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測繪公司名單
序號 單 位 資質 會籍
1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測繪院 甲 會長單位
2 廣州市房地產測繪所 甲 秘書長單位
3 廣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 甲 理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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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制微信號
4 廣東省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甲 理事單位
5 廣東省地質測繪院 甲 理事單位
6 廣東省水利電力勘測研究院 甲 理事單位
7 中水珠江規劃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甲 理事單位
8 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 甲 理事單位
9 廣東省地圖出版社 甲 理事單位
10 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測繪院 甲 理事單位
11 中交廣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甲 理事單位
12 廣州市四維城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甲 理事單位
13 廣州市城市規劃自動化中心 甲 理事單位
14 廣東省工程勘察院 乙 理事單位
15 廣東省地質物探工程勘察院 乙 理事單位
16 廣州港航道工程公司 乙 理事單位
17 廣州南方測繪儀器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乙 理事單位
18 廣州市公信城市建設測量有限公司 乙 理事單位
19 廣州南沙南國測繪有限公司 乙 理事單位
20 廣東省廣州航道局航道工程與測量隊 乙 理事單位
21 增城市國土局地籍測量隊 乙 理事單位
22 廣東省重工建筑設計院 乙 理事單位
23 廣州海維空間信息系統技術有限公司 乙 理事單位
測繪公司資質辦理條件
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第九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四)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五)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六)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廣東省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5年廣東省國土資源系統在國土資源部和省委、省 *** 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行政,保持政令暢通,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條主線,全省國土資源系統上下同心同德,邊學習邊提高、邊整頓邊發展、邊改革邊完善、邊保護資源邊保障發展,國土資源管理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為全省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總體成效可概括為“五個有”:一是思想認識有進步;二是國土資源深化改革、奮發創新有突破;三是治理整頓國土資源市場秩序有成效;四是保護資源、保障發展和保持穩定的能力有提高;五是黨風廉政建設有加強。主要表現在: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得到有效落實;
●嚴格耕地保護措施,努力實現耕地占補平衡;
●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努力保障發展用地;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扎實開展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和規范工作;
●努力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和抗災救災工作,地質遺跡保護管理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全面完成“十五”基礎測繪任務,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有新的進展;
●繼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不斷加大執法監察力度;
●省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順利完成,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全面鋪開;
●積極開展保持 *** 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促進黨風政風建設。
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據2005年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2005年全省土地總面積17 975 653.14公頃(含國家下達我省未能核定的島嶼灘面積11 564.90公頃)。其中,農用地14 940 675.85公頃,建設用地1 715 297.74公頃,未利用地1 319 679.55公頃。與2004年相比,農用地增加4 381.39公頃,建設用地增加30 038.9公頃,未利用地減少34 420.29公頃。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現狀見圖1。
(二)土地利用情況
1.農用地
2005年全省農用地14 940 675.85公頃,其中,耕地2 952 743.93公頃,比2004年減少84 121.01公頃,減少的原因主要是農業結構調整、建設占用和災害毀地;園地924 823.18公頃,比去年增加73 504.98公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農業結構調整由耕地改種或挖塘而成為園地和養殖水面;林地10 157 374.09公頃,比2004年減少18 398.46公頃,減少的原因主要是改林種果、建設占用和林地因長期或多年未利用而丟荒,開發耕地等因素也占用了部分林地;牧草地27 556.09公頃,比2004年減少382.65公頃;其他農用地878 178.55公頃,比2004年增加33 778.53公頃。
圖1 2005年廣東省土地利用現狀
2005年全省進一步強化基本農田保護意識,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加大基本農田建設投入,逐步建立基本農田保護的長效機制,達到了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不降低的總要求。全省基本農田2 850 281.93公頃,其中,耕地2 580 589.12公頃。由于建設占用的原因年內實際減少基本農田117.91公頃,通過其他農用地調整年內實際補劃117.91公頃。
全省耕地增加10 018.31公頃。增加來源:開發4 853.77公頃,占48.45%;土地整理230.87公頃,占2.30%;復墾417.61公頃,占4.17%;農業結構調整4 016.86公頃,占40.10%;其他499.19公頃,占4.98%。
