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的測繪、測量公司大概有多少家,那條街分布比較集中,比較大的有哪些?
大概有200多家,分布在哈爾濱各個街道,沒有具體集中的地點!
比較大的有:
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
黑龍江省煤田地質物測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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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測繪局第四地形測量隊(黑龍江第三測繪工程院)
國家測繪局第二大地測量隊(黑龍江之一測繪工程院)
國家測繪局第三地形測量隊(黑龍江第二測繪工程院)
黑龍江龍飛航空攝影有限公司
哈爾濱地圖出版社
黑龍江地理信息工程院
國家測繪局黑龍江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黑龍江省遙感信息中心)
黑龍江省測繪科學研究所
黑龍江省航道局
黑龍江農墾勘測設計研究院
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
黑龍江省地質礦產局測繪院 黑龍江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哈爾濱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哈爾濱測量高等專科學校測量工程公司
黑龍江省林業設計研究院
黑龍江省電力勘察設計研究院
這些都是甲級資質單位。
當地 *** 對測繪資質不認可怎么辦
對測量的結果有權提出異議,按你說的情況可以向 *** 上級部門反映情況,或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 *** 。
測繪資質等級認定是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主管下的資質認定,該認定屬于行政審批的范疇。凡是從事測繪相關業務的企業,應當取得該資質的認定,否則不得從事該領域的經營活動。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勘察(以下簡稱勘察)和建設工程設計(以下簡稱設計)管理,規范勘察、設計行為,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勘察、設計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勘察、設計活動以及實施勘察、設計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勘察,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通過對地形、地質、水文等要素進行測繪、勘探、測試及綜合分析評定,查明建設場地和有關范圍內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提供建設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資料及其相關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設計,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運用工程技術和經濟 *** ,對建設工程的工藝、土木、建筑、公用、環境等系統進行綜合策劃、論證,編制建設所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相關的活動。第四條 勘察、設計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的標準、規范,貫徹保護環境、節約用地、節省投資、節省能源的原則。第五條 鼓勵勘察、設計單位在勘察、設計中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和新型材料。第六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并組織實施本辦法。
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從業資格第七條 設立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領取勘察、設計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依照法定程序批準設立機構的文件;
(二)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
(三)有與其從事勘察、設計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執業資格注冊人員;
(四)有符合規定的固定工作場所和技術裝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 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以承擔建設工程的類別、規模和復雜程度,分為若干專業和甲、乙、丙、丁四個等級。第九條 省直、市屬單位申請工程勘察和建筑工程設計乙級資質,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省直和市屬單位申請勘察、設計丙、丁級資質或者專項工程設計乙、丙級資質,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本條一、二款以外的勘察、設計資質和測繪資質的審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 勘察、設計單位憑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后,方可從事勘察、設計業務。取得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但未經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的,只能承擔本單位內與其資質相符的勘察、設計業務。第十一條 取得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按照規定可以承接與其資質等級確定的業務范圍相應的工程咨詢、技術服務業務。
取得建筑設計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接相應等級的建筑裝飾設計業務。第十二條 勘察、設計單位取得正式資質證書滿2年并達到高一級資質條件的,方可申請升級。申請升級的程序,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資質證書實行年度檢驗制度。未經年度檢驗或者年度檢驗不合格的,應當按照規定重新申請資質等級。在沒有新的資質等級之前,不得從事勘察、設計活動。第十四條 勘察、設計單位連續2年未開展勘察、設計業務的,由原資質審批部門收回資質證書和有關證件。確需重新開展勘察、設計業務的,可以重新申報。第十五條 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的勘察、設計項目,應當符合其資質等級。第十六條 本市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進人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應當憑下列材料在每年3月底前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批準進人手續:
(一)《工程勘察證書》、《工程設計證書》或者《專項工程設計證書》;
(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
(三)勘察、設計人員名單及執業資格證明材料;
(四)公章、圖簽、出圖專用章、注冊人員執業專用章印模。第十七條 外地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應當持所在地市(行署)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跨地區手續,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批準進入手續。第十八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勘察、設計單位,按照下列規定認定:
(一)經審查合格的,準予按其資質等級承擔勘察、設計業務;
(二)技術力量、技術裝備與其資質等級不符的,準予其按實有技術力量、技術裝備承擔勘察、設計業務;
(三)經審查手續不完備或者不具備更低資質等級要求的,不予批準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承接勘察、設計業務。
測繪資質因為法人征信有問題不能變更怎么辦
測繪資質因為法人征信有問題變更步驟如下。
1、公司所在管轄區的工商局領取如下表格:《登記申請書》,《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公司登記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的證明》,《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2、按順序跑四個地方辦理所有的手續工商局:所需物品有:所有填寫完畢的表格(就是從工商局領取的表格),股權 *** 協議,公司任命決定書,新的,單位公章,原正副本原件。
想知道: 哈爾濱市 乙級測繪單位有那些
下面的看看:
哈爾濱廣廈房地產面積測量有限責任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48
黑龍江龍圖信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14
黑龍江省地興測繪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51
哈爾濱藍德測繪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65
哈爾濱市華地信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08
黑龍江省恒信測繪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28
