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于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
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檔案、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裝置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檔案;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第十四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30日前,測繪單位應當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依照本規定辦理測繪資質延期手續。
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請升級。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申請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重新辦理資質審查手續。
申請升級的測繪單位在申請之日前2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批準升級和增加測繪業務范圍:
***一***采用不正當手段承接測繪專案的;
***二***將承接的測繪專案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三***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且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十七條 測繪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30日內,向發證機關申請更換《測繪資質證書》,并提交有關的變更檔案,由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須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發證機關。
第十八條 申請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并依法給予處罰,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測繪資質發證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
***一*** 測繪資質發證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三*** 違反測繪資質審查程式作出審查決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 測繪單位依法終止的;
***三*** 測繪資質審查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 測繪單位在2年內未承擔測繪專案的;
***六*** 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任何部門、任何地方不得對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重復進行測繪資質審查發證。
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在當地或者異地重復申請《測繪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測繪資質監督制度,履行監督責任。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測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應當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從事測繪活動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
***2000年8月8日國家測繪局第8號令釋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做好測繪資格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經測繪資格審查,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方可進入測繪市場承攬測繪任務。
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
第四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級。甲級《測繪資格證書》包含甲***特***級和甲級。
第五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六條《測繪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二章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第七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獨立的法人單位;
2、有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3、有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與資料管理制度。
第八條 測繪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圖印刷、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等。
第九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實行分級管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和發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初審和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發證。
第十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程式
***一***申請: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檔案:
1、《測繪資格審查申請表》一式三份;
2、法人證明資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主要技術骨干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任檔案***影印件***;
4、主要儀器裝置及應用軟體的檢定證書或其它證明資料;
5、當年在職人員統計表;
6、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和測繪業績的資料;
7、單位住所證明;
8、應當提供的其它資料。
***二***受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其申請。
對不具備申請基本條件的,予以退回申請。
對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申請單位限期一次性補正。
對決定受理其申請的單位應及時進行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三***審查和發證:
