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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測繪條例
1、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2、之一條 為適應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需要,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行為,保障測繪事業順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3、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礦產資源監督檢查活動,適用本條例。
4、貴州省人民 *** 令(第185號) 《省人民 *** 關于公布省直部門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決定》已經2018年1月3日省人民 *** 第11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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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條例所稱基礎測繪,是指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測制和更新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建立、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接受分包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測繪資質條件,不得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再分包。第十一條 依法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實行測繪監理制度。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進行監理。
縣(市、區)人民 ***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基礎測繪項目。第九條 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定期更新。城市規劃區的,更新周期不超過五年;其他地區的,不超過十年。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
按照“到2020年,全面推行注冊測繪師制度實施。”的總體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統籌推進注冊測繪師執業管理、資質管理、項目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制度以及相關技術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為更好地推進注冊測繪師制度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保留綜合資質;將21類行業資質整合為15類行業資質;將155類專業資質整合為13類專業資質;將8類專項資質改為6類通用專業資質,并取消環境工程專項資質的5個專項類別,整合為環境工程專業資質;保留3類事務所資質。
關于貴州測繪
1、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2、之一條 為適應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需要,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行為,保障測繪事業順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3、國家及省的基礎(或專業)測繪規劃范圍內的測繪任務,施測前由編制測繪規劃的部門通知測繪項目所在地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不再進行任務登記。
4、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的版權依法受到保護。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5、貴州省三個測繪院是貴州省之一測繪院好。貴州省之一測繪院地處貴陽市花溪區董家堰、花溪大道西側,現為貴州省國土資源廳直屬事業單位,具有國家甲級測繪資格證,并通過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