全省耕地減少 94 139.313公頃。減少原因:各項建設占用耕地 6 890公頃,占7.32%;農業結構調整78 083公頃,占82.94%;生態退耕19.36公頃,占0.02%;自然災害損毀392.82公頃,占0.42%;其他8 754.16公頃。
全省認真落實耕地保護負責制,繼續加大耕地開發和土地整理工作力度。各級 *** 和國土資源部門都將耕地占補平衡作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不僅嚴格審批管理和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同時加強耕地開發、復墾、整理工作,加大補充耕地力度,真正做到“開源節流”并舉。2005年全省建設用地占用耕地面積6 889.99公頃,可用于耕地占補平衡考核指標5 526.63公頃,可視為補充耕地的新增園地面積24.37公頃,另外,廣州市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成果經國土資源部驗收確認后,減少耕地1 487.39公頃,應在全省建設占用耕地面積數據中扣除。因此,按耕地占補平衡考核,2005年度全省繼續實現了耕地占補平衡的總體目標,還多出18.71公頃。
2.建設用地
(1)建設用地結構和變化情況 2005年全省建設用地1 715 297.74公頃,比2004年增加30 038.90公頃(見表1)。其中,居民點及工礦用地1 390 170.97公頃,比2004年增加25 731.27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12 952.91公頃,比2004年增加2 800.98公頃;水利設施用地212 173.86公頃,比2004年增加1 506.65公頃。
表1 2005年廣東省建設用地結構變化情況
(2)土地征用情況 2005年經國務院和省人民 *** 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11 730.76公頃,其中農用地9 736.02公頃,耕地3 543.83公頃,征地總費用835 132.27萬元,安置農業人口98 698人。在批準征收的土地中,國務院批準3 763.57公頃,其中農用地3 412.25公頃,耕地1 079.58公頃,征地總費用277 851.91萬元,安置農業人口35 558人;省級 *** 批準7 967.19公頃,其中農用地6 323.77公頃,耕地2 464.25公頃,征地總費用557 280.36萬元,安置農業人口63 140人,見表2。
表2 2005年廣東省土地征用情況
(3)建設用地審批情況 2005年經國務院和省人民 *** 批準建設用地12 476.10公頃。國務院批準建設用地3 860.68公頃,其中耕地1 093.40公頃。在國務院批準的建設用地中,分批次建設用地1 239.67公頃,其中工礦倉儲用地852.18公頃、公用設施用地156.81公頃、公共建筑用地 194.30公頃、住宅用地 36.38公頃;單獨選址建設用地2 621.02公頃,其中交通運輸用地2 601.88公頃。
省級批準建設用地8 615.42公頃,其中耕地2 530.60公頃。在省級批準的建設用地中,分批次建設用地8 008.34公頃,其中商服用地415.62公頃、工礦倉儲用地5 543.39公頃、公用設施用地377.97公頃、公共建筑用地470.10公頃、住宅用地1 201.23公頃;單獨選址建設用地607.09公頃,其中交通運輸用地126.62公頃、水利設施用地81.89公頃。
3.土地開發、整理、復墾
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共計658個,總面積8 157.6公頃,增加農用地6 646.78公頃,其中增加耕地5 469.91公頃,增加建設用地197.07公頃,總投資額為52 792.19萬元,見表3,比2004年度減少35%。
表3 2005年廣東省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完成情況
二、礦產資源
(一)礦產資源現狀
截至2005年,全省已發現礦產130種(含亞礦種),已查明有資源儲量的礦產92種,其中能源礦產7種,黑色金屬礦產4種,有色金屬礦產11種,貴金屬礦產2種,稀有、稀土及分散元素礦產14種,冶金輔助原料非金屬礦產8種,化工原料非金屬礦產9種,建材原料及其他非金屬礦產34種,地下水礦產3種。全省礦產種類多,豐度一般,優勢礦產油頁巖、高嶺土、硫鐵礦、水泥用灰巖、鉛鋅礦、稀土礦、地熱和礦泉水等礦產資源儲量較大。全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123宗,其中固體礦產111宗、地熱5宗、礦泉水7宗。
(二)地質勘查投入與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投入地質勘查費用7 845萬元,比2004年增加34%,地勘費用投入的礦種有油頁巖、鈾礦、地熱、鐵礦、銅礦、鉛礦、多金屬礦、水泥用灰巖、高嶺土、大理石、礦泉水和地下水以及其他礦產等。2005年全省新發現礦產地3處,礦種為錫礦和高嶺土。新查明礦產資源儲量的礦種有地熱、鉛礦、水泥用灰巖、高嶺土、大理石和地下水等。
(三)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情況
1.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情況
2005年全省頒發勘查許可證463個,比2004年增加106%;其中,能源礦產60個,黑色金屬礦產128個,有色金屬礦產141個,貴金屬礦產46個,非金屬礦產68個,水氣礦產20個。批準登記面積3 629.61平方千米,收取探礦權使用費36.3萬元。按不同經濟類型企業獲得勘查許可證情況:國有企業115個,集體企業5個,聯營企業1個,有限責任公司172個,股份有限公司2個,私營企業15個,其他企業152個,合資經營企業(港或澳、臺資)1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企業所占比例較大。
2005年全省頒發采礦許可證2 014個,比2004年減少18.1%,其中,能源礦產18個,黑色金屬礦產76個,有色金屬礦產86個,貴金屬礦產9個,稀有、稀散稀土礦產6個,非金屬礦產1 643個,水氣礦產176個。批準開采登記面積480.36平方千米,收取采礦權使用費123.45萬元。按不同經濟類型企業獲得采礦許可證情況:國有企業174個,集體企業572個,股份合作企業3個,聯營企業10個,有限責任公司122個,股份有限公司23個,私營企業1 054個,其他企業9個,港、澳、臺商獨資經營企業1個,港、澳、臺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1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21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3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1個。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所占的比例較大。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2005年全省開發利用礦產資源82種,礦山數3 129個,比2004年減少13%,礦山從業人員91 299人,比2004年減少24%,礦產業開發產值70.83億元,比2004年減少9%,利潤13.12億元,比2004年增加31%。
三、國土資源市場
(一)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建設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扎實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并順利通過國務院驗收。全省開發區清理落實到位,擬保留的106個各類開發區已全部通過國土資源部的規劃審核,目前正在落實“四至”范圍。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制度進一步完善,一批典型土地違法案件被依法嚴肅處理,嚴格管理、嚴防反彈得到有效落實,積極參與宏觀調控,嚴把土地供應閘門取得積極成效。