1、對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后20日內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對初審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報來的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初審資料后,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從收到初審資料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 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甲級《測繪資格證書》蓋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初審資料退回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2、對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進行測繪資格審查。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申請資料退回申請單位。
第十一條《測繪資格證書》頒發后,由發證機關向社會進行公告。
第十二條 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按規定交納審查費和公告費。
第十三條《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期滿三個月前,由持證單位提請復審,發證機關負責審查和換證。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發證機關負責進行年度檢驗。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申請《測繪資格證書》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重新辦理資格審查認證手續。
第十四條 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測繪資格證書》編號形式為:
等級十測資率十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列順序號。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清楚、整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采取欺騙、虛報的手段騙取《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執行測繪任務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保證測繪成果質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必須按照《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等承擔測繪任務。持有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作業區域不超過所在市***地***級行政區域。
各等級《測繪資格證書》的作業限額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測繪資格證書》不得 *** 、轉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載內容。
第十九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 在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到作業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任務登記,并遵守當地測繪管理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十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二年內未承擔測繪任務,發證機關應當收回《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等內容變更,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申請更換《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得以權謀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未取得《測繪資格證書》而違法經營測繪業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測繪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測繪單位,承擔測繪任務超出《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超出規定的測繪業務;拒不停止測繪業務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擅自涂改《測繪資格證書》或者轉借、 *** 、出租《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 采取弄虛作假、欺騙、虛報等手段申請辦理《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緩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測繪資格審查。
第二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低劣,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外,對情節嚴重者,由發證機關處以降低其《測繪資格證書》等級或吊銷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九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承辦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的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以依照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欒川縣國土資源局
欒川縣位于伏牛山南麓豫西山區,縣城距洛陽市200公里,距省會鄭州市349公里。地理坐標為北緯33°39′~34°11′,東經111°11′~112°01′。總面積2477平方公里,轄14個鄉鎮、209個行政村和4個居委會,共有人口32萬人。境內地貌起伏跌宕,形成中山、低山和河谷三種類型。海拔千米以上的中山區面積占49.4%,千米以下的低山區面積占34.1%,河谷溝川面積占16.5%。更高點伏牛山雞角尖海拔2212.5米,更低點伊河出境處海拔450米,相對高差1762.5米。海拔絕對高度大,為欒川地貌特征。自古有“四河三山二道川,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說。
高戰民 黨組副書記、局長
耿向陽 黨組書記
郭景岳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蘇毅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少杰 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少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新玲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高戰民簡歷:河南省伊川縣高山鄉人,1963年7月出生,漢族, *** 黨員,大學文化。1979年9月~1982年7月,在豫西農業專科學校(現河南科技大學)學習;1982年7月~1984年8月,在欒川縣食品公司工作;1984年8月~1986年10月,在欒川縣檔案局工作;1986年10~1992年10月,在 *** 欒川縣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87年12月起任副科級協理員;1992年10月~1994年12月,在 *** 欒川縣委辦公室工作,任秘書、信息科科長(副科級);1994年12月~1997年1月,任欒川縣城建環保土地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97年1月~2002年6月,任欒川縣土地房產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2年6月~2007年2月,任欒川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7年2月~2008年9月,任欒川縣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科級)。