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僅代表我個人學習理解后獲得的觀點
房東提到的總體規劃只是城鄉規劃體系中城市規劃和城鎮規劃的一部分,其層次屬性不同,無法比較。
首先,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解釋,城鄉規劃體系分為城鄉體系規劃、城市規劃、城鎮規劃、鄉村規劃四個部分。其中,城市規劃和城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分為熟悉的控制規劃和詳細規劃。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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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空間規劃體系框架分為五級、三級、四級體系。五級:按區域規模劃分為全國、省、市、縣、鄉(城鄉規劃分為城市、城市、鎮、鄉、村);三類: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區別在于專項規劃);四個制度:編制審批制度、實施監督制度、技術標準制度、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詳見下表:
其次,我們可以看到,城鄉規劃體系是按照不同單位層次的要求編制的。國家和省級城市體系規劃由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牽頭編制。城市總體規定和詳細規定由人民 *** 組織,最小的是鄉鎮人民 *** 組織,土地空間規劃不如《城鄉規劃法》確定的部門準確。2019年最后一天,自然資源部網站發布了一封關于土地空間規劃資質的信。提到正在加快新時期規劃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研究和發布。新規定出臺前,對承擔土地空間規劃工作的單位資質暫不提出強制性要求,原規劃資質可作為參考。同時,省級自然資源部也發布了具體的要求和措施,以明確準備要求。
土地空間編制的內容包括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也明確了主要功能區規劃不是重復編制的,而是整合在土地空間規劃中。國務院還明確規定,主要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的空間規劃將整合起來。未來,它將被稱為土地空間規劃。具體內容如下表所示。
因此,事實上,我們也可以看到,我們熟悉的總體規則、控制規則、詳細規則、農村規劃和村莊規劃仍然存在,但它們在系統上得到了優化。這一次,在劃分為土地空間規劃體系后,層次關系更加明顯,聯系更加緊密,信息平臺更加透明,使用的基本數據也更加前瞻性(三調數據和最新數據)。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土地空間注重控制邊界,原有的城鄉規劃注重城市發展。
此外,2019年5月2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了《 *** 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和監督實施土地空間規劃體系的意見》新聞發布會。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趙龍還介紹了土地空間規劃與現有主要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區別?
A 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有利于實現多規合一。
個人理解就是以前的規劃相互協調不夠,交叉重疊比較多。現在要“一張藍圖干到底”。
B 這是一映國家意志的約束性規劃。
個人理解是,以前的城鄉規劃體系經常出現掛在墻上,實踐和理論脫節太嚴重,不聽老大哥的話,這次自上而下實施,聽上級的命令,反映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
C這是一個加強規劃權威的規劃體系。
就我個人而言,城鄉規劃法也提到了不能隨意改變,但實際情況仍然違反了上級規劃的實際情況。因此,這一次是真的。一旦土地空間規劃得到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修改和非法變更,這改變了過去規劃調整規劃、日夜變更等問題。
D這是一個以先進技術為支撐的規劃體系。
《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信息平臺,形成國土規劃的圖。國土空間規劃需要應用于新技術、新數據,如新的三調數據和國家CGCS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China Geodetic Coordinate System 2000),確保下一步規劃實施監管更加科學,更有效,手段更先進。
E這是實施放管服改革的規劃體系。
我個人的理解是,在過去, *** 各部門和機構的效率都不高,審查內容太多。過去,國務院的審查數量太多,內容也很多。現在要求重點實施控制性審查,縣級以下的規劃審批權交給省 *** 。層層優化。
所以簡而言之,區別是:
1.框架系統不同
2.編制、實施、修改和實施的要求不同
3.編制目的不同
4.雖然部分內容重疊,但重點不同
5.土地空間注重控制邊界,城鄉規劃注重城市發展。
不同的理論體系也可見:https://zhuanlan.zhihu.com/p/142494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