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地質災害與防治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地質災害與防治國家重點實驗室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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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防治
由于礦區地質災害防治常常涉及礦區群眾的移民搬遷等,與礦區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這里介紹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內容,以便進一步與和諧礦區建設相關工作進行統籌協調。
(一)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內涵
地質災害防治是指對由于自然作用或人為因素誘發的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現象,通過有效的地質工程手段,改變這些地質災害產生的過程,以達到減輕或防止災害發生的目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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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政策
當前,我國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法律文件依據是《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2003年國務院出臺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是我國之一部專門針對地質災害防治的行政性法規。該條例的出臺具有重要意義,建立了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原則、主要法律制度,提出了防災措施,確立了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該條例主要確立了如下三項原則:一是"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人民 *** 負責治理;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管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了以下五項主要的法律制度:一是地質災害調查制度。確立了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二是地質災害預報制度。確立了發布機構和預報內容。三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工程建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四是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五是與建設工程配套實施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制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還就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規定了各級人民 *** 必須采取的五項防災措施:一是國家建立地質災害監測 *** 和預警信息系統;二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要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并公布實施;三是縣級以上人民 *** 要制定和公布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四是縣級以上人民 *** 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在本級人民 *** 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五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村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
2011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簡稱《決定》)全面系統地指導了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對于構建地質災害新機制具有重大意義。《決定》提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則:屬地管理的原則; *** 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綜合防治地質災害的原則;專群結合、群測群防的原則。拓展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原則,豐富了地質災害防治的思路。
《決定》還提出了“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格局。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事業。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 *** 要給予表揚獎勵。”《決定》最后一節的內容,實際上指明了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努力的方向。
國務院辦公廳隨后又印發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各級地方人民 *** 和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2012年,國務院同意印發實施《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確定了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具體目標和任務。
