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施工需要什么資質
這種資質在建設部是沒有的廣西省南寧市人防地下室一萬測繪資質,是地方或行業自己搞的資質廣西省南寧市人防地下室一萬測繪資質,帶有 *** 的強制性,這種監理往往是錢很高但是人沒的,廣西省南寧市人防地下室一萬測繪資質他的貢獻只不過是保證廣西省南寧市人防地下室一萬測繪資質他說在行業的 *** 部門驗收能通過而已。
人防工程投標人資格、資質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壹級以上(含壹級)及機電安裝貳級以上(含貳級)。外省企業報名必須具備進本省許可證。
2)企業近三年內具有3個及以上單項建筑面積10萬?o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業績;近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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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造師資質為國家一級(建筑工程專業,持有安全上崗證書),且具備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同時無在建項目;具有同類工程施工業績,近三年內具有1個及以上單項建筑面積10萬?o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業績,近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證明材料。
4)工程不接受投標人聯合體投標。
人防工程正式的名字是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為防空 要求而修建在地下或半埋于地下的民用建筑物。從第二次世界大戰 前后起,一些國家都各自陸續構筑了許多不同類別、用途和規模的民防設施,如:人員掩蔽部、指揮所和通信 樞紐、救護站和地下醫院、各類物資倉庫,以及地下疏散干道和連接通道等。有些國家的城市,還將人防工程和城市地下鐵道、大樓地下室及地下停車庫等市政建設工程相結合,組成一個完整的防護群體。 人防工程應滿足防核武器、防化學武器和防細菌武器等三防要求;有些還要求兼防常規武器(炮彈、炸彈)的直接命中作用。 人防工程除了具備戰時防空用途外,近年來,也常作為各類自然災害應急避難場所。
改革開放初期,中國與西方國家的關系明顯改善,以前修建的防空洞大部分被廢棄了,少量質量好、標準高的防空工程被改造成地下商場或倉庫。但修建人防工程的傳統被繼承下來,并以文件和法規的形式貫徹到基本建設當中。
由于長期無戰事,在國民當中或多或少的存在麻痹和樂觀思想,或者是出于商業利益的因素,對人防工程的建設不夠重視,甚至有些工程弄虛作假,不按圖紙施工,蒙混過關。這樣的所謂“人防工程”,雖然在平時使用中方便了一些,但當真戰爭發生,卻成為更大的隱患。
在長春如何辦理”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審批?
一、在長春市辦理“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審批”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及附件(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需報復印件,真實有效,清晰可見,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2.一般情況需提供:防護平戰功能轉換方案(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具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資質的設計機構出具的轉換方案。)
3.一般情況需提供: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政策性審查備案表(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備案表應包含項目概況、防空地下室概況(審定防空地下室面積、防護等級、戰時用途等)。)
4.一般情況需提供: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施工圖設計(加蓋出圖章)(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具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資質的設計機構出具的、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加蓋出圖章和審圖章。)
5.一般情況需提供: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施工圖設計(光盤)(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具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資質的設計機構出具的、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電子版,刻錄CAD光盤。)
6.一般情況需提供: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施工圖設計審查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具有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施工圖設計審查報告原件。)
7.一般情況需提供:結建人防工程竣工面積測繪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8.一般情況需提供:結建人防工程竣工圖電子版(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9.一般情況需提供:結建人防工程竣工圖紙質版(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10.一般情況需提供:結建人防工程設計變更(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具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資質的設計機構出具的設計變更。)
11.一般情況需提供:人防工程防護質量專項驗收申請表(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申請單位填寫的信息應準確、清楚,并由項目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防護設備安裝單位、監理單位簽屬驗收意見并加蓋公章。)
12.一般情況需提供:人防工程質量檢測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13.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減免建設或減免繳納易地建設費的,還應提交符合享受國家減免政策規定項目的有效認定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申請減免項目(棚改危改、教育醫療、養老敬老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收費項目名稱: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 繳費環節 : 審核通過之后收費標準:按應建人防地下室面積,長春市本級(含開發區)1543.75元/㎡,雙陽區1286元/㎡,九臺區、德惠市、榆樹市1072元/㎡收費依據:1、吉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省人防辦關于調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收費標準的通知》,2、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
