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城鄉規劃編制資質管理規定12號,以及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錄一覽:
- 1、黑龍江省人民 *** 關于取消、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 2、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等級與標準
- 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2016)
- 4、辦理城鄉規劃乙級資質是怎樣的?
- 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 *** 關于取消、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 *** 令
(第3號)
《黑龍江省人民 *** 關于取消、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已經2014年8月20日省 *** 第3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9月25日(注:具體時間為公布之日起30日后)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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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長 陸昊
2014年9月25日
黑龍江省人民 *** 關于取消、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省 *** 第30次常務會議決定,再取消和調整37項行政審批事項,公布《黑龍江省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和《黑龍江省省級初審和國家委托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各地、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并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做好有關地方性法規、 *** 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對于取消二次以上審批的:省級審批改為審一次的市縣不再初審,暫停實施國務院部門規章以上依據設定的省級以下初審,取消省 *** 規章及文件依據設定的省級以下初審;省級初審改為審一次的,如國家需要省級蓋章,省級部門仍要蓋章,但只是對材料齊全的證明,不做實質性審查。對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依法需要委托實施的,要及時辦理委托手續。
本次公開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不是固化現有行政審批事項,而是實施規范和動態管理。省直各有關部門要以此次公布的目錄為準,及時更新和公開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外事項一律不得實施審批,目錄內事項要進一步規范審批流程。各地、各部門要繼續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使簡政放權成為持續的改革行動。要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行的監督,不斷提高 *** 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本決定自2014年9月25日(注:具體時間為公布之日起30日后)起施行。
附件:1省 *** 決定取消和調整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2省 *** 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
3黑龍江省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4黑龍江省省級初審和國家委托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黑龍江省人民 *** 辦公廳
2014年9月26日
附件1
省 *** 決定取消和調整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共計28項)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依據實施主體處理決定備注1秘密技術定密和出口審查《科學技術保密規定》(1995年國家科委國家保密局令第20號)省科技廳取消 2落實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補助資金項目《財政部關于印發<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2〕253號)省民委取消不再作為行政審批項目,轉為日常工作3確定少數民族發展資金方案一、《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06〕18號)
二、《黑龍江省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黑族聯發〔2006〕69號)省民委取消不再作為行政審批項目,轉為日常工作4權限內股權出質登記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通過)
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2008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2號)省工商局取消不再作為行政審批項目,轉為日常工作5加工貿易項下進出口光盤審批 《國務院第三批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新聞出版局暫停實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6可錄光盤生產設備引進審核 《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新聞出版局暫停實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7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軍工、公路、水運、軌道交通、電力等行業省級重點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備案和竣工備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省安監局取消取消事前審批,轉為事后備案8權限內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預評價報告備案(非煤礦,不含醫療機構放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1號)省安監局取消取消事前審批,轉為事后備案9公民出國(境)旅游和俄羅斯邊境旅游審批《中俄邊境旅游暫行管理實施細則》(旅辦發〔1998〕105號)省旅游局取消轉為日常工作10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免審批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暫行規定》(財綜字〔1995〕5號)
二、《黑龍江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1999年省 *** 令第2號)省殘聯取消不再作為行政審批項目,轉為日常工作11國有破產、改制、主輔分離、輔業改制企業職工安置方案審核及富余人員比例核準一、《 *** 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
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省人社廳調整為 *** 內部審批 12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費補貼審批一、《失業保險條例》(1998年國務院令第258號)
二、《黑龍江省失業保險條例》(2006年6月9日修正)省人社廳調整為 *** 內部審批 13銷毀省屬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檔案備案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1996年7月5日修正)
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三、《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檔案處置暫行辦法》
(檔發字〔1998〕6號)省檔案局調整為 *** 內部審批 14限額以下國家鼓勵發展的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一、《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
二、《國家發改委關于辦理內資項目<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規劃〔2003〕900號)
三、《關于調整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書出具依據等事項的通知》(發改辦規劃〔2005〕682號)省發改委該事項屬于行政確認事項,不再作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等級與標準
上傳材料中的掃描件除身份證、出租方產權證之外均須由北京市勘察設計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辦公室申報窗口核驗原件。
(一)申請條件:
首次申請城鄉規劃編制資質企業應提交下列材料:
(1)《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2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其真實性負責);
(2)《規劃、勘察、設計、測繪資質等行政許可事項申報表》1份及法人委托書1份;
(3)技術人員社保證明《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
(4)在《全國規劃編制單位信息系統》中上傳相關材料彩色掃描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②各項管理制度及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目錄;
③法人資格證明材料、身份證明、任職文件、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等;
④《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畢業證書、注冊規劃師資格證書;
⑤《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中所列技術人員及注冊執業人員的聘用合同,技術人員社保證明《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企業繳費憑證(社保繳費發票或銀行轉賬憑證、地方稅務局出具的稅收通用繳款書或完稅證明);
⑥技術裝備和辦公場所證明(自有的:提 *** 權證;租用的:提供出租方產權證復印件及租用合同(協議));