《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健全防災減災體系,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并在第二十六條中第三節專門論述“加強山洪地質氣象地震災害防治”,并要求:“提高山洪、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地區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對滑坡、泥石流等重點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實施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示范,開展重要城市和地區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
(三)地質災害防治的成效和相關措施
我國地質災害形勢雖然嚴峻,但已經開展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成效斐然。2006年以來,全國共成功避讓地質災害3200多起,臨災轉移受地質災害直接威脅人員20多萬,防災減災效果明顯。首先,我國地災防治工作在制度建設、體系建設、基礎建設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進展。法規規章體系初步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以及相關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陸續頒布和出臺,各省(區、市)和大部分易發區的市、縣均發布實施了應急預案和防治規劃,資質管理、信息報送和應急響應等均有章可循。其次,完成了2020個縣(市)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三峽移民工程、地震災區恢復重建,以及青藏鐵路、西氣東輸等國家重點工程的地災評估取得實效;建起1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2個省級監測總站、233個市級監測分站和166個縣級監測站,建起了一只10多萬人的群測群防監測員隊伍;已建成866個“十有縣”,“萬村培訓行動”和“縣、鄉、村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了300多萬人,基層“五到位”宣傳活動培訓了10萬人;完成汶川、玉樹地震次生災害排查等多次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工作;中央和地方財政都大幅增加了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這些工作,為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建設奠定了良好基礎。
各地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的探索,出臺一系列文件,嘗試運用新思路、新 *** 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涌現出許多地質災害防治典型經驗。比如針對普遍存在的治理資金不足問題,各省探索使用不同 *** ,通過從財政、土地、余留礦產資源、金融、景觀收益等方面給予優惠的政策,以吸引社會資金開展地質災害治理。探索過程中,還形成了許多良好的治理模式,例如廣西的“梧州模式”、安徽的“后湖模式”等治理模式都獲得了顯著成效。不僅如此,形成了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五條線建設”和“十有縣建設”以及鄉鎮國土資源所“五到位工作”等良好的思路和經驗。通過探索治理,各省區獲得了豐富的治理經驗,并對構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了有力的實踐支撐。
(四)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建議
1.構建“治建統籌、項目拼接、災利捆綁、公商并舉、順勢而為、造福多方”的綜合治理新機制,加快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進度
地質災害隱患點往往聚集了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生態環境、旅游資源、基礎設施、市鎮民宅等多種資源、多方面的保護需求和多向度的建設目標,各地應該根據本地實際,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充分利用各種激勵引導政策規定,挖掘各種資源的資本價值,整合各方面的需求,統籌各個部門的建設規劃和經費,與其他建設開發項目結合起來,既可以讓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為其他事業提供地質環境安全的發展空間,也可以在進行建設開發過程中,順勢而為,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各地都應開拓思路,積極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治建統籌、項目拼接、災利捆綁、公商并舉、治災興利、多方共贏、多目標統籌規劃的地質災害工程綜合治理的新機制。
“治建統籌”,就是要將地質災害工程治理與經濟社會建設活動,如扶貧開發、下山脫貧、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文化旅游、市政工程建設、城市景觀美化等予以統籌,以“建設式治災模式”治理地質災害。
“項目拼接”,就是要將地質災害治理專項項目與其他部門的項目,如水電建設項目、水土保持項目、小流域治理項目、山洪治理項目、公路鐵路機場建設項目、環保工程項目、生態建設項目、保障安居工程項目、天然林保護工程項目、農田水利工程項目、農村水改項目等,進行拼接,以“部門項目拼接模式”一并實施,既治理地質災害,又可以在地質災害區發展其他部門事業。
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其影響范圍內,存在可以開發利用的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或者游覽休閑景觀資源的,可以將地質災害隱患治理要求與資源開發權益捆綁——即“災利捆綁”,以招拍掛的方式出讓附帶地質災害隱患治理要求的土地使用權、采礦權、景觀資源經營利用權,或者通過與房地產開發、土地整理復墾、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余留礦產資源開發、游覽休閑景觀開發等其他項目進行捆綁,以“土地建造治災模式”、“土地復墾整理治災模式”、“房地產開發治災模式”、“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治災模式”、“采礦治災模式”、“旅游開發治災模式”等方式進行運作,吸引社會資金,實現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
