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房屋拆遷、測繪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房屋拆遷、測繪勘察地方性法規草案、 *** 規章草案及有關規定,經批準后依法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組織城市發展戰略研究,提出統籌城鄉規劃和建設發展、促進“兩型社會”建設的政策建議;負責組織國土資源可持續利用和土地資產經營戰略研究,提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統籌土地資產經營管理的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等。
(三)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和統籌協調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礦產資源保護利用規劃、測繪勘察事業發展規劃等,并組織報批、實施和監督檢查。
(四)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綜合協調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風景名勝區、綜合交通體系、市政公用設施等規劃,指導編制鄉鎮、村莊規劃;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基本農田保護、高產農田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等規劃,指導編制區、鄉級土地利用規劃;依法審查、審批以上各類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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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負責組織編制、修訂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土地利用及儲備供應、礦產資源保護利用、規劃編制、房屋拆遷、基礎測繪等年度計劃;參與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園林綠化等年度建設計劃;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六)負責耕地保護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擬訂實施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的措施;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組織未利用地開發、土地整理復墾、高產農田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管理工作。
(七)負責規劃選址定點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依法高效辦理各類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構筑物、交通、市政及其它工程設施,下同)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八)負責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工作。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的用地預審和下達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工作;組織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報批工作;審核土地征收的補償安置方案。
(九)負責土地資產經營管理。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和出讓、 *** 及土地資產處置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基準地價;負責土地有形市場建設和土地儲備供應管理工作;對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流轉進行監督管理。
(十)負責土地權屬管理。負責土地權屬確認、登記、核發證書工作;組織實施土地資源調查。
(十一)負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規劃驗收管理,依法高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指導鄉村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地質礦產資源管理。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管理地質勘察成果和地質資料,組織實施地質災害評估防治、礦區環境治理和地質遺跡保護;負責探礦權、采礦權、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
(十三)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負責審核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對房屋拆遷委托合同實施備案管理,依法及時辦理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對拆遷安置房源和拆遷補償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測繪勘察管理。負責測繪項目登記,管理測繪市場、地理信息市場和測繪成果;負責測量標志的使用核準和保護工作,監管地圖的編制、出版、展示及登載;組織開展規劃勘察、基礎測繪和其它重大測繪工作;負責基礎測繪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審批。
(十五)承擔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督察日常工作。擬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督察工作的具體辦法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對開發區和遠城區國土資源、城鄉規劃的審批、實施和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六)負責建設工程規劃批后執法管理,查處建設工程核位放線至規劃驗收前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會同城管部門查處其它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國土資源、房屋拆遷、測繪勘察執法監察,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十七)負責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系統建設及開發利用;負責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房屋拆遷、測繪勘察方面的信息化建設、新技術推廣運用和行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展示工作。
(十八)負責國土資源和規劃方面的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負責局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等依法行政相關工作;負責政務公開、 *** 相關工作。
(十九)負責局系統績效目標、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財務審計、綜合統計、檔案管理等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收取、代收有關費用。
(二十)承擔市規劃委員會、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武漢市測繪研究院屬于什么單位
武漢市測繪研究院(原武漢市勘測設計研究院)為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屬事業單位,成立于1950年,主要從事城市勘測生產、科研、開發、應用等基礎工作,擔負著為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社會各界提供基礎地理信息和勘測技術服務的職能。
一、武漢市測繪研究院事務保障部主要職責:
1.申請相關企業資質;
2.申請相關 *** 資助、獎勵;
3.申報某些 *** 項目;
4.擴大企業在 *** 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5.協助 *** 制定所屬行業的政策法規。
二、科研隊伍,各類專業工程技術人員236人
1.正高職高級工程師12人
2.高級工程師49人
3.博士、碩士等高級人才46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七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和其他需要設立的專門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各專門委員會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
各專門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
第七十一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關于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并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的決議。
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的時候,一切有關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都有義務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七十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提出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
武漢測繪資質乙級公司有哪些
武漢測繪資質乙級公司有11個。武漢中德天佑勘察設計有限公司、武漢譽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武漢隕石空間科技有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之一工程有限公司、武漢楚輝土地規劃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湖北三眾環境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辰象勘察測繪有限公司、武漢普瑞賽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億佳源房地產資產評估測繪有限公司、黃岡隆達測繪有限公司。
湖北省測繪管理條例(2016修正)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使用測繪成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