繼續推進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完善有形土地市場建設,明確要求各地全面落實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制度,規范土地交易行為。2005年全省以公開交易方式出讓土地1 292公頃,成交額154.08億元。經省 *** 批準下達2005年度經營性用地計劃3 845公頃,其中使用新增建設用地960公頃,使用存量建設用地2 885公頃。
2.土地一級市場
2005年全省劃撥土地 1 174宗,面積 2 195.5公頃;出讓土地 6 920宗,面積13 374.56公頃,純收益1 236 863.27萬元。其中協議出讓5 662宗,占出讓宗地數的81.8%,面積9 850.78公頃,純收益240 118.26萬元;招標出讓42宗,占出讓宗地數的0.6%,面積71.31公頃,純收益15 157.02萬元;拍賣出讓325宗,占出讓宗地數的4.7%,面積546.57公頃,純收益422 211.31萬元;掛牌出讓891宗,占出讓宗地數的12.9%,面積2 905.90公頃,純收益559 376.68萬元。按國有土地出讓用途構成分:商服用地1 939.45公頃、工礦倉儲用地8 583.72公頃、公用設施用地302.41公頃、公共建筑用地307.82公頃、住宅用地2 180.13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4.42公頃、水利設施用地0.03公頃、特殊用地46.58公頃。其中工礦倉儲用地占的比例更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用途構成情況見表4。
表4 2005年廣東省招拍掛出讓土地用途情況
續表
3.土地二級市場
2005年全省 *** 土地50 865宗,面積為6 937.44公頃, *** 金2 622 545.06萬元;出租土地 22宗,面積 157.77公頃,租金 1 276.08萬元;抵押土地 37 318宗,面積30 421.73公頃,抵押價款17 853 840.62萬元,貸款金額10 405 944.82萬元。
(二)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建設
2005年,全省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繼續積極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深化礦產資源配置制度改革,認真貫徹實施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實施辦法,對礦產地和采礦許可證進行清理,落實采礦權有償出讓計劃。重點完善礦業權交易規則和制度,規范出讓程序,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礦業權交易制度。對重要礦區的礦業權出讓,實行出讓公示和聽證制度,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
2.探礦權采礦權一級市場
2005年全省探礦權出讓5宗,合同金額8 335萬元,礦種為鐵礦、鉛鋅礦;采礦權出讓792宗,合同金額13 232.31萬元,其中招標、拍賣、掛牌出讓243宗,出讓價款8 661萬元。出讓的主要礦種為水泥用灰巖、建筑石料用灰巖、建筑用砂、陶瓷土、磚瓦用粘土、建筑用花崗巖、片麻巖等。
3.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
2005年全省探礦權 *** 6宗,比2004年增加2宗,礦種為地熱、鉛鋅礦和銀礦,價款2 491萬元;采礦權 *** 1宗,比2004年減少5宗,礦種為花崗巖,價款30.43萬元。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1.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全省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把認真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作為一項工作重點。2005年全省共發現土地違法行為4 082件,比2004年下降了32.56%,土地違法行為涉及土地面積1 768.07公頃,比2004年上升了22.68%,其中耕地636.55公頃,比2004年上升了35.75%,反映出全省經過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后土地違法行為得到了初步遏制。
2005年全省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2 850件,涉及土地面積1 634.54公頃,結案2 651件,結案率為90.97%。在查處土地違法案件中,全省共拆除違法建筑物67 300.38平方米,沒收違法建筑物97.18萬平方米,收回土地59.32公頃(耕地36.16公頃),收取罰沒款6 787.68萬元。
2005年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動態巡查發現土地違法行為3 011件,涉及土地面積619.86公頃(其中耕地267.58公頃),及時制止土地違法行為2 147件,涉及土地面積400.6公頃(其中耕地174.31公頃),挽回經濟損失996.28萬元。土地違法責任人受行政處分的17人,受黨紀處分的41人,受刑事處罰的22人。
2.地礦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全省共立案查處礦產資源違法行為364件,比2004年提高了41.09%,反映出全省在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中加大了對礦產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
全年礦產違法案件結案280件,結案率為73.68%。在查處礦產違法案件中,吊銷采礦許可證17件,收取罰沒款2 184.27萬元。礦產違法責任人受黨紀處分的3人,受刑事處罰的8人。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2005年全省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41件,比2004年增加21%,受理120件;審結129件(含上年未結案件9件),比2004年增加25%,其中維持92件、撤銷18件、撤回申請10件,未審結21件。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2005年省、市、縣(區)三級國土資源管理從業人員5 657人,其中行政編制人員4 066人,占從業人員的71.88%。從業人員中,研究生及以上284人(占5.02%),大學本科及大專3 754人(66.36%),高中及中專1 467人(25.93%),初中及以下152人(2.69%)。受過大專以上教育的人員占了71.38%。
2005年全省國土資源行政經費收入總額 77 138.93萬元,其中,地方財政撥款66 427.56萬元,其他收入10 711.37萬元。全省參加各種院校培訓人數達2 572人次,其中參加黨校學習1 025人次、行政學院學習140人次,學歷教育447人,本年獲學位8人。
七、問題與建議
(1)尚未擺脫粗放型的土地利用方式,今后應進一步提高用地效益、節約集約用地、提高用地成本,不斷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嚴格控制將耕地尤其是耕種條件好、質量高的耕地轉為建設用地。立足內涵挖潛,努力盤活消化存量土地,滿足科學發展用地需求。
