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鳴區審圖公司有哪些
武鳴區審圖公司有:
1、廣西武鳴東翰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2、武鳴陽光測繪有限公司。
3、廣西德勝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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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院怎么樣介紹?
一、甘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院怎么樣
甘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院(簡稱災防院)是我省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專業勘查設計單位。擁有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施工甲級資質;建設部頒發的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甲級資質;甘肅省建設廳頒發的工程測量、采礦設計和甘肅省水利廳頒發的水資源調查與評價、甘肅省文物局頒發的文物勘察設計和施工、甘肅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監理等相關資質。業務涉及到地質災害防治、文物勘測、巖土工程施工、水資源調查評價和論證、測繪與數據庫制作、礦產規劃、采礦設計、礦產勘查、坑道特種鉆探、水平鉆孔施工、地基工程、土石方工程、爆破與拆除工程、監理等諸多領域,加掛甘肅地質基礎工程公司和甘肅省地礦局第三地質礦產勘查院礦產儲量動態監測中心。
二、甘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院企業資質:
水文地質勘察甲級資質
地質災害評估施工甲級資質
三、甘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院建筑不良記錄:
依據中達咨詢建設通查詢,甘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院共有1個建筑工程中標,具體情況請登入中達咨詢查詢。
以上建筑企業的榮譽、建筑企業資質、建筑不良記錄由中達咨詢建設通提供。
甘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院網站:
甘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院地址: 蘭州市蘭工坪路121號
甘肅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院聯系方式:0931-8282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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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怎么樣?
簡介:建設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原為建設部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簡稱“建設綜合院”,英文縮寫“cigis”),為建設部直屬科研單位(國家科委批準的唯一的勘察類科研單位),始建于1951年,具有對外經營權,通過了管理體系認證,先后獲得了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全國城市勘測先進單位、全國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誠信單位、北京市守信企業等稱號,是全國綜合性甲級勘測設計單位和高新技術企業。
建設綜合院具有國家綜合甲級工程勘察(綜合類)、測繪、建筑設計、工程監理、地質災害防治,一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及工程樁檢測、施工圖審查等資質。主要業務包括:巖土工程勘察、設計、檢測、治理;工程樁動測;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水文地質勘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航空攝影測量與遙感測繪、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制圖;建筑工程及相應的工程咨詢和裝飾設計;房屋工程、林業及生態工程、市政工程、電力工程、公路工程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施工圖(巖土工程勘察文件)審查;科研開發、技術咨詢、標準規范研制及行業服務等。
建設綜合院按建筑設計與節能、巖土工程與地基基礎、測繪與數字城市、工程檢測與測試、災害評估與治理、工程監理與咨詢等專業板塊設置若干業務機構,在深圳、天津及大連等地設有分院,并擁有北京綜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城建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北京中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建設綜合勘察設計深圳研究院、基翔工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綜合試驗有限公司(香港)等子公司。建設綜合院還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環境工程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勘察與巖土工程標準技術歸口單位、中國建筑學會工程勘察分會、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工程勘察與巖土分會行業發展與國際聯絡部、全國建筑工程勘察科技情報網和《工程勘察》編輯部的依托或***單位。
