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取消廣州市地方性法規中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0號)
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2004年6月15日表決通過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取消廣州市地方性法規中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業經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04年7月29日批準,現予公布。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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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6日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取消廣州市地方性法規中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2004年6月15日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2004年7月29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十三條“本法施行前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制定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予以清理”的規定,廣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主任會議提請審議的關于取消廣州市地方性法規中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議案,決定取消廣州市地方性法規中的68項行政許可事項。市人民 *** 及其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有關行政許可事項取消以后的監督管理工作,防止出現管理脫節。本決定報請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予以公布。
附件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取消的廣州市地方性法規中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68項)
類別
地方性法規 取消的
許可事
項序號
取消的許可事項名稱
規定許可事項的法規條文
備注
法規
序號 法規標題
通過時間
公
安
民
政
類
1
廣州市 *** 游
行 *** 若干規
定
1990年
4月20日
1
市人民 *** 對在中山紀念
堂等特定場所舉行 *** 、
*** 、 *** 的批準
第九條 申請在中山紀念堂、廣州起義烈士陵園、英雄廣場
、黃花崗烈士墓園、天河體育中心、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和海珠
廣場舉行 *** 、 *** 、 *** 的,須經主管機關審核后報市人民政
府批準。
在廣州市舉行 *** 、
*** 、 *** 的許可手
續,依照《中華人民
共和國 *** *** ***
法》、《廣東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
會 *** *** 法〉辦法
》和《廣州市 *** 游
行 *** 若干規定》的
有關規定辦理。2
廣州市養犬管
理規定
1995年
11月30日
2
市公安局對在非限養區開
設犬只養殖場、銷售店
(檔)的批準第十七條 在非限養區開設犬只養殖場、銷售店(檔)的,
須申請市畜牧獸醫部門對其衛生設施、防疫設備是否合格進行審
查并報經市公安局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3
市畜牧獸醫部門對犬只診
療服務的批準
第十八條 從事犬只診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須報經市畜牧
獸醫部門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動物診療許可證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
物防疫法》第四十五
條的規定申領。3
廣州市殯葬管
理規定
1998年
2月18日
4
市、縣級市民政部門對生
產、銷售殯儀喪葬用品的
單位和個人的審查批準第二十三條 生產、銷售殯儀喪葬用品的單位和個人,須經
市、縣級市民政部門審查批準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后
,方可經營。
5
民政部門對公墓、骨灰堂
(樓)的經營者發布經營
性骨灰堂(樓)、公墓廣
告的同意第二十四條 未經民政部門同意,公墓、骨灰堂(樓)的經
營者不得發布經營性骨灰堂(樓)、公墓廣告。
4
廣州市水上治
安管理條例
1999年
8月6日
6
水上公安部門對在當地水
上從事娛樂業的審核同意第二十一條 在水上從事旅館、娛樂業的,必須經所在地水
上公安部門審核同意。
7
水上公安部門對在當地水
上開辦收購生產性廢舊金
屬業的《特種行業經營許
可證》的核發第二十二條 在水上開辦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業的,必須向
所在地水上公安部門報請核發《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并應當
在固定的水上經營場所從事收購業務,不得利用船舶在水上設置
流動收購點。
財
經
類
5
廣州市公路路
政管理條例
1994年
1月20日
8
公路路政管理機構對砍伐
路樹、鏟除花草的批準
第十三條 下列行為必須報公路路政管理機構批準:
(一)履帶車、鐵輪車和其他有損公路路面的車輛在公路上
行駛;
(二)超過限高、限寬、限長、限載標準的車輛通過公路、
橋梁、隧道和渡口碼頭;
(三)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各種燈飾、標志、牌坊
、牌架以及信號燈等設施;
(四)砍伐路樹、鏟除花草;
(五)開設與公路連接的交叉道口。
上款第(二)、(五)項規定的行為,在批準前應征詢公安
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砍伐路樹的許可手續
廣州市人民 *** 關于取消調整保留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
一、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16項)
實施主體序號項目名稱備注市 *** (市林業
和園林局實施)1
遷移古樹名木審批
市發展改革委2市級限額內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市國土房管局3城市房屋拆遷資格證書核發市建委
4城市道路設計審批5中型房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市水務局
6水利工程開工審批7
設置排污口審批
由環保部門審批時
,征求水務部門意
見。市文化廣電新聞
出版局8
非宗教內容的一次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
印證核發
市城管委9燃氣設施改動許可市林業和園林局
10
“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年度經營
利用限額指標核定
11
公共綠地(公園綠地)、風景林地、防護
綠地、生產綠地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
12風景名勝區內建設項目選址審批13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14在生態公益林內開展旅游經營活動的審批市檔案局
15
向國家檔案館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出賣、
*** 、贈送、交換集體所有、個人所有以
及其他不屬于國家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
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的檔案的審批
廣州住房公積金
管理中心16
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
二、取消的非許可審批事項(44項)
實施主體序號項目名稱備注市 *** (市法制辦
實施)1
廣東省人民 *** 行政執法證申領
審核
市經貿委
2食鹽零售許可證核發 3生產水產養殖用鹽審批 市教育局
4
民辦市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
的核準
市科技和信息化局5民營科技企業核準 市公安局
6
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經營許可證
(境外就業、留學除外)
待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
出臺相關后續措施后遵照
執行。市民政局
7
社會團體分支機構建立銀行基本
存款賬戶的審批
市財政局
8
行政事業單位設立銀行賬戶的審
批取消后由財政部門加強監
管。9
預算單位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預
算限額審核取消后由財政部門加強監
管。10
財政貼息項目審批
取消后由財政部門加強監
管。11
市級財政性資金投資的建設項目
工程預算、概算及決算的審批取消后由財政部門加強監
管。12
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審核
取消后由財政部門加強監
管。13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及年度財務報
告的審核取消后由財政部門加強監
管。14
由財政部門監管的企業國有產權
、資產處置的審批取消后由財政部門加強監
