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2021年 重慶 信息技術職業學院高職擴招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章程
之一章??總則
之一條?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八部門關于做好2021年重慶市高職擴招專項招生 工作 的通知》(渝教招發〔2021〕17號)等有關政策及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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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1年重慶市面向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群體的高職擴招專項招生。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
第四條?學校代碼:5037
第五條?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習 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辦學地址:金龍校區:重慶市萬州區金龍平湖路88號;
天城校區:重慶市萬州區天城巨人路1號。(郵編:404000)
第九條?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條?學校概況:學院占地面積38988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162194平方米。環境優美,設施齊全,教學儀器設備資產值3841.13萬元,擁有校內外 實習 實訓場所200余個,圖 書 館藏書59.7698萬冊,全日制高職專科在校生5670人。
第三章??招生對象、計劃及 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招生對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下同) 畢業 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群體方可報名參加我市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2021年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 畢業生 不得報名。同等學力的認定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學力認證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號)有關規定執行。各類對象資格認定標準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八部門關于做好2021年重慶市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發〔2021〕17號)和市級有關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我校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市教委和市教育 考試 院審核公布的信息為準。我校可在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計劃總量內,根據生源情況在各類型、各專業(或專業類)間互相調劑。
第十三條??收費標準:各專業 學費 、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我 校招 生網()和《 新生 入學須知》上進行公布。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報名、考試、 志愿 填報及錄取
第十四條?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21年9月1日—12日
(二)報名地點: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三)報名材料:報名時,考生需交驗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力)證明、《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信息表》和相應身份證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自主確定本人報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種身份資格審核認定標準的,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作為報名身份類別。
第十五條?資格審核:報名參加我校高職擴招專項招生的考生資格由我校初審,由市級相關部門進行復核。所有考生資格均以市級相關部門復核結果為準。對于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第十六條?志愿填報:志愿填報與報名基礎信息采集同步進行。我校對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要求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專業意向、免試資格等。報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報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條?專項考試: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我校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考試工作安排在報名結束后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我校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考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二)考試方式:我校高職擴招專項招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質測試滿分為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20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由我校根據專業培養要求自行組織,企業員工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可免予文化素質測試。對取得相關職業技能等級 證書 的考生,報考相關專業可視情況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免于文化素質測試的考生,其文化素質成績按100分計;免于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其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200分計。
第十八條?成績公布:考生可通過查詢考試成績,成績公布具體時間由我校確定并公布。對成績有疑義的考生可于成績公布日起的3天內向我校申請成績復核。
第十九條?錄取辦法:我校依據招生計劃、報考情況及考生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劃定錄取更低控制 分數線 ,分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同分考生錄取辦法: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并為通過市級相關部門資格復核的考生辦理錄取手續。免試錄取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八部門關于做好2021年重慶市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發〔2021〕17號)有關規定執行。考生一經錄取不得改錄、換錄。
第二十條?志愿征集:如遇錄取時計劃未滿額,我校參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時直接認定考生參加考試的院校成績。
第二十一條?錄取查詢:考生可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重慶招考信息網()和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錄取信息。
第五章??入學、資助政策與學歷證書
第二十二條?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錄取后,在校就讀期間不能轉學、轉專業,其他待遇與全國統一 高考 錄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條??入學安排:考生被我校錄取后,由我校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需按錄取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到我校報到入學,未經我校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二十四條?新生體檢: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入學時需進行體檢。體檢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教學方式:我校對高職擴招專項招生錄取的考生實行單獨編班,集中教學與分散教學相結合、校內教學與校外教學相結合、線上教學與線下教學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培養。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取得規定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即可順利畢業。
第二十六條??學歷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資助政策: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我校申請辦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八條??重要聲明:我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工作,請直接與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九條??聯系方式: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23-58193305
2.招生服務:
學校地址:金龍校區:重慶市萬州區金龍平湖路88號;
天城校區:重慶市萬州區天城巨人路1號。(郵編:404000)
招生部門: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電話:023-58418558?、58418888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電子郵件:156224094@qq.com
第三十條??本招生章程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2022年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 重慶 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之一章總則
之一條?為規范招生 工作 ,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 校招 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全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755。
第四條?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2001年經重慶市人民 *** 批準(渝府〔2001〕65號)設立、教育部備案(教發函〔2001〕146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民辦高職專科院校。
第五條?學院地址:金龍校區:重慶市萬州區金龍平湖路88號;
天城校區:重慶市萬州區天城巨人路1號。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辦學基本條件:學院占地面積405981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積162194平方米。環境優美,設施齊全,教學儀器設備資產值4232.18萬元,擁有校內外 實習 實訓場所200余個,圖 書 館藏書59.7698萬冊,現有專任教師559人,其中高級職稱103人、碩士及以上學位100人,全日制高職專科在校生12899人。
第三章招生專業
第九條?招生專業
2022年我院共設24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學制均為三年。招生專業有:軟件技術、大數據技術、 計算機 *** 技術、現代移動通信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會計信息管理、電子商務、市場營銷、學前教育( 師范 類)、 藝術 教育(師范類)、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廣播影視節目制作、攝影攝像技術、廣告藝術設計(藝術類)、音樂表演(藝術類)、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藝術類)、動漫制作技術、建筑室內設計、健康管理、康復治療技術等;歷史類、物理類、藝術類均可按要求報讀。具體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的刊物或網站。
第四章錄取規則、 學費 、住宿費標準
第十條?錄取規則
?1、嚴格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錄取 新生 。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定的新生錄取體檢標準。其中學前教育專業屬于師范類專業,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5、調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平行志愿 原則上不超過105%,順序 志愿 原則上不超過120%。
6、錄取原則: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文件規定的招生政策,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1)錄取順序:
普通類考生錄取順序:對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之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之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對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對實施新 高考 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按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順序:重慶市考生文化、專業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規則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2)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3)認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含音樂、舞蹈、美術、播音與主持)專業統考成績。