2008年9月至今,任欒川縣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耿向陽簡歷:河南省洛寧縣城郊鄉人,1964年1月出生,漢族, *** 黨員,大專學歷。1981年12月,洛寧縣物資局木材公司全民固定工;1984年9月,任洛寧縣木材公司會計;1987年11月,任洛寧縣木材公司副經理;1986年7月,河南廣播電視大學經濟管理專業畢業;1989年7月,評為助理經濟師;1989年3月,任洛寧縣紀委干部;1993年2月~1997年3月,任洛寧縣澗口鄉紀委書記;1997年3月~2002年3月,任洛寧縣 *** 鎮紀委書記;2002年3月~2003年8月,任洛寧縣國土資源局紀檢組長;2003年8月~2007年8月,任洛寧縣國土資源副局長;2007年3月~2008年11月,任洛寧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正科級);2008年11月至今,任欒川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
【機構設置】2010年,欒川縣國土資源局有干部職工213人,其中,在編人員162人(財政全供51人,自收自支111人),不在編人員38人(有企業手續12人,臨時工26人),退休人員13人;局領導班子指數7人,其中,2正5副(局長1名,黨組書記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行政辦公室、通訊報道組、人事教育科、紀檢監察室、后勤服務中心、財務科、國家建設用地科、重點項目辦公室、集體建設用地科、地政地籍科、耕地保護規劃科、法制 *** 室、法規監察科、窗口辦、房產交易科、廉租住房管理辦公室、住房維修基金管理中心、房產管理科、危房鑒定辦公室、測管科、租賃辦公室、物業管理辦公室22個科室和土地房產交易中心、土地監察大隊、土地儲備整理中心、土地勘測規劃隊4個二級機構,轄城關、欒川、赤土店、廟子、合峪、潭頭、秋扒、獅子廟、三川、白土、冷水、叫河、陶灣、石廟14個國土資源所。
【土地資源】欒川縣土地總面積為3714004.5畝(247600.3公頃)。其中,耕地面積255900畝(17060公頃),園地面積24519.30畝(1634.62公頃),林地面積3038723.55畝(202581.57公頃),草地面積126316.95畝(8421.13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52949.90畝(10196.6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4427.20畝(1628.4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7729.35畝(2515.29公頃),其他土地53438.25畝(3562.55公頃)。其中,耕地中包含基本農田232650畝(15510公頃),基本農田保護率100%。全縣人均耕地0.8畝,低于全國和全市平均水平(全國人均1.4畝,全市人均1.02畝)。耕地中,中低產田所占比例超過80%,人多地少,耕地質量差,可供開發的后備資源嚴重匱乏。
【耕地保護】2010年,欒川縣共完成補充耕地項目79個,面積287公頃(4305畝),占市局下達新增耕地233.3公頃(3500畝)任務的112%。其中,完成補充耕地儲備項目36個,面積145.4公頃(2181畝)。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完成城市1個批次建設用地和鄉鎮6個批次建設用地的補充耕地工作,共計補充耕地59.9公頃,全縣耕地保有量穩定在17060公頃。規范基本農田管理,確保欒川縣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面積穩定在15510公頃。
【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全年處置批而未用土地27.6公頃,完成征收實施并移交的國有建設用地總面積44.5公頃,2010年供地率達到92%以上;列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保障性住房用地45畝,完成42畝,占計劃完成率的93%。
【土地整理儲備】2010年,新施工兩個新增費土地整理項目,項目區位于合峪鎮的柳坪、三里橋兩個行政村和秋扒鄉秋扒村,已全部完工,總建設規模151.5公頃,整理后總新增耕地8.5公頃,合計總投資521萬元。同時,欒川縣國土資源局做好了2個老項目的工程整改完善工作(國投欒川鄉土地整理項目,市投廟子鄉土地整理項目)。11月17~19日,市驗收組分別對合峪、欒川、秋扒三鄉鎮的土地整理項目進行了驗收,專家組認定,三個項目財務賬目清晰,內業資料整理齊全,工程施工質量全部達到驗收標準,驗收合格。同時,積極選址申報2009年新增費土地整理項目,完成三川鎮土地整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預算編制,并上報省市入庫。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度完成2009年度報件省 *** 批回3批,其中,城市批次2個,鄉鎮批次1個,面積約45公頃;2010年度整理上報批次5個,其中,城市批次1個,鄉鎮批次3個,單選批次1個,總面積約46.6公頃。其中3個批次本年度已經市 *** 審查通過,報省廳審查;另外1個批次已基本整理完畢,當年報市 *** 待審查。
確保重點工程項目用地,欒川縣國土資源局安排專職人員開展高速公路征地、永吉年產80萬件服裝廠、移動3G基站報批、保障性住房用地、新區醫院、學校文化藝術中心用地等縣重點項目供地,以及做好羅莊、西河“城中村”改造補償安置等工作。對重點項目欒川縣恒裕礦業有限公司提前介入全程服務,6次到實地踏勘為其確定廠址,提供轉用4.3公頃集體土地;欒宜軟木工藝制品廠項目轉用0.6公頃集體土地,已辦完供地手續。協助城關鎮、欒川鄉、城東辦等單位完成欒川一高暨朝陽村整村連片拆遷改造任務,拆遷農戶420戶1680人,拆遷面積16.3萬平方米。參與完成欒川縣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清查工作,清查出涉土問題單位167個,已辦理用地手續26項,項目未實施21項,屬于違法用地已上報省市 *** 審批12項,已下發整改通知書87項。
【“招拍掛”土地收益】2010年,完成土地出讓金收入1.5億元,比2009年增加0.34億元,增長率29.3%,再創歷史新高。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31宗,其中“招拍掛”出讓19宗,總面積達420.8畝,總價款1.2億元;協議出讓7宗,總面積達85.5畝,總價款2862.3萬元(其中3宗為改變用途補交土地出讓金);劃撥土地5宗,總面積160.9畝。
【標準廠房建設】完成標準化廠房建設8860平方米,其中二層以上項目4個,在建項目2個,新入駐標準化廠房數5個,完成標準化廠房投資額1438萬元,全部為企業自籌資金。
【地籍管理】全年共發放土地使用證283本,土地登記200宗,面積39萬平方米。其中,國有土地131宗,面積37萬平方米;集體土地64宗,面積1.7萬平方米;三房發證5宗,面積0.3萬平方米;他項權利登記41宗,面積8.7萬平方米。完成土地利用現狀位置確定的用地報件圖件及數據資料90余份,外業調查共計102宗,出具土地利用現狀圖410余幅。繼續做好城鎮地籍更新調查建庫工作,完成內外業調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圖件的制作和上圖工作;已制訂實施方案,按時間安排于12月底結合遙感監測完成任務。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自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以來,歷經近4年時間,投入990余萬元,縣、鄉、村參與人員達600余人,購置惠普DL360G5服務器、惠普600HP1米繪圖儀、天寶手持GPS定位儀等20余套設備,完成內外業調查面積2493.2平方公里,形成調查影像工作底圖119幅,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調查內外業建庫工作任務。