管。15
*** 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綜合評
分法的價格權值調整的審批取消后由財政部門加強監
管。16
*** 采購進口產品的審核
取消后由財政部門加強監
管。17
地方國有金融企業的重要財務事
項、企業負責人薪酬、長期股權
激勵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企業
年金方案審批取消后由財政部門加強監
管。
18部門預、決算的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局19
按月繳納過渡性基本醫療保險金
審批
實施主體序號項目名稱備注市國土房管局
20限價房申購條件審核 21
省管權限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審
核取消審批,調整為部門職
責性管理工作。市環保局
22
進口列入限制進口目錄的固體廢
物初審
停止實施后,限制類進口
廢物申請按照自動類進口
廢物審批程序進行,市環
境保護部門出具監管意見
。市環境保護部門制定初
審取消后進口廢物加工利
用單位環境監管方案,報
省環境保護部門告知性備
案。市建委23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準 市交委(市公路局
)
24
收費公路項目收費標準審核
該事項屬省級審批事項。
25外商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業初審 市農業局(市海洋
漁業局)
26
進入海洋與漁業自然保護區緩沖
區活動的審批停止實施后調整部門職責
性管理工作。27
捕撈具有重要經濟價值或者禁捕
的懷卵親體水生動物苗種審核取消審批,調整為部門職
責性管理工作。28
制造、更新改造、購置、進口漁
船審核取消審批,調整為部門職
責性管理工作。市外經貿局
29
對外援助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
初審
取消后由行政管理相對人
直接向省商務主管部門申
請。30
外商投資企業易制毒化學品進出
口初審取消后由行政相對人直接
向省商務主管部門申請。31
申請對外援助成套項目施工任務
實施企業資格的審核取消后由行政相對人直接
向省商務主管部門申請。32自由類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 33
外商投資企業質押或者擔保合同
審批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
版局
34
音像制品出口預先審核
35
報社記者站設立審核
取消后由行政相對人直接
向省級相關行政部門申請
。36
電子出版物制作單位接受境外委
托制作電子出版物審批
37
非宗教內容的連續性內部資料性
出版物準印證核發(中央駐粵、
省屬單位除外)
38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設立
有限廣播電視站審批
39市屬及以下期刊出版增刊審批
實施主體序號項目名稱備注市物價局
40
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初審
取消后由行政相對人直接
向省級相關行政部門申請
。41
桑(鮮)繭收購價格和干繭供應
價格待廣東省定價目錄修改后
一并實施。市林業和園林局42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二級資質核準 市安全監管局43四級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認可 市民防辦
44
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報廢審
批
廣州市人民 *** 關于取消調整保留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2015修改)
廣州市人民 *** 關于取消調整保留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的決定
(2013年1月15日廣州市人民 *** 令第90號公布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根據2015年9月30日廣州市人民 *** 令第132號《廣州市人民 *** 關于因行政區劃調整修改〈廣州市擴大區縣級市管理權限規定〉等93件 *** 規章的決定》修改)
根據省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我市開展了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的原則,大力清理、壓減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對市場和社會能夠自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我調節的事項取消行政審批,對社會組織能夠承擔的事項轉移給社會組織,對各區 *** 能夠實施的事項進行下放。經全面清理和嚴格審查,市 *** 決定取消行政審批60項、備案18項,調整行政審批138項、備案29項,保留行政審批201項、備案67項。省或部委下放實施行政審批130項、備案5項,省或部委委托管理行政審批15項、備案2項。
市有關部門和各區 *** 要進一步轉變 *** 職能,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從重管制向重服務、重監管轉變,努力提高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能力。保留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在廣州市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管理系統實行統一編碼、規范管理。凡未納入此次保留、調整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各部門一律不得實施審批、備案。凡新增、調整的行政審批、備案,負責實施的主管部門應及時報 *** 法制部門審查、公告,實行動態管理。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強化監管責任,確保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落實到位。同時,各部門要在門戶網站公布取消、調整和保留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方便社會公眾查詢。
附件:1.市 *** 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2.市 *** 決定調整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3.市 *** 決定保留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4.省或部委下放實施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5.省或部委委托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廣州市人民 *** 關于公布保留取消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
廣州市人民 *** 令
(第38號)
《廣州市人民 *** 關于公布保留取消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已經市 *** 第13屆10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現予以公布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長 萬慶良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廣州市人民 *** 關于公布保留取消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
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和省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09〕1號)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市 *** 對市級單位目前實施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嚴格的審核和論證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市 *** 決定保留275項行政審批事項、89項備案事項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取消、改變管理方式566項行政審批事項、200項備案事項。
各區、縣級市 *** 及市 *** 各單位要進一步轉變 *** 職能,努力提高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能力。對公布取消的審批、備案事項,要做好落實和監督工作;對轉行業組織實行自律管理的審批、備案事項,要做好銜接工作,及時轉給行業組織;對轉一般業務管理的審批事項,要依法落實監管措施,創新管理方式;對下放的審批、備案事項(實行分級管理下放的審批、備案事項除外),市 *** 各單位不再實施審批、備案,同時要加強監督、指導工作,實現管理重心下移;對轉報省或國家審批的事項,要按照法定的時限、方式和要求轉報;對公布保留的審批、備案事項,要進一步提高審批的效率和質量;對省委托、下放的事項,要按照委托和下放的要求開展好審批、備案工作。
市法制辦要在其門戶網站(wwwgzlogovcn)上建立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動態管理系統,向社會公眾公布保留、取消和改變管理方式的審批、備案事項及法律依據,并對公布保留、按程序轉報省或國家審批、以及省委托、下放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逐項編號,以方便社會公眾查詢。今后,凡新增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負責實施的主管部門均要報市法制辦審查公告,納入管理系統實行統一編號管理,否則不得實施審批、備案。市政務管理辦公室、市監察局要將實施編號管理的審批、備案事項,納入政務服務平臺及電子監察系統進行實時監控,不斷提高審批、備案的效能。