建設綜合院現有員工900余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660余人,具有高級以上職稱技術人員220余人;全國勘察大師5人,***和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6人,享受 *** 特殊津貼專家16人,獲得各類注冊執業資格共計296人次,其中注冊測繪師16人。
建設綜合院業務范圍廣泛,專業結構合理,技術力量雄厚,實踐經驗豐富,具備承擔各種大型、特殊或復雜工程項目的能力。建院近60年來,先后完成巖土工程、測繪遙感、建筑設計、水資源環境、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工程監理等方面的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及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大中型工程項目6000余項,并在亞洲、非洲、歐洲多個國家完成建筑工程、供水工程和測繪工程項目100余項,其中70余項獲國家和部級優秀勘察設計獎。
建設綜合院在科研、標準規范編制和行業服務等方面也取得了豐碩成果。近20多年來承擔了包括“科技攻關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和“863計劃”在內的***或省部級科研計劃項目100多項,其中20余項獲***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主編或參編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范50余項,并主編中文核心期刊《工程勘察》。建設綜合院積極活躍在有關 *** 學會、協會及其它行業組織中。作為多個行業機構的***單位,建設綜合院在行業服務及技術支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建設綜合院先后完成了中德、中加、中英等雙邊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及亞洲開發銀行等多邊技術合作項目,為我國勘測設計事業的發展和科技進步做出了重要貢獻。
在數字化城市管理業務方面,建設綜合院是全國推廣的北京市東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設單位,是全國之一個開展數字化城市管理數據建設的單位,也是住建部相關標準的主編單位,承擔的東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項目獲得了國家地理信息系統工程金獎。從2004年起,先后完成了北京市東城區、宣武區、朝陽區、海淀區、崇文區,新疆克拉瑪依、天津市、蘭州市、鄭州市、安陽市、開封市、洛陽龍門等的數據建設、咨詢業務,是國內主要的數字化城市管理數據建設單位。為住建部數字化城市管理專家組成員單位。
建設綜合院從2005年開始在河南開展綜合業務,在河南省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方面,先后承擔了鄭州、安陽、開封、漯河、洛陽、洛陽龍門等的數據普查建設工作(部件普查、地理編碼、單元網格劃分、建庫、入庫等),為河南省住建廳數字化城市管理專家組成員單位,也是在河南省承擔該類業務最多的單位,具有權威性(為住建部標準編制單位)、技術實力強、熟悉河南數字城管特點、項目經驗豐富、費用合理等優勢,能夠快速、高質量的完成數字城管數據建設工程,滿足用戶的需求。
建設(部)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是全國為數不多的***綜合甲級工程勘察和測繪單位, 是全國之一個開展數字化城市管理數據建設的單位,也是住建部相關標準的主編單位,承擔的東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項目獲得了國家地理信息系統工程金獎。從2005年開始在河南省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方面,先后承擔了鄭州、安陽、開封、洛陽、漯河項目 ,是河南省住建廳數字化城市管理專家組成員單位,也是在河南省承擔該類業務最多的單位.
法定代表人:單昶
成立日期:1993-05-18
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北京市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400002689G
經營狀態:開業
所屬行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英文名:Construction Comprehensive Investigation Research and Design Institute Co.,Ltd.
人員規模: 500-999人
企業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內大街177號
經營范圍:對外派遣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境內各類的勘測、設計、咨詢、監理;工程總承包;承包境外巖土、地基與基礎工程及境內國際招標工程;承包境外智能建筑(系統工程設計)的設計項目,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電力工業建筑安裝工程、水利建筑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環境建設工程的建設監理項目,以及工程地質勘察、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及工程測量項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出口;儀器儀表、機電設備及勘測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銷售;與上述業務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武鳴區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我國一般在國家基礎建設的同時常常會涉及到一些土地征收問題,對土地征收問題人們往往會有很多疑問需要解決,那么 武鳴區 征地補償標準 是多少? 