三、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注: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臺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 *** 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南寧市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規定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防空地下室是人防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人民防空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民用建筑是指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旅館、飯店、招待所、商店、公共建筑、大專(技)院校教學樓和辦公、科研、醫療用房及其附屬設施。第三條 凡在我市城市規劃區內興建民用建筑工程的單位、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第四條 南寧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我市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主管部門。其職責是會同城市規劃部門審定防空地下室建設規劃,負責全市防空地下室修建計劃的審查及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的審批,收取和管理易地建設費,參與施工質量檢查和竣工驗收。
市計委、建委、規劃等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本市防空地下室的建設規劃、計劃、設計、施工資金籌措等項工作。第五條 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必須貫徹平戰結合的原則,確保工程質量,防空地下室的設計,既要符合戰時防空的要求,又要充分考慮平時使用的需要,使其具有戰時防空,平時能為生產(經營)、生活服務雙重功能。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第六條 防空地下室建設,必須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結合本市地上地下建筑的現狀,水文、地質、地下管網等方面的情況及戰備要求,統籌安排。
防空地下室修建規劃,必須與地上建筑規劃同時編制,經市人防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第七條 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必須納入市基建計劃,隨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市人防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按基建程序報批。
防空地下室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面積(不占地面建筑指標);
(二)防護等級,
(三)戰時、平時用途和效益預測;
(四)平、戰功能轉換要求;
(五)造價、材料估算。第三章 建設規模與經費第八條 新建十層(含十層)以上或基礎埋置深度達三米(含三米)以上的九層以下的民用建筑,應利用地下空間建設“滿堂紅”防空地下室。第九條 第八條以外的其他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總面積的百分之二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面積不足四百平方米的,進行易地建設。第十條 因地質、地形、施工條件等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必須向市人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可以易地建設。凡易地建設的,必須按原民用建筑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積,每平方米七百元交納易地建設費。第十一條 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一律由單位(個人)負責修建,所需經費、材料自理。市人防主管部門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實行集中管理,專戶儲存,用于易地人防重點工程建設。屬于單位的,由市建行代收,屬于個人的,由市人防主管部門收取。第四章 設 計第十二條 防空地下室的設計,必須由具有人防設計資格的單位承擔。
防空地下室設計單位的資格審查,由市人防辦和市建委會審后報自治區建委審批。第十三條 防空地下室設計,必須遵循《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和先進工藝,兼顧戰時平時兩種使用功能。第十四條 設計單位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防空地下室部分的可行性、合理性應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對于不按規定或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項目,應負責向建設單位提出建議,并經市人防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設計。第十五條 設計人員應就防空地下室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盡的技術交底。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出具變更設計通知書。涉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的重大變更,還需報經原審批單位批準。第十六條 評優秀設計,應就地上、地下工程設計情況綜合評價。凡防空地下室設計不符合設計規范要求的,地上工程不能評為優秀設計。如果地上、地下由兩個單位設計的,可地上、地下分別評價。第五章 施工與竣工驗收第十七條 凡屬本規定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完成后,建設單位(個人)持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計劃文件,到市人防主管部門辦理圖紙審批手續,市城市規劃部門根據有關文件及審查批準的施工圖、易地建設費收據,核發工程建設許可證。
