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營、維護和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縣(市、區)人民 *** 確定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應急、市政園林、城管綜合執法、行政審批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等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和防洪規劃編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并與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規劃、海綿城市規劃、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等專項規劃相銜接。第五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應當對排水泵站、雨水調蓄和排放、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以及污泥轉運與處置設施的建設用地和防護距離,予以預留和控制。第六條 在海綿城市規劃范圍內,應當將海綿城市建設控制指標納入建設項目用地供地條件。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應當按照海綿城市規劃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有效控制雨水徑流。第七條 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以及需要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相連接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審定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時,應當征求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的意見。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就排水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和相關標準提出意見。
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排水設施需要接入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提出申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對接入方案進行技術審查,并出具接入意見。第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應當按照排水設計方案配套建設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未配套建設的,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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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建設的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規劃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建設雨水、污水分流排放設施,不得將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相互混接,禁止將污水管道直接接入河道、湖泊、水庫等。
新建住宅的樓頂公共屋面排水管道應當接入住宅小區內部雨水管網。新建住宅的陽臺、露臺排水管道應當接入住宅小區內部污水管網;已建成住宅的陽臺、露臺排水管道未接入住宅小區內部污水管網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改造或者整治計劃并逐步實施。第十條 城鎮排水管道工程和配套建設排水管道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在管道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工程測量單位進行竣工測量,形成準確的竣工測量數據文件和管線工程測量圖。第十一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城鎮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實行信息化管理,逐步完善排水管網等設施數據動態更新機制,確保系統數據的時效性與準確性。第十二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加強城鎮低洼區域等易澇點的治理,開展重點部位雨量和積水深度監測,組織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檢查。第十三條 排入公共污水管網的污水水質應當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地方標準高于國家標準的,執行地方標準。
在公共污水管網覆蓋地區,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不得任意排放或者超標排放。
在公共污水管網未覆蓋地區,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設置專用排水管道將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網,或者按照項目規劃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達到規定要求后方可排放。第十四條 集中收集運輸糞水糞渣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將糞水糞渣排入指定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不得任意傾倒、排放。
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怎么辦理
辦理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需提交材料明細
建筑工程:
1、費縣建設項目竣工規劃驗收申請表(存檔)
2、建設項目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存根)
3、建設工程定位放線測量報告、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報告、建設工程規劃驗線確認書;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同時核驗原件;
5、蓋有測繪資質章的竣工勘驗測繪報告(一層平面圖、總平面圖,總平面圖中標注道路紅線建筑退讓、建筑間距及所有經濟技術指標等內容)一份、容積率核算文件一份;
6、多角度拍攝的現場實景照片(含四個方向及周圍環境),并粘貼在A4紙上;
7、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
8、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書;
9、規劃設計條件復印件;
10、地使用權證和宗地圖復印件,出讓用地還應提供土地出讓合同復印件;
11、經批準的平面規劃圖復印件及電子文件;
12、經批準的建筑施工圖電子文件(含建筑總平面圖、平立剖面圖);
13、經批準的建筑單體方案效果圖;
以上材料均應提供紙質、電子版材料各一份。
海綿城市施工要求有什么資質
海綿城市作為我國當下建設領域的重大舉措,現以確定16個重點城市,相信會掀起全國海綿城市的建設浪潮,各大企業也在逐漸接觸該領域,在園林景觀設計施工領域中,大連六環這些年應該總結了豐富的專業經驗,在海綿城市專業領域,應該算是行業先行者了
低影響開發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設計規范?
低影響開發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設計規范是為實現廣西壯族自治區雨水有效控制與利用,減輕城市內澇和雨水污染,使雨水控制 與利用工程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促進海綿城市建設和經濟可持續發展而制定的,下面是中達咨詢帶來的關于低影響開發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設計規范的主要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本規范適用于廣西城鎮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小區及市政建設項目雨水控制與利用工程的設計。
在廣西城鎮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規劃和設計應包括雨水控制與利用的內容。
新建項目雨水控制與利用設施應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規劃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雨水控制與利用工程應以削減徑流排水、降低雨水徑流污染負荷、防止內澇及雨水的資源化利用為目的,兼顧城市防災需求。
雨水控制與利用工程的建設應根據水文地質、施工條件以及養護管理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應注重節能環保和工程效益。
雨水控制與利用工程應在不斷總結科研和生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積極采用廣泛應用的、行之有效的新技術、新 *** 、新材料、新設備。
雨水控制與利用設施應采取保障公眾安全的防護措施。
雨水入滲系統不得對建筑基礎、道路路基等的安全性構成影響。
下列場所不應采用雨水入滲系統:
對居住環境以及自然環境造成危害的場所;
膨脹土和高含鹽土等特殊土壤地質場所的雨水入滲系統需保證建筑基礎、道路路基等的安全性,采用相應的保護措施后方可使用。
在雨水控制與利用工程設計中,給水排水應和相關的園林景觀、建筑、防洪等專業設計密切配合。
雨水控制與利用工程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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