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家測繪法規定,測繪成果不合格的,應當受到哪些處罰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經批準,在測繪活動中擅自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
(二)擅自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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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測繪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并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以欺騙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從事測繪活動的,吊銷測繪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并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測繪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的;
(二)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
(三)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的。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測繪項目的發包單位將測繪項目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或者迫使測繪單位以低于測繪成本承包的,責令改正,可以處測繪約定報酬二倍以下的罰款。發包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測繪管理法上的不合格和批不合格有什么區別
一般測繪成果檢測分抽查和全查。全部檢查的成果如果沒有達到合格標準,就為不合格。但是測繪很多成果不可能全檢查,就抽查一部分成果叫作一批成果,對這一批成果進行檢查,如果不合格則為批不合格。
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
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還沒出,但是可以根據2021年的通知大概推測在9月左右。
2021年通知內容:全省甲、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申請和材料,全省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請和材料。因測繪單位原因造成2021年11月30日前仍未提交合格的材料,導致12月31日前未完成復審換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復審換證的權利。
測繪資質是測繪專業必須具備的資質,資質等級為甲、乙兩級。
如何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的可靠性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結合上級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制定本級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重點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測繪項目成果的質量監督抽查。
之一章 總則
之一條 為規范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以下簡稱“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加強測繪質量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質量監督抽查的計劃與方案制定、監督檢驗、異議受理、結果處理等,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國家測繪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國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質量監督抽查工作。
第四條 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必須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二章 計劃與方案制定
第五條 國家測繪局按年度制定全國質量監督抽查計劃,重點組織實施重大測繪項目、重點工程測繪項目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影響面廣的其他測繪項目成果的質量監督抽查。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不應對同一測繪項目或者同一批次測繪成果重復抽查。
第六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專項列支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經費,并專款專用。
第七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時,應當制定工作方案,發布通告,開具通知單,審批技術方案。
第八條 質量監督抽查的質量判定依據是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測繪單位明示的企業標準、項目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當企業標準、項目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質量指標低于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或者推薦性標準的強制性條款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或者推薦性標準的強制性條款作為質量判定依據。
第九條 監督抽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項目技術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二)項目中使用的儀器、設備等的檢定情況及其精度指標與項目設計文件的符合性;
(三)引用起始成果、資料的合法性、正確性和可靠性;
(四)相應測繪成果各項質量指標的符合性;
(五)成果資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六)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章 監督檢驗
第十條 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中需要進行的技術檢驗、鑒定、檢測等監督檢驗活動,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具備從事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工作條件和能力的測繪成果質量檢驗單位(以下簡稱“檢驗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 檢驗單位應當制定技術方案,技術方案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檢驗單位組織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的檢驗人員,開展檢驗工作。
第十二條 檢驗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工作紀律,恪守職業道德,保守受檢測繪成果涉及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履行檢驗過程的保密職責。
與受檢單位或者受檢項目有直接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檢驗公正的人員不得參加檢驗工作。
第十三條 檢驗開始時,檢驗單位應當組織召開首次會,向受檢單位出示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監督抽查通知單,并告知檢驗依據、 *** 、程序等。
檢驗過程中,檢驗單位應當按照技術方案規定的程序,開展檢驗工作。檢驗單位可根據需要,向測繪項目出資人、設計單位、施測單位、質檢單位等調查、了解項目相關情況,實施現場檢驗。
檢驗完成后,檢驗單位應當組織召開末次會,通報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第十四條 受檢單位應當配合監督檢驗工作,提供與受檢項目相關的合同、質量文件、成果資料、儀器檢定資料等,對檢驗所需的儀器、設備等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十五條 對依法進行的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受檢單位不得拒絕。拒絕接受監督檢驗的,受檢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按照“批不合格”處理。
第十六條 檢驗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客觀、公正地作出檢驗結論,并于全部檢驗工作結束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將檢驗報告及檢驗結論寄(交)達受檢單位。
第四章 異議受理
第十七條 受檢單位對監督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異議報告,并抄送檢驗單位。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檢驗結論。
第十八條 檢驗單位應當自收到受檢單位書面異議報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復驗結論,并報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 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受檢單位書面異議報告,需要進行復檢的,應當按原技術方案、原樣本組織。
復檢一般由原檢驗單位進行,特殊情況下由組織實施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其他檢驗單位進行。復檢結論與原結論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原檢驗單位承擔。
第二十條 監督檢驗工作完成后,檢驗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監督檢驗報告、檢驗結論及有關資料報送組織實施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五章 結果處理
第二十一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定檢驗結論,依法向社會公布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確屬不宜向社會公布的,應當依法抄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權利人和利害相關人。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及工作總結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非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單位的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應當抄告其測繪資質審批和注冊機關。
第二十三條 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測繪單位,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其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自整改通知書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整改,并按原技術方案組織復查。
測繪單位整改完成后,必須向組織實施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整改情況,申請監督復查。逾期未整改或者未如期提出復查申請的,由實施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強制復查。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或復查仍不合格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什么情況下可按不合格處理
錯漏:檢查項的檢查結果與要求存在的差異。
根據差異的程度,將其分為A、B、C、D四類。
A類:極重要檢查項的錯漏,或檢查項的極嚴重錯漏;B類:重要檢查項的錯漏,或檢查項的嚴重錯漏;C類:較重要檢查項的錯漏,或檢查項的較重錯漏;D類:一般檢查項的輕微錯漏。
當單位成果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即判定為不合格:
a) 單位成果中出現A類錯漏;
b) 單位成果高程精度檢測、平面位置精度檢測及相對位置精度檢
測,任一項粗差比例超過5%; c) 質量子元素質量得分小于 60 分。
單位成果質量評定通過單位成果質量分值評定質量等級,質量等級劃分為優級品、良級品、合格品、不合格品四級。概查只評定合格品、不合格品兩級。詳查評定四級質量等級。
測繪里面檢查點超限多少不合格
超額3%不合格。
據查閱人人文庫顯示測繪里面檢查點超限3%不合格。
測繪字面理解為測量和繪圖,是選取地面已有的特征點和界線并通過測量手段獲得反映地面現狀的圖形和位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