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單位有哪些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目錄一覽:
- 1、山西省孝義市地質災害治理 獲取國家資金補貼
- 2、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中心
- 3、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11修訂)
- 4、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 5、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決定(2007)
- 6、山西劃定四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這四個地方是哪?
山西省孝義市地質災害治理 獲取國家資金補貼
一、今年災情及我部防范工作情況
今年,我國氣候極端異常,部分地區前旱后雨,瞬時暴雨,持續強降雨,導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發。1至6月,全國發生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8.61億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932.3%、177.8%和190%。
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范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60多次重要批示,為我們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年初開始早研判、早部署、早檢查、早落實,采取多種手段嚴防嚴控。一是精心部署,先后8次召開全國和重要地區的汛期防范工作會議,多次發文和聯合相關部門發文,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二是檢查督促,近百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檢查指導。三是強化應急,派出88名專家長期駐守18個重點省(區、市),指導排查、監測預警和群測群防等。多次啟動應急響應,在玉樹地震和關嶺滑坡等災害發生后,之一時間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協助和指導防范次生災害。四是重點防范,把地震災區和三峽庫區作為重中之重,派出150名專家協助四川、青海、重慶、湖北四省(市)開展排查和巡查,并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人口密集地區、交通干道和重要工程周邊災害點再排查。五是聯控聯防,加強與氣象、水利、鐵路、交通運輸、教育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發揮部門優勢,落實防災責任,提升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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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以上工作,今年上半年地質災害防范取得了顯著成效。轉移受威脅群眾20多萬,成功避讓477起,避免人員傷亡14839人。僅6月一個月,全國共成功預報320起,避免人員傷亡11014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1.38億元,為歷年來單月最多。與2009年1至6月相比,今年同期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增長了近10倍,而造成的人員死亡失蹤人數同比大幅減少。
重點地區防范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成功預報和避免多起重大地質災害。三峽庫區已連續7年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汶川地震災區2年多來,雖然地質災害多發頻發,但災民安置點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實現了主汛期地質災害無重大群死群傷的目標。玉樹地震災區隱患排查迅速完成,重要隱患均被嚴密監控或應急排危除險。
二、以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問題
1998年 *** 機構改革,地質環境隊伍(工程地質隊、水文地質隊)作為地勘隊伍的組成部分連同地勘費一并下放地方。地質災害作為地質環境工作的一部分,是在機構改革之后的10年來逐步成為一項重要職能,越來越受到重視,三定規定我部的職能是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近年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歷了調查、普查、工程治理從無到有的過程,初步形成了以地質災害調查為基礎,以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為重點的,少數隱患點實施專業隊伍監測,絕大多數采取群測群防監測,逐步開始重大隱患點工程治理的格局。
1、在山區縣地質災害調查基礎上形成了群測群防體系
從2003年至2008年,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部署完成了1640個縣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基于此項成果初步建立了以群測群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 *** 體系。現在全國24萬處隱患點均已納入群測群防體系,有10萬群測群防員。實踐證明群測群防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大創舉,是在現行條件下最為有效的監測體系,創造了無數的奇跡,挽救了大量生命,取得了巨大成功。
1640個縣的調查評價程度很低,每個縣只安排20萬元經費,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觀察工作,基本查清了房前屋后小開小裂小縫,但對較遠距離的、具有隱蔽性的、比較復雜的地質災害隱患還沒有查清楚。群測群防體系不健全,主要依靠 *** ,缺少必要的經濟待遇和設施配備。原因是地質災害多數分布在山區,大多數都是貧困縣,縣鄉 *** 在財政上都比較困難。
2、組建了部級和省級及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機構
目前全國已形成了由1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2個省級監測總站、233個市級監測分站和166個縣級監測站組成的全國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初步建立了三峽庫區滑坡崩塌專業監測網。在典型地區開展了突發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示范工作。
問題是全國地質災害行政管理人員太少,越到基層越少,絕大多數縣一個專職人員也沒有。香港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處有700多人從事地質災害管理,我們全國都算上專職管理人員也不到他們的一半。市、縣級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建立的還很不普遍,絕大多數市、縣沒有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現有的機構也還存在著人員少,技術人員更少的問題。經費普遍沒有保障,少數機構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多數是自收自支,與其公益 *** 機構性質很不相宜。
3、法規規章逐步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加強
國務院于2003年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頒布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國務院先后發布《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各省(區、市)和大部分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均發布實施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9年我部印發了《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建立了部省兩級應急專家隊伍。2009年,在全國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 “十有縣” (有組織、有規劃、有經費、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建設,已建成321個。在全國推進地質災害防治行政管理、事業支撐、應急處置、專家咨詢、中介服務“五條線”建設,努力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水平。2007年以來,在全國先后開展“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縣、鄉、村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培訓基層干部、監測人員和群眾、學生300多萬人。2010年,正在在全國開展針對基層國土所和群測群防員的地質災害防治評估、巡查、宣傳、預案和人員“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培訓10萬人。