【土地房產管理】配合各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及個人,做好房屋改建、擴建、變更登記、確權等工作。全年給各單位及企業發證17起,面積110086.8平方米;給私有房屋發證200余起,面積183456.71平方米;房改登記發證24起,面積840平方米,收費32萬元。全年共辦理房地產抵押230起,簽證率達100%,抵押面積56417平方米,抵押金額215382319元。先后配合法院完善處理3起房地產后期產權轉移工作,保障金融信貸工作的正常進行,確保信貸資金的正常回收,依法維護了資金放貸者的合法權益。
【房地產市場管理】全年共辦理房地產交易279起,房產交易139起,面積23236平方米;土地交易140起,面積27250平方米,交易金額達2450萬元;核發預售許可證書4起,批準預售面積62353平方米;商品房預售備案310套,面積為35000平方米,預售金額為8190萬元;辦理商品房按揭面積59184平方米,貸款金額為7832萬元;辦理房地產抵押簽證140起,抵押房產面積78302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積152997平方米,貸款金額為9953萬元。使房地產市場形成了健康有序發展的良好局面。
【房屋安全鑒定】全年完成房屋安全鑒定248戶,面積41178.89平方米。2010年汛期前,對教育系統的房屋狀況進行全面排查,針對重大隱患,拿出方案,作出處理決定;同時對教育系統房屋安全鑒定費欠款予以追繳,確保房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快速、有效、依法調處國土資源糾紛,創新國土資源糾紛調解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在創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11月30日,縣 *** 在國土資源局成立欒川縣國土資源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至12月31日,成功調解國土資源歷史遺留矛盾糾紛3起,收到了良好效果。被縣 *** 評為“依法行政先進單位”。
【安居惠民工程】2010年,全面完成南苑新村、利民、伊源小區廉租住房項目,總計建筑面積47000平方米,總投資額4300萬元,實物配租入住176戶;完成市下達2010年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戶725戶,累計發放租賃補貼200萬元。較好地解決了全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測繪管理】一是建立測量標志臺賬,重新對現有的測量標志臺賬進行整理,分發到各鄉鎮。二是對縣或有測繪資質的4家測繪單位進行檢查和換證。三是完成1954北京坐標系、1980西安坐標系縣境內坐標轉換參數的計算。四是建立統一的測繪共享系數系統,確保全縣測繪成果相互利用。
【欒川“7·24”大洪災】2010年7月24日,欒川縣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洪災。災情發生后,欒川縣國土資源局在之一時間向省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報告,7月28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趙建國等一行8人,在欒川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高戰民、黨組書記耿向陽等人的陪同下,深入欒川災區國土資源局受災干部職工家中,察看受災情況;7月28日下午,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郭公民與洛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趙建國等一行10人到欒川石廟等地察看災毀耕地情況;欒川縣國土資源局上下積極行動,捐款捐物總價值達21.6萬余元;參加實驗中學等義務清淤勞動;調查被洪水沖毀耕地和群眾房屋情況,全縣14個鄉鎮有1494戶房屋或倒塌或受損,倒房5910間,災毀耕地共計756.14公頃,其中基本農田718.33公頃;及時義務實施群眾和單位房屋安全鑒定,受潭頭鎮 *** 委托,欒川縣國土資源局抽調房屋安全鑒定辦6名同志無償對潭頭鎮湯營村部分房屋進行現場勘查鑒定,對148戶給出正確鑒定報告,向群眾和各級 *** 提供了有效合法依據,達到了房屋安全有效使用;積極幫助所包倒房重建村陶灣鎮協心村做好倒房重建工作,給倒房重建村協心村支持款8.6萬余元;向上級爭取恢復耕地補助資金1067萬元,使災毀耕地恢復工作能夠正常有序開展,較好地完成了市縣交辦的中心工作任務。
【執法監察】2010年,共查處各類違法案件88起,立案88起,結案73起,移送法院7起。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結案率達到90%以上;年度違法占用耕地面積沒有超過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10%,無重大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發生。縣 *** 牽頭,國土資源局、規劃局、住建局、公安局、監察局等十幾個單位組成聯合執法隊,對縣城規劃區內非法占地,嚴重影響城區規劃的建筑及臨時設施,進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強行拆除3次,共拆除違法占地17宗,涉及土地面積12532.2平方米,拆除違法建筑面積4177.4平方米。其中衛片檢查4宗,使縣城規劃區的土地違法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起到了良好的震懾作用。為確保欒川縣第10次衛片執法檢查任務順利完成,縣 *** 主管領導親自出面與各鄉鎮 *** 協調,使本縣的衛片檢查工作順利進行。在第10次衛片執法檢查中,全縣涉及圖斑9處,總宗地數10宗,總面積167.6畝,耕地面積109.8畝。此項工作已順利通過市、省驗收。
【國土資源警察隊伍建設】國土資源警察大隊于2009年2月3日成立后,與局監察大隊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采取聯合辦案、共同巡查、依法同查同辦的原則,加大國土資源聯合執法力度,全面提高依法科學管理國土資源水平。全年共配合局監察大隊在全縣范圍內進行12次巡查,依法制止5起違法占地案件。配合行政執法126余人次,制止全縣違法占地等其他違法行為31起,批評教育26人。配合拆除違章建筑3000余平方米。協助局監察大隊查處土地違法案件20起,在2010年4月22日縣 *** 組織各有關部門在縣城對違法占地及違法建筑統一行動中,警察大隊干警密切配合,圓滿完成任務,得到縣 *** 等領導的表揚和好評。
【 *** 穩定】2010年,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20起。其中,鄉鎮受理101起,結案98起,結案率97%;縣局受理19起,其中,重訪4起,結案18起,結案率95%。市局和縣 *** 批轉、交辦的 *** 事項5起,結案5起,結案率達到100%。到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與行政聽證1起;到伊川法院參與訴訟1起;到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與審理案件3起,均取得了較好效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維持率達到90%以上,全年 *** 接待率、穩控率均控制在責任目標之內。
【鄉所建設】在市、縣、鄉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懷與支持下,欒川縣國土資源局2010年投資200余萬元,在廟子、石廟、叫河三鄉鎮,建成了高標準鄉鎮國土資源所辦公樓。至此,欒川縣有陶灣、獅子廟等5個鄉鎮國土資源所的單獨辦公場所。這批辦公樓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標志著欒川縣基層國土資源所規范化建設又上了一個新臺階。
【干部隊伍建設】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應該交流,八年必須交流”的原則,對4個鄉鎮國土資源所和9個科室及二級機構負責人,進行了交流任職,達到鍛煉干部、激發活力的目的。重新修訂完善了12項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人。
【住村扶貧與新農村建設】為陶灣鎮西溝村、廟子鄉北凹村和陶灣鎮協心村這三個村解決幫建資金8.1萬元,協調資金93萬元。
(趙福海)
鄭州金創工程設計有限公司怎么樣?