(2)對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信息化成果的整合利用還不夠,今后應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進一步提升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水平。
(3)在土地市場體系建設方面,應盡快制訂出臺全省國有土地協議出讓更低價標準,對工業項目用地實行公開交易,對經營性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制度。
(4)在礦業權市場建設方面,要深化礦產資源配置機制改革,完善礦業權交易規則,規范出讓程序,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礦業權交易機制,促進礦業權市場建設,早日實現礦業權百分之百招拍掛出讓。
(5)在測繪市場建設方面,要進一步加強測繪統一監督管理,大力整頓和規范測繪市場,依法開展測繪資質審批,嚴格管理,完善機制,營造公平、公正的測繪市場環境。
工程項目前期要簽一堆合同是個啥玩意兒,比如立項合同啊,可研合同啊那些,上面還有談判價格~~。在線等~
立項審批 可研是報告,一般自己做,委托其他人做時才需要一個委托合同,必有的合同只有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第三方審圖合同,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當然也可以是EPC總包出去就只有一個合同了;如果委托招標也還再需要一個合同,消防環報等驗收想過的容易些就再簽個顧問合同; *** 方面的東西都是審報或審批,工程所在地可能還會有開發區的入園協議。
手里的資料只有這個不是表格的,表格復制不過來,自已看流程吧,是廣州南沙開發區的項目前期所有要做的工作,服務好的開發區你什么都不用懂,開發區有專人指導你下一步該怎么做。
一、 項目立項:[經發局]
審批時限:2個工作日
1、固定資產投資立項審批所需提交資料:
(1)填寫立項申請表;
(2)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3)項目發起人及合作單位的法人證書;
(4)項目建設的資金來源說明資料。
2、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立項審批所需提交資料(一式兩份):
A)投資中方需提交資料:
(1)注冊地址使用證明;
(2)合資(合作)企業立項申請表(5份);
(3)已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銀行資信(如中方出資)(正本);
(5)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6)如屬委托審批的,另須提供中方注冊地同級外經貿審批機關的委托審批函(原件);
(7)審批機關認為需要補充的資料。
B)投資外方所需提交資料:
(1)公司開業合法證明(復印件);
(2)投資外方的董事構成文件(復印件);
(3)法人代表或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4)資信證明(原件);
(5)審批機關認為需要補充的資料。
注:以上資料一式兩份;第4條中,如以個人名義投資,須提供投資者居住所在國(地區)的合法身份證明(復印件2份)及銀行資信(原件1份)
3、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立項審批所需提交資料
A)企業申請立項審批所需提交資料:
(1)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立項申報表(正本一式五份);
(2)新公司可行性研究報告(正本);
(3)投資方公司開業合法證明文件(復印件);
(4)銀行資信證明(原件);
(5)簽字授權委托書(原件)。
B)企業申請合同/章程審批需提交資料:
(1)合同前項目登記表(原件1份);
(2)投資方董事會成員名單(復印件);
(3)生產或經營場地證明(復印件);
(4)新公司章程(正本);
(5)新公司董事會委派書及所有新公司董事簽名(正本);
(6)新公司所有董事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項目選址 :[規劃局]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企業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設計條件所需提交資料:
(1)立案申請表B1;
(2)計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投資批文(項目建議書);
(3)申請函。包括:建設內容,項目性質,占地面積,建筑規模,項目對交通、環境等方面的要求。項目申請單位蓋章;
(4)擬建項目功能布局圖;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預先取得環保、消防等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6)1:500或1:2000廣州座標系現況地形圖,并用鉛筆繪出擬建設用地范圍;
(7)在歷史用地上建設的項目必須附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用地權屬證明;
三、用地預審:[國土局]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如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還提供建設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2)授權委托書(含委托內容、權限、期限,需有法定代表人簽章,加蓋公章)原件;
(3)受委托 *** 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等)復印件;
(4)《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原件;
(5)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選址意見書》和附圖復印件;
(6)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地形圖3份原件(需要描繪用地邊界紅線和貼附坐標列表);
(7)國家、省、市計劃管理部門或南沙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對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8)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其中應當包含土地利用的章節,內容包括規劃選址情況、用地總規模和用地類型、補充耕地資金落實情況;
(9)屬申請單位原來歷史用地的,原有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如《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四、簽訂土地合同:[國土局]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協議(劃拔)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申請表》原件;
(2)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如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還提供建設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含委托內容、權限、期限,需有法定代表人簽章,加蓋公章)原件;
(4)受委托 *** 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等)復印件;
