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建需要哪些合法程序?
一、調查取證
1、對群眾舉報、日常巡查發現、領導批辦、媒體曝光的違法建筑,必須要有影像資料以及與違建當事人的談話詢問筆錄,當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證人證言等證據。整個調查取證工作,城鎮規劃區的由縣(區)規劃部門承擔,鄉村規劃區的由鄉鎮 *** 承擔,鄉鎮 *** 不能獨立完成的,區規劃部門派員參與指導調查。
2、調查違建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家庭人口狀況(每個成員的基本情況)、主要經濟來源,除修建的違法建筑外,是否還有房屋,住房面積多大、違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現場勘驗記錄。違法建筑座落位置、面積、結構、修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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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調取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規劃區到房管部門查詢該建筑的登記材料。
二、認定違法建筑
規劃部門調查取證工作完成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屬于違法建筑的認定
三、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
1、依照《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對違法建筑進行調查取證,不違反城鄉規劃但沒有辦理規劃建設審批的建筑,屬于程序性違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罰款,補辦相關行政許可手續;違反城鄉規劃的建筑,屬于實體性違法建筑,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行政相對人逾期未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的,組織實施拆除行為。
2、擬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的,應當作出《告知書》,告知當事人相關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所享有的陳述、申辯權利。
3、當事人在如果在《告知書》規定的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的,拆違實施部門應當聽取其意見,并做好記錄。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及其證據,拆違實施部門應當在二十日內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成立的,拆違實施部門應當予以采納;規劃部門不予采納的,應當說明理由通知當事人。
4、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或者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不成立的,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作出責令限期拆除的書面決定。
四、下達執法文書
1、縣(區)規劃部門或鄉、鎮人民 *** 應當依法將《告知書》、《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等執法文書送達當事人。
2、到場下達執法文書的人員,必須兩名以上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
3、對當事人不配合、不簽收的,一是到場工作人員要在回執簽字,并注明當事人拒簽字樣;二是將執法文書張貼于違建當事人的門上或所修建的違法建筑物明顯位置,并通過影像資料鎖定證據;三是邀請當地村組負責人到場見證送達情況。
五、 *** 的審批
縣(區)規劃部門收集資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關要求,制作報批卷宗,然后按程序報批。由 *** 法制部門審查后以縣(區) *** 的名義責令城鄉規劃局或城市管理局組織強行拆除。
鄉鎮人民 *** 查處的違法建筑由鄉鎮人民 *** 依據《城鄉規劃法》第65條的規定,自行決定組織強拆。
六、制作拆除方案
市或者縣(區)級人民 *** 責成有關部門 *** 違法建筑的,應當在 *** 的七日前發布通告。
七、實施拆除
縣(區) *** 責令城管執法部門實施 *** 的,城管執法部門作為牽頭單位組織實施,涉及到的部門予以配合。
沒有建筑資質的單位所構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違規的建筑物都屬于違法建筑。雖然是違法建筑,但對于違法建筑的拆除也不能隨便拆除,均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也要遵循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來拆除。
擴展資料:
國務院公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對違章建筑的拆遷補償可根據實際情況處理,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屬于違法建筑及對違法建設的處理結果不滿,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程序未完結前,不能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 *** 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 ***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違建的行政處罰一般有哪些程序
違建的行政處罰分為3個步驟(依據《 行政處罰法 》第五章第二節,行政處罰一般程序規定): 1、立案調查階段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違法建筑案件進行受理、查證、調查和認定查清違法建筑形成的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現在的實際占有人或使用人等,是否存在民事糾紛,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范的情形,是否已經行政執法機關查處等 具體程序包括案件受理登記、案件立案審批、現場檢查、現場勘驗、詢問調查通知、詢問調查等(必須由兩名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對在建工程,必須立即下達《停工核查通知書》) 2、處理審批階段調查終結后,承辦人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根據淮安市城鄉規劃的具體時間合情合理地確定違法建筑的時間界限,嚴格按照市委、市 *** 的有關文件要求對違法建筑進行準確認定,在5日內提出處理意見,并制作《案件處理審批表》報局法制機構審批;重大或復雜案件需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經審批后,承辦人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三十二、四十一、四十二條的規定制作《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向當事人告知有關事項,對于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或聽證情況,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法制機構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意見記入《陳述申辯聽證情況處理審批表》 3、決定送達階段依據《城鄉規劃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擬作出對違法建設的限期拆除決定,應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領導集體審議決定承辦人員根據決定,應及時制作《限期拆除決定書》當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后,應當在規定期間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限期拆除決定書》上作出的限期拆除的期限,按照違法建設體量大小確定合理期限,一般為3-10天)
拆除違建需要建造師嗎
一般不需要。有資格拆除違章建筑的單位是行政單位,一般情況下都是當地的規劃局,對于違章建筑,規劃局的工作人員,主動發現我接受到類似舉報的情況下會進行調查取證,確認屬于違章建筑的話,會憑借行政處罰決定書,在法定時間內依法拆除該違章建筑。
違法占地拆除違建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
對于違章建筑處理程序一般是:(1)調查詢問、現場勘驗。由違章建筑所在地鄉、鎮人民 *** 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現場勘驗(筆錄、照片、測繪、相關審批材料、其它違法占地證據等),確認是否違法、違規。(2)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違章建筑確認后,由違章建筑所在地鄉、鎮人民 *** 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3)由區規建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違建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對違法建筑的違建處罰方式主要有罰款、限期拆除和沒收三種方式,具體內容為: 1、罰款。 對于違法建設當事人所建的違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2、限期拆除。 違法建設當事人所建的違法建筑,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拆除。 3、行政 *** 。 《 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八條明確規定了采取行政 *** 措施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和必須遵守的法定程序。 法定條件包括: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違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