武鳴區的土地征收一般是要看土地類型和相關用途的多少來決定賠償的相關金額。 廣西省南寧市武鳴縣土地有一類、二類、三類、四類土地四種,具體的補償標準有一下是:為進一步規范我城區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獎勵補助與補償工作,保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國務院令第590號)及《南寧市人民 *** 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獎勵補助與補償有關問題的通知》(南府規〔2016〕2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城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房屋征收部門 房屋征收部門:城區人民 *** ,日常管理工作由城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 征收實施單位:城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受城區人民 *** 的委托,承擔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 二、住宅房屋搬遷獎勵和補助 (一)被征收私有 房屋產權人 積極配合征收,按下列規定給予搬遷獎勵: 1、房屋征收部門通知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30日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期限搬遷交付房屋的,獎勵30000元。 2、房屋征收部門通知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第31日至第60日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期限搬遷交付房屋的,獎勵20000 元。 3、房屋征收部門通知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第61日至第90日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期限搬遷交付房屋的,獎勵10000 元。 未辦理 房屋產權證 或 不動產權 證的房屋,符合本通知第九點第(二)、(三)、(四)項規定情形的,可以給予搬遷獎勵。 (二)公房承租戶搬遷獎勵。被征收人和房屋承租人對搬遷獎勵的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單位自管公房在通知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60日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期限搬遷交付房屋的,單位自管公房產權人和房屋承租人各得5000元搬遷獎勵,對自管公房單位(被征收人)的搬遷獎勵總額不超過200000 元。房屋承租人須經被征收人認定,并由征收實施單位組織現場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才能給予相應獎勵。直管公房產權人不享受搬遷獎勵,由直管公房承租人享受搬遷獎勵10000 元。 (三)整體搬遷獎勵。在通知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90日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給予下列獎勵: 1、整單元被征收戶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每戶(不含私人自建房)給予15000元的整體搬遷獎勵。 2、整棟被征收戶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每戶(含私人自建房)給予5000元的整體搬遷獎勵。 3、整項目被征收戶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每戶(含私人自建房)再給予5000元的項目整體搬遷獎勵。 (四)選擇貨幣補償的獎勵。征收私有住宅房屋(含自管公房、直管公房)時,被征收人在 *** 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前簽訂貨幣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可由房屋征收部門按房屋分戶估價報告確定的估價價值的30%給予獎勵。 (五)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調查登記時,被征收人配合調查登記,并在 *** 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前簽訂補償協議,按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按戶給予500元配合獎勵。 (六)獎勵以戶為單位,已辦理私有 房屋所有權 證的按房屋所有權證計戶,房屋共有權證合并計為一戶;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公房承租戶按租賃憑證計戶。 (七)上述獎勵費用的支付問題在征收補償協議條款中予以明確。 三、搬遷、臨時安置、停產停業等補償和其它補助費用 (一)臨時安置補助費用、停產停業補償費、搬遷及誤工費的支付 1、住宅房屋征收實行貨幣補償的,房屋征收部門一次性按住宅房屋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支付12個月的補助費。 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補助費按應補償面積計算。建筑面積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計算。 2、辦公用房、工業用房、酒店(旅館)征收實行貨幣補償,造成停產停業的,房屋征收部門一次性支付12個月的停產停業補償費。 鋪面、餐館和其它用房征收實行貨幣補償,造成停產停業的,房屋征收部門一次性支付9個月的停產停業補償費。 