(5)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地形圖(比例尺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附圖)3份;
(6)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附圖復印件;
(7)受理之日前1個月內,商業銀行或金融機構出具的建設資金證明原件;
(8)原建設單位用地批準文件(復印件1份)。
五、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規劃設計方案審批):[規劃局]
審批時限:4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立案申請表C;
(2)申請函;
(3) 立項批文;
(4)選址意見書及附圖;
(5)按《選址意見書》要求取得的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意見;
(6)1:500或1:2000實測地形圖三份,并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測繪單位依據釘樁成果標示用地及代征地范圍;
(7)用地釘樁成果文件一份;
(8)規劃設計方案審批文件;
(9)農轉非用地,應提交用地項目預審批準文件;
(10)招標拍賣取得的土地,應提交上述1、2、6、7、8項資料和拍賣確認書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1)分割規劃用地的,應提交上述1、2、6、7、8項資料和土地使用權出讓或 *** 合同及原地塊地用地批準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六、建設用地批準書:[國土局]
審批時限:2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如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還提供建設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
(2)授權委托書(含委托內容、權限、期限,需有法定代表人簽章,加蓋公章)原件;
(3)受委托 *** 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等)復印件;
(4)《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原件;
(5)《建設擬征(占)土地權屬情況匯總表》原件3份;
(6)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附圖復印件;
(7)國土管理部認定的房地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附圖(包括1:2000土地利用現狀圖和1:500或1:2000的地形圖)原件5份;
(8)建設項目的總平面布置圖(比例尺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圖)原件4份;
(9)廣東省地質礦產局認定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書》原件;
(10)受理之日前1個月內,由商業銀行或金融機構出具的建設資金證明原件;
(11)屬建設項目位于鎮級總體規劃建設區內的,提供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原件2份;
(12)屬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如《集體土地所有證》或《地籍調查土地登記審批表》)復印件;
(13)屬占用耕地的,廣東省林業廳準予占用林地的批準文件(原件);
(14)屬占用林地的,廣東省林業廳準予占用林地的批準文件(原件);
(15)屬核輻射、電磁輻射、噪音、污水、廢氣等環境污染問題的建設項目,環保部門準予建設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16)屬違法用地的,國土管理部門對違法用地的處理決定書(復印件);
注:辦理建設用地預審業務時,已提交相同資料的,則不需再次提交。
七、建筑消防報建:[消防局]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 項目工程消防審核申報:
(1)《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設審驗申請報告;
(3)規劃局批復文件(應說明申報建筑物的單位、層數、建筑面積及使用功能);
(4)建筑、消防設計專篇說明;
(5)建筑工程初步設計階段圖紙二套(建筑總平面、各層平、立、剖面圖、自動消防設施系統平面圖)。
2. 建設內部裝修工程設計審核:
(1)《建筑內部裝修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申請報告;
(3)裝修平面布置圖紙(如局部裝修應提供所在樓層全層平面布置圖)、天花圖、墻面裝修圖(均應標清軸位)各兩套;
(4)裝修防火資料的有關資料;
(5)頂棚圖紙;
(6)改變使用功能送規劃部門審核同意的批文;
(7)設計說明(包括裝修資料具體名稱、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情況等);
(8)建筑物整體土建、消防系統消防審核或驗收合格意見書
3. 申報自動消防設施設計審核:
(1)《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申請報告;
(3)消防設施設計單位資質證明(蓋公章,并注明承接工程項目名稱);
(4)消防設施系統平面圖二套;
(5)設計說明,說明系統設置部位、功能、水池控制方式等;
(6)建筑工程消防審計審核意見書
注:所提供圖紙均應為藍圖,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及設計單位出圖專用章,圖紙一律按A4紙規格折疊并裝訂成冊,存檔一套,退報建單位一套。
八、臨時用水、用電報裝:
1、臨時用水報裝:[有關自來水公司]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填寫一份用水報裝表
2、臨時用電報裝:[番禺供電分公司]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客戶申請新裝或增加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用電時,請到各屬地供電營業點及廣州番禺供電分公司營業大廳(地址:番禺區市橋鎮光明北路91號)申請辦理報裝手續,并應提交以下資料:
(1)臨時、永久用電設備名稱、設備功率、電壓等級;
(2)寫書面用電電源、用電地點、原因、報裝容量;
(3)營業執照。
九、環保報建:[環保局]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建設單位關于建設項目提請審批的申請函一份
(2)符合填報要求的《廣州市建設項目申請報告表》一式五份;
(3)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其批文復印件各一份;
(4)項目主體工程擴大(初步)設計圖及設計說明書各一套,包括:
a:工藝流程圖b:設備布置圖;c:土建圖;d:防治污染設施在總平面中的位置圖(二份)
(5)防治污染設施設計圖二份(加蓋設計單位圖章),包括
a:工藝流程圖;b:設備管道布置圖;c:構筑物結構圖;
(6)防治污染設施設計說明書二份(加蓋設計單位圖章),包括
a: 設計方案分析 b:設計、設計參數選用,設備選型和各處理單元選用依據;c: 設計處理效果;d: 有關設計計算和說明;e:設備資料明細表(指設備名稱;型號、產地、生產廠家、技術參數、參考價格;f: 設備安裝及調試說明;g: 項目概算明細表;h:運行費用計算及分析;
(7)專業咨詢單位關于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設計的咨詢意見:
