審批機關也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核查。
第九條【審查和決定】 審批機關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后,應當依據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條【審查結果】 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
第十二條【資質延續】 測繪單位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九十日前,向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根據測繪單位的申請,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三條【資質變更】 測繪單位變更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重新申請辦理測繪資質審批。
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材料,申請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
第十四條【資質注銷】 測繪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注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法人依法終止的;
(三)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申請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
第十五條【合并轉制】 測繪單位發生合并的,可以承繼合并前的測繪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
測繪單位發生轉制或者分立的,應當向相應的審批機關重新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測繪監理】 測繪單位可以監理同一專業類別的同等級或者低等級測繪資質單位實施的該專業類別的測繪項目。
第十七條【證書換發】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證書遺失的,測繪單位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補領。
第十八條【信息變更報告】 測繪單位取得測繪資質后,變更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技術裝備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相應的審批機關報告。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測繪資質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就有關測繪資質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及其實施測繪活動的現場進行實地檢查;
(四)責令非法測繪的單位停止違反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隱瞞、拒絕和阻礙。
第二十條【測繪項目】 測繪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報送測繪項目清單。
第二十一條【隨機抽查】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對測繪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等測繪資質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對于投訴舉報多、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測繪單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第二十二條【信用懲戒】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
測繪單位在測繪行業信用懲戒期內不得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和增加專業類別。
第二十三條【法律責任一】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法律責任二】 測繪單位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后,存在不符合其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條【法律責任三】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該單位在三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法律責任四】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監督檢查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具體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的數量要求。具體調整標準于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送自然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例外情形】 外商投資企業測繪資質的申請、受理和審查,依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測繪項目備案所需資料及流程
測繪資質單位申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備案時重慶市萬州區取消測繪資質備案,應交驗下列證件和材料重慶市萬州區取消測繪資質備案,并對備案材料重慶市萬州區取消測繪資質備案的真實性負責重慶市萬州區取消測繪資質備案:
(一)測繪資質證書副本;
(二)營業執照副本;
(三)項目負責人證明材料;
(四)測繪項目合同或指令性測繪項目計劃書;
(五)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測繪單位自主組織實施或研發的測繪項目的)(非必要);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外國的組織或個人來省測繪)(非必要);
(七)測繪項目技術人員基本情況表(非必要);
(八)技術人員作業證、身份證;
(九)測繪項目備案申報表(非必要)。
法律依據重慶市萬州區取消測繪資質備案:
《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憑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的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測繪資質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測繪資質申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4.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二、測繪資質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
納證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4.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6.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7.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測繪資質申報流程
1.系統注冊
2.測繪資質申請
3.受理決定
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4.準予決定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擬準行政許可,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準予行政許可后10個工作日內發證。
6.領取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