南寧市城市建設管理的若干規定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搞好城市建設管理,把南寧市建設成為環境優美和富于民族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城市規劃條例》和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南寧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務院批準的《南寧市城市總體規劃》,是南寧市城市建設發展計劃和城市管理的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確需修改時,必須報請原批準機關審批。第三條 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在市區內不得再進行大的新建、擴建工業項目;原有污染和公害的企業,須采取措施,限期治理或搬遷。
舊城區應按照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建設的需要,逐步實行改建。第四條 城市建設規劃和施工,均須保護歷史文物和名勝古跡。施工中發現地下歷史文物,要嚴加保護并報文物保護管理部門處理。第五條 南寧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和建設,由南寧市城建規劃管理部門統一規劃和管理。第六條 凡駐市的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二章 用地管理第七條 城市土地屬國家所有,單位和個人只有使用權,不得擅自買賣、 *** 、調換、出租和改變使用性質。城市規劃范圍內的郊區集體土地,須服從城市建設的統一規劃和管理。第八條 因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征用土地的程序,辦理批準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侵占國家和集體的土地(包括空地、魚塘、綠化用地和山坡等)。第九條 建設用地經批準后,建設單位或個人須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試行辦法》和《南寧市城市建設拆遷安置的若干規定》,做好補償和安置工作。被征地或拆遷的單位和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安排,不得妨礙和阻撓,不得提出超越政策規定的額外要求和附加條件。第十條 建設用地須貫徹節約用地原則,充分利用荒山、劣地。嚴格控制征用菜地、魚塘、綠化地和農田。征而不用的土地超過兩年的,由市城建規劃管理部門收回另作安排。第十一條 建設需臨時占用土地,須報經市城建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發給《臨時土地使用證》,并按規定交納臨時土地使用費。臨時用地不得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或構筑物,使用期滿即行收回。第三章 建筑管理第十二條 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和管線工程,均須憑批準項目計劃、施工設計圖紙,報市城建管理部門審批,發給施工執照后,方可施工。施工執照自發出之日起,六個月內不施工者須申請延期,否則,執照作廢。第十三條 市區主要干道兩側各五十米內的臨街建筑,須報南寧市人民 *** 審批。第十四條 建設項目中有關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防火設施、人民防空工程、交通安全、衛生和綠化要求以及教育、商業配套等的設計方案。均須報經市城建管理部門組織會審批準。竣工后,會同驗收,才能使用。第十五條 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測量標志、道路、橋梁、管、線、人防工事、綠化、公用等市政工程設施,確需遷移者,須報經市城建規劃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協商同意后,由用地單位負責遷移重建。建筑工地必須加強管理,文明施工。建設施工影響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及設施安全者,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第十六條 居民私有房屋的維修、改建、新建,必須報各該轄區人民 *** 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發給許可證,按規定施工。新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須按照第十一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第四章 市政工程管理第十七條 市區內的車行道、人行道、街巷不準損壞、圈占、挖掘。確因建設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或挖掘時,須經市公安部門同意,市城建管理部門核發許可證,并按規定交納費用。占用或挖掘時,須設圍欄及安全標志。完工后須按期清理現場、修復原面貌。第十八條 各種桿線、人民防空、管線工程設施,在城市道路規劃紅線內的平面位置和豎向高程,均須報市城建規劃管理部門統一規劃,綜合安排,并辦理施工執照。第十九條 城市的給水、排水管道及附屬設施不準移動、侵占、損壞或向內傾倒垃圾。各單位的排水必須接管排入城市下水道。接管時須報市政管理部門勘察后才能施工。各種生產廢水,需經環保部門檢驗才能排入管道。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準擅自接引路燈電源。不準占用或移動路燈線桿及其附屬設施。第五章 獎罰辦法第二十一條 對維護城市建設管理有顯著貢獻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南寧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加強人民防空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第二條 市、縣(區)人民 *** 和同級軍事機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民防空工作。
南寧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縣(區)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人民防空工作。
規劃、計劃、土地、建設、衛生、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門和供水、供電、通信等部門應當協助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做好職責范圍內的人民防空工作。第三條 工程、通信、警報、人口疏散基地建設、重要目標防護等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并依照有關規定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第四條 市人民 *** 和同級軍事機關組織制定防空襲方案和實施計劃。防空襲方案的基本案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擬制,各項保障實施計劃由有關部門負責擬制。縣級以上人民 *** 制定的城市防空襲方案及實施計劃應報上一級人民 *** 和軍事機關備案。第五條 規劃、建設地下交通干線和其他地下空間,應當兼顧人民防空需要,其關鍵部位和重要設施應當按照人民防空的防護標準進行建設。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通信、交通等基本設施的建設和糧食、醫療、油料等重要物資的儲備工程,應當兼顧人民防空的需要,為人民防空建設提供必要的條件。第六條 經批準的各項人民防空建設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第七條 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報、疏散基地等工程建設,應當適應現代化高技術戰爭的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防護等級、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第八條 本市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必須按照下列標準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層(含10層)以上或基礎埋置深度達3米(含3米)以上的,按照地面首層建筑面積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9層(含9層)以下、基礎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地面總建筑面積達到7000平方米以上(含7000平方米)的,按照地面總建筑面積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