“公商并舉”就是發揮公共公益工程與商業治理模式各自的功能和優勢,能夠利用市場機制商業模式治理的盡量以商業模式運作,否則以公共投入、公共工程、公益事業的方式進行。
2.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納入 *** 規劃,作為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建立“財政支持、部門聯動、社會支持、應搬盡搬、群眾獲益、擇地發展”的地質災害避讓搬遷機制
避讓搬遷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途徑,各地應加倍重視,積極實施。凡經過調查評價確定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在技術上不可行、經濟上不合理的,應制定方案,對隱患區及其影響范圍的居民,盡快做到合理避讓,應搬盡搬。各地應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作為重大公共工程、公益工程、民生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做好做實。各地要出臺相關政策,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與各級 *** 推動的區域發展、新農村建設、產業培育、生態移民、下山脫貧等社會經濟重大舉措結合起來,統籌解決。各地要積極建立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公益基金和社會捐助機制,并積極爭取各種公益慈善機構對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工程的資金支持。各地還可以將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工作與宅基地復墾、土地整理等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并將部分收益反哺老百姓,真正使其搬得出、穩得住。
各地要制定地質災害避讓搬遷管理辦法規范避讓搬遷行動。各地國土資源部門要負責做好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申報、審查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經費的落實,相關職能部門在進行生態移民、下山脫貧、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負責好避讓搬遷項目的組織管理。對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房用地,各地可以從建設用地指標中切塊,增列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建設用地專門計劃指標,并簡化用地項目審批程序,安排好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建設用地,切實解決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落地難的問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的選擇要向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多的地區傾斜。在避讓搬遷和補償安置上,必須以 *** 為拆遷主體,做好民意征求工作,認真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對項目實施的社會風險、資金風險和社會經濟效益進行充分的論證。堅決防范查處假借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實施強拆強征,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對結合土地整治和城鄉增減掛鉤試點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的項目,要確保項目操作符合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城鄉增減掛鉤制度的相關規定。
3.建立“府地聯建、各方動員”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救援能力
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重點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鄉、村、組及其學校、醫院和小、微企業。由于人才、技術、隊伍建設、資金和設備物資不足,我國各地的市、縣、鄉、村、組及其學校、醫院和小、微企業往往是地質災害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的薄弱環節。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 *** 應盡快成立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府地聯建”的方式建立應急中心——市、縣 *** 與從事地質災害防治的地勘單位、地礦工程勘察設計院等聯系聯合建立市、縣級應急中心,市、縣級 *** 提供工作場地、必要的設備和工作補助經費,聯建的地勘單位應向市、縣應急中心派駐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長期或者汛期駐市、駐縣,負責應急中心的技術工作和培訓。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鄉、村、組及其學校、醫院和企業都應該積極動員起來,成立各自的應急隊伍,制定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設備,儲備應急物資,建好地質災害應急避險場所,在縣級應急中心的指導下開展應急演練。市、縣 *** 應急指揮機構及編制的應急預案要主動將當地駐軍、武警、消防支隊、民兵等納入應急救援體系,明確當地駐軍、武警、消防支隊、民兵的應急救援任務、應急救援裝備配備標準和應急演練要求,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通過“府地聯建、各方動員”的方式建立應急指揮有力、應急技術支撐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戰能力強、應急物質設備充足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救援能力。
4.建立“技術援助、服務外包、 *** 監測、補助獎勵”的農村地質災害防治體系,提高農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能力
