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包含哪些規定
1、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質量監督管理福建省福州市測繪法規定超越資質等級,確保測繪產品質量,維護用戶及測繪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第二十七條 對違章作業,粗制濫造甚至偽造成果的有關責任人;對不負責任,漏檢錯檢甚至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查人員,依照《測繪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的相應條款進行處理。
3、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福建省福州市測繪法規定超越資質等級: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4、第十二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基礎測繪和重大測繪項目的成果實施質量監督。測繪單位應建立健全測繪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對完成的產品質量負責。第十三條 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收費標準按國家和遼寧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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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1、本標準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有法人資格,并同時達到通用標準和所申請專業類別的專業標準要求。
2、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劃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3、最新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版的測繪資質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不再有丙、丁級。對在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4、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5、將現行測繪資質等級由四級減少為甲、乙兩級,取消現行10個專業類別下設的55個子項,將子項內容整合至對應的專業類別中;改革后,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至20項,壓減幅度達85%。
6、法律分析:《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劃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對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企業的處罰措施不包括
1、逮捕企業法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福建省福州市測繪法規定超越資質等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福建省福州市測繪法規定超越資質等級,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福建省福州市測繪法規定超越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2、處50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為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3、法律分析: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4、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情形嚴重的,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從輕情形 初次違法,危害后果輕微,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處工程合同價款2%的罰款。
測繪單位不得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
1、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2、測繪單位不得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或者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并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3、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不得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或者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并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