鄭州金創工程設計有限公司是2010-06-13在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于鄭州市金水區金水路297號2號樓4單元8層188號。
鄭州金創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1010555692660X6,企業法人申宏艷,目前企業處于開業狀態。
鄭州金創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農林行業(農業綜合開發生態工程)專業乙級:可從事資質證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以及項目管理和相關的技術與管理服務;土地整理信息咨詢(僅限茺地);計算機圖文設計;計算機軟件開發與技術咨詢;測繪資質乙級;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土地規劃乙級;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計算機系統集成;計算機系統服務;通訊設備技術開發;銷售:計算機、電子產品、通訊產品、辦公用品及耗材、肥料、化肥;儀器設備的銷售及維修;標識標牌制作;展覽展示服務;農業技術開發。(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在河南省,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509977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100-1000萬 和 1000-5000萬 規模的企業中,共1635家。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于良好。
鄭州金創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對外投資0家公司,具有4處分支機構。
通過百度企業信用查看鄭州金創工程設計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
洛陽市位于河南省西部,介于東經111°8′~112°59′,北緯33°35′~35°05′之間,北依黃河,南鄰秦嶺,地理位置險要,自古以來乃兵家必爭之地。洛陽市東與鄭州市接壤,西與三門峽市為鄰,南連平頂山、南陽二市,北與焦作市相接,總面積15208平方公里。轄九縣(市)六區,人口654.4萬人。洛陽是我國著名新興工業城市,又是享譽海內外的歷史文化名城,素有“九朝古都”美稱。洛陽地處秦嶺山脈東段,地勢總體南高北低,南部山區有伏牛山、熊耳山、外方山等山脈,更高山峰為欒川縣雞角尖山峰,海拔2212.5米。北部為伊洛盆地及邙山丘陵。更低點為偃師市伊洛河河床,海拔118米。全區相對高差為2094.5米。洛陽市跨黃河、長江兩大水系,主要流域面積為黃河水系,洛河、伊河為主干河流。二者在偃師境內交匯后稱為伊洛河,匯入黃河。南部老灌河、白河、汝河自北西向南東匯入長江。
趙建國 黨組書記、局長
趙力爭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張耀虎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
高士義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衛平 副局長(市政協副主席)
李登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縣級)
王躍欣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陶洲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趙建國簡介:漢族,山西省左權縣人,本科學歷,中國 *** 黨員。1972年入伍,在部隊歷任排長、作戰參謀、作訓科長,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1987年,任焦作市山陽區常委、武裝部部長;1992年,任焦作市中站區委常委、副書記;1997年,任山陽區委常委、區長;2001年,任焦作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3月至今,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2004年,根據 *** 洛陽市委、洛陽市人民 *** 《關于印發洛陽市人民 *** 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洛發[2004]14號),撤銷洛陽市國土資源與城市規劃局,成立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撤銷市地質礦產局,其職能并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為主管全市土地、礦產、測繪工作的市 *** 工作部門。2010底,全局實有在職人員266人,退休人員41人,其中,局機關編制55人,實有62人。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調控和監測科、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財務科、總師室、法規監察科、 *** 科(首問服務科)、耕保用地科、土地科用科、地籍管理科、規劃科、測繪管理科(洛陽市測繪局)、礦產開發科、地質勘查科、資源與環境科15個職能科室。市局下轄13個二級機構,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7個,分別為監察支隊、澗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龍門分局、伊洛產業聚集區國土資源分局,編制人數共72名,實有113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6個,分別為洛陽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洛陽市地產交易中心、洛陽市土地登記評估中心、洛陽市礦業發展中心、洛陽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編制人數共84人,實有91人。
【土地資源】洛陽市土地總面積15235.8平方公里。東部陵谷川地區位于洛陽市東北部,主要包括洛陽市4個城市區,洛龍區的7個鄉鎮,吉利區及偃師市的15個鄉鎮,孟津縣的6個鄉鎮,新安縣的1個鎮。總土地面積19.01萬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2.48%。該地區主要是海拔300米以下的平原地區,土壤較肥沃,以褐土、潮土為主。地下水位較淺,農田水利設施好。光照熱量條件較差。由于耕作條件好,農業生產歷史悠久,靠近城市,是洛陽市糧食、蔬菜高產區。有發達的交通條件,工業基礎雄厚,鄉鎮企業、集市貿易有一定規模,非農業人口集中,工副業比較發達。
北中部丘陵區位于洛陽市北中部,包括新安、孟津、宜陽、伊川、嵩縣、汝陽和偃師的67個鄉鎮,土地面積52.41萬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34.41%。該區大部分地貌為海拔500米左右的丘陵和淺山,地勢起伏,切割嚴重,多為黃土覆蓋。土壤以褐土為主,質地黏重,有機質含量小,肥力差。農業是該區的主導產業。
中南部低山區包括宜陽、洛寧、嵩縣、欒川、汝陽五縣的23個鄉鎮。土地面積29.33萬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9.26%。該區大部分為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區,土壤主要是褐土、棕壤兩大類。光照資源豐富,無霜期長,年降水量600~800毫米。荒山荒坡較多,耕地資源較少,種植業發展受自然條件特別是水土條件的限制。該區以低山為主,各種地形均有分布。
西南部中山區包括洛寧、欒川、嵩縣、汝陽四縣的29個鄉鎮,土地面積51.55萬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33.85%。該區地處伏牛山和熊耳山腹地,山高坡陡,地形復雜,一般海拔1000~2000米。由于地形起伏,土壤、氣候、降水明顯表現出地域分異和垂直分異規律,土壤根據海拔由低到高依次為褐土、山地褐土、山地棕壤等。
