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 *** 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貴州省人民 *** 令
(第155號)
《省人民 *** 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2014年6月30日省人民 *** 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陳敏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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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1日
省人民 *** 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經審核,省人民 *** 決定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10項,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21項,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4項,合并39項行政審批項目為15項。
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既要防止變相繼續實施行政審批,也要防止出現管理真空。對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省直機關要加強對承接機關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防止工作脫節;承接機關要逐項梳理,明確承接機構,健全配套制度,規范審批程序,扎實做好各項承接準備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行的監督,不斷提高 *** 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附件:1、省人民 *** 決定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0項)
2、省人民 *** 決定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21項)
3、省人民 *** 決定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4項)
4、省人民 *** 決定合并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39項)
附件1
省人民 *** 決定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0項)
序號項目名稱設定依據原實施機關備注1權限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初步方案核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13號)《工程建設項目申報材料增加招標內容和核準招標事項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1年第9號,2013年修訂)省發展改革委取消后,根據項目性質,在報送項目可研報告或申報材料中增加招標內容一并審核。2權限內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國務院關于發布 *** 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的通知》(國發〔2013〕47號)省發展改革委該項為“權限內外商投資項目及企業向境外投資項目核準”的子項,取消后,作備案管理。3省級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審查《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科技廳該項為“省級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的子項。4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省級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審查《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該項為“省級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的子項。5省級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登記《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民政廳該項為“省級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的子項。6省級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變更登記《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民政廳該項為“省級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的子項。7省級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注銷登記《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民政廳該項為“省級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的子項。8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轄外確需建立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的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國土資源廳根據國務院2008年6月30日發布的《關于應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的公告》,從2008年7月1日起,啟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我省應沒有建立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的必要。9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單位乙級、臨時資質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環境保護廳 10因教學、科研確需在非疫區對省規定的植物檢疫對象進行科研的審批《植物檢疫條例》(國務院令第98號,1992年5月13日修訂)《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國發〔2012〕52號)《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農業部令2007年第6號修訂)《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39號)省農委
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實施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人員資質評定”、“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認證和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 省財政廳實施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事項審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實施的“采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尚未明確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核準”等事項在國家屬行政審批事項,在我省已轉變為行政服務事項。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上述事項予以取消。
附件2
省人民 *** 決定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21項)b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見稿)
之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測繪資質管理,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分級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四條【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第五條【公開便民】 審批機關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充分利用部門之間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務。
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申請條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條【申請和受理】 審批機關對申請單位提出的測繪資質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發放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第八條【受理和審查的方式】 審批機關應當網上受理、審查測繪資質申請。必要時,審批機關也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核查。
第九條【審查和決定】 審批機關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后,應當依據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條【審查結果】 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
第十二條【資質延續】 測繪單位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九十日前,向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根據測繪單位的申請,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三條【資質變更】 測繪單位變更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重新申請辦理測繪資質審批。
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材料,申請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
第十四條【資質注銷】 測繪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注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法人依法終止的;
(三)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申請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
第十五條【合并轉制】 測繪單位發生合并的,可以承繼合并前的測繪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
測繪單位發生轉制或者分立的,應當向相應的審批機關重新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測繪監理】 測繪單位可以監理同一專業類別的同等級或者低等級測繪資質單位實施的該專業類別的測繪項目。
第十七條【證書換發】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證書遺失的,測繪單位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補領。
第十八條【信息變更報告】 測繪單位取得測繪資質后,變更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技術裝備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相應的審批機關報告。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測繪資質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就有關測繪資質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及其實施測繪活動的現場進行實地檢查;
(四)責令非法測繪的單位停止違反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隱瞞、拒絕和阻礙。
第二十條【測繪項目】 測繪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報送測繪項目清單。
第二十一條【隨機抽查】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對測繪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等測繪資質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對于投訴舉報多、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測繪單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第二十二條【信用懲戒】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
測繪單位在測繪行業信用懲戒期內不得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和增加專業類別。
第二十三條【法律責任一】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法律責任二】 測繪單位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后,存在不符合其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條【法律責任三】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該單位在三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法律責任四】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監督檢查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具體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的數量要求。具體調整標準于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送自然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例外情形】 外商投資企業測繪資質的申請、受理和審查,依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測繪資質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測繪資質申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4.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二、測繪資質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
納證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4.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6.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7.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測繪資質申報流程
1.系統注冊
2.測繪資質申請
3.受理決定
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4.準予決定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擬準行政許可,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準予行政許可后10個工作日內發證。
6.領取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