農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強化的關鍵是解決好專業技術人才和經費短缺的問題。各級 *** 應該積極探索建立農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援助制度、地質災害防治服務外包制度,積極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援助補助專項基金,鼓勵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對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村建房、修路、工程建設等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監理等開展技術援助。各省都要制定措施,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援助社會責任及其責任地域、工作任務等。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每年都應該完成一定量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工作。沒有完成技術援助任務的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不得承擔各級財政投入的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任務。各級 *** 也可以將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村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服務工作外包給相關專業技術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制度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各地要積極建立農村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汛期 *** 監測員隊伍,出臺農村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員經費補助和獎勵辦法,對群測群防員每年給予一千元以上的補貼、通訊費,免費配備手機、監測設備、保障器材等,提高汛期地質災害監測實效。各地還應該在汛期結束后,對監測員的監測情況進行評優,設立獎項,對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進行公開表彰和獎勵。
5.構建“財政投入引領,經濟政策激勵,商業融資支持”的地質災害防治投入機制,增強地質災害防治的資金保障
地方 *** 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納入每年的財政預算。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積極協調,通過多種渠道籌集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各地可以從土地出讓收入、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和使用費、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和可持續發展費等財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建立地質災害防治財政專項。利用廢棄礦山余量資源吸引企業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的,要免除資源稅。各地還應積極爭取國際和國內商業貸款,探索通過 *** ,BOT等商業融資模式解決資金問題。
6.盡快建立“地質災害保險制度和地質災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為核心的社會補償救助機制,完善地質災害災后社會救助體系
各地應盡快研究建立以地質災害保險制度和地質災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為核心的地質災害社會救助機制。地質災害保險具有分擔地質災害風險、進行經濟補償、實施社會救助、科學評估損失的作用。各地要出臺地質災害保險機制建設鼓勵政策,建立財政支持的地質災害保險基金,鼓勵引導保險機構設立地質災害防治相關險種,增強全社會的地質災害風險防范意識、能力和地質災害救助能力。地質災害保險既可以設計為獨立險種,也可以將地質災害保險與農房保險、農業保險、自然災害保險等結合起來,進行綜合險種開發。地質災害保險制度建設的核心是要建立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的地質災害防治強制責任保險和以房屋、耕地、園地、人身為保險標的的地質災害傷害損害保險。各地要積極研究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公益基金,為社會各界的地質災害防治公益慈善捐助提供平臺,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捐助救助服務能力。
7.建立“ *** 領導負責、部門共同負責、分工分片包干”的地質災害防治領導責任體系,明確相關機構人員的防治領導責任
各地要出臺 *** 文件,明確 *** 及其各個部門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體責任,積極推動地質災害防治共同責任機制的構建。建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分工分片包干”責任制度、項目管理責任制度和年度責任考核制度。制定地質災害防治責任認定辦法,建立地質災害專家論證制度。實施重大地質災害點掛牌督辦制度。
地質災害有哪些有效防治措施又有哪些
地質災害防治是指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現象,我們應該做好地質災害防范 措施 。下面是我整理的地質災害及防治措施,歡迎閱讀。
地質災害及防治措施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巖體受河流沖刷、地下水活動、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響,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地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的自然現象。
滑坡的誘因:(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沖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體對斜坡坡腳的不斷沖刷;(5)開挖坡腳;(6)蓄水排水;(7)堆填加載;(8)劈山放炮,亂砍、亂伐。