附件:1.市 *** 決定保留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2.市 *** 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3.市 *** 決定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4.省 *** 第四輪審改工作委托我市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5.省 *** 第四輪審改工作下放到我市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6.省或部委委托的備案事項目錄
7.市國稅局和地稅局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附件1
市 *** 決定保留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1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197項)
實施主體 編 號項 目 名 稱備 注市 *** (市民政局實施)gz0011001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批 市 *** (市國土房管局實施)gz0011002建設用地批準書(含變更)核發 市 *** (市農業局實施)gz0011003海域使用權證書核發 市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實施)gz0011004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審批 gz0011005國有文物保護單位改變用途審批 市 *** (市林業和園林局實施)gz0011006設立市級森林公園審批 gz0011007遷移古樹名木審批 市 *** (市安全監管局實施)gz0011008危險化學品(不含劇毒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批準 市 *** (市僑辦實施)gz0011009華僑港澳同胞捐贈項目用途調整、改變的審批 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局)gz0111001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的核準 gz0111002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gz0111003 *** 投資項目審批 gz0111004基建工程及特許經營項目招標方式和招標范圍核準 市經貿委(市食鹽專賣局、市酒類專賣局)gz0211001酒類批發許可證核發
市教育局gz0311001民辦學校(除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
廣州市人民 *** 關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廣州市人民 *** 令
(第178號)
《廣州市人民 *** 關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已經2020年12月23日市人民 *** 第15屆12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 長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溫國輝
2021年1月31日
廣州市人民 *** 關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轉變 *** 職能,市 *** 決定將187項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區(含功能區,下同)實施,其中22項采取下放方式,165項采取委托方式;收回13項原調整由區實施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
對于下放事項清單中待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規后方可下放的行政權力事項,作為實施主體的市有關部門應當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內,依照法定立法程序提出修訂相關法規的立項建議。
各區和市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整交接工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整事項的承接部門、交接日期等內容。自交接之日起,各承接部門負責辦理相關事項,原實施部門此前已受理的繼續完成辦理。各區應當主動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銜接落實,嚴格依法規范辦事,簡化辦事程序,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理時限,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市有關部門要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幫助各區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確保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
下放事項清單
序號事項類別實施單位實施清單事項名稱承接單位備 注1行政許可市 *** 測量標志拆遷審批廣州開發區管委會1.具體由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落實2.僅限于市、縣設立測量標志的拆遷審批2行政許可市 *** 丁級測繪資質核準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具體由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落實3行政許可市發展改革委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新增)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僅包括:1.非跨區22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項目核準;2.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項目核準4行政許可市發展改革委企業投資項目變更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僅包括:1.非跨區22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項目核準;2.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項目核準5行政許可市發展改革委企業投資項目延期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僅包括:1.非跨區22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項目核準;2.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項目核準6行政許可市發展改革委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基建工程、特許經營項目招標方式和招標范圍的核準(申請不招標事項)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僅包括:1.非跨區22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項目核準;2.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項目核準7行政許可市發展改革委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基建工程、特許經營項目招標方式和招標范圍的核準(申請自行招標事項)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僅包括:1.非跨區22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項目核準;2.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項目核準8行政許可市發展改革委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基建工程、特許經營項目招標方式和招標范圍的核準(申請邀請招標事項)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僅包括:1.非跨區22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項目核準;2.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項目核準9行政許可市發展改革委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基建工程、特許經營項目招標方式和招標范圍的核準(申請公開招標事項)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管委會僅包括:1.非跨區220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項目核準;2.