黑龍江省公路勘察設計院 乙測資字23001077
黑龍江華睿國土資源勘測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86
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地質勘查中心黑龍江總隊 乙測資字23001075
黑龍江省科宏地質勘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49
黑龍江神州勘察測繪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74
哈爾濱市松北新城城市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29
哈爾濱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76
黑龍江省第四地質勘察院 乙測資字23001068
黑龍江省海天地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15
黑龍江省地質科學研究所 乙測資字23001061
哈爾濱市大地勘察測繪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81
黑龍江北斗國土測繪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24
哈爾濱北工測繪有限責任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92
國家測繪局第二航測遙感院 乙測資字23001117
黑龍江繪遠數字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95
哈爾濱市龍舟創意信息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153
黑龍江省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 乙測資字23001082
黑龍江省地質礦產測試應用研究所 乙測資字23001006
黑龍江省煤田地質勘察院 乙測資字23001107
哈爾濱公眾地理信息研究所 乙測資字23001096
黑龍江金恒基地質勘測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177
黑龍江省恒瑞地質勘查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50
哈爾濱澤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167
黑龍江詮維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57
黑龍江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七0三隊 乙測資字23001030
黑龍江省地球物理勘察院 乙測資字23001069
黑龍江省地理信息產業園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94
哈爾濱市龍濱公路勘察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乙測資字23001047
哈爾濱恒基測繪工程有限公司 乙測資字23001184
黑龍江省測繪管理條例
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大地測量(含衛星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圖編制、地籍測繪、房產測量、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以及軍事測繪單位從事非軍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測繪局是省人民 *** 負責測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監督全省測繪工作。
市(行署)、縣(市)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
省農墾總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系統有關的測繪工作,并接受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經費納入本級 *** 財政預算。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更新周期,對基礎測繪成果進行更新。第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建設、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資源開發和其他領域的工程測量活動以及房產測量活動實施測量技術規范的監督。第六條 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設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涉外測繪項目應當采用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第七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全省測繪資質審查、發放測繪資質證書和監督管理工作。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取得測繪資質或者執業資格和測繪作業證件。第八條 測繪單位不得偽造、涂改、轉借、 *** 和借用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單位分立、合并或者終止測繪業務,應當在分立、合并、終止后三十日內將測繪資質證書交回頒發證書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九條 三十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應當實行招投標,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測繪項目除外。第十條 測繪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將測繪項目發包給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承包。測繪項目發包單位不得低于測繪成本價格發包。第十一條 測繪項目不得轉包。
經測繪項目發包單位同意的測繪項目可以分包,但是,已經承擔分包項目的單位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二條 測繪單位在實施測繪項目前,應當向測繪項目所在地的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受理測繪項目登記的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測繪項目登記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建立專題地理信息系統或者區域地理信息系統的,應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第十三條 國家和省投資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無償匯交副本,非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匯交目錄。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的單位出具憑證,并在三十日內移交給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第十四條 外國組織或者個人經批準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與我國有關部門、單位合資或者合作完成的測繪成果,中方合資或者合作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全部測繪成果副本,并應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測繪成果目錄。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首先利用本省已有的測繪成果。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財政部門在對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建設工程測繪項目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本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有適宜使用的測繪成果,應當充分予以利用。第十六條 除國家規定無償提供使用的測繪成果外,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測繪成果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與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簽訂使用協議。第十七條 生產、存儲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基地或者場所,周邊五十米范圍內不得建造可能影響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第十八條 測繪單位應當接受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任何單位不得提供未經質量檢查驗收或者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測繪成果。第十九條 編制、出版地圖,應當選用當時最新資料作為編制基礎,并根據地形、地物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補充和更新。地圖內容的表示應當符合國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