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查詢
進行進行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查詢可以下載百度APP,在百度APP中搜索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查詢,找到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小程序,進入后進行查詢即可,步驟如下:
1、首先打開百度APP。
2、在搜索欄輸入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查詢。
3、輸入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查詢后,下拉找到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小程序,點擊一鍵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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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2020修正)
之一條 為促進和保障全省基礎測繪工作開展,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基礎測繪,是指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測制和更新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建立、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基礎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第五條 基礎測繪是為各級人民 *** 的行政管理決策、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的一項基礎性、公益性事業。
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對基礎測繪工作的領導,將基礎測繪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會同同級發展和改革、財政等有關部門編制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基礎測繪規劃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部門備案。第七條 進行基礎測繪設施的新建、改建和擴建,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報同級發展和改革部門批準并下達年度投資計劃后組織實施。
基礎測繪設施的日常維護費由同級財政部門核撥。第八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基礎測繪年度計劃、預算編制原則以及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的測繪生產成本費用定額,將基礎測繪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基礎測繪應急保障工作,制定本級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測繪保障預案,配備相應的裝備和器材,提高基礎測繪應急保障服務能力。第十條 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一)全省統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及復測;
(二)屬于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分管的一比五千、一比一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測制和相應尺度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采集;
(三)全省性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完善;
(四)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和遙感測繪;
(五)全省性地圖的基礎地理底圖的編制;
(六)建立和維護省基礎測繪設施;
(七)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省人民 *** 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一條 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由設區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一)本行政區域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及復測;
(二)屬于設區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分管的一比五百、一比一千、一比二千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測制和相應尺度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采集;
(三)本行政區域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完善;
(四)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 *** 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對基礎測繪成果定期更新,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公共應急需要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周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更新周期不超過10年;
(二)一比五千、一比一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更新周期不超過5年;
(三)一比五百、一比一千、一比二千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四)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應當適時更新。第十三條 基礎測繪項目的實施應當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招投標。
基礎測繪項目應當發包給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第十四條 基礎測繪項目的承包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轉包或者非法分包基礎測繪項目;
(二)在施測前應當告知測繪項目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質量管理體系,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測繪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施測,保證基礎測繪成果的質量。
自然資源部關于第二批廢止和修改的部門規章的決定
一、廢止以下規章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9號)
《測繪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50號)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6號)
《國土資源部關于<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第七條的解釋》(國土資源部令第67號)二、修改《國土資源聽證規定》
(一)將第三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三條中的“基本農田”修改為“永久基本農田”;
(二)將第三條、第十二條、第十八條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為“國土空間規劃”;
(三)將第三條、第十二條、第十八條中“區域性征地補償標準” 修改為“區片綜合地價”;
(四)將《國土資源聽證規定》中的“國土資源”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行政處分”統一修改為“處分”。三、修改《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
(一)在第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是指:
“(一)國務院要求自然資源部管轄的自然資源違法案件;
“(二)跨省級行政區域的自然資源違法案件;
“(三)自然資源部認為應當由其管轄的其他自然資源違法案件”;
(二)將第四十五條第(五)項修改為“應當依法申請強制執行、移送有關機關追究責任,而未依法申請強制執行、移送有關機關的”;
(三)將《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中的“國土資源”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部”。四、修改《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
(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規定所稱自然資源執法監督,是指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違反自然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檢查、制止和查處的行政執法活動”;
(二)將第四條修改為:“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強化遙感監測、視頻監控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的應用,明確執法工作技術支撐機構。可以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提升執法監督效能”;
(三)在第五條之后增加一條,作為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自然資源違法行為,有權向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依規處理”;
(四)將第六條第(五)(六)項修改為:“(五)對違反自然資源法律法規依法應當追究國家工作人員責任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處理;
“(六)對違反自然資源法律法規涉嫌犯罪的,將案件移送有關機關”;
(五)將第九條第(三)項修改為:“(三)取得執法證件”;
(六)刪除第十條至第十五條;
(七)將第二十一條修改為:“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執法巡查、抽查制度,組織開展巡查、抽查活動,發現、報告和依法制止自然資源違法行為”;
(八)將第二十二條修改為:“自然資源部在全國部署開展自然資源衛片執法監督;
“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自然資源部的統一部署,組織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自然資源衛片執法監督,并向自然資源部報告結果”;
(九)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省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實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制度”;
(十)將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后增加兩項作為第(四)(五)項:“(四)對重大、復雜、疑難的行政執法案件,進行音像記錄;
“(五)其他對當事人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進行音像記錄”;
(十一)將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修改為:“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包括沒收違法采出的礦產品,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建筑物,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采礦許可證、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測繪資質等”;
(十二)將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修改為:“(一)擬作出的處罰決定情況說明”;
(十三)將第二十八條第(六)項后增加三項作為第(七)(八)(九)項:“(七)行政執法文書是否完備規范;
“(八)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等;
“(九)其他需要審核的內容”;
(十四)將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后增加兩項作為第(二)(三)項:“(二)依法沒收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沒收后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移交;
“(三)發現違法線索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法向有關部門移送違法犯罪線索”;
(十五)將第三十四條第(三)項修改為:“(三)已經立案查處,依法應當申請強制執行、移送有關機關追究責任,無正當理由,未依法申請強制執行、移送有關機關的”;
(十六)將《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中的“國土資源”修改為“自然資源”,“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部”。
本決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規章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并對條文序號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