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測繪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貴州省貴陽市測繪資質能建房嗎嗎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軍事測繪除外)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第四條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貴州省貴陽市測繪資質能建房嗎嗎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二章 基礎測繪、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第五條 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實行分級管理和基礎測繪成果定期更新制度。第六條 省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全省統一的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復測、維護與更新;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省級信息化地理空間基礎框架和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及系統的建立、維護與更新;
(四)省級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五)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與遙感;
(六)編制全省基礎地理底圖和普通地圖(集、冊);
(七)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七條 市、州、地基礎測繪、縣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本行政區域內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的加密、復測、保管與維護;
(二)本行政區域內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區域內區域性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及系統的建立、維護和更新;
(四)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普通地圖(集、冊);
(五)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本級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八條 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定期更新。城市規劃區的更新周期最長不超過5年,其他地區最長不超過10年。第九條 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省人民 *** 民政主管部門會同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擬訂,報省人民 *** 批準后公布。第十條 用于民用測繪的航空攝影與遙感,項目單位應當向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一條 省內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設項目因精度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確需建立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的,應當向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當予以批準;情況不屬實的,不予批準并書面說明理由。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第十二條 建立省內地理信息系統,實施單位應當取得國家規定的測繪資質,并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保障數據資料的安全。第十三條 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應當經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與其他有關部門會商后,報省人民 *** 批準,由省人民 *** 或者其授權的部門公布,但國家審核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除外。第三章 測繪市場第十四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后,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應當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應當報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測繪資質標準和期限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并書面說明理由。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本省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第十五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執業資格條件,并取得測繪執業證書。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活動時,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阻撓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第十六條 測繪項目符合招標、投標條件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實行招標、投標,并實行測繪項目監理。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測繪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由其共同的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監督。
貴陽市城鄉個人建房規劃管理辦法(2021修改)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城鄉個人建房規劃管理,規范城鄉個人住宅建設,保障城鄉規劃的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城鄉規劃區范圍內,城鄉個人新建、改建、擴建和翻建住房等建設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個人建房,是指居住在本市的城鄉居民依法取得國有土地或者宅基地批準文件確定的土地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和翻建供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員居住的私有住房及其附屬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活動。
本辦法所稱城鄉居民,是指居住在本市的城市居民或者居住在本市戶籍所在地的農村村民(以下簡稱村民),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經有關部門批準從外地遷入本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第三條 市人民 *** 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個人建房的規劃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市轄各區個人建房規劃管理的日常工作。縣(市)人民 *** 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個人建房的規劃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人民 *** 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業務監督、指導。
除重要地段外,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結合實際,可以委托開發區有關行政機關或者鄉(鎮)人民 *** 實施本轄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林業、水務、文化和旅游、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園林綠化)、公安等有關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個人建房規劃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四條 個人建房應當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服從規劃管理,節約用地,體現地域特色,妥善處理相鄰關系,不得破壞自然和生態環境、阻礙交通、影響消防安全、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個人建房活動是否符合規劃要求向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查詢,并有權舉報、投訴違反城鄉規劃管理的行為。
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受理舉報、投訴,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舉報、投訴人。第二章 規劃管理第六條 縣級人民 *** 和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根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規定,按照土地開發時序合理劃定個人建房的禁建區、限建區、可建區,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實施。第七條 城鄉居民在城鄉規劃區范圍內依法取得國有土地或者宅基地批準文件,符合規劃、土地、環境保護、林業、園林綠化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可以申請個人建房。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村民,應當以一戶為單位申請個人建房:
(一)同戶常住人口中子女有2人及2人以上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屬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足40平方米,需要擴建的;
(二)按照規劃調整宅基地,原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未實行房屋安置或者貨幣補償、其所在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未撤銷并已納入近期城市建設規劃,原有住房所在區域因自然災害等因素滅失,或者經依法評估認定為易發自然災害區域,需要易地新建的;
(三)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不能保證房屋使用安全,需要在原址翻建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稱一戶,是指以戶籍證明登記的戶主及其成員。第九條 村民改建、擴建住宅,新占地面積應當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并計算,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含原有住房宅基地面積及附屬設施用地)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一)市轄各區范圍內,每戶宅基地面積不超過13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超過240平方米;
(二)縣(市)人民 *** 所在鎮、街道和壩子地區內,每戶宅基地面積不超過13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超過240平方米;其余地區宅基地面積不超過17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超過320平方米;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標準。第十條 城鄉居民申請個人危房改造或者翻建的,應當維持原房屋產權證確定的原址、原面積,并按照規劃要求進行改造。第十一條 下列區域禁止個人建房:
(一)城市綠化用地,城鎮各片區之間的隔離綠地,林地中的喬木林林地和生態公益林林地;
(二)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和禁止建設區、城市道路規劃路幅內、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水利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規劃的禁止建設區;
(三)軍事管制區;
(四)河、湖、濕地保護范圍內;
(五)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不能連通市政管網和沒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
(六)重點生態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內;
(七)古樹名木和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
(八)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內;
(九)變電設施用地、輸電線路走廊和電纜通道;
(十)公路建筑控制區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
(十一)地質遺跡及礦產資源埋藏地;
(十二)地裂縫、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區或者隱患區;
(十三)納入城中村改造的區域;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村民,采用集中安置的方式解決村民住房需求。
個人建房在建設中發現文物的,應當按照文物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報告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并采取相應保護措施。
關于貴州測繪
貴州省甲級測繪資質單位:中鐵五局(集團)有限公司、貴州黔美測繪工程院、貴陽勘測設計研究院、貴州有色地質工程勘察公司、貴州省第三測繪院、貴州省第二測繪院、貴州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測繪院、貴州省之一測繪院、貴州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水利水電第九工程局測量隊、開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貴州省地礦局區域地質調查研究院、一一七地質大隊、林業調查規劃院、交通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建筑材料工業地質勘查中心貴州總隊、林東礦務局測量隊、貴州五環技術開發公司、貴州省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貴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貴陽市房產測繪隊、貴州地質工程勘察院、貴州大學礦業學院、貴州省西能煤炭勘查開發有限公司、貴州電力設計研究院、貴州藍嶺地質勘測有限責任公司等等;
丙級測繪資質單位: 貴州省地礦局一一五地質大隊、貴州省測繪資料檔案館、中國鋁業貴州分公司設計院、貴州地礦工程勘察總公司、貴陽天馬測繪技術有限公司、貴陽天儀測繪有限公司、貴陽市土地開發中心、貴陽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等等太多了。
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包括什么?
