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工程資質辦理要求條件?
辦理工程測量資質是有多種條件的,包括企業資產、設備和企業人員等的要求。其中,申請工程測量乙級資質的企業,需要滿足的條件有:代申辦+→APPKF2020
(1)企業人員的要求,建筑企業要有技術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并且需要6名工程測量的專業人員(6名人員中其中2人為高級職稱);
(2)公司注冊資本要求不少于150萬;
(3)企業設備方面需要有全站儀、水準儀和GNSS接收器等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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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方面還包括企業必須是獨立法人,并且有完善的規章制度等
2、工程測量資質辦理材料
在企業人員、公司資產等條件滿足后,建筑企業就可以開始準備資質辦理材料,辦理工程測量乙級資質需要的材料有:
(1)資質申請表,登陸住建部門官網,填寫資質申請后打印紙質文件;
(2)人員材料要求,需要企業各類人員的證明、身份證和合同,以及社保證明等;
(3)企業設備和場地證明,設備購置發票和說明書、場地租賃證明或者所有權證明;
(4)其它材料,公司營業執照、制度文件以及法人證件等。
另外,測量行業的極為受到重視的,因為如果測量工程做不好,那么就會影響到整個建筑物的修建,是具有相當大的危險性的,所以,有工程測量資質,才能讓合作伙伴信服,相信你有這個實力,現實情況就是如此,沒實力誰愿意跟你合作?
工程勘察企業資質等級及承接業務的范圍有哪些
工程勘察企業資質等級分為: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具體范圍包括以下內容:
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擔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業務(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規模不受限制(巖土工程勘察丙級項目除外)。
工程勘察專業資質甲級:
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業務,其規模不受限制;乙級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乙級及以下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丙級承擔本專業資質范圍內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丙級規模的工程勘察業務。
工程勘察勞務資質承擔相應的工程鉆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
我們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條件都直接適用于工程施工,特別是現代建筑層數高、噸位大、功能復雜,對建筑施工的要求很高,一般的建設條件是不能滿足工程施工需求的,需要事先對對地形、地質及水文等狀況進行測繪、勘探測試,并提供相應成果和資料,以滿足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運營及綜合治理等的需要。
工程勘察資質屬于比較重要的資質類型,一個一類綜合性的資質,擁有不同的建筑資質類型,工程勘察資質分為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不同的工程勘察資質類型對企業的條件要求不同,對應的承擔業務范圍也不同。
如何擴大工程施工范圍?
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和勞務資質只有一個資質等級,所以在擁有資質證書后可以開展相應的工程業務,這里的資質升級主要是針對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企業要 進行更大范圍的工程勘察業務,需要辦理資質證書,資質升級需要符合資質標準的要求,建筑企業還需要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另外,工程勘察專業甲級資質還有工程業績要求,工程勘察甲級資質要求企業近5年內獨立完成過的工程勘察項目應滿足以下要求:巖土工程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項目各不少于5項,水文地質勘察或工程測量甲級項目不少于5項,且質量合格。
可以看到工程勘察資質承擔業務范圍要求,根據建筑行業規定,企業能在自身的資質等級范圍內開展工程業務,是不能越級開展業務的。所以有需要的企業可以通過資質升級取得更高級別的資質證書。
建設工程勘察和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保障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促進技術進步,提高工程勘察設計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工程勘察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通過對地形、地質、水文等要素進行測繪、勘探、測試及綜合分析評定,查明建設場地和有關范圍內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提供建設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資料及其相關的活動。
本規定所稱的工程設計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運用工程技術和經濟 *** ,對建設工程的工藝、土木、建筑、公用、環境等系統進行綜合策劃、論證,編制建設所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相關的活動。第三條 凡從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資質證書,方可開展工程勘察或工程設計業務。
持有資質證書的單位,同時可承擔與工程項目相應的工程咨詢、技術服務,不須再單獨領取工程咨詢證書。第四條 工程勘察設計隊伍的發展,應與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工程建設規模相適應。國家對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實行總量調控和動態管理。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的統一管理工作。
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協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甲、乙級單位資質的審查和本部門所屬甲、乙級單位資質的具體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屬甲、乙級單位資質的初審和管理及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丙、丁級單位的資質管理。第二章 資質等級和標準第六條 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分為《工程勘察證書》、《工程設計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其中《工程設計證書》包括《專項工程設計證書》。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按國家規定收取工本費。第七條 工程設計資質按行業或工程性質分類。專項工程設計資質的設立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工程勘察資質分為工程地質勘察、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等四個專業。
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實行一個行業一認證制度。第八條 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按承擔不同業務范圍一般分為甲、乙、丙、丁四個等級。分級標準的主要依據為:
(一)各專業技術人員及執業注冊人員的配備;
(二)完成項目的能力、技術特長和業績;
(三)技術水平、技術基礎工作能力;
(四)技術裝備、工作場所、勘察設計質量及管理水平;
(五)注冊資本。第九條 工作勘察設計資質等級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依照本規定第八條要求制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定、發布。第十條 持有甲、乙級資質證書的單位可在全國范圍內承接業務;持有丙、丁級資質證書的單位在本行政區域內承接業務。第三章 資質申請和審批第十一條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申請資質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批準設立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的簡歷及任命(聘任)文件;
(四)當年在職人員的正式統計表、技術骨干的職稱證明及執業資格證書;
(五)注冊資本、工作場所和技術裝備;
(六)單位章程和有關管理的規章制度;
(七)其他需要出具的證明或資料。第十二條 新設立的勘察設計單位,應按第五條規定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質預審,然后再向批準部門提出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設立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按本規定第十一條要求辦理資質申報審批手續。第十三條 取得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除丁級單位外,可在其主行業外根據其專業力量和技術水平,申請與主行業相關的其他行業設計資質。甲級單位不受限制,乙級單位不超過兩個相近行業,丙級單位不超過一個相近行業。第十四條 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單位的資質,實行國家和地方兩級審批制度。甲、乙級單位的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審批、發證;丙、丁級單位的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地方有關專業部門審批、發證。第十五條 申請資質證書,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甲、乙級資質,按隸屬關系報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初審、核實,再報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有關專業部門審批、發證。其中地方所屬單位的建筑工程設計乙級資質、工程勘察乙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行指標控制。
(二)申請丙、丁級資質,先由單位所在地地級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并抄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備案。
計劃單列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本行政區域內所屬的勘察設計單位申請和備案材料的同時,應抄報所在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所在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其資質審查管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