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貴州測繪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之一條 為適應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需要,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行為,保障測繪事業順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國家及省的基礎(或專業)測繪規劃范圍內的測繪任務,施測前由編制測繪規劃的部門通知測繪項目所在地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不再進行任務登記。
現在辦理測繪資質需要什么條件
1、測繪公司資質辦理需要條件:辦公場所:各等級測繪資質單位的辦公場所:甲級不少于600_,乙級不少于150_,丙級不少于40_,丁級不少于2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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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
3、(2)對企業申請所需測繪資質的條件提出了具體要求。
4、一般測繪資質要從丁級開始辦,硬件需要一定的GPS和全站儀等,軟的就是質量管理制回度和檔案管理制度。答還有比較難的就是至少3個測繪技術人員,其中一人至少是測繪工程師。其它詳細情況可上國家測繪局網站上查詢。具體辦理是去市國土局。
5、測繪乙級資質辦理條件: 乙級: 單位成立時間不得少于3年; 具有法人資格; 人員不得少于25人,其中:高級職稱2人、中級職稱8人。
6、設立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機構。 從事涉密測繪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簽訂保密責任書,接受保密教育。 建立健全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測繪資質丙級也要取消嗎?
你好,具體的政策還沒有出臺。工程測量丙級操作流程:營業執照工商注冊 購買建設部或建設廳系統 配備人員并注冊人員 測量高工 1人 5萬/年 測量中工 4人 0.8萬/年 工程測量丙共計5人。
.申請晉升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5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可以的,現在的政策還是按照舊標準來審核,可以申辦丙級。
取消 了。根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措施表》顯示, 電力行業工程設計資質保留,分為甲、乙兩級。(小編:丙級資質被取消,原來多地10kV變電所均需設計單位具有丙級以上資質即可,此次資質變更后,如何處理尚有待明確。
肯定不會取消,這是趨勢。而且測繪資質分級標準還有這種規定:自標準執行之日起滿5年后,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也應當具備相應數量的注冊測繪師。也就是說,以后只要是測繪單位,都要求有注冊測繪師。
將現行測繪資質等級由四級減少為甲、乙兩級,取消現行10個專業類別下設的55個子項,將子項內容整合至對應的專業類別中;改革后,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至20項,壓減幅度達85%。
現在新辦測繪丙級資質還可以嗎?
你好:測繪資質到期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升級到乙級,另一種繼續保持丙級。想升級的話,準備乙級資質條件的人員,設備和業績等資料,報給本地的自然資源局(就是原來的測管處),由他們統一往上報。
測繪丙級資質標準如下: 之一,申請丙級測繪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 第二,申請丙級測繪資質需要滿足人員標準:測繪及相關專業人員:8人。
企業2021年,申報工程勘察資質(工程測量)專業丙級資質,需要3個月左右的時間,企業在申報資質的時候一定要提供真實的人員業績信息,不然資質申請是很難通過的,對資質申報有疑問,需要協助通過資質申報的單位,都可以來咨詢我。
個人和其他組織不得申請測繪資質。通俗地說,就是要以公司的名義申請測繪資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測繪,外國組織或者個人必須依法采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合資或者合作的形式(以下簡稱合資或者合作測繪)。
測繪資質部分地區已經開放了,正常受理的,按新標準申報就行。
新版測繪資質下來了需要的人員會減少嗎?
1、年建造師需求大減的原因資質改革,需求減少主要是受資質改革影響。2021年全國各級住建部門已停止受理部分建筑資質的業務申請。
2、甲級資質,要高級4個,中級23個,初級13個,乙級資質,需要4個中級,初級2個。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4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4、將現行測繪資質等級由四級減少為甲、乙兩級,取消現行10個專業類別下設的55個子項,將子項內容整合至對應的專業類別中;改革后,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至20項,壓減幅度達85%。
貴州省人民 *** 關于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2013)_百度...
經省 *** 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省 *** 規章設定的404項行政許可事項,由省直機關繼續實施。
經審核,省人民 *** 決定公布省直部門繼續實施的270項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2017年4月5日公布的《省人民 *** 關于公布省直機關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省 *** 令第175號)同時廢止。
經審核,省人民 *** 決定公布2013年度取消和調整的行政許可項目,其中: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3項,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許可項目31項,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項目2項,合并36項行政許可項目為19項。
經過對省直機關實施的行政服務項目進行清理,部分清理結果涉及行政許可項目的調整。
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和省委、省人民 *** 關于開展環境建設年活動的有關要求,省人民 *** 組織有關部門對省直單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開展了全面清理。
州人民 *** 于2013年10月13日下發的第24號 *** 令,已決定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許可項目。第24號 *** 令與本 *** 令不一致的,以此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