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
一、保留的地方性法規、 *** 規章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
[表格1:保留的地方性法規 *** 規章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1]
[表格2:保留的地方性法規 *** 規章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2]二、暫保留的 *** 規章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略)。三、取消的地方性法規、 *** 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略)。[表格1:保留的地方性法規 *** 規章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1] 共81項
部門 序號 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地方性法規規章名稱發布機關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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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環境保護局
1 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哈爾濱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第七條(2001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
2 防治污染設施拆除、閑置審批 《哈爾濱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第八條(2001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
3 排污許可證 《哈爾濱市水污染防治辦法》第九條(2000年市 *** 令第5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10條
4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哈爾濱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辦法》第十三條(2002年市 *** 令第8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49條
5 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合格證 《哈爾濱市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1998年市 *** 令第1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32條1款,第33條1款,第35條1款
市糧食局
6 食鹽零售許可證 《哈爾濱市鹽業管理辦法》第十條(2002年市 *** 令第92號)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市貿經委
7 增加“達到合理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范”為項目審批條件《哈爾濱市節約能源辦法》第九條(2003年市 *** 令第10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十二條三款
市交通局
8 變更營運線路、輪渡航線經營水域審批 《哈爾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條例》第十九條(2004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
《哈爾濱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2002年哈爾濱市人民 *** 令第81號)
9 線路經營權審批 《哈爾濱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二條(2002年哈爾濱市人民 *** 令第81號)
《哈爾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條例》第七條
市民政局
10 建立公益性公墓審批 《哈爾濱市殯葬管理條例》二十一條(1998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八條
11 地名命名、更名、廢名 《哈爾濱市地名管理條例》第十條(1997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第六條
市公安局
12 重大慶典、重大傳統節日燃放禮花、爆竹審批 《哈爾濱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1999年市人民 *** 令第29號)黑龍江省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二款
13 舉行 *** 、 *** 、 *** 審批 《哈爾濱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法)辦法》第七條(1990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
14 犬類準養證 《哈爾濱市限制養犬規定》第八條(1996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
市人防辦
15 影響、降低人防工程使用、性能的作業審批 《哈爾濱市人民防
注冊測繪師取消了,證書還有用嗎?
肯定不會取消,這是趨勢。
而且測繪資質分級標準還有這種規定:自標準執行之日起滿5年后,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也應當具備相應數量的注冊測繪師。
也就是說,以后只要是測繪單位,都要求有注冊測繪師。
如何看待2021年注冊測繪師從取消到恢復?
首先這肯定是一件好事。
注冊測繪師(Registered Surveyor)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規定,測繪執業資格通過考試 *** 取得,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荚囋O3個科目,考試成績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合格,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證書全國有效。
經考試取得證書者,受聘于一個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經過注冊后,才可以注冊測繪師的名義執業。測繪活動中的關鍵崗位需由注冊測繪師來擔任。
注冊測繪師考試的發展歷程
中國的注冊測繪師制度于2007年建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由原人事部、國家測繪局共同頒布了注冊測繪師制度的有關規定及配套實施辦法。
采用考核的辦法,經注冊測繪師資格考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復核并公示,之一批注冊測繪師正式誕生,共有633人獲得該項資格。
2021年1月13日,人社部發布公告,將注冊測繪師調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