3、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按被 征收房屋 折算補償比例后應得建筑面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期限按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簽訂的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約定的過渡期計算。 從房屋征收部門將產權調換房屋交付被征收人之日起,房屋征收部門按周轉過渡期(或延長過渡期)最末月的標準再支付給被征收人6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4、住宅房屋搬遷費、誤工費及非住宅房屋搬遷費均按2次支付。因房屋征收部門原因造成2次以上搬遷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按實際搬遷次數支付。 (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補償費支付給被征收人。 (三)房屋臨時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補償費按標準執行(詳見附件1) 四、產權調換過渡期限及超期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支付 實行產權調換需要過渡的,過渡期限一般為42個月以內。過渡期限從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并移交房屋之日起計算,到產權調換房屋交付次月止。因房屋征收部門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按下列標準發放臨時安置補助費: 征收住宅房屋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征收人,從逾期之日起至6個月內(含6個月)的,按規定標準的1、5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6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含12個月)的,按規定標準的2倍支付;逾期12個月以上(不含12個月)的,按規定標準的3倍支付。對選擇房屋征收部門提供的周轉用房過渡的,從逾期之月起按規定標準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12個月(不含12 個月)以上的,按規定標準的2倍支付。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從逾期之日起至12個月(含12個月)內的,仍按補償協議約定標準支付;逾期12個月(不含12個月)以上的,按規定標準的1、5 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五、住宅房屋更低補償單價 具有合法產權的被征收住宅房屋,估價單價低于城區住宅房屋征收更低補償單價的,收人應按更低補償單價補償被征收人。 六、機器設備的搬遷、安裝費用估價補償 對可恢復使用的機器設備給予搬遷、拆卸和安裝調試費用補償;對因房屋征收而導致機器設備無法恢復使用的,對機器設備凈值給予貨幣補償。 機器設備的貨幣補償及搬遷、拆卸和安裝調試費用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估價機構估價確定。 對可恢復使用的機器設備,估價機構原則上應當根據每臺機器設備的實際情況對搬遷、折卸和安裝調試逐項估價,一般按照價值時點的市場價格估價;對無法恢復使用的機器設備按照重新購置價結合成新估價。 七、單位自管公房的補償 征收單位自管公房住宅,承租人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辦理房屋相關手續后,房屋征收部門可對該房屋視同已房改并給予補償。 八、房屋產權調換 (一)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可按照套內面積1:1或建筑面積1:1、3調換,也可選擇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補償。實施舊城改建項目和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提供原址或同一土地級別地段的房屋進行調換。存在土地級別差的,應按規定系數計算應置換房屋面積。 1、按照套內面積1:1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套內面積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內面積的部分(含相應公攤面積)應結算差價,超出的面積在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的部分(含相應公攤面積),按照征收決定公告時本城區上一年度 經濟適用房 更低價結算差價;超出的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含相應公攤面積),按照征收決定公告時房產部門最新公布的同地段類似 商品房 平均價格結算差價。 2、選擇建筑面積1:1、3 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面積超出的面積部分,按照征收決定公告時房產部門最新公布的同地段類似商品房平均價格結算差價。 3、選擇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被征收房屋面積可分為產權調換面積和貨幣補償面積。 選擇套內面積1:1進行產權調換的,其剩余貨幣補償面積為被征收房屋面積扣減用于產權調換套內面積及其對應公攤面積;選擇建筑面積1:1、3產權調換的,其剩余貨幣補償面積為被征收房屋面積扣減用于產權調換建筑面積。應得貨幣補償由房屋征收部門按房屋估價報告計算的住宅房屋貨幣補償款給予補償,符合之一條第(四)款條件的,對選擇貨幣補償的部分可以給予房屋估價價值30%的獎勵。 (二)征收住宅房屋需要產權調換的,房屋征收部門提供的產權調換房源應為全產權房屋;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 (三)被征收住宅房屋需要產權調換的,在按地段調換比例調換后,應補償給被征收人的住宅房屋套內面積不足50平方米,且被征收人在本城區城市規劃區內他處無正式住房的,按套內面積50平方米作為保障調換面積。