縣級以上人民 *** 及有關部門對在測繪工作、測繪科學技術進步和測量標志保護等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獎勵。第四條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市、州、縣(區)人民 *** 依法設立或者確定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五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第六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為測繪工作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按照規定進行測繪活動。第七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第二章 基礎測繪、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第八條 全省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與成果定期更新制度。
省級基礎測繪根據不同地區發展需要,按照20%-10%的年更新率確定更新周期。市、州、縣(區)基礎測繪成果按照30%-15%的年更新率確定更新周期。重點或者發達地區基礎測繪成果應當根據需要及時更新。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上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地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和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并接受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第十條 縣級以上發展計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一條 基礎測繪由縣級以上人民 *** 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地籍測繪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管理規劃的實施。
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房產測繪及成果應用的監督管理。房產測繪人員依法取得資格后方可從事房產測繪工作。第十四條 建立全省或者區域性地理信息系統的,其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必須納入全省統一規劃管理;建立與地理信息有關的其他系統需采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當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第三章 測繪資質資格和測繪項目第十五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督管理測繪資質認證和技術標準。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測繪資質,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進行公告,并依照國家規定進行年度檢驗。
從事測繪活動的企業單位,應當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后,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測繪活動。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承擔測繪項目,不得超出測繪資質證書核準的業務范圍。業務范圍、單位名稱等需要變更的,應當及時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測繪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者 *** 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單位兩年內未承擔測繪項目的,由發證機關收回測繪資質證書。第十七條 凡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施測前應當按照省人民 *** 的有關規定,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省外測繪單位進入本省承擔測繪項目的,應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八條 測繪項目符合招標、投標條件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實行招標、投標,并實行測繪項目監理。項目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區域內的測繪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由其共同的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第十九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以測繪為目的的航空攝影與遙感活動,應當事先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并報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
湖北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基礎測繪管理工作,適應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湖北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基礎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基礎測繪,是指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測制和更新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建立、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第三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省的基礎測繪工作,同時對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基礎測繪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州)、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基礎測繪工作的領導,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
各級發展計劃、經濟貿易、財政主管部門應從發展基礎地理信息產業的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方向、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保證必要的投入。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為基礎測繪管理工作提供便利,配合做好基礎測繪需要的有關數據、圖件等資料采集工作。第二章 基礎測繪的規劃及實施第五條 縣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發展計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第六條 基礎測繪實行規劃統一管理,項目分級實施的管理機制。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要管理本省境內的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國家三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復測及維護;
(二)1:1萬、1:5000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更新;
(四)全省基礎航空攝影及遙感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更新;
(五)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省人民 *** 認為應當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和組織實施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七條 市(州)、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要管理本行政區域內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國家四等以下(不含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復測及維護;
(二)1:2000至1:500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相應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更新;
(四)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管理和組織實施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八條 基礎測繪成果必須進行更新??h級以上人民 *** 應當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確定更新周期,并保證更新經費的投入。
省級基礎測繪更新周期按不同地區發展需要一般為5至10年。市(州)、縣(市)級基礎測繪更新周期一般為3至6年。第九條 未列入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但急需實施的基礎測繪項目,用戶應當向管理該基礎測繪項目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應當組織實施,所需基礎測繪經費由用戶承擔。
未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和實施基礎測繪。第十條 凡使用財政資金的基礎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工程基礎測繪項目,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已有測繪成果可供利用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為用戶按有關規定提供該成果,不得重復測繪。未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發展計劃部門不予立項,財政部門不予撥款。第十一條 基礎測繪項目的承攬單位,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競爭機制在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中擇優確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承攬基礎測繪項目的單位依法訂立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承攬省管基礎測繪項目的單位必須具有甲級測繪資質證書;承攬市(州)、縣(市)管基礎測繪項目的單位必須具有乙級以上測繪資質證書。
施測單位不得轉包或者分包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二條 基礎測繪項目實施前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測繪任務登記手續。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測繪任務登記手續時應對測繪單位的資格、業務范圍、質量等進行核查。未辦理任務登記手續的,項目單位不得組織實施。第十三條 基礎測繪項目施測,必須采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測繪系統、測繪技術標準,確保質量符合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