滑坡發生的規律:下列地帶是滑坡的易發和多發地區
(1)江、河、湖(水庫)、溝的岸坡地帶,地形高差大的峽谷地區、山區鐵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邊坡等。
(2)地質構造帶之中,如斷裂帶、地震帶等。
(3)易滑(坡)巖、土分布區。
(4)暴雨多發區及異常的強降雨區。
滑坡防治措施:滑坡的防治要貫徹“及早發現,預防為主;查明情況,綜合治理;力求根治,不留后患”的原則結合邊坡失穩的因素和滑坡形成的內外部條件,治理滑坡可以從以下兩個大的方面著手:
1、消除和減輕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危害滑坡的發生常和水的作用有密切的關系,水的作用,往往是引起滑坡的主要因素,因此,消除和減輕水對邊坡的危害尤其重要,其目的是:降低孔隙水壓力和動水壓力,防止巖土體的軟化及溶蝕分解,消除或減小水的沖刷和浪擊作用。具體做法有:防止外圍地表水進入滑坡區,可在滑坡邊界修截水溝;在滑坡區內,可在坡面修筑排水溝。在覆蓋層上可用漿砌片石或人造植被鋪蓋,防止地表水下滲。對于巖質邊坡還可用噴混凝土護面或掛鋼筋網噴混凝土。排除地下水的措施很多,應根據邊坡的地質結構特征和水文地質條件加以選擇。常用的 *** 有:(1)、水平鉆孔疏干;(2)、垂直孔排水;(3)、豎井抽水;(4)、隧洞疏干;(5)、支撐盲溝。
2、改善邊坡巖土體的力學強度通過一定的工程技術措施,改善邊坡巖土體的力學強度,提高其抗滑力,減小滑動力。
常用的措施有:
(1)、削坡減載;用降低坡高或放緩坡角來改善邊坡的穩定性。削坡設計應盡量削減不穩定巖土體的高度,而阻滑部分巖土體不應削減。此法并不總是最經濟、最有效的措施,要在施工前作經濟技術比較。
(2)、邊坡人工加固;常用的 *** 有:修筑擋土墻、護墻等支擋不穩定巖體;鋼筋混凝土抗滑樁或鋼筋樁作為阻滑支撐工程;預應力錨桿或錨索,適用于加固有裂隙或軟弱結構面的巖質邊坡;固結灌漿或電化學加固法加強邊坡巖體或土體的強度;SNS邊坡柔性防護技術等。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積雪融化水,產生在溝谷或山坡上的一種挾帶大量泥砂、石塊和巨礫等固體物質的特殊洪流是高濃度的固體和液體的混合顆粒流。
泥石流的誘因:
(1)不合理開挖; (2)不合理的棄土、棄渣、棄石;(3)濫伐亂墾。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巖、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種動力地質現象。
泥石流防治措施:根據滑坡泥石流發生的規律和活動強度,全面規劃,采取遠近結合,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等方式,進行綜合防治。近期目標是:嚴禁亂砍濫伐、亂采亂挖、亂堆亂倒等不良行為;遠期目標是:對從事地面和地下資源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盡量減少植被破壞,減少人為水土流失。
地質災害預防措施
一、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我礦地質災害表現形式主要是雨季型,主要發生在主汛期5月至9月,以突發性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為主,集中強降雨是主要誘發因素。為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并充分考慮地質災害發生的滯后性,全礦地質災害防治以汛期5月至9月作為重點防范期。要求有關部門要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早進入重點防范工作狀態,認真落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制度,確保安全渡汛,更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二、地質災害防治原則和目標
(一)防治原則
1.堅持 *** 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管理、科學防治的原則。
2.堅持以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
3.堅持防治結合、群專結合、單項治理與綜合治理結合、重點建設規劃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結合的原則。
(二)防治目標
認真貫徹 *** “以預防滑坡泥石流為主、以預測預報
為主、以災前避讓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群測群防體系,加強基礎性調查,以減少、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一)群眾居住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根據20xx年全礦地質災害普查情況和2011年地質災害發生的情況分析,地質災害活動區域主要在山區以及近期人類工程建設活動對地質環境擾動較大的區域。
我礦防治重點:由于受地質環境的影響,在單點暴雨條件下的雨季常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
(二)主要交通干線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我礦鄉村交通公路的地質災害主要是道路兩側的邊坡,由于切坡過陡導致穩定性差,汛期明顯加劇邊坡的失穩,導致崩塌、滑坡。相關責任單位要加強監管,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三)重點礦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礦區、工業區均受不同程度的地質災害威脅,主要表現為滑坡、危巖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礦區地質災害的防治顯得十分重要。鎮安監辦和縣煤管站要切實加強對各礦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督促各礦山企業開展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范不合理工程行為,及時組織各礦點及有關人員對礦區周圍存在的問題進行排查,要督促企業特別重視尾礦和廢渣堆放點的監測,防止暴雨引發礦渣滑坡或泥石流災害。