【國土資源規劃修編】2010年,《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已上報國務院,通過了國土資源部等大多數部委的審查,待國務院審批。繼2009年全市十個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獲河南省人民 *** 批準實施后,全市142個鄉級規劃分別通過了省、市聯合組織的初審、復審,2010年5月,洛陽市人民 *** 批準實施。編制完成了《洛陽市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送審稿),2010年12月23日由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專家對該礦產資源規劃進行了初步審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正按初步審查意見修改完善礦產資源規劃,并擇機上報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預審。
【建設用地報批】2010年,全市共上報國務院、省 *** 、市 *** 審批建設用地86個批次,用地總面積3140.8263公頃。其中,上報國務院審批單獨選址項目4個,土地面積1137.4411公頃(含單獨選址項目用地);上報省 *** 審批建設用地67個批次,土地面積1743.0845公頃;上報市 *** 審批農用地轉用15個批次,土地面積260.3007公頃,報件一次通過率達98%。全市共經國務院、省 *** 、市 *** 批復建設用地79個批次,用地總面積2585.4138公頃。其中,國務院批復單獨選址項目4個,土地面積7003.0666公頃;省 *** 批復建設用地60個批次,土地面積1624.8033公頃;市 *** 批復建設用地15個批次,土地面積260.3007公頃。
【耕地保護】2010年,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五不準”制度,把基本農田落實到了地塊和農戶。對基本農田規劃調整、占用和補劃,洛陽市始終堅持“總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更優化”的原則。2010年,全市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穩定在37.52萬公頃以上,耕地面積穩定在42.73萬公頃以上。實現了先儲備后使用,基本農田質量達到了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2010年,省廳下達洛陽市補充耕地883.0公頃,全年批準補充耕地項目立項27個,立項面積6634.3210公頃;驗收補充耕地項目20個,驗收面積3028.1059公頃,驗收的20個項目均已經省廳核查確認并列入補充耕地儲備庫,超額完成了省廳下達的完成883.0公頃補充耕地任務指標。嚴格執行建設用地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掛鉤制度,嚴格加強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管理,已建立了耕地后備資源庫、年度占補平衡項目庫和耕地儲備庫,建立了耕地占補平衡臺賬。繪制了各縣(市、區)補充耕地位置圖。2010年,洛陽市共經國務院、省 *** 、市 *** 批準占用耕地1710.5690公頃,補充耕地1710.5691公頃,連續11年實現占補平衡有余。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010年,全年供應土地255宗,1613.2028公頃,土地出讓收入59.4999億元,創歷史新高。按土地使用類型劃分,工業76宗,939.28公頃;商住123宗,278.2225公頃;保障性住宅9宗,34.6025公頃;其他47宗,361.0978公頃。按供地方式劃分,劃撥54宗,387.6029公頃;協議出讓42宗,571.0215公頃;“招拍掛”出讓159宗,654.5784公頃。其中,市本級全年供應土地87宗,537.7651公頃,土地出讓收入47.0438億元。按土地使用類型劃分,工業19宗,190.9341公頃;商住40宗,157.8728公頃;保障性住宅7宗,27.2437公頃;其他21宗,161.7145公頃。按供地方式劃分,劃撥29宗,190.2799公頃;協議出讓13宗,91.5293公頃;“招拍掛”出讓45宗,255.9559公頃。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2010年,啟動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市 *** 成立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洛陽市人民 *** 關于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型城市活動的實施意見》(洛政[2010]45號),召開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動員大會。同時,開展了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模范縣(市、區)創建活動,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國家級創建試點,河南洛陽工業園區、宜陽縣產業集聚區、宜陽縣、孟津縣為省級創建試點。加大了產業集聚區標準化廠房建設力度,全年新建標準化廠房179.52萬平方米。
【土地開發整理】2010年,全市范圍內共實施了69個國家、省、市投資以及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這些項目分布在8縣1市4區,項目建設總規模22033.26公頃,總投資47632.2018萬元,新增耕地面積2149.46公頃。該批項目中已有55個項目通過了竣工驗收,14個項目已經完工或接近完工,準備接受竣工驗收。此外,利用河南省財政下達洛陽市的2009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申報批準了13個土地整理項目,建設總規模5319.24公頃,新增耕地面積187.52公頃,預算總投資12625.77萬元,目前該批項目正在進行實施前期準備工作,即將開工建設。
【第二次土地調查】2010年,按時保質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各項任務。2010年1月,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統一時點更新和變更調查工作;5月,全面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自查整改及基本農田調查數據庫修改上報工作;11月,完成各縣(市、區)鄉鎮地籍調查外業調查成果預檢,市區及各縣城城鎮地籍調查數據庫基本完成;11月30日至12月3日,省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專家組,對全市15個縣(市、區)第二次土地調查農村土地調查成果進行預檢,經專家組評審,全部通過省級預檢。
【地籍管理】2010年,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全國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通知》要求,對照《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內容及標準》逐條進行認真落實。截至2010年底,市本級以及各縣(市)區均已經達到了省級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標準。在土地登記發證方面,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累計發證數469781本,發證率為88.3%;集體土地所用權累計已發證數為2870本,發證率為97.1%;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累計已發證數為17813本,發證率為89.8%;宅基地累計已發證數為1363271本,發證率為92.5%。市本級年度共辦理單位土地登記390宗,總面積10766023.2平方米;辦理土地抵押登記276宗,抵押面積7876843.8平方米,抵押金額565018.27萬元;辦理城鎮住房分割登記發證22525本,變更登記發證13692本。2010年,受理土地糾紛案件3起,已調查報 *** 處理決定2起,協調處理1起; *** 市 *** 訴訟案件3起,2起勝訴,1起在開庭審理中;處理 *** 案5起,結案4起;共處理、答復市長熱線、訴求熱線事項32起。
