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 *** 關于公布省直部門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決定
貴州省人民 *** 令
(第185號)
《省人民 *** 關于公布省直部門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決定》已經2018年1月3日省人民 *** 第11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諶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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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
省人民 *** 關于公布省直部門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決定
經審核,省人民 *** 決定公布省直部門繼續實施的270項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2017年4月5日公布的《省人民 *** 關于公布省直機關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75號)同時廢止。
附件:
省直部門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270項)
序號權力名稱權力依據實施主體1權限內企業(含外商投資、中外合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國務院關于發布 *** 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國務院令第346號)《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號)《省人民 *** 關于發布 *** 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貴州省2017年本)的通知》(黔府發〔2017〕14號)省發展改革委2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號)《貴州省節約能源條例》省發展改革委3權限內水電項目的竣工驗收《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7號發布,第588號修訂)《關于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管及水電站建設竣工驗收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04〕2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能源〔2003〕1311號)《省人民 *** 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在建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補償投資概算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06〕125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省發展改革委4普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省教育廳5權限內設立民辦學校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省教育廳6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及中外(含港澳臺)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審批《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國務院令第372號發布,第638號修訂)《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省教育廳7權限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技術改造項目及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國務院關于發布 *** 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號)《省人民 *** 關于發布 *** 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貴州省2017年本)的通知》(黔府發〔2017〕14號)《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貴州省投資項目核準暫行工作意見>的通知》(黔發改投資〔2004〕1173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8供電營業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國務院令第196號發布,第666號修訂)省經濟和信息化委9權限內監控化學品經營、使用、處理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發布,第588號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學工業部令1997年第12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10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發布,第653號修訂)省經濟和信息化委11三級國防計量技術機構設置審批《國防計量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1990年第54號)《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1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發布,第653號修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公布,第653號修訂)《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13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節〔2010〕135號)《貴州省節約能源條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14鉻化合物生產建設項目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省人民 *** 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64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15甘草、 *** 收購許可證核發《國務院關于禁止采集和銷售發菜制止濫挖甘草和 *** 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0〕13號)《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16食鹽批發許可《食鹽專營辦法》(國務院令第197號發布,第696號修訂)《貴州省食鹽管理條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17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許可《食鹽專營辦法》(國務院令第197號發布,第696號修訂)《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18寺院、宮觀、 *** 寺、教堂的設立、變更、合并、分立、終止審批《宗教事務條例》(國務院令第426號公布,第686號修訂)《貴州省宗教事務條例》省民宗委19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寺觀教堂編印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或者其他宗教用品審批《宗教事務條例》(國務院令第426號公布,第686號修訂)《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發布,第666號
貴陽市房屋登記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規范房屋登記行為,維護房地產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登記,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第三條 房屋登記應當遵循自愿、便民、規范、高效的原則。
辦理房屋登記,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應當一致。第四條 市人民 ***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登記管理工作,所屬房屋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市轄各區的房屋登記。
縣(市)人民 ***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登記工作,所屬房屋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本轄區內的房屋登記。第五條 房屋登記簿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依據。市人民 ***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屋登記簿。第二章 一般規定第六條 辦理房屋登記,應當按照申請、受理、審核、記載于登記簿和發證的程序進行。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公布房屋登記的時限、程序、登記收費項目以及標準、所需材料等,設置導示服務標識。
房屋登記機構根據情況,可以采取即時辦理、集中受理、現場辦公和統一頒證等措施。第七條 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并且有明確、唯一編號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間。第八條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交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權利來源證明等材料。
申請登記,應當提供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能夠證明與原件效力一致的相應證據材料。申請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第九條 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共同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的;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的;
(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的;
(四)有本條例所列變更登記情形之一的;
(五)房屋滅失導致房屋所有權消滅的;
(六)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的;
(七)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協議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單方所有的;
(八)預售人未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與預購人共同申請預告登記,預購人申請預告登記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條 申請人可以就不同登記事項向房屋登記機構一并申請登記。符合登記條件的,登記機構可以一并受理登記。第十一條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名稱或者姓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經公證或者認證的中文譯本。
委托 *** 人申請房屋登記的, *** 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境外申請人委托 *** 人申請房屋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第十二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其監護人 *** 。
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而申請登記的,監護人應當提供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第十三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查驗登記材料,根據不同登記申請事項詢問申請人。詢問記錄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并且歸檔保存。第十四條 申請人提交的登記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受理,并且出具收件收據。收件收據應當列出申請人提交的登記材料明細,并且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構不予受理,并且書面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房屋登記機構依據本條例規定要求申請人提交其他必要材料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明確其必要性、具體內容以及形式要件。第十五條 用于申請登記的房屋測繪報告和分層分戶平面圖,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房屋權利人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質的機構,依照國家測量規范進行實地測量后形成,并且經房屋登記機構確認。
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應當準確反映房屋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系數等房屋狀況。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房屋登記機構不得指定測繪機構。
關于貴州測繪
貴州省甲級測繪資質單位:中鐵五局(集團)有限公司、貴州黔美測繪工程院、貴陽勘測設計研究院、貴州有色地質工程勘察公司、貴州省第三測繪院、貴州省第二測繪院、貴州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測繪院、貴州省之一測繪院、貴州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水利水電第九工程局測量隊、開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貴州省地礦局區域地質調查研究院、一一七地質大隊、林業調查規劃院、交通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建筑材料工業地質勘查中心貴州總隊、林東礦務局測量隊、貴州五環技術開發公司、貴州省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貴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貴陽市房產測繪隊、貴州地質工程勘察院、貴州大學礦業學院、貴州省西能煤炭勘查開發有限公司、貴州電力設計研究院、貴州藍嶺地質勘測有限責任公司等等;
丙級測繪資質單位: 貴州省地礦局一一五地質大隊、貴州省測繪資料檔案館、中國鋁業貴州分公司設計院、貴州地礦工程勘察總公司、貴陽天馬測繪技術有限公司、貴陽天儀測繪有限公司、貴陽市土地開發中心、貴陽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等等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