(四)河流及水利設施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對庫區范圍要加強防范因強降雨影響可能發生不同程度的滑坡、危巖崩塌、泥石流等災害。各村、各單位要加強預測防范,落實責任,及時采取措施,必要時進行合理避讓,更大限度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全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碾焉煤礦雨季三防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組,組長由礦長擔任,副組長由各分管副礦長擔任,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電話:8011),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發生地質災害后的指揮機構為碾焉煤礦地質災害專項應急指揮部,按《碾焉煤礦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執行。
編制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編制好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成立或調整充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機構,擬訂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帶班領導、值班人員、值班電話。要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將地質災害防治納入日常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一是要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做到機構建全、人員落實;二是要組織編制和及時發布轄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三是落實領導責任制,做到層層負責,分級管理;四是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計劃,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于對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和防治;五是制定重要隱患點防災預案;六是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條件的要組織開展突發性地質災害事件應急演練;七是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的檢查,督促責任部門采取措施,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協調配合。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督促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單位、項目業主編制隱患點防災預案,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險情巡查、排查、檢查;積極協助辦公室做好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治理責任認定和責任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各有關部門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建筑物、設施、場地等落實防災措施,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三)落實預防措施。一是建立群測群防 *** 。建立群測群防 *** 體系,落實點上防災預案,每處災害點必須逐級落實具體責任人及監測人,按規定要求做好監測預報工作。對存在險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發放防災避險牌,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演練,提高對地質災害的實戰、協調、配合應急反應能力。二是加強監測預報。要密切關注氣象臺發布的強降水天氣過程預報和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信息,認真分析本礦區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趨勢,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監測預報,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三是落實防災措施。開展地質災害險情巡查、排查、檢查,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在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地質災害危險區,相關村組要設置明顯警示標志,予以公告,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進行工程建設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并采取工程應急治理或者搬遷避讓措施,保證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四是開展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從源頭上遏制地質災害發生的重要舉措。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對我礦礦山開采等必須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按規定實行備案登記。
(四)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力度。制定地質災害防治宣傳計劃,充分采取各種形式,開展地質災害的性質、危害以及防御的基本措施向公眾宣傳到位,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突出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汛期是我礦地質災害的高發期,也是全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防范期。各有關部門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要認真做到“三落實”,即落實災害監測點,落實防災責任人,落實防災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六項制度”,即層層負責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兩卡”發放制度、險情巡查制度、應急調查制度、災情速報制度;抓實“三項措施”,即簡易觀測措施、災前報警措施、緊急避讓措施。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較多,一般包括避讓措施、生物措施、工程措施、行政措施、法律措施等,這些措施在本區均適宜,這里就不再贅述。本節僅針對調查區地質環境條件,依據本次總結的地質災害發育特征和分布規律,為新農村建設、城市建設、重要工程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場地選擇和邊坡設計方面的建議。
