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公司資質辦理條件
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廣東省廣州市大型測繪工作資質章管理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廣東省廣州市大型測繪工作資質章管理;
(二)具有符合要求廣東省廣州市大型測繪工作資質章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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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廣東省廣州市大型測繪工作資質章管理,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第九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四)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五)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六)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廣東省測繪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科學研究的需要,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行為,保障測繪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測繪,工程測量,地籍測量,房產測繪與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數字化測繪與地理信息系統工程等非軍事測繪活動,使用和管理測繪成果,設置、使用和維護測量標志,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鄉測繪統一管理,組織實施本條例。
市、縣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并接受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測繪工作,并接受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第四條 測繪應當采用國家統一的大地坐標系統、平面標票系統、高程系統及國家規定的測繪標準。第五條 各級人民 *** 應當把測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鼓勵并加強測繪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測繪科學技術水平。
對測繪事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 *** 給予獎勵。第二章 測繪規劃及其實施第六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會同省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省的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規劃,經省人民 *** 批準并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可以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和其他主要測繪項目規劃,經同級人民 *** 批準,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各級人民 *** 的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部門專業測繪規劃,報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七條 基礎測繪項目和專業測繪單位承擔本部門業務范圍以外的測繪項目,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行分級管理。第八條 基礎測繪資料應定期進行更新,重點地區和大中城市5-10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區10-15年更新一次。
基礎測繪項目的技術設計書應統一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基礎測繪實施的專項經費由同級人民 *** 財政列支。第九條 地籍測繪工作在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劃和指導下、由各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第十條 市、縣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人民 *** 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第三章 測繪市場管理第十一條 凡進入測繪市場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保證質量的條件,取得與測繪任務相適應的《測繪資格證書》。
申領《測繪資格證書》,需經所在地地級以上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并按規定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核發《測繪資格證書》。
專業測繪單位承擔本部門業務范圍以外的測繪任務,應當按前款規定取得《測繪資格證書》方可承擔測繪任務。承擔本部門業務范圍以內的測繪任務,由該部門進行測繪資格審查。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發證機關負責進行年檢。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轉借和 *** 《測繪資格證書》。第十二條 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測繪前應按規定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測繪項目所在地的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測繪任務登記。已列入國家、省基礎測繪規劃、專業測繪規劃并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測繪任務,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測繪前將任務安排通知測繪項目所在地地級以上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不再另行登記。測繪任務登記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 *** 另行規定。第十三條 外省測繪單位承接我省測繪任務的,必須持《測繪資格證書》,到我省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驗證,進行測繪任務登記,并接受測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監督。第十四條 經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批準的外國或境外地區的組織和個人,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測繪或者與我省有關單位合作從事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并在測繪前向我省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交驗批準文書。第十五條 凡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進行以測繪為目的航空攝影與遙感的,應按國家《關于民用航空攝影計劃統一歸口管理》的規定,將項目計劃報送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并申請辦理航空攝影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廣州市測繪管理辦法(2015修改)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行為,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城鄉建設管理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基礎測繪條例》、《廣東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不含軍事測繪)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市、區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廣東省廣州市大型測繪工作資質章管理的領導、協調,建立健全測繪管理體制。第四條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本辦法。
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五條 本市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水平。對在測繪科學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第六條 市、區人民 *** 應當將測繪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用于下列用途廣東省廣州市大型測繪工作資質章管理:
(一)基礎測繪;
(二)地籍測繪;
(三)地下管線普查;
(四)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五)測量標志維護和管理;
(六)測繪成果接收和管理;
(七)其他公益性測繪項目。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系統第七條 本市采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以及廣州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測繪技術的規范和標準。第八條 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確需在本市建立其他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應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十條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部門批準。第九條 本市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相聯系,并將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轉換參數匯交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十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國家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制定本市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應當先將制訂計劃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并在發布之日起60日內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三章 基礎測繪第十一條 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水務、海洋、林業和園林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后由各專業測繪管理部門按職能分工組織實施。
基礎測繪年度計劃應當根據基礎測繪規劃、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城鄉建設管理的需要進行編制,并征求規劃、水務、海洋、林業和園林等有關部門的意見。第十二條 本市基礎測繪包括:
(一)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系統的建立、更新與維護;
(二)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和航天遙感測繪資料的獲取;
(三)相應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的測制與更新以及相應深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
(四)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五)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六)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事項。第十三條 本市建立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制度。
本市的平面坐標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及空間定位系統應當至少3年維護、監測一次。
本市建成區和重點建設地區的1:500地形圖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其他建設地區的1:500地形圖至少每兩年更新一次;1:2000地形圖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1:5000地形圖至少每5年更新一次。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鄉規劃建設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
本市每兩年開展航空攝影和數字正射影像圖制作工作,每年采購一次0.1米以上高分辨率衛星影像。第十四條 本市地形圖測制的基本比例尺系列為1:5000至1:500,分幅標準為40cmx50cm或者50cmx50cm。
地籍圖、正射影像圖等基礎圖件的比例尺和分幅標準依照前款規定執行。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19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廣東省廣州市大型測繪工作資質章管理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廣東省廣州市大型測繪工作資質章管理,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廣東省廣州市大型測繪工作資質章管理,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二、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三、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四、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