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分級標準是什么2021?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等。
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有法人資格,并同時達到通用標準和所申請專業類別的專業標準要求。取得乙級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應在專業標準規定的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甲級測繪資質無作業范圍限制。
測繪資質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測繪資質申報的流程大同小異,但是每個地方的審核節點會有些許小的變化,以湖南資質審批為例,其所經過的流程大概如下:單位申請-市經辦人初審-市級局長轉報-經辦人待受理-經辦人受理-省經辦人審查-省級處長審核-省經辦人發證;每個省份的資質審核周期不盡相同,整體來說一般是3個月左右能夠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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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講測繪資質辦理注意事項就是三大塊:技術人員部分,儀器設備部分,制度類文件資料和檔案室部分,在接到現場核驗之前一定要對上述信息分門別類的整理好,不要等到主管部門人員到現場以后才手忙腳亂開始操作。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是什么?
1、申請甲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2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2、申請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3、申請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8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從事測繪監理應當取得相應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的測繪資質:
本標準在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等5個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專業范圍下設置相應的甲、乙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
申請甲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取得相應專業范圍的甲級測繪資質;近2年內,在每個相應專業范圍內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申請乙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取得相應專業范圍的甲級或者乙級測繪資質;近2年內,在每個相應專業范圍內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測繪監理資質單位不得超出其測繪監理專業范圍和作業限額從事測繪監理活動。
乙級測繪監理資質單位不得監理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施測的測繪工程項目。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
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專業標準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技術人員
1.本標準所稱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測繪專業技術人員,是指測繪工程、地理信息、地圖制圖、地球信息、攝影測量、遙感、大地測量、工程測量、地籍測繪、土地管理、礦山測量、導航工程、地理國情監測等專業的技術人員。
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地理、地質、工程勘察、資源勘查、土木、建筑、規劃、市政、水利、電力、道橋、工民建、海洋、計算機、軟件、電子、信息、通信、物聯網、統計、生態、印刷等專業的技術人員。
申請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的單位。
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60%;申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的單位,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80%;申請互聯網地圖服務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作要求。
土地測繪資質分為哪幾個等級,具體的的劃分標準是什么?
一、主體資格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2、以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等為主要業務的單位,應當設有相對獨立建制的測繪生產機構和主管測繪生產的負責人。
3、申請測繪資質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主體資格,依照《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關于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的問題,建議參考以上內容來了解,咨詢當地 *** ,各地政策都不一樣,所以關于此問題,還是建議到當地有關部分去了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六條國家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水平,推動軍民融合,促進測繪成果的應用。國家加強測繪科學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2016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及其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自治區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自治區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加強測繪行政管理機構的建設。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阻撓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第五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從事測繪活動,必須持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測繪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報自治區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批準的區域和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并接受當地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第六條 實施測繪項目,應當使用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并在測繪成果上注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七條 采用國際坐標系統的,必須經自治區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八條 大城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經自治區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中等城市和自治區重點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自治區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他城鎮和建設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應當經設區的市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自治區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地區只能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第三章 基礎測繪第九條 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和基礎測繪成果定期更新制度。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
自治區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基礎測繪給予財政支持。第十一條 自治區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全自治區統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復測與維護;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自治區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系統的建立、維護和更新;
(四)自治區級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五)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與遙感;
(六)編制本自治區基礎地理底圖和基本地圖集(冊);
(七)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二條 設區的市、縣(市)級基礎測繪項目包括:
(一)本行政區域內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加密、復測與維護;
(二)本行政區域內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區域內區域性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系統的建立、維護和更新;
(四)自治區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三條 自治區級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確定為五至十年。
設區的市、縣(市)級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由本級人民 *** 根據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確定。第十四條 自治區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自治區實際,會同自治區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自治區基礎測繪規劃,報自治區人民 *** 批準,并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會同同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