4、各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逐步加強
從2003年起,我部與氣象局合作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截至2009年,國家、30個省(區、市)、223個市、1035個縣開展了這項工作。今年我部與氣象局又共同研究進一步提高預警預報的精度,聯合發文要求所有市、縣都要開展這項工作。我部與建設、交通、鐵道等部門聯控聯防,相關部門對建設工程區、交通干道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強。今年我部與交通部、鐵道部聯合發文,就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共同部署, 2次邀請10多個部委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共同開展汛期檢查,取得較好效果。
三、今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強的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地質災害防治已經是 *** 高度重視、社會各界普遍關注、人民群眾充滿期盼的大事。我們一方面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加強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一方面積極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
1、進一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
為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必須加大基礎工作力度。全國應開展全面的地質災害調查,重點地區(300萬平方公里)詳查工作應加快進度,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應做到普查,排查工作應納入基礎工作由專業隊伍承擔,并每隔一年排查一次,人員集中區附近2000米范圍要提高工作程度,部署一批必要的工程勘查。
2、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
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是必要的,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等都需要監測,各地的監測機構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特點有所側重。監測機構承接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成果,可以根據成果、根據群測群防員分布,劃定每個群測群防員的監測區域、監測隱患點、巡查路線等,使地調成果發揮作用。
3、以村支部書記、村長、村民小組長為主加強群測群防員隊伍
實踐證明村支部書記、村長和村民小組長擔當群測群防員是最合適人選,他們了解當地情況、熟悉村民、富有責任心。他們當群測群防員遇有災情險情最方便報告鄉鎮 *** ,立即就能使基層 *** 直接組織搶險救災。應該給這支群測群防員隊伍統一的經濟待遇,應由中央財政承擔他們的補助經費,這樣就能把群測群防的水平提高到現階段更高水平。
4、國家級和市、縣級地災防治指揮協調能力建設是當前應該加強的兩個重要環節
地質災害現在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自然災害,今年暴雨導致人員傷亡90%屬于地質災害。建議在國家層面成立國家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我部作為辦公室單位,組建地質災害防治應急中心。
地質災害防治關鍵在基層,而我們基層最為薄弱。要加強市、縣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形成中央出資由專業的地勘單位進行地質災害調查,成果由市、縣兩級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承接,群測群防員使用,發現災情險情報告市縣、鄉 *** 應急處置的防災體系。
5、進一步加大重大地質災害治理資金投入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由中央和省級 *** 負責特大和重大地質災害治理,現在用于面上的治理資金中央每年出資僅9個億,與各地需求相比杯水車薪。如能增加到每年40個億治理進度會大大加快。三峽庫區、地震災區之所以防災工作做得好,與國家投入力度大是直接相關的。現在有些省級 *** 也出一些資金,但不普遍,也沒有形成制度。各省都應該每年有專項納入財政預算。市、縣兩級的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的工作經費也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中心
全國地質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一、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基本情況
山西省的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由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中心(隸屬山西省國土資源廳)、12個市(隊)級監測中心(站)(其中6個隸屬市國土資源局,6個隸屬地勘局各隊)組成,從業人員共計159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113人(高級職稱者39人,中級職稱者33人,初級職稱者41人),其他人員46人(見表)。
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中心原名山西省地礦局環境地質總站,經原地質礦產部批準成立于1987年,隸屬山西省地質礦產局。2000年12月劃歸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更名為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中心。2001年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核準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中心為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直屬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編制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地質遺跡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具體事務;具體實施地質環境監測規劃、計劃;承擔全省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和資料的匯總、分析及處理;承擔全省地質環境與重大地質災害的監測、調研和評價,以及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技術服務。
市級監測站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本轄區區域地質環境監測網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管理,進行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以及全省和市級地質環境監測、地質災害防治等相關調查和綜合研究。
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及隊伍現狀
全國地質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從左至右:副主任陳亮、主任劉瑾
二、監測網點建設情況
目前,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工作主要在地下水動態、緩變性地質災害方面展開。
山西省地下水動態監測工作起步于20世紀60年代初期。監測孔主要分布在大同、忻定、太原、臨汾、運城、長治六大盆地區,控制面積25999km2。
20世紀90年代初期,山西省共有410多個地下水環境監測點,按監測點類型統計,有專門監測孔323個,機井、民井91個,泉水監測點4個。截至目前,由于諸多原因已有127個監測井(孔)嚴重損壞,107個輕微損毀,處于正常監測狀態的僅有176個(其中國家級11個、省級93個、地市級72個)。水位監測頻率每月3次,太原、大同分站水質分析每年枯水期采樣1次。各分站除太原分站安裝有4臺水位自動記錄儀外,其余全部采用測鐘、測繩、溫度計進行監測,交通工具以摩托車為主。
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在太原市、大同市進行。大同市地裂縫監測工作始于1989年,采用DG-1A型靜力水準儀和SR-1型水平蠕變儀等對428機車廠地裂縫進行監測,監測頻率為每日1次;2005年在大同建立地裂縫監測短水準測量點36個,監測頻率為每季度1次;
2006年在大同、太原建成了14個地面沉降GPS專業監測點,監測頻率為每年1次;2004年在太原建成地面沉降監測Ⅱ等水準測量標點134個,2005年在太原建成了地面沉降分層標12組,監測頻率為每季度1次。
GPS專業監測墩
三、監測裝(設)備配備現狀
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裝(設)備主要包括:車輛2部;地下水自動監測儀4套;地質災害監測設備16套(其中全站儀1套、經緯儀1臺、手持GPS 12套、DG-1A型靜力水準儀1套、SR-1型水平蠕變儀監測儀1套)。