【地產交易】2010年,全市進行了57宗土地的公開掛牌交易,成交53宗,總成交面積276.68萬平方米,成交金額42.43億元。土地市場競爭激烈,洛陽新區土地價格出現639萬/元畝的新高,澗西區土地賣到621萬/元畝,瀍河區土地賣到361萬元/畝。
【礦產資源】2010年,全市已探明礦產4大類76種,其中金屬礦產22種,非金屬礦產45種,能源礦產7種,水汽礦產2種。共發現礦床(點)1067個,其中大型礦床41個,中型礦床69個,小型礦床415個。礦產資源潛在經濟總價值(不包括水汽礦產)20250億元。在已探明礦產資源中,鉬、鎢、金、鋁、煤、耐火粘土和白云巖在河南省占重要地位。礦產資源的分布以下特征:一是門類齊全、遠景較大。北部伊洛盆地以沉積礦產為主,是煤炭、鋁土礦、耐火粘土等外生礦產的重要成礦區和礦產地;南部熊耳山—外方山地區是金、銀和有色金屬成礦集中區和資源基地。在已發現的76種礦產中,包含了能源、黑色金屬、有色金屬、貴金屬、稀有金屬、冶金輔助材料、化工、建材等特種非金屬、地下水資源等礦產。二是蘊藏豐富、儲量集中。洛陽市的主要優勢礦產資源儲量在河南省均占重要地位,其中鉬礦占全省探明儲量的91%,鎢礦占99%,金礦占26%,銀礦占24%,鋅礦占18%,螢石礦占38%,耐火粘土占25%,冶金用石英巖占84%。主要礦產分布集中,形成了一批著名的大型、特大型礦田和礦床,主要包括1大銀礦(洛寧鐵爐坪)、2大鋁礦帶(新安、偃師)、3大煤田(新安、偃龍和宜陽)、5大鉬礦(欒川上房溝、三道莊、南泥湖、嵩縣雷門溝和汝陽東溝)、7大金礦(洛寧上宮、青崗坪、嵩縣祁雨溝、廟嶺—牛頭溝、前河、欒川潭頭、康山)。三是組分復雜、一礦多用。許多礦床都含有多種有益組分,多數已達工業要求,可用為共生或伴生礦床綜合利用。如金礦中伴生的銀、鉛、碲,鉛鋅礦中伴生的銀、銦,鉬礦中伴生的鎢、錸,伴生的硫和硅灰石,鋁土礦中伴生的鎵、鋰等。此外還有一區多礦即復式礦床現象,如鋁土礦層頂底板共生的煤炭、熔劑灰巖、高嶺土、耐火粘土、鐵礬土、硫鐵礦和山西式鐵礦等。四是交通便利、易于開發。洛陽地處隴海、焦枝兩大鐵路干線交會處,境內公路四通八達,同時伊、洛兩大河流水量充沛,煤電資源充足,為礦山建設提供了相當優越的外部條件。
【礦產資源整合】2010年,積極穩妥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完成《河南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整合總體方案》規劃的12個省定重點整合礦區整合工作任務。整合礦區內原有采礦權44個,整合后設采礦權12個,減少采礦權32個;整合礦區內原有探礦權16個,整合后設探礦權2個,減少探礦權14個。按照省 *** 關于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政策要求,在市煤炭兼并重組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助市煤炭局研究制定了洛陽市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實施方案。全市54個小煤礦由義煤集團等省重點骨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
【采礦權管理】2010年,全市共有各類采礦證702個。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額連續三年超過億元,2010年全市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12104.523萬元。
【地質勘查管理】2010年度,洛陽市范圍內共有地質勘查項目477個。其中,3個項目為國土資源部發證,其余全部為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發證。省國土資源廳在洛陽市共設立50個地質周轉金計劃勘查項目,投入計劃勘查基金32億元。全市共有各類探礦權人263個。在洛陽市工作的地勘單位共有56家,分別來自地礦、化工、核工業、煤田、武警黃金部隊等行業部門和地礦中介機構。2010年度,全市共完成勘查市場投入11814.04萬元,完成技術人員投入4152個人月。具體投入勘查工作量:機械巖心鉆探65274米;槽探82257立方米;坑道施工23490米。另外還完成了部分地質填圖、剖面測量、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測量及樣品分析等工作。在勘查項目監督管理方面,2010年度共完成勘查項目 *** 審查13個,延續項目審查92個。共完成412個勘查項目年度報告審查。
【地質環境治理】2010年,在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做好2010年省兩權價款礦山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洛陽市地質災害防治項目類2個,省財政下撥資金911萬元,中央財政資金488萬元;地質遺跡保護(地質公園)項目類2個,省財政下撥資金845萬元;同時爭取到一個國家級礦山環境治理類項目,中央財政下撥補助資金3500萬元。這些項目的實施將使一些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得到恢復,地質遺跡得到有效保護,使一些地質災害隱患得到消除或減弱。
【測繪管理】2010年,全市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共有66家,其中甲級1家,乙級15家,丙級17家,丁級33家。2010年3月15日,市 *** 制定印發了《洛陽市測繪管理辦法》。制定了洛陽市基礎測繪“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研究制定了“十二五”期間洛陽市測繪發展的總體目標。進一步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服務的需求,加強測量標志保護工作,測量標志完好率達到90%以上。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獲2010年“全省測繪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鄉所建設】2010年,全市對基層國土資源所實行統一化、專業化、規范化、人性化“四化”管理。積極籌措資金,先后爭取縣(市、區)財政資金近3000萬元,全市146個鄉所有128個鄉所擁有獨立的辦公場所;按照“六個必備”的要求,87%的鄉所配齊了執法巡查車輛,購置了電腦、傳真機、打印機、復印機、掃描儀等辦公辦案器材;嚴格落實“四本五簿八上墻”規范化建設標準,114個鄉所達到了省定標準,達標率為78.1%;大力實施“人才工程”,努力提高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隊伍業務素質,共有450名基層鄉所工作人員參加了相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2010年,積極開展基層鄉所“創先爭優”活動,全市16個鄉所被省國土資源廳表彰為優秀鄉所、24個鄉所為先進鄉所、69個為標準鄉所,共獲上級獎勵資金297.615萬元。
【執法監察】2010年,不斷強化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度,充分發揮聯合執法機制對資源的保護作用。一是全力做好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監測圖斑405個,519宗地,面積12089.91畝。其中,軍用土地4宗,151.23畝;實地偽變化193宗,2684.52畝;新增建設用地322宗,9254.16畝(耕地8845.94畝)。新增建設用地中,合法用地289宗,8977.69畝(耕地8643.21畝),違法用地33宗,276.47畝(耕地202.73畝),全市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為1.95%。在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罰款238.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34萬元,沒收違法建筑物面積8.97萬平方米,拆除違法建筑物面積1.42萬平方米,復耕土地面積21.4畝。2010年11月,此項工作順利通過國家驗收。二是完善聯合執法制度。完善國土資源監察隊伍和警察隊伍合署辦公、聯合辦案等各項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流程,建立獎懲措施,構建快速反應機制,嚴厲打擊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2010年,共依法查處各類國土資源違法案件29宗,收繳罰沒款1000余萬元。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先后被國土資源部、洛陽市人民 *** 表彰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先進單位和依法行政先進單位。三是進一步完善了“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制度。充分發揮了群眾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監督舉報作用,與衛星遙感監測、動態巡查等共同構成發現和查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快速反應平臺。