(4)凡按政策規定加(降)分投檔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檔分數對待。
(5)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特殊規定的錄取原則,按照各個省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7、其他說明:無分數級差要求,無專業加試要求。
8、進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各省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學費標準及住宿費標準
1、各專業學費標準8500-12000元/生.年,具體標準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
2、住宿費1000-1200元/年左右,具體收費根據學生居住的寢室類別為準。詳細收費標準在學校官網公示專欄、新生入學須知及新生報到現場進行公示。
3、退(轉)學退費管理規定: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計退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條?入學及復查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未報到者,按照教育部規定,視其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學歷 證書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 畢業 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四條?助學保障
1.獎助學金制度:按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 勵志 獎學金5000元/年。
2.貧困生助學:按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濟困難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年);學院設有特困生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每生每年更高可貸8000元,可以貸三年,一次申請,分年發放。同時,學院還為家庭經濟貧困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及帶薪實習。
第十五條?監督機制
學院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監督電話(023)58193300。
第十六條?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23)58418666?傳真:(023)58418888
學院網址:
招生網址:
咨詢 *** :800004320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本招生章程由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2年重慶三峽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 重慶 三峽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重慶三峽學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規范招生 工作 ,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 校招 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三峽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重慶三峽學院
2.院校國標代碼:10643
3.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4.辦學性質: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5.辦學層次:全日制碩士 研究生 、普通本科
6.學校批準成立時間及批準單位:學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經教育部批準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為 四川 三峽學院,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重慶三峽學院,201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2021年被重慶市學位委員會批準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
7.辦學條件及社會聲譽:學校占地面積達3039畝,校舍建筑面積72.64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89億元,館藏紙質圖 書 196.73萬冊,電子圖書178.25萬種。開設涵蓋9個學科門類的62個本科專業,擁有5個學術(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8個專業學位授權點。現已形成以工學、文學、管理學為主要學科門類,理學、農學、經濟學、教育學、法學、 藝術 學等學科門類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以本科教育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全日制在校本科及以上學生2萬余人,其中碩士研究生1227人。
8.頒發學歷 證書 :符合 畢業 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署名重慶三峽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 畢業生 頒發重慶三峽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三條?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及其家長、社會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室受理舉報電話:023—58106302,郵箱:jjjcs@sanxiau.edu.cn。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
第五條?2022年,學校擬面向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招考信息。預留計劃不超過普通本科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省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使用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重慶市教委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六條 ?我校現有四類專業實施大類招生。一是工商管理類,包含市場營銷和工商管理兩個專業。二是旅游管理類,包含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兩個專業。三是土木類,包含土木工程和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兩個專業。四是植物生產類,包含園藝、農學兩個專業。實施大類招生的專業,在學生入學一年后,按專業大類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
第四章??報考要求
第七條??我校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根據專業特點和培養目標,報考 師范 專業的考生,還應參照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需要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八條??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90分(滿分150分);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并通過當地招考主管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試(考生所在省份不組織外語口試的除外);其他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一經錄取進校后其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
第九條??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納入重慶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在校期間免 學費 、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畢業后定向考核 *** 就業 。就業面向萬州區、開州區、奉節縣和巫溪縣。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我校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新生 。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條件和出檔規定。
第十一條???對實行“順序 志愿 ”填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之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之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對實行“ 平行志愿 ”填報的省市,我校按相關省(市)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 浙江 、 山東 、 海南 、 河北 、 江蘇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重慶等 高考 綜合改革省(市)的專業(類)選考科目以重慶市教委審核、教育部分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考試 院公布的為準,學校錄取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和確定專業。
2.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分數相同,專業志愿相同,按相關科目排序:依次比較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相關省市政策規定執行。
3. 內蒙古 自治區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專業成績認定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統考合格成績;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省(市)藝術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基礎上,按以下規則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滿分×40)+ (專業成績÷專業滿分×6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則先比較專業分,專業分再相同則比較外語科目成績;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按綜合分=(文化成績÷文化滿分×40)+ (專業成績÷專業滿分×6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則先比較專業分,專業分再相同則比較外語科目成績。
第十五條 ? 體育 類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以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時按投檔分數排序錄取;以順序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時學校將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專業同分文化優先。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學生進校后轉專業按《重慶三峽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具體事宜以當年發布的有關工作通知為準。
第十八條 ?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3125——6875元/年,美術類專業11500元/年,體育類專業4375元/年;各專業收費標準隨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刊物上公布。實行學分制的專業按學分制有關規定予以結算,學分制收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大類招生的專業若因收費標準不統一在分流前實行低標準,分流后實行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各專業收費標準。住宿費收費標準為1000—1200元/生/年。就讀期間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 學習 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及住宿費。提前批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按重慶市“兩免一補”定向培養農村小學全科教師的相關政策,在校期間享受免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的優惠政策。(2022級新生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詳見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指南》或屆時查詢學校招生信息網)。
第十九條 ??資助政策:學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勤補免助學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申請和參評。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長獎學金、綜合獎學金、校內助學金、單項獎學金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學校地址及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重慶三峽學院百安校區(重慶市萬州區天星路666號)
郵編:404020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招生咨詢電話:023-58102264、58106645、58106702 、58102133
第二十一條??學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辦招生事宜,凡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具體部門學校招生就業處),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