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達到地理信息安全的目標,各種地理信息安全技術的使用必須遵守一些基本的原則。主要包括如下:
(1)最小化原則。受保護的敏感信息只能在一定范圍內被共享,履行工作職責和職能的安全主體,在法律和相關安全策略允許的前提下,為滿足工作需要。僅被授予其訪問信息的適當權限,稱為最小化原則。敏感信息的知情權一定要加以限制,是在“滿足工作需要”前提下的一種限制性開放??梢詫⒆钚』瓌t細分為知所必須和用所必需的原則。
(2)分權制衡原則。在信息系統中,對所有權限應該進行適當地劃分,使每個授權主體只能擁有其中的一部分權限,使他們之間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共同保證信息系統的安全。如果一個授權主體分配的權限過大,無人監督和制約,就隱含了“濫用權力”、“一言九鼎”的安全隱。
(3)安全隔離原則。隔離和控制是實現信息安全的基本 *** ,而隔離是進行控制的基礎。信息安全的一個基本策略就是將信息的主體與客體分離,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在可控和安全的前提下實施主體對客體的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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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縱深防御原則。該原則是指安全體系應該建立互相支撐的多種安全機制,建立具有協議層次和縱向結構層次(信息流方向)的完備體系。
(5)普遍參與原則。該原則是指一個安全系統的運行需要全體人員共同維護,系統的安全單純依靠系統管理員或安全管理員維護同樣是危險的。
(6)防御多樣化原則。該原則是指通過使用大量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系統得到額外的安全保護。
來源:開源地理空間基金會中文分會
來源鏈接:https://www.osgeo.cn/post/1c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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