目前,地質環境監測設備質量比較穩定可靠,運行基本正常。
地下水水位自動記錄儀
地質災害可視化會商系統及預報系統
四、信息化建設情況
(一)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會商系統建設
為滿足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需求,2004年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中心專門建立了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會商室,安裝了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系統、可視化會商系統等主要預報設施,為預報預警工作開展提供了信息傳輸、發布、會商、產品制作的理想場所。“山西省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系統”經過一年試運行,2008年12月通過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的專家驗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系統”在深入研究山西省地質災害的孕災環境、誘災因子和承災體之間的相關關系的基礎上,應用統計學、模糊數學、灰色系統和人工神經 *** 的知識,建立了多元信息融合的數學模型,涵蓋了地質災害信息采集、傳輸、管理、分析、決策、發布的整個過程,大大提高了預報預警精度和自動化程度。
山西省地質環境信息網
(二)地質環境信息網建設
山西地質環境信息網自2008年7月開通至今,一直安全運行,共發布信息286條, *** 瀏覽已達1.2萬多人次。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啟動以來,三級以上預報產品,均通過網站發布,擴大了受眾面,提高了發布質量。除此以外,網站還為宣傳地質環境政策法規、樹立 *** 形象、擴大社會影響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地質環境數據庫建設和數據管理
目前,山西省地質環境監測中心已建地下水動態監測數據庫、地質災害調查數據庫、重點城市地面沉降和地裂縫調查監測數據庫、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管理信息系統。各數據庫、系統較完善,數據管理情況正常。
五、主要監測成果和服務
2004年6月,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和氣象局聯合開展了山西省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2004~2008年,通過山西衛視發布三級以上地質災害預報54次,為各級 *** 和社會各界提供了更具時效性的地質災害預防信息,防災減災效果顯著。
2004年開始,每年在全面分析整理全省地質災害、地下水環境、礦山地質環境、地質遺跡和地質公園建設與保護、礦泉水及地熱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法律法規建設等資料的基礎上,按年度完成《山西省××年度地質環境公報》的編制工作,并向社會發布。
2005年開始實施的山西地面沉降與地裂縫調查項目,取得了太原市地面沉降和大同市地裂縫序列的監測資料,為城市規劃、建設及管理,以及社會公眾信息需求提供了較好服務。
六、法制建設
1.2000年9月27日,山西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2.2005年發布并組織實施《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3—2015年)》。
3.2006年國土資源部審查通過了《山西省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06—2015年)》。
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11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的防治規劃、預防、應急、治理和避讓搬遷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責任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相應職責做好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工作。
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含規劃,下同)、交通運輸、教育、民政、環保、水利、林業、農業、衛生、煤炭、安全監管、旅游、文物、氣象、電力監管、鐵路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實施工作。第五條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縣級以上人民 *** 或者有關部門組織防治,其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因采礦、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負責治理,承擔治理費用;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第二章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第六條 本省實行地質災害調查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 ***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調查,確定地質災害隱患點,劃定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地質災害危險區,提出分類處置和分級管理的意見。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 ***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地質環境狀況、區域地質災害調查、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巡查結果,每五年組織編制一次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向社會公示,經專家論證后報本級人民 *** 批準公布實施,并報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地質公園、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交通干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輸電輸油(氣)設施等作為地質災害防護重點。第九條 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城市和鎮總體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第三章 地質災害預防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預報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領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和地質災害險情動態監測,實現信息共享。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搶險救災物資和裝備,確定或者建設避災安置場所,并定期檢查和維護。第十二條 縣級人民 *** 應當建立縣、鄉(鎮)、村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和監測人,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和應急演練。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應當制作、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
地質災害防護重點單位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監測,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報告。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氣象部門及時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第十四條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或者經評估認為不宜進行工程建設的,有關部門不得批準該工程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已有的建(構)筑物,應當采取預防和保護措施。第十五條 礦山企業或者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配套建設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配套建設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十六條 除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外,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新建居民點;
(二)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礦山企業;