超出應置換房屋套內面積在50平方米內(含5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征收決定公告本城區上一年度經濟適用房更低價結算差價;超出應置換套內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含相應公攤面積),按照征收決定公告時房產部門最新公布的同地段類似商品房平均價格結算差價。 (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面積,應最接近被征收房屋面積。 (五)被征收人自行選擇地點安置的,應在房屋征收部門通知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書面提出,并以房屋征收決定公告日期為估價時點,結清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總額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售價總額的差價。 九、手續不全房屋的補償 (一)規劃、土地、建設批準手續均未取得的房屋,不予補償。 (二)1984年1月5日以前建成的單位自管公房、直管公房和私人自建房,規劃、土地、建設批準手續不齊全的,按該征收項目同類房屋分類估價價格的100%給予補償。 (三)1984年1月5日至2004年8月15日前建成的單位自管公房、直管公房、房改房和四層以下(含第四層)的私人自建房,規劃、土地、建設批準手續不齊全的,按該征收項目同類房屋分類估價價格的85%給予補償。 (四)規劃、土地、建設批準手續齊全,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的,按該征收項目同類房屋分類估價價格的95%補償。 對上述手續不全的被征收住宅房屋可選擇產權調換,按上述規定確定應補償的面積后,再按照套內面積1:1或建筑面積1:1、3進行產權調換換算。超出的面積,以折算后的建筑面積,按征收決定公告時房產部門最新公布的同地段類似商品房平均價格結算差價。 (五)2004年8月15日后建設的手續不全、無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不予補償。 (六)房屋建造年份和用途的確認,按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或被征收人提供 *** 部門出具的土地、規劃、建設手續或相關年份的地籍(形)圖、路網圖及航拍圖等確認。無法確定建造年份和用途的,由房屋所在轄區 *** (開發區管委會)組織轄區內的規劃、建設、國土部門確認。 (七)房屋建筑面積的確認 1、根據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和被征收人雙方認可的丈量結果確認。 2、根據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或被征收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房產測繪單位出具的測繪成果確認。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或被征收人委托測繪的,應在測繪前3日通知對方當事人到場,被征收人應當配合測繪人員入戶測繪。被征收人或其成年家屬拒絕給予入戶測繪的,測繪單位對拒絕入戶測繪的情況進行說明,并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單位或社區派員見證,其房屋面積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根據相關材料予以認定,并作為估價依據。 十、改變用途房屋的補償 (一)2004年1月1日前,改變用途的房屋,被征收人可按房屋權屬證明標注用途進行補償或按以下標準進行貨幣補償: 自行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住宅、單位自管住宅房屋、直管公房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具有工商營業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且正在作為經營性用房使用的,按項目相應經營性用房分類估價價格的70%給予貨幣補償;缺稅務登記手續的,按項目相應經營性用房分類估價價格的60%給予貨幣補償。 辦公、旅館旅社用途房屋改變為經營性商業用房,具有工商營業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且正在作為經營性商業用房使用的,按經營性商業用房分類估價價格的60%給予貨幣補償;缺稅務登記手續的,按經營性商業用房分類估價價格的50%給予貨幣補償;倉儲、廠房等用途房屋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具有工商營業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且正在作為經營性用房使用的,按經營性用房分類估價價格的50%給予貨幣補償;缺稅務登記手續的,按經營性用房分類估價價格40%給予貨幣補償。 屬劃撥土地的,補償價格根據 土地使用權 人享有的 劃撥土地使用權 權益依法評估確定。 按上述比例給予貨幣補償后,同時以相應經營性用房標準一次性支付9個月的停停業補償費。 本款所稱的“經營性用房”包括“經營性商業用房”和“經營性非商業用房”。“經營性商業用房”指商業鋪面,“經營性非商業用房”指旅館旅社。 (二)2004年1月1日后,自行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按相應經營性用房標準一次性支付9個月的停產停業補償費。該房屋的補償仍按房屋權屬證明標注用途補償。 (三)改變房屋用途的時間由被征收人提供工商、稅務部門的有關資料及其它能證明改變用途時間的資料確定。被征收人拒不提供相關資料造成改變房屋用途的時間無法確認的,改變房屋用途的時間視為2004年1月1日以后。 十一、改變結構房屋的補償 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經依法批準改變房屋結構,但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住宅房屋,按變更后的房屋結構給予補償; 2004年1月1日前未經批準改變結構的,按原結構給予補償后,再按結構變更后的房屋分類估價價格與原房屋分類估價價格之間的差價的50%增加補償。 