【年度榮譽】2010年,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獲得全國“雙保”先進單位;再創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全省測繪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洛陽市 *** 給市國土資源局記集體二等功一次。
(周天龍)
鄭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資源,保障城市地下管線有序建設和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維護、信息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管線,是指建設于城市地面以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照明、通信、廣播電視、交通信號等管線、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及其附屬設施,但企事業單位、居民住宅區等用地紅線范圍內自用的生產生活地下管線及軍事、鐵路專用地下管線除外。
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納兩類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線的構筑物及附屬設施。第四條 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協調管理、節約資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 *** 應當建立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等管理工作,研究解決有關地下管線重大事項。第六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的統一規劃管理。
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的監督管理。
市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占道掘路施工作業的管理。
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國土資源、財政、交通、園林、水務、公安、人防、安全生產監督等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工作。第七條 鼓勵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采用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鼓勵城市地下管線單位采用先進技術對城市地下管線進行標識、定位、探測和管理。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破壞城市地下管線及其附屬設施,并有權對上述行為進行制止和舉報。第二章 規劃管理第九條 城市地下管線規劃包括:
(一)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等城市規劃中的城市地下管線規劃;
(二)市政專項規劃中的城市地下管線規劃;
(三)道路管線綜合規劃中的城市地下管線規劃;
(四)專項工程的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第十條 城市總體規劃中的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由市、縣(市)、上街區人民 *** 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等城市規劃中的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市政專項規劃中的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其他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由建設單位委托編制。第十一條 城市地下管線規劃應當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原批準程序報經批準。第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向市、縣(市)、上街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與道路、橋涵等建設項目同步建設的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工程,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城市地下管線穿越鐵路、軌道交通、地下建筑、河道、溝渠、綠地、文物保護區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出具的審查意見,并制定相應安全防護措施。第十三條 因場地條件或者地下空間占用等原因需變動城市地下管線平面位置、豎向標高和規格等許可內容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辦理城市地下管線規劃許可變更手續。第十四條 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委托具備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按照規劃許可內容放線,并出具放線測繪報告。第十五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市、縣(市)、上街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書面驗線申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5日內組織驗線。驗線合格的,方可繼續施工;不合格的,責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第十六條 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核實。
未經規劃核實或者經規劃核實不符合規劃許可內容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竣工備案手續。第三章 建設管理第十七條 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道路年度建設計劃和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組織制定專業管線年度建設計劃,并與城市道路年度建設計劃同步實施。
城市道路建設應當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管線和道路的建設時序。
城市建成區現有架空電力、通信線路應當逐步在新建、改建、擴建道路項目中進行入地敷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