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電話受理范圍
一、受理范圍(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舉報)
(一)土地違法主要類型
非法批地、非法占地、非法 *** 土地使用權、破壞耕地、其他土地違法行為。
(二)礦產資源違法主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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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勘查、違法開采、非法批準探礦權、非法批準采礦權、非法 *** 礦業權、其他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二、不予受理范圍
(1)國土資源權屬糾紛,征地拆遷糾紛,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活動中涉及的環保、安全、信貸、工商等方面的問題以及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發生的行政糾紛;
(2)政務公開類事項(應當向國土資源部政務公開辦公室申請);
(3)行政許可的有關事項(應當向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咨詢);
(4)國土資源 *** 事項(應當向國土資源部 *** 辦郵寄相關材料);
(5)國土資源系統干部違紀問題(應當向駐國土資源部紀檢組監察局或部直屬機關紀委郵寄相關材料);
(6)房屋拆遷、城市規劃、城市建設、企業改制等方面的問題(應當向建設等其他部門反映);
(7)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征地補償費分配、承包土地調整方面的問題(應當向農業等部門反映);
(8)拖欠征地補償費方面的問題(應當向財政等部門反映);
(9)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咨詢:
土地咨詢(征收土地、土地補償、耕地保護、土地規劃、土地利用、土地登記、執法監察等);
礦產咨詢(礦業權規劃、礦業權登記、礦業權流轉、執法監察等)。
(10)其他部門:
林業部門(林地使用權、林權證、林木管理等);
測繪部門(測繪資質、測繪糾紛、地圖管理等);
海洋部門(海域使用證發放、海域使用權糾紛、海洋環保、海域糾紛等);
司法部門(司法機關的司法行為,包括立案、查封、執行等)。
校外培訓機構舉報電話
舉報電話:0794-3318102。
可以撥打12315投訴,同時也可以向教育局投訴。但是各地區的投訴電話不同,例如北京市教育局投訴電話是:010-66074689;武漢市教育局投訴電話是:白天(8:30—17:30)65608550;夜晚(17:30—8:30)65608407。廣州市紀檢監察統一舉報電話:020-12388。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將圍繞“六嚴禁”對全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專項整治:
嚴禁聘用無資質的教師從事教學培訓活動;嚴禁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員。嚴禁選用、試用未經備案的教材教輔或境外教材教輔;嚴禁開展“幼小銜接”、“小升初”、"初升高”或“非零起點”培訓;嚴禁學科類培訓出現“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行為;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專項整治期間,市、縣兩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受理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的舉報投訴。市教育局將舉報線索按照屬地原則,分派至相關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按照要求,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按照舉報線索,及時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及街道(鄉鎮)進行核查處置。
武漢市測繪研究院屬于什么單位
武漢市測繪研究院(原武漢市勘測設計研究院)為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屬事業單位,成立于1950年,主要從事城市勘測生產、科研、開發、應用等基礎工作,擔負著為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社會各界提供基礎地理信息和勘測技術服務的職能。
一、武漢市測繪研究院事務保障部主要職責:
1.申請相關企業資質;
2.申請相關 *** 資助、獎勵;
3.申報某些 *** 項目;
4.擴大企業在 *** 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5.協助 *** 制定所屬行業的政策法規。
二、科研隊伍,各類專業工程技術人員236人
1.正高職高級工程師12人
2.高級工程師49人
3.博士、碩士等高級人才46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七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和其他需要設立的專門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各專門委員會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
各專門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
第七十一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關于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并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的決議。
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的時候,一切有關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都有義務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七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提出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