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項目核準10行政許可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地圖審核(主要表現地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地圖)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11其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他行政權力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來華測繪外國組織或個人辦事機構備案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12行政處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未及時協助當事人辦理網簽手續或擅自辦理網簽手續的行政處罰區房屋管理部門(不含南沙區)、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13行政處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房地產中介服務分支機構不備案進行經營的行政處罰區房屋管理部門(不含南沙區)、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待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相關法規規定后下放區實施14行政處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買賣合同和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中包含減輕、免除責任的行政處罰區房屋管理部門(不含南沙區)、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15行政處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拒絕配合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行政處罰區房屋管理部門(不含南沙區)、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16行政處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其廣東省廣州市取消測繪資質單位備案他房地產開發單位未辦理租售方案公示、備案手續租售車位(車庫)或違反規定租售車位(車庫)的行政處罰區房屋管理部門(不含南沙區)、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17行政處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中介服務機構發布虛假房屋交易信息或者發布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交易條件的房屋交易信息的行政處罰區房屋管理部門(不含南沙區)、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18行政處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備案進行經營的行政處罰區房屋管理部門(不含南沙區)、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待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相關法規規定后下放區實施19行政處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出賣人未辦妥產權分割登記,銷售商業用途存量房的行政處罰區房屋管理部門(不含南沙區)、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行政處罰市交通運輸局線路經營者不服從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調度、指揮的行政處罰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待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相關法規規定后下放區實施21行
廣州市測繪管理辦法(2019修訂)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基礎測繪條例》《廣東省測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不含軍事測繪)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市、區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協調,建立健全測繪管理體制。第四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本辦法。
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五條 本市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水平。對在測繪科學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第六條 市、區人民 *** 應當將測繪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用于下列用途:
(一)基礎測繪;
(二)地籍測繪;
(三)地下管線普查;
(四)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五)測量標志維護和管理;
(六)測繪成果接收和管理;
(七)其他公益性測繪項目。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系統第七條 本市采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以及廣州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測繪技術的規范和標準。第八條 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確需在本市建立其他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應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部門批準。第九條 本市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相聯系,并將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轉換參數匯交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十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國家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制定本市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應當先將制訂計劃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并在發布之日起60日內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三章 基礎測繪第十一條 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水務、海洋、林業和園林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后由各專業測繪管理部門按職能分工組織實施。
基礎測繪年度計劃應當根據基礎測繪規劃、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城鄉建設管理的需要進行編制,并征求規劃、水務、海洋、林業和園林等有關部門的意見。第十二條 本市基礎測繪包括:
(一)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系統的建立、更新與維護;
(二)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和航天遙感測繪資料的獲取;
(三)相應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的測制與更新以及相應深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
(四)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五)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六)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事項。第十三條 本市建立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制度。
本市的平面坐標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及空間定位系統應當至少3年維護、監測一次。
本市建成區和重點建設地區的1∶500地形圖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其他建設地區的1∶500地形圖至少每兩年更新一次;1∶2000地形圖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1∶5000地形圖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鄉規劃建設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
本市每兩年開展航空攝影和數字正射影像圖制作工作,每年采購一次0.1米以上高分辨率衛星影像。第十四條 本市地形圖測制的基本比例尺系列為1∶5000至1∶500,分幅標準為40cm×50cm或者50cm×50cm。
地籍圖、正射影像圖等基礎圖件的比例尺和分幅標準依照前款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