(三)爆破、削坡以及其他可能引發或者加重地質災害的活動。
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地質生態環境,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地質災害,是指由于自然作用或人為活動誘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質現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第四條 省、市(地)、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環保、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協助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進行監督管理。第五條 地質災害的防治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第六條 地質災害的防治應當統一規劃,綜合治理,堅持誰致害、誰治理,誰受益、誰參與治理的原則。第七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保護地質生態環境,根據防治地質災害的需要,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于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第八條 鼓勵、扶持地質災害防治科學技術的研究應用和地質災害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
各級人民 *** 應當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誘發、加重地質災害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第二章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的結果組織編制,報同級人民 *** 批準后實施,并報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一條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地質災害現狀;
(二)防治目標和任務;
(三)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危險區的劃定;
(四)防治措施;
(五)其他事項。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劃定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危險區。
具備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和氣候等條件,容易或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應當劃為地質災害易發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并可能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區域或地段,應當劃為地質災害危險區。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危險區向社會發布公告,并設置相應標志。第三章 地質災害的預防第十三條 從事生產和建設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根據行業生產規程或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誘發或加重地質災害。第十四條 地質災害預防實行年度防災預案制度。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地質災害年度防火預案,報同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第十五條 進行城市、村鎮和其他居民點以及工業、交通、水利、輸電、輸油、輸氣管線等布局和建設時,應當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確實難以避開或已建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應當采取預防自保措施。第十六條 在地質遺跡保護區、重要風景區、重點文物保護區、重要泉域水出露帶禁止開采礦產資源;在城市規劃區、鐵路、國道、省道、旅游專線兩側一定距離以內非經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意,不得開采礦產資源。第十七條 在本條例第十二條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建設居民點;
(二)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礦山企業;
(三)其他可能誘發或加重地質災害的活動。第十八條 地質災害預防實行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制度。
開采礦產資源以及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查單位編制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地質環境現狀;
(二)工程建設遭受地質災害和誘發、加重地質災害的危險性;
(三)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的措施。
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不得弄虛作假。第十九條 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應當由市(地)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和采礦登記手續,建設部門不予辦理建設審批手續。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審批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時,應當組織專家論證。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決定(2007)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決定
(2007年6月1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2007年6月1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作如下修改:
第十九條修改為:“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應當報市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后,重新公布。
山西劃定四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這四個地方是哪?
近期,山西出臺了《山西省202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劃定了四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為有效減少地質災害所帶來的影響和損失提供了 *** 和策略。
這四個防治區是:
一、晉西黃土高原崩塌、滑坡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這個防治區包括了忻州、呂梁、臨汾等在內的地區,因為這邊大多都是黃土丘陵,而且由于多煤炭,人們在挖煤,修路,建立房屋等過程中,極大可能導致崩塌、山體滑坡等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巨大的經濟損失。之前臨汾市因為人們挖煤礦的影響,導致翼城縣發生山體滑坡,多人受傷遇難,這也讓大家意識到山體滑坡是很可怕的事情,因此這個防治區也把防止重點放在了一些郊區,村落,公路等周圍的易出現崩塌滑坡的地方和陡峭高坡。
二、太原西山——汾西——霍州——鄉寧——河津礦區坍塌、滑坡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這個防治區覆蓋了太原、臨汾、呂梁、晉中、運城等城市。主要是因為呂梁多山,在人們在進行采礦、修路、搭建建筑等活動的影響下,形成了崩塌、滑坡的隱患,同時周邊城市也會受到影響,所以這個區的防治重點同樣是在村落、國道、高速等空曠且周邊有陡峭邊坡的地方。
三、太原東山——陽泉——潞安——晉城——沁水礦區崩塌、滑坡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該區包括了太原、陽泉、晉中、晉城在內的部分地區。可以看出,山西多山,而且大多都在地處國道、郊區、村落、公路等地周邊,所以更應該把重點放在這,山體滑坡、崩塌雖不像大地震那樣撼動大片地區,但是其造成的災難也是不可小覷的,一旦發生,造成人員傷亡,那將是多少個家庭心中抹不掉的痛,所以劃分重點防治區,并重點加強防治是有必要的,刻不容緩的。
四、嵐縣——靜樂礦區崩塌、滑坡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該地區包括呂梁市、太原市、忻州市在內的地區。這片主要說的是中低山,雖沒有高山那樣陡,但還是有發生滑坡、崩塌的可能,一旦出現,后果不堪設想。還要注意這些地質發展的周期,根據季節、天氣等得出防治重點的時期,以便更好地達到防治的效果,同時更要加強監督管理,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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