國家現行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將測繪資質分為12個專業。不同專業對人員儀器設備有不同的要求,以丙級工程測量專業為例:
一、通用標準: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2、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
3、質量管理: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單位配備專門質檢人員;
4、檔案和保密管理:有健全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應的設施:有明確的保密崗位責任,與涉密人員簽訂了保密責任書;
5、檔案管理考核: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6、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7、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二、工程測量丙級標準:
6、測繪及相關專業人員:8人(中級3);
7、測繪設備:
(1)GPS接收機3臺(5mm+1ppm精度以上);
(2)全站儀3臺(其中2秒級精度以上不少于1臺);
(3)水準儀2臺(S3級精度以上);
(4)A1幅面以上繪圖儀1臺。
拓展資料
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專業標準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調整后的地方標準,不得高于本標準的高一等級考核條件,也不得低于本標準的低一等級考核條件,不得修改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考核指標和作業限額,不得突破通用標準的規定。調整后的標準應當報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備案。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參考資料: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百度百科
貴陽市城鄉規劃監察管理規定(2019修改)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規劃監督管理,規范城鄉規劃行政監察,確保城鄉規劃的有效實施,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規劃監察管理工作,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規劃監察,是指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依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依法對本轄區規劃區范圍內的建設活動執行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及強制性規定、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止和糾正違法行為,并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的行政執法活動。第三條 市、區(市、縣)人民 *** 應當加強對城鄉規劃監察工作的領導,保障城鄉規劃監察工作所需人員和經費滿足該項工作需要。第四條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監察的監督管理工作,其所屬的規劃監察機構負責市轄各區和市人民 *** 確定區域城鄉規劃監察的具體工作。
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本轄區范圍內城鄉規劃監察的監督管理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使有關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
生態環境、城市管理(園林綠化)、水務、公安、應急、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等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 *** 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城鄉規劃監察的有關工作。第五條 城鄉規劃監察工作應當遵循合理合法和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執法與管理服務和處罰與教育疏導相結合,注重社會效果。第二章 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的監察第二章 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的監察第六條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城鄉規劃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第七條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編制城鄉規劃以及所提交的規劃編制成果,應當符合國家、省、市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城鄉規劃編制的相關標準、規范。第八條 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制訂具體的規劃監管方案,實行不定期跟蹤巡查和施工進度階段檢驗制度,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建設行為。
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劃許可的要求進行建設,接受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第九條 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對下列區域和空間的規劃建設進行重點跟蹤巡查:
(一)主次干道,重要景觀地帶;
(二)黨政機關、學校及重點工程項目周邊;
(三)列入舊城改造和城中村綜合改造的區域;
(四)建筑立面和建筑屋頂;
(五)本級人民 *** 確定的其他區域和空間。第十條 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在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的醒目位置設置載有經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依法批準的主要規劃技術指標、有關強制性內容等的公示牌。
公示牌的公示期限為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之日起至建設項目取得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之日止。公示牌在公示期內如有損壞或者丟失,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修復或者重新制作。
公示內容涉及國家機密或者軍事秘密等內容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在建設項目的下列施工階段完工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申請各階段的規劃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階段施工:
(一)建設工程:在基礎完工、首層封頂、標準層封頂、頂層封頂等階段;
(二)個人建房:在建筑施工放線、基礎完工、頂層封頂等階段。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的地下隱蔽工程部分,在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測量,形成準確的測量成果資料和工程竣工圖,向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階段施工。第十三條 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建設單位或者個人的規劃檢驗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下列規定進行規劃檢驗,并出具規劃檢驗結果證明文件:
(一)對建設工程和個人建房的基礎實施情況;
(二)建設項目標準層封頂后對該層的建筑平面尺寸和形狀,個人建房頂層封頂后對建筑平面尺寸和形狀;
(三)竣工核實前檢驗,對建設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建筑造型、基礎設施、配套公建、外立面等建設情況。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申請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應當提交各階段的規劃檢驗結果。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未按規定申請規劃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責令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可不予受理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
測繪乙級資質是建筑類嗎
不是。
測繪資質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
專業資質分為甲級和乙級兩個等級,個別專業資質還設有丙級、丁級。
其中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11個專業。
相機拍一張日出風景的照片, 旅行者概念
工程測繪
一、主體資格
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專業技術人員1.本標準所稱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辦理測繪資質,專業技術人員,是指測繪工程、地理信息、地圖制圖、攝影測量、遙感、大地測量、工程測量、地籍測繪、土地管理、礦山測量、導航工程、地理國情監測等專業的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