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地災資質備案取消,以及地災資質備案取消了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錄一覽:
- 1、地質災害治理資質
- 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資質取消沒
- 3、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5部規章的決定
- 4、濟南市人民 *** 關于修改《濟南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的決定(2018)
- 5、崩塌地質災危險性評估需要哪些規范
- 6、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2019修正)
地質災害治理資質
法律分析: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質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采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自然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的審批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的審批和管理。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
法律依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第八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
(一)甲級資質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1.注冊資金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六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資質取消沒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取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備案制度的公告》(2014年第29號),取消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備案制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不再報送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和備查。
按照國土資源部有關規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由評估單位自行組織具有資格的地質災害防治專家對擬提交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進行技術審查,并由專家組提出書面審查意見。
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5部規章的決定
一、刪去《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第七條之一項、第八條之一項、第九條之一項。二、刪去《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第六條之一項中的“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五百萬元以上”,第二項中的“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第三項中的“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
刪去第七條之一項中的“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上”,第二項中的“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第三項中的“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
刪去第八條之一項中的“1.注冊資金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以上”,第二項中的“1.注冊資金人民幣六百萬元以上”,第三項中的“1.注冊資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三、刪去《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1號)第五條之一項中的“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上”,第二項中的“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第三項中的“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四、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第九條第二款修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全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結合本行政區域的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結果,編制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批準實施。”五、將《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7號)第八條第三款修改為“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名錄由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擬定,由國土資源部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濟南市人民 *** 關于修改《濟南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的決定(2018)
一、刪除第二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向規劃部門提交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書面審查意見。”二、刪除第二十一條。三、將第二十三條改為第二十二條,之一款修改為“對經評估或鑒定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方案,進行配套建設,并將相關材料報送工程所在地區縣國土資源部門。”四、將第三十七條改為第三十六條,刪除“驗收合格后,報國土資源部門備案。”五、將第四十條改為第三十九條,刪除“(三)批準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六、將第四十四條改為第四十三條,刪除“或未按要求進行備案的”七、將第五十一條改為第五十條,修改為“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以及承擔專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證書,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具體按照國家相關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八、增加一條,作為第五十一條“濟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南部山區管委會、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管委會按照市人民 *** 確定的職責分工承擔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
此外,對條文順序和個別文字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濟南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崩塌地質災危險性評估需要哪些規范
1、《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
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第29號令);
3、《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42號令);
國土資源部2006年4月頒發的《〈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基本要求〉實施細則(修訂稿)》;
4、《關于取消地質災害危險性備案制度的公告》(國土資源部公告[2014]29號);
5、《關于轉發國土資源部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國土資發[2004]540號);
6、《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規范》(DZ/T0286-2015);
7、《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2004]69號);
各行業可能還有自己的一些規范,總體差不多就這幾個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2019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規范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市場秩序,保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質量,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指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 時,對建設工程和規劃區遭受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設中、建設后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做出評估, 提出具體預防治理措施的活動。第四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第五條 自然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第六條 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
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活動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第二章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第七條 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五十名,其中從事地質災害調查或者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十五名、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三十名;
(二)近兩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于十五項二級以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三)具有配套的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測量定位、監測、測試、物探、計算機成圖等技術裝備。第八條 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和巖土工程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三十名,其中從事地質災害調查或者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八人、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十五人;
(二)近兩年內獨立承擔過十項以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三)具有配套的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測量定位、測試、物探、計算機成圖等技術裝備。第九條 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和巖土工程等相關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十名,其中從事地質災害調查或者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兩名、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五名;
(二)具有配套的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測量定位、計算機成圖等技術裝備。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和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申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監控體系;
(三)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或者環境地質高級技術職稱,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不超過技術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十。第十一條 取得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擔一、二、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
取得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擔二、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
取得丙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擔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第十二條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三個級別。
(一)從事下列活動之一的,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項目級別屬于一級:
1進行重要建設項目建設;
2在地質環境條件復雜地區進行較重要建設項目建設;
3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
(二)從事下列活動之一的,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項目級別屬于二級:
1在地質環境條件中等復雜地區進行較重要建設項目建設;
2在地質環境條件復雜地區進行一般建設項目建設。
除上述屬于一、二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外,其他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項目級別屬于三級。
建設項目重要性和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的分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地災資質備案取消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地災資質備案取消了嗎、地災資質備案取消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