(8)證明文件,包括:
a:市煤氣公司同意入網的證明文件;
b:“三同時”保證金交繳證明文件;
c:市環境監理所提供“排污口規范化管理”的證明文件;
(9)建設項目的規模、內容及位置已發生較大變化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批復時間已超過兩年,或報告表的批復時間超過一年半,登記表的批復時間已超過一年,需重新編寫環境影響報告;
(10)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對項目報建的意見;
(11)表格資料要填寫清楚,不得缺項或缺蓋公章;
注:上述申請資料由環保局工作人員根據建設項目情況選定個別內容,具體要求請參閱我局發出的《建設項目受理條件通知要點》。
十、初步設計審查:[由建設局統一受理,協調消防、環保、衛生等部門]
審批時限:7個工作日(需在業主的項目初步設計圖紙出齊后,7個工作日完成審查,由業主自主選擇有資質的評審單位)
所需提交資料:
(1)初步設計審查申請表或申請函;
(2)計劃立項批準或備案文件;
(3)工業與民用工程建設項目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書》;市政項目提交方案設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批復;
(4)公安消防、環保、技術監督、規劃、人防、衛生防疫等部門的審核意見或復函;
(5)初步設計文件和規劃方案圖紙、設計說明及指標。
十一、申請基礎施工:[建設局]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辦理先行基礎施工的申請函;
(2)規劃批準先行基礎施工意見;
(3)計劃立項批準或備案文件;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用地批準書;
(6)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應招標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7)質量安全監督登記表;
(8)監理總監、項目經理、施工員、質安員證書。
十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圖報建):[規劃局]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申領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類
(1)立案申請表D1;
(2)本年度有效的固定資產投資批文(復印件);
(3)建設用地規劃文件(復印件);
a)《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
b)已批準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應提交規劃批準文件及附圖;或村鎮修建性詳細規劃批準文件及附圖;
(4)《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及附圖附件(復印件);城市居民自住建筑工程需提供房地產證明文件(復印件)、房地產證明文件的持證人和本址常住人員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核對原件);村民住宅應提交下列文件(復印件):已取得的房地產證明文件;已取得的宅基地證明文件;
(5)規劃部門同意建筑設計方案的函及附圖附件(復印件);建筑設計方案經多次調整的應提交有關建筑設計方案調整的批準文件及附圖(復印件);
(6)建筑施工圖(一式兩份);繪制在1:200或1:500廣州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況地形圖上的總平面圖(一式兩份);
(7)建筑設計資質或單項設計資質(即設計單位在圖紙上蓋設計資質章);
(8)《廣州市建設工程放線測量記錄冊》(一式兩份);
(9)需要初步設計審查的,已取得的初步設計的有關審查意見(復印件);
(10)修建性詳細規劃批準文件或建筑設計方案審定意見中要求提交的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十三、工程招投標:[招投標中心](外企、民企自主決擇招投標)
1、邀請招標核準應提交資料:
(1)辦理邀請招標申請報告;
(2)計劃立項批準或備案文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建設用地批準書;
(5)建筑方案及規劃部門同意建筑方案的批復;
建設單位及其所有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股東登記手冊。
2、公開招標登記應提交資料:(登記點在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招標申請報告;
(2)計劃立項批準或備案文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建設用地批準書;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銀行存款余額證明或銀行保函(不少于發包價的30%);
(7)委托招標 *** 的合同(委托招標 *** 的);
(8)招標 *** 機構資質證書和注冊證書復印件(招標 *** 機構未經年度注冊的)。
十四、質量安全監督登記:[建設局]
所需提交資料:
(1)建設工程報建審核書;
(2)承建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3)工程地質勘探及水文地質資料;
(4) *** 施工圖一份;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份;
(6)施工中標通知書或設計概算(施工概算)一份。
十五、施工許可證:[建設局]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施工許可申請表;
(2)計劃立項批準或備案文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建設用地批準書;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應招標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7)質量安全監督登記表;
(8)監理總監、項目經理、施工員、質安員證書。
十五-1、永久用水報裝:[供水公司]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安裝時間:3-5日)
所需提交資料:填寫一份用水報裝表
十五-2、永久用電報裝:[供電所]
審批時限:100千伏安以下的7個工作日
100千伏安及以上的20個工作日
客戶申請新裝或增加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用電時,請到各屬地供電營業點及廣州番禺供電分公司營業大廳(地址:番禺區市橋鎮光明北路91號)申請辦理報裝手續,并應提供以下資料:
(1)臨時、永久用電設備名稱、設備功率、電壓等級;
(2)書面用電電源、用電地點、原因、報裝容量;
(3)營業執照
十五-3、消防系統報裝:[消防局]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申請報告;
(3)消防設施設計單位資質證明(蓋公章,并注明承接工程項目名稱);
(4)消防設施系統平面圖;
(5)設計說明,說明系統設置部位、功能、水池控制方式等;
(6)建筑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
十五-4、通信設備報裝:[電信部門]
審批時限:視線路現狀而定
所需提交資料:憑有效證件,到營業廳或電1000報裝
十五-5、永久路口、排水、排污、綠化報建:
(1)設置永久路口、排水和排污管接入市政管網、綠化建設工程均需向規劃分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參見第十二點。
