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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由誰決定
法律主觀:吊銷企業營業執照是屬于行政處罰的。行政處罰包括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警告、通報批評;以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種類。
法律分析: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 。 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歸于消滅。
誰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權只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
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權只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x0d\x0a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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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要遵紀守法,不得搞惡性競爭,破壞市場秩序。工商局在市場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時,可以按照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在處罰類別上面,有罰款、責令停產整頓及吊銷營業執照等。
吊銷營業執照就是屬于企業做出了違法行政法條款的事情所要給予的行政處罰,對于此處罰就會由行政部門的人員來進行實施。只要一旦被吊銷執照,那么此企業將會消失。
依照建筑法規定被吊銷資質證書的由誰吊銷其營業執照
1、被吊銷資質證書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職權范圍決定。
2、責令停業整頓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做出決定,降低資質由資質頒發機關做出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3、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職權范圍決定。依照本法規定被吊銷資質證書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4、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和規定的職權范圍決定。依照本法規定被吊銷資質證書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派出所吊銷許可證的處罰決定誰來作出
1、法律分析:吊銷許可證的處罰,由市區公安分局或縣公安局決定。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 *** 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2、暫扣、吊銷有關許可證和暫停、撤銷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的行政處罰,由發證機關決定。其中,暫扣有關許可證和暫停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吊銷許可證,是指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法當事人取消許可證的處罰形式。是一種較為嚴重的處罰,其目的在于取消被處罰人的一定資格和剝奪被處罰人某種特許的權利。
測繪行政處罰由誰負責管轄
第五條 下列行政處罰案件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轄:(一)取消甲級測繪資格;(二)全國范圍內的重大測繪行政處罰案件。
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行政機關管轄。 行政處罰一般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如果兩個以上實施機關都有管轄權的,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
第十條 測繪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由測繪主管部門負責人簽發,寫明作出行政處罰的測繪主管部門的名稱和日期,并加蓋測繪主管部門的印章。
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行政處罰一般是情節不是很嚴重的,主要是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情況。如果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氣的,是可以在拿到處罰書的時候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十三條 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降低資質等級屬于行政處罰
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都屬于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降低資質等級屬于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降低資質等級屬于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種類包括的內容有對當事人的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吊銷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行政拘留;以及其他的行政處罰。
建設工程 行政處罰 的處罰內容包括: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