2004年1月1日后未經批準擅自改變結構的,按照房屋所有權證上標注的房屋結構予以補償。 十二、房屋裝修的補償 被征收人認為其房屋實際裝修標準高于分戶估價報告設定的裝修標準的,應在收到分戶估價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屋征收部門書面提出。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應就高于分戶估價報告設定的裝修標準的補償進行協商。協商不成,需要對被征收房屋裝修進行估價的,被征收人應協助估價機構對房屋的裝修部分進行實地查勘。估價機構應當根據實地查勘結果依法出具分戶估價報告并作為征收補償的依據。 被征收人拒絕估價人員入戶實地查勘,或者被征收人拒絕在實地查勘記錄上簽字的,估價機構應當在估價報告中說明有關情況,原分戶估價結果作為征收補償的依據。 房屋征收部門或被征收人對房屋裝修分戶估價報告有異議的,應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估價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估價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南寧市房地產價格估價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鑒定結果作為征收補償的依據。 十三、征收特困戶房屋的補償 (一)被征收人在本城區規劃區內他處無正式住房,且屬于 五保戶 、孤老、孤兒、孤殘者,或正享受民政部門核發的城鎮居民更低生活保障金,被征收人在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前提供相關證明的,原則上采取產權調換方式進行補償安置,被征收房屋套內面積低于下列標準的,按下列標準安置: 1、安置標準:l—2人戶50平方米;3 人戶60 平方米;4—5人戶70平方米;6—7 人戶80平方米;8 人戶以上100平方米。 2、 安置房 面積按本條款第1項標準調換部分不結算差價,超出面積部分房屋價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1)被征收人支付超出面積部分50%房屋價款的,安置房產權歸被征收人所有; (2)被征收人不支付超出面積部分50%房屋價款的,按被征收人與城區 *** 共有產權處理。 3、被征收人在 *** 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前簽訂補償協議并搬遷的,給予每戶3萬元的裝修補助。 (二)私有房屋所有權人在本城區規劃區內他處無正式住房且選擇貨幣補償的,所得的房屋征收補償款總額低于上一年度本城區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更低價購買建筑面積60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所需總價款的,由房屋征收部門補足至該總價款。上一年度本城區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更低價,參照城區房產管理部門定期公布的價格執行。 被征收人有房屋共有人的,在核算征收補償款時,合并計算補償款總額;被征收人在同一征收范圍內有多處房屋的,在核算征收補償款時,合并計算補償款總額。 十四、應安置人數的確定,以征收公告公布之日前在征收范圍內的常住戶口計算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常住戶口人員,不計入應安置人數: 1、他處另有產權住房的; 2、因入托、入學等原因,戶口報在征收范圍內其親屬處的; 3、房屋承租人。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非常住戶口人員,可計入應安置人數: 1、原有常住戶口,已應征入伍的現役軍人(不包括已在外地 結婚 并購置產權房屋的); 2、按規定戶口報在大、中專學校的學生和住在本城區工作單位的海員、船員、野外勘測人員; 3、未成年子女因入托、入學等原因,常住戶口不在其父母或 監護人 處的; 4、夫妻一方居住在征收范圍內,另一方居住在征收范圍外,且他處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屬非租賃型保障住房承租戶的。 十五、實行產權調換或者被征收人以貨幣補償款購買的房屋,不需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或者 購房 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款的,被征收人免繳房屋 契稅 。 十六、被征收人的子女就讀小學和初中,因房屋被征收需要轉學的,在簽訂補償協議之日起3年內,由城區(開發區)房屋征收補償和征地 拆遷 辦公室核實被征收人(包括子女)的戶籍信息和被征收人的家庭實際住址并出具相關證明,教育部門根據房屋被征收后的實際住址,按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就讀,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入學。 十七、本文中所稱的“他處無正式住房”,指的是: (一)被征收人本人或其配偶在征收范圍外的本城區城市規劃區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二)被征收人本人或其配偶未在本城區城市規劃區內其它征收區域按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得到征收補償。 十八、本通知針對南門片區舊城改造而制定,其它片區改造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十九、本城區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實施過程中涉及的有關政策問題由城區住房與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解釋。 武鳴區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武鳴區的土地征收有兩種選擇,一種是現金賠償,一種是房屋賠償,在賠償的時候盡量選擇最利于自己的那一類方式,讓自己不會受到損失,并且不要產生 征地糾紛 ,以和平的方式來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