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了測繪成果專用章還需蓋cma章嗎
沒有,主要是看什么產品的,有些產品不在CMA范圍內就不用蓋CMA章的,是同一個檢測單位就可以了。資質是一樣的。報告都是可查詢的。
第三方檢測實驗室一定要CMA資質嗎
一、CMA認證的基礎知識
1.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國計量認證/認可)的縮寫。取得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檢測機構,可按證書上所批準列明的項目,在檢測(檢測、測試)證書及報告上使用本標志。根據計量認證管理法規規定,經計量認證合格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數據,用于貿易的出證、產品質量評價、成果鑒定作為公證數據具有法律效力。未經計量認證的技術機構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屬于違法行為,違法必究。
2.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分為兩級實施。一個為國家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另一個為省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計量認證辦公室(計量處)承辦。不論是國家級還是省級,實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不論是國家級還是省級認證,對通過認證的檢測機構在全國均同樣法定有效,不存在辦理部門不同效力不同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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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國已通過計量認證的檢測機構已覆蓋了農、漁、林、機械、郵電、化工、輕工、電工、冶金、地質、交通、城建環保、安全防護、水利等行業、部門,已開比較齊全的檢測門類。
二、CMA認證流程
1.向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提交計量認證申請資料(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
2.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對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3.通過書面審查,依據計量認證的評審準則,由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安排委托技術評審組進行現場核查性評審;
4.通過現場評審,符合準則要求的檢測機構,由省或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計量認證證書、計量認證機構印章,并上互聯網公布。
三、實驗室CMA資質認定
1.實驗室CMA資質認定(計量認證)是法制計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對檢測機構來說,就是檢測機構進入檢測服務市場的強制性核準制度,即:具備計量認證資質、取得計量認證法定地位的機構,才能為社會提供檢測服務。
質量檢測單位需要哪些證書?
必須有CMA和CNAS這兩個認證,如果是食品檢測機構還必須有CMAF。
CMA: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可按證書上所限定的檢驗。
CNAS:是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認可機構,統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CMAF: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食品檢測機構要求有此證書。(注: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自2015年8月1日起,CMAF證書正式與CMA證書統一合并為CMA證書)。
拓展資料:
國內機構名單:
同科研究所
CTI華測檢測
SAG中檢聯檢測
國際機構名單 :
BV必維檢測
SGS通標檢測
TUV萊茵認證
TUV南德意志集團
UL保險商實驗室
NPS實驗室
鉬池萊認證機構
PSE產品認證機構
檢測報告到底要不要蓋CMA章
需要蓋。
CMA:表明該機構已經通過了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
CMA是“ChinaMetrologyAccreditation”的縮寫;中文含義為“中國計量認證”。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規定,由省級以上人民 *** 計量行政部門對檢測機構的檢測能力及可靠性進行的一種全面的認證及評價。
擴展資料
CMA認證對象是所有對社會出具公正數據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及其它各類實驗室,如各種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環境檢測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有CMA標記的檢驗報告可用于產品質量評價,成果及司法鑒定、貿易交易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
CMA優點,檢測結果具有法律效應,數值精準可信賴,一份報告能集中體現多項污染物的超標情況。缺點是費用稍高,檢測程序多,通常3個以上工作日出報告,無法現場出具檢測結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CMA
檢測報告要蓋CMA需要什么條件?
2015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對CMA標志及其使用要求如下:
一、為了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志的使用進行管理,規范檢驗檢測行為,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制定本要求。
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部門負責對檢驗檢測機構核發資質認定證書和資質認定標志。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志由CMA圖案和資質認定證書編號組成。具體要求如上。
三、檢驗檢測機構應在其檢驗檢測報告或證書和相關宣傳資料中正確使用資質認定標志。資質認定標志應符合本要求規定的尺寸比例,并準確、清晰標注證書編號。資質認定標志的顏色建議為紅色、藍色或者黑色。
四、檢驗檢測機構在資質認定證書確定的能力范圍內,對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時,應當標注資質認定標志。資質認定標志加蓋(或印刷)在檢驗檢測報告或證書封面上部適當位置。
五、檢驗檢測機構應注重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志使用的管理,建立并保存相關使用記錄。
六、本要求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