⑵設置永久路口、綠化建設工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在我局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批準后可按要求自行建設[規劃局][建設局]
審批時限: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5個工作日;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參見第十二點、第十五點。
⑶排水和排污管道接入市政管網,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向我局提出接入申請,批準后再向我局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并在建設局或指定的管線單位指導下將排水和排污管接如市政管網。
審批時限: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5個工作日;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參見第十二點、第十五點。
十六、規劃驗收和工程驗收備案(包括:規劃、環保、基建、市政、質監備案等):[建設局協助]
審批時限:8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5)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申請表;
(6)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勘察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8)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9)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紀錄;
(10)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監督意見書;
(12)規劃驗收合格證;
(13)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檔案認可書;
(14)環保驗收文件;
(15)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檔案認可書;
(16)工程質量保修書;
(17)商品住宅還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8)法規、法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
a、 燃氣工程驗收文件;
b、 電梯安裝部分工程質量驗收證書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的電梯驗收準用證;
c、 單位工程竣工安全評價書。
十七、消防驗收:[消防局]
審批時限:8個工作日
申報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所需提交資料:
(1)建筑消防驗收申請報告;
(2)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填寫好初驗意見);
(3)消防產品及防火資料相關資料(有效的形式檢驗報告認證證書及供貨證明);
(4)《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及有關批復文件及總平面圖;
(5)工程施工調試、開通記錄;
(6)隱蔽工程記錄;
(7)自動消防系統施工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8)完整的工程竣工圖。
注:所提供圖紙均應為藍圖,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及設計單位出圖專用章,圖紙一律按A4紙規格折疊并裝訂成冊,存檔一套,退報建單位一套。
十八、衛生驗收:[衛生防疫站]
審批時限:8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申請報告書;
(2)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申請書;
(3)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或食品、食品用產品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4)生產經營場所布局平面圖;
(5)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
(6)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7)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十九、技監驗收:[技術監督局]
審批時限:8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A:鍋爐
(1)《廣州市鍋爐安裝申報表》及《廣州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現場作業人員審批表》各一式五份;
(2)《廣州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核查備案表》復印件或安裝單位的合法資質證書和證明文件資料》;
(3)安裝技術工人的合法資格證書;
(4)鍋爐房報建的批準文件;
(5)鍋爐本體及輔件、配件的出廠資料,包括鍋爐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產品監檢報告、鍋爐總圖等;
(6)施工圖紙及工藝文件;
(7)安裝合同;
(8)司爐操作人員及水處理操作人員證件、復印件或培訓報名證明;
B:壓力容器
(1)《廣州市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申請表》及《廣州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現場作業人員審批表》各一式五份;
(2)壓力容器出廠資料,包括壓力容器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產品監檢報告書、竣工圖、銘牌拓印件等;
(3)施工設計資料、工藝管線圖、施工工藝文件;
(4)《廣州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核查備案表》復印件或安裝公司其它的合法資質證書和證明資料。
二十、環保驗收:[環保局]
1、環保試運用
(1)主體工程及環保工程(含土建、各處理單元設備安裝工程)交工檢驗文件一份;
(2)市環保局對該項目報建批復的準建證或批文復印件一份;
(3)經主管局或總公司簽署意見的“試運行報告”一式五份;
(4)申請試運行延期需提交原批準“建設項目實物試運行臨時排污許可證”復印件一份(或“實物試運行申請報告”五份)及書面申請報告(請詳述原因、整改措施及申請延期時限)一份。
2、環保驗收:
(1)市環保局對該項目報建批復文件(準建證或批文復印件)一份;
(2)申請驗收審批報告一份;
(3)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監測報告一份;
(4)生產工藝和設備平面圖一份,防治污染設施竣工圖紙兩份、市環境監理所提供《排污口標志分布圖》;
(5)項目工程總結報告一份,該總結報告應有環保專用章(節),說明按設計要求的防治污染設施的完成情況、試運行效果、出現的問題及原因,已采取的改進措施等;
(6)工程決算報告(含防治污染設施工程決算內容)一份;
(7)防治污染措施的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及維修保養制度各一份;