一、斜坡選擇
寶塔區溝壑縱橫,地形破碎,建設場地狹窄,建設用地場址選擇首先要考慮的是場地斜坡穩定性問題,在綜合分析、對比場地工程地質條件的基礎上,還應進一步考慮附近斜坡所處的溝谷發育期、坡體地質結構、坡體形態以及地下水活動等因素,綜合確定適宜的建設場地。
(一)溝谷發育期
溝谷發育程度決定了斜坡變形破壞的方式和強度,對滑坡、崩塌地質災害的發生具有明顯的控制作用,建設用地場址應選擇在老年成型河谷中,即河谷寬闊,河谷地形較平坦,谷坡較舒緩的地段,不宜直接在下切與側蝕作用強烈的壯年期河谷以及幼年期溝谷中修建。
(二)坡體地質結構
區內斜坡地質結構決定了斜坡變形破壞的方式和軟弱結構面的位置,對滑動面的位置具有明顯的控制作用,建設用地場址應選擇在坡體地質結構穩定的地段。尤其要注意的是,黃土斜坡的穩定性與黃土中發育的傾斜古土壤有關,發育有順坡傾斜的古土壤層的坡體往往屬于不穩定斜坡,選址時應注意避讓。
(三)坡體形態
(1)斜坡坡高:指斜坡的相對高度。據調查資料統計,88%以上的黃土滑坡發生在原始坡高>50m的斜坡上。據此,坡高≤50m是相對穩定斜坡,發生滑坡的概率不足12%。當然,坡高≤50m的陡坡,發生崩塌的概率很高,也應予以注意。
(2)斜坡坡度:據調查資料統計,發生黃土滑坡的原始坡度在30°~50°的滑坡占全部實地調查滑坡的85%。據此,坡度≤30°是相對穩定的斜坡;坡度>50°則易發生崩塌災害。
(3)斜坡坡型:據調查資料統計,直線型和凸型正向類斜坡明顯較負向類斜坡更容易產生滑坡地質災害,正向類斜坡發生的滑坡占總數的89%。
建設用地場址應選擇在凹型和階梯型負向類斜坡附近,盡量遠離直線型和凸型正向類斜坡,坡高不宜超過50m,坡度以<30°為佳。
(四)地下水活動
在黃土斜坡的古土壤層和泥巖上部會形成上層滯水,甚至局部潛水,在水庫或淤地壩附近,形成局域地下水。地下水活動降低了黃土強度,改變了坡體應力狀態,對斜坡穩定性造成明顯影響。建設用地場址選擇時應注意調查水文地質條件,分析地下水活動及其產生的不利影響,盡量避開節理、裂隙、落水洞、陷穴發育地,地下水活動強烈等易引發地質災害的地段。
二、邊坡設計
選擇的建設場地,當其附近的斜坡無法滿足穩定性要求或風險較大時,應采取防治措施。無論是對尚未嚴重變形與破壞的斜坡進行預防,還是對已經有嚴重變形與破壞的斜坡進行治理,都涉及邊坡設計問題。邊坡設計一方面取決于所處的工程地質條件,另一方面則與工程建設的重要程度和級別有關,如城市、鄉鎮、居民點、重要工程設施、交通干線等建設對邊坡安全系數的要求不盡相同,所以,這里僅提一些粗線條的建議。
(一)防水措施
黃土中發育有垂直節理、裂隙、陷穴、落水洞等滲水通道,降水在地表匯集后,很快滲入地下,或在古土壤面之上形成上層滯水,或在基巖之上形成潛水,常常使地下水位抬升,巖土體含水量增大,結構面被軟化,強度降低,引發斜坡變形與失穩。所以,寶塔區邊坡防治設計應該遵循以防水措施為先的原則。
防水措施可以根據工程重要性綜合選用堵截措施、引水措施和疏排措施。堵截措施就是對已有的節理、裂隙、陷穴、落水洞、鼠洞等滲水通道進行回填、夯實,堵截地表水匯集灌入。這一 *** 是防水措施中的首選 *** ,尤其是對于新出現的險情,鄉鎮和居民點附近的隱患點,在實施其他措施之前,應首先采取堵截的 *** 防止地表水匯集灌入。引水措施就是修筑截水溝、槽、排水暗溝和排水溝,及時將地表水及泉水引走,減少其停滯下滲的機會。這一 *** 是本區防治黃土地質災害最有效的 *** 之一,但應做到溝、槽切實不漏水,并設計檢漏措施。疏排措施主要是指在水庫、淤地壩附近,由于地下水位相對較高,對斜坡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必要時可采取疏排地下水,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二)削坡措施
通過削坡、減荷措施,使斜坡高度降低,坡度減小,是本區防治黃土地質災害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由于城市、鄉鎮、居民點、重要工程設施、交通干線等建設對邊坡安全系數的要求不同,所以削坡、減荷的程度亦不同。
1.安全系數
安全系數可參照《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取值,根據受災對象、受災程度、施工難度和工程投資等因素,可按表7-1對滑坡防治工程進行綜合劃分,滑坡防治工程設計安全系數可按表7-2選取。
表7-1 一般滑坡防治工程分級表
表7-2 滑坡防治工程設計安全系數推薦表
注:工況Ⅰ—自重;工況Ⅱ—自重+地下水;工況Ⅲ—自重+暴雨+地下水;工況Ⅳ—自重+地震+地下水。
2.坡型、坡比的選擇
影響邊坡穩定的因素多種多樣,也極為復雜,主要包括坡型、坡比、地質結構以及自然因素等。邊坡設計時,地質結構和自然因素一般已經確定,可設計的因素主要是坡型和坡比,做到既要邊坡安全,又要節省工程量,選擇合理的坡型和坡比是邊坡設計的關鍵。
據野外調查和有關文獻資料,區內存在直線型邊坡、凸型邊坡、凹型邊坡、階梯型邊坡和混合型邊坡五大類,階梯型邊坡是黃土地區最適宜的坡型。
通過力學驗算和野外調查已有的邊坡,在平均坡比相同的條件下,一般在坡高的1/3稍高處設計6~16m的大平臺,較一坡到頂或小平臺的坡型,既經濟又安全。其原因在于,在平臺以下采用陡坡,開挖的土方量少,起到壓腳的作用,可以增加邊坡土體的抗滑能力;在大平臺以上采用陡坡,可使平臺加寬,起到削頂的作用,相應地減少了邊坡土體的滑動力,而黃土直立性強的特性得到充分利用。所以,在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時宜選用大平臺的坡型。
建議單級坡比1:0.4~1:0.6,單坡坡高10~15m,大平臺寬度6~8m;當坡高>40m時,中部設8~12m大平臺。圖7-1提供了30~60m坡高,可供選擇的坡型與坡比設計斷面圖。在地質災害防治時,可根據工程級別和具體工程地質結構,參照適合的坡型與坡比設計。圖7-2是黃延高速公路典型邊坡設計斷面參考圖,可參照設計。
圖7-1 黃土坡型與坡比設計斷面參考圖
m—不同高度的邊坡平均比
三、綜合措施
針對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綜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可供采取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各有特點,應結合具體條件而定(表7-3)。
表7-3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一覽表
續表
圖7-2 黃延高速公路典型黃土邊坡設計斷面參考圖
關于地質災害與防治和地質災害與防治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