⑦其他需要出具的證明或者資料。
申請晉升資質等級的企業應提交下列材料:
(1)《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2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其真實性負責);
(2)《規劃、勘察、設計、測繪資質等行政許可事項申報表》1份及法人委托書1份;
(3)技術人員社保證明《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
(4)在《全國規劃編制單位信息系統》中上傳相關材料彩色掃描件:
①首次申請城鄉規劃資質的全部材料;
②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③《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申請表》中所列的規劃編制項目的合同及項目委托方關于項目實施情況的證明材料。
企業更名需重新核定資質的,提供下列材料:
(1)《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2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其真實性負責);
(2)《規劃、勘察、設計、測繪資質等行政許可事項申報表》1份及法人委托書1份;
(3)《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
(4)經法人代表簽署的申請更名報告;
(5)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7)資質證書正、副本;
(8)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提供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關于企業名稱變更的批復文件,其它類型企業提供公司股東會決議。
企業因改制、分立、重組、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資質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2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其真實性負責);
(2)《規劃、勘察、設計、測繪資質等行政許可事項申報表》1份及法人委托書1份;
(3)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合并、分立、改制情況報告,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的產權關系、資本構成及資產負債情況,人員、內部組織機構的分立與合并、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業績的分割、合并等情況;
(4)首次申請城鄉規劃編制資質的全部材料;
(5)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
(6)資質證書正、副本;
(7)改制(重組)方案,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復文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或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
(二)申請條件的依據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
(三)申請方式:書面送達
(四)申請材料和申請書示范文本
《城鄉規劃編制資質申請表》
(五)提示強調:
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2016)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
(第28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 陳政高
2016年1月11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
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將《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第四十二條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照本規定申請取得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在相應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承攬城市、鎮總體規劃服務以外的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資質證書中注明‘城市、鎮總體規劃服務除外。’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發布。
辦理城鄉規劃乙級資質是怎樣的?
以浙江省為例,以上是辦事流程和指南,你只需要進入浙江省政務網----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即可看見。官方解答,不欺騙,也不需要收取任何費用。讓你繳費的都是騙子。乙級資質參照《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規定第八條 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一)有法人資格。
(二)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鄉規劃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級建筑師不少于1人、具有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具有城鄉規劃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10人。
(四)注冊規劃師不少于4人。
(五)具備符合業務要求的計算機圖形輸入輸出設備。
(六)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
一、刪除《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第五條第二款之一項中的“1.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刪除第二項中的“1.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刪除第三項中的“1.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刪除第四項中的“1.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
刪除第六條第三項。
刪除第十條第三項中的“和驗資報告”。二、將《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6號)第七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有相應的設施、設備”。三、刪除《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0號)第六條第三項。四、刪除《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附件二“檢測機構資質標準”的之一條之一項。五、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第九條第二項中的“注冊資本總額”修改為“認繳出資總額”。刪除第七項。
將第十條之一項中的“注冊資本總額”修改為“認繳出資總額”。刪除第六項。
刪除第十三條第四項中的“并附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六、刪除《工程建設項目招標 *** 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令第154號)第九條第五項。
刪除第十條第五項。
將第十一條修改為:“新設立的工程招標 *** 機構具備第八條和第十條第(三)、(四)項條件的,可以申請暫定級工程招標 *** 資格”。
將第十二條第八項修改為“(八)上一年度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含報表及說明,下同)”。七、刪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第十九條之一項。
刪除第二十七條之一項。八、將《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第七條之一項中的“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600萬元”修改為:“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資產”。
將第七條第二項甲級資質標準中的“(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乙級資質標準中的“(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以及丙級資質標準中的“(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的修改為:“(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資產”。九、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第三條中的“注冊資本”修改為“資產”。十、刪除《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64號)第五條之一項中的“1.注冊資本人民幣500萬元以上”。刪除第二項中的“1.注冊資本人民幣300萬元以上”。刪除第三項中的“1.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
刪除第六條第三項。十一、刪除《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第七條第二項。
刪除第八條第二項。
刪除第九條第二項。
刪除第二十一條中的“注冊資本”。十二、刪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第七條第五項。
刪除第八條第五項。十三、刪除《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4號)第十條之一項中的“3.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120萬元以上”。刪除第二項中的“3.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60萬元以上”。刪除第三項中的“2.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合伙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30萬元以上”。
刪除第十一條第四項。
刪除第十七條中的“注冊資本或者出資額”。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上部門規章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發布。
關于城鄉規劃編制資質管理規定12號和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