(8)符合填報要求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一式六份;
(9)主管局或總公司環保機構對項目環保驗收預審意見;
(10)項目限期生產或使用的計劃及保證書各一份;
(11)違章項目應提交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書和接受行政處罰證明資料各一份;
(12)表格資料填寫不清楚或缺蓋公章;
(13)建設項目環境回顧評價報告書。
注:上述申請資料由環保局工作人員根據建設項目情況選定個別內容,具體要求請參閱我局發出的《建設項目受理條件通知要點》。
另外:
房地產證:[國土局]
(在房屋子測繪資料辦妥后,5個工作日辦妥房地產證)
所需提交資料:
除需提供通用資料外,還需提供:
(1)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報建審核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和附圖原件;
(2)國土管理部門認定的房地產測量機構出具的1:500查丈圖原件2份;
(3)屬國有土地的,國土管理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屬商品房預售的,國土管理部門核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和《商品房預購人明細表》原件;
(5)屬農民集體土地的,國土管理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書》原件;
(6)屬自建私房辦證的,提供房地產測繪丈量圖。
廣州市城市規劃勘察測量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城市規劃勘察測量(以下簡稱城市勘測)管理,確保城市勘測質量和資料的完整、準確和統一,適應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城市勘測工作,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勘測工作,是指為城市規劃的編制、實施和城市建設管理提供必要基礎資料所進行的勘察測量工作。包括下列內容:
(一)城市供水水文地質勘察。
(二)城市工程地質勘察。
(三)城市環境地質勘察。
(四)城市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測量。
(五)城市各種比例尺地形圖測量及修測,航攝與遙感測繪。
(六)城市建設用地、建設工程定線、放線,市政工程、地下工程等各項城市工程測量。
(七)編輯出版城市各種比例尺地形圖、專題圖和地圖集(冊)等(行政區域界線圖除外)。第四條 廣州市城市規劃局是本市城市勘測的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城市勘測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城市勘測規劃、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市勘測的行業管理,對城市勘測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并按規定權限核發資格證書。
(三)對從事城市勘測的單位進行驗證注冊,辦理城市勘測任務登記。
(四)審驗城市勘測成果,統一管理城市勘測資料。
(五)管理城市測量標志。第五條 本市城市勘測統一采用廣州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以及統一的圖幅分幅和編號,并實行城市勘測成果按統一標準驗審,城市勘測資料統一歸口管理和城市勘測成果互用的原則。第六條 城市勘測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第二章 勘測業務管理第七條 在本市設立城市勘測的單位,應經城市勘測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分別向有關機關核領《工程勘察證書》。第八條 在本市從事城市勘測的單位,必須持《工程勘察證書》、《收費資格證書》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到本市勘測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驗證手續,取得《廣州市城市勘察測量許可證》,方可承接業務。第九條 《廣州市城市勘察測量許可證》實行年度驗審制度。年度驗審由城市勘測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受驗單位的勘測活動綜合業績進行評定。逾期未年檢的,原許可證無效。第十條 在本市承接城市勘測任務的單位,必須到本市城市勘測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城市勘測任務登記,交付承接勘測任務的合同書和技術設計書副本等文件,經城市勘測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其承擔勘測任務與其資質相符的,發給《任務登記通知書》。第十一條 承接城市勘測任務的單位應建立城市勘測技術質量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城市勘測標準、定額、技術規范和本市的有關規定。
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擅自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另行設置平面坐標系統或高程系統,以及圖幅分幅和編號。第十二條 城市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必須按已批準的圖紙進行定點放線及工程竣工驗線,并由城市勘測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城市勘測單位實施,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均不得承擔定點放線和竣工測量任務。第十三條 城市勘測人員進行勘測時,應當持有統一制作的城市勘測證件。
市城市勘測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勘測工作證件的審核、發放和監督管理。第三章 勘測成果管理第十四條 城市勘測成果須報市城市勘測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審查,經審查合格,加蓋資料驗審章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勘測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勘測成果的質量管理制度。第十五條 城市勘測資料由城市勘測行政主管部門集中管理,統一歸檔保管,并提供各有關單位使用。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提供或 *** 城市勘測資料。
城市勘測單位在本市完成的各種地質勘察、地市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測量及小于1∶500(包括1∶500)的各種比例尺地形圖測量的數據和圖件,遙感測繪數據與圖件應向市城市勘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副本,其他勘測成果應提交勘測成果目錄。
地籍房產測量資料由市土地與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歸檔管理。第十六條 城市勘測單位抄用本市的城市勘測資料,應憑《任務登記通知書》向市城市勘測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并按規定實行有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