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測繪資質乙級公司有哪些
武漢測繪資質乙級公司有11個。武漢中德天佑勘察設計有限公司、武漢譽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武漢隕石空間科技有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之一工程有限公司、武漢楚輝土地規劃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湖北三眾環境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辰象勘察測繪有限公司、武漢普瑞賽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億佳源房地產資產評估測繪有限公司、黃岡隆達測繪有限公司。
基坑水平和豎向位移監測需要什么測繪資質?
一般是要乙級資質,具體要量單位提供資質證書,資質證書上寫有業務范圍
一級深基坑監測需什么資質
乙級
從事深基坑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資質或巖土工程勘察、設計專項的專業類乙級及以上的資質。一類深基坑工程或安全等級為一級的深基坑工程設計應當由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資質或甲級巖土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承擔。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工程勘察資質分為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工程勘察專業資質設甲級、乙級,根據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部分專業可以設丙級;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不分等級。
取得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各專業(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級工程勘察業務;取得工程勘察專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相應等級相應專業的工程勘察業務;取得工程勘察勞務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巖土工程治理、工程鉆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
擴展資料
基坑監測要求規定:
1、基坑的深度和平面形狀對基坑支護體系的穩定性和變形有較大影響,在基坑支護體系設計中要注意基坑工程的空間效應。
2、基坑工程的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都要因地制宜,根據本地情況進行,外地的經驗可以借鑒,但不能簡單搬用。
3、基坑工程的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不僅與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有關,還與基坑相鄰建(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位置、抵御變形的能力、重要性,以及周圍場地條件等有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
第三方基坑監測機構需要什么資質
必須有CMA和CNAS這兩個認證,如果是食品檢測機構還必須有CMAF。
以下是基坑監測機構相關介紹:
基坑監測是基坑工程施工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指在基坑開挖及地下工程施工過程中,對基坑巖土性狀、支護結構變位和周圍環境條件的變化,進行各種觀察及分析工作,并將監測結果及時反饋,預測進一步施工后將導致的變形及穩定狀態的發展。
根據預測判定施工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的程度,來指導設計與施工,實現所謂信息化施工。
基坑監測主要包括:支護結構、相關自然環境、施工工況、地下水狀況、基坑底部及周圍土體、周圍建(構)筑物、周圍地下管線及地下設施、周圍重要的道路、其它應監測的對象。
以上資料參考百度百科——基坑監測機構
基坑監測資質
基坑監測單位資質要求:
1. 獲得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法人經濟實體;
2. 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同時具備巖土工程專業甲級和工程測量專業甲級資質的企業;
3. 擬派檢測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巖土工程或工程測量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
4. 業績要求:近2年已成功獨立完成三項以上(含三項)深基坑(10m或以上)監測工程業績,需提供合同或其他業績證明材料;
5. 監測單位不得與被監測項目的基坑開挖及支護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有任何隸屬關系和經濟利害關系。
湖北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基礎測繪管理工作,適應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湖北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基礎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基礎測繪,是指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測制和更新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建立、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第三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省的基礎測繪工作,同時對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基礎測繪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州)、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基礎測繪工作的領導,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
各級發展計劃、經濟貿易、財政主管部門應從發展基礎地理信息產業的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方向、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保證必要的投入。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為基礎測繪管理工作提供便利,配合做好基礎測繪需要的有關數據、圖件等資料采集工作。第二章 基礎測繪的規劃及實施第五條 縣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發展計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第六條 基礎測繪實行規劃統一管理,項目分級實施的管理機制。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要管理本省境內的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國家三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復測及維護;
(二)1:1萬、1:5000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更新;
(四)全省基礎航空攝影及遙感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更新;
(五)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省人民 *** 認為應當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和組織實施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七條 市(州)、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要管理本行政區域內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國家四等以下(不含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復測及維護;
(二)1:2000至1:500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相應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更新;
(四)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管理和組織實施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八條 基礎測繪成果必須進行更新??h級以上人民 *** 應當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確定更新周期,并保證更新經費的投入。
省級基礎測繪更新周期按不同地區發展需要一般為5至10年。市(州)、縣(市)級基礎測繪更新周期一般為3至6年。第九條 未列入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但急需實施的基礎測繪項目,用戶應當向管理該基礎測繪項目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應當組織實施,所需基礎測繪經費由用戶承擔。
未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和實施基礎測繪。第十條 凡使用財政資金的基礎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工程基礎測繪項目,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已有測繪成果可供利用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為用戶按有關規定提供該成果,不得重復測繪。未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發展計劃部門不予立項,財政部門不予撥款。第十一條 基礎測繪項目的承攬單位,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競爭機制在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中擇優確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承攬基礎測繪項目的單位依法訂立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承攬省管基礎測繪項目的單位必須具有甲級測繪資質證書;承攬市(州)、縣(市)管基礎測繪項目的單位必須具有乙級以上測繪資質證書。
施測單位不得轉包或者分包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二條 基礎測繪項目實施前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測繪任務登記手續。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測繪任務登記手續時應對測繪單位的資格、業務范圍、質量等進行核查。未辦理任務登記手續的,項目單位不得組織實施。第十三條 基礎測繪項目施測,必須采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測繪系統、測繪技術標準,確保質量符合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