(三)規劃確定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區、各類開發區和單位規劃區的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規劃總建筑面積的2%統一修建地下室。第九條 因地質、地形、施工等條件限制不能按規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經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建設單位按應建防空地下室總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0元標準繳納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第十條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征收,按規定上繳財政專戶,專項用于修建公共人民防空重點工程。第十一條 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簡稱結建防空地下室)按下列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一)建設單位或個人申請規劃設計要點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條件要求;
(二)建設單位在規劃方案設計時,持建設項目計劃批準文件及有關資料向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征求有關防空地下室防護等級、技術要求、平戰功能等設置意見;
(三)初步設計報審時,同時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報送結建防空地下室建筑圖,經人防主管部門審核并提供審核意見;
(四)施工圖報建時,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報送結建防空地下室各專業施工圖;經審查合格,發給《南寧市地下人防工程審批書》。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時,應向建設和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出具《南寧市地下人防工程審批書》或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繳納收據,建設和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后方可發放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負責將防空地下室與主體工程同步修建。第十四條 人民防空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承擔。
人民防空工程的防護門、密閉門、防爆波活門和其他專用防護產品,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并在土建施工中同步安裝。
人民防空工程預留設計和二次施工必須符合防護功能平戰轉換技術措施的規定,口部關鍵位置不允許預留設計和二次施工。第十五條 市、縣(區)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結建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設管理,進行結建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監理、施工企業應配備有熟悉人防專業的技術管理人員和質量檢查人員,有健全的質量保證制度;
(二)防空地下室底板、剪力墻、頂板部位鋼筋綁扎及設備設施的預留預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門進行抽檢核查;
(三)防空地下室工程結構施工完畢后,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人防、建設等部門進行人防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上部結構施工,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四)防空地下室工程建成后,建設單位應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按有關規范標準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地下室人防工程需要什么資質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壹級以上及機電安裝貳級以上。外省企業報名必須具備進本省許可證。
2、企業近三年內具有3個及以上單項建筑面積10萬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業績;近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3、建造師資質為國家一級。
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生產許可證》、省級《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產品備案證書》、《人防防護設備定點生產和安裝企業資格認定證書》等。
人防工程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筑,以及結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備敵人突然襲擊,有效地掩蔽人員和物資,保存戰爭潛力的重要設施。
擴展資料:
人防工程是地鐵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平時地鐵以交通運營為主,戰時則承擔著人員轉運、重要物資輸送的重要生命線作用。
走進地鐵隧道內,專業人員先后對區間人防工程、車站風道人防工程、出入口人防工程和集中信號顯示系統進行了驗收。在成壽寺站和分鐘寺站之間的隧道里,隨著指揮官一聲令下,一道鋼制的大門自動移動至閉合。據介紹,這道“隔斷防護門”在地鐵隧道內的每個區間里都有。
一旦需要,一個區間兩頭的“隔斷防護門”閉合,通風裝置開啟后,一座地鐵站就變成了一個與世隔絕、單獨密閉的安全避難所。此外,北京市“設防”的地鐵站的孔口均設計了可實現平戰轉換的防護設備,戰時可有效抵御包括核武器在內的各種襲擊和城市次生災害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