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19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二、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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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四、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申請測繪資質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