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規范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行為,保證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活動以及對其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的標準、規范,貫徹保護環境、節約用地、節省投資、節省能源的原則。第四條 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活動的監督管理,并組織實施本辦法。
縣(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活動的監督管理。
城鄉規劃、交通運輸、水務、人防等有關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做好本專業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市場準入第五條 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活動的單位,應當取得相應資質證書和認定書,并無不良行為記錄,方可在資質證書和認定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活動,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承接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業務。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單位的資質標準、資質審批和承接業務范圍,按照國家和省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六條 首次申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資質的企業以及申請資質變更、延續、增項、升級、注銷等情形的勘察、設計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供材料,由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進行初審,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將審查情況和申請材料報省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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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單位應當在省、國家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資質批準情況報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七條 外埠勘察、設計單位到本埠從事勘察、設計經營活動的,應當到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單項工程備案,領取外埠勘察、設計單位管理手冊,接受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第八條 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單位在本埠設立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的,應當到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分支機構備案。第九條 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外埠勘察、設計單位申請辦理單項工程備案時,應當審查下列內容:
(一)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和企業誠信情況;
(二)從事該項目勘察、設計人員資格情況;
(三)參加勘察、設計招標投標及工程勘察、設計責任保險情況;
(四)相關印章、證件及市場、質量管理情況;
(五)外省勘察、設計企業取得的省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第十條 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勘察、設計單位申請辦理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備案時,應當審查下列內容:
(一)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和企業誠信情況;
(二)在本市辦理的非獨立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書及固定工作場所情況;
(三)企業派駐本市的執業注冊人員及其他專業技術、經濟、管理人員情況;
(四)技術設施、設備、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建立情況;
(五)參加工程勘察、設計責任保險和質量保證體系及其運行情況。第十一條 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單位不得以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的名義從業。第十二條 施工圖審查工作由經省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所在地施工圖審查單位承擔。施工圖審查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方式進行,委托方與承接方通過聯機備案專網將審查合同即時報市、縣(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嚴格執行物價管理部門的規定。第十三條 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照依法取得的相應執業資格及所在專業技術崗位的要求從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活動,不得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上述活動。
不得 *** 、出借、涂改、偽造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資質證書、出圖專用章、執業印章等。第十四條 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聯合承接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業務,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單位的資質承接。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勘察(以下簡稱勘察)和建設工程設計(以下簡稱設計)管理,規范勘察、設計行為,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勘察、設計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勘察、設計活動以及實施勘察、設計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勘察,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通過對地形、地質、水文等要素進行測繪、勘探、測試及綜合分析評定,查明建設場地和有關范圍內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提供建設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資料及其相關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設計,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運用工程技術和經濟 *** ,對建設工程的工藝、土木、建筑、公用、環境等系統進行綜合策劃、論證,編制建設所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相關的活動。第四條 勘察、設計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的標準、規范,貫徹保護環境、節約用地、節省投資、節省能源的原則。第五條 鼓勵勘察、設計單位在勘察、設計中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和新型材料。第六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并組織實施本辦法。
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從業資格第七條 設立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領取勘察、設計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依照法定程序批準設立機構的文件;
(二)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
(三)有與其從事勘察、設計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執業資格注冊人員;
(四)有符合規定的固定工作場所和技術裝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 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以承擔建設工程的類別、規模和復雜程度,分為若干專業和甲、乙、丙、丁四個等級。第九條 省直、市屬單位申請工程勘察和建筑工程設計乙級資質,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省直和市屬單位申請勘察、設計丙、丁級資質或者專項工程設計乙、丙級資質,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本條一、二款以外的勘察、設計資質和測繪資質的審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 勘察、設計單位憑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后,方可從事勘察、設計業務。取得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但未經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的,只能承擔本單位內與其資質相符的勘察、設計業務。第十一條 取得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按照規定可以承接與其資質等級確定的業務范圍相應的工程咨詢、技術服務業務。
取得建筑設計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接相應等級的建筑裝飾設計業務。第十二條 勘察、設計單位取得正式資質證書滿2年并達到高一級資質條件的,方可申請升級。申請升級的程序,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資質證書實行年度檢驗制度。未經年度檢驗或者年度檢驗不合格的,應當按照規定重新申請資質等級。在沒有新的資質等級之前,不得從事勘察、設計活動。第十四條 勘察、設計單位連續2年未開展勘察、設計業務的,由原資質審批部門收回資質證書和有關證件。確需重新開展勘察、設計業務的,可以重新申報。第十五條 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的勘察、設計項目,應當符合其資質等級。第十六條 本市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進人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應當憑下列材料在每年3月底前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批準進人手續:
(一)《工程勘察證書》、《工程設計證書》或者《專項工程設計證書》;
(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
(三)勘察、設計人員名單及執業資格證明材料;
(四)公章、圖簽、出圖專用章、注冊人員執業專用章印模。第十七條 外地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應當持所在地市(行署)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跨地區手續,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批準進入手續。第十八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勘察、設計單位,按照下列規定認定:
(一)經審查合格的,準予按其資質等級承擔勘察、設計業務;
(二)技術力量、技術裝備與其資質等級不符的,準予其按實有技術力量、技術裝備承擔勘察、設計業務;
(三)經審查手續不完備或者不具備更低資質等級要求的,不予批準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承接勘察、設計業務。
勘察設計資質如何辦理,都需要什么資料,誰知道?
勘察設計資質辦理的材料:?
1、《工程勘察資質申請表》或《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紙質2份)?
2、《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吸收合并或整體改制提供。紙質1份。)?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掃描件;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掃描件(合伙制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提供。)?
4、原工程勘察或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正、副本掃描件(升級、增項提供。)?5、原工程勘察資質證書所有正、副本掃描件(重新核定、吸收合并或整體改制提供。)?
6、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首次申請、升級、增項、重新核定提供。)?
7、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職稱證書或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工程勘察勞務資質提供。)?
8、注冊人員身份證明和非注冊人員的身份證明、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9、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考核或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工程勘察勞務資質提供。)?
10、主要專業技術人員與申報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紙質1份。)(首次申請、升級、增項、重新核定提供);技術工人與申報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工程勘察勞務資質提供。?
11、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申報前近1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勘察的事業編制的注冊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企業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首次申請、重新核定,工程設計資質升級、增項,工程勘察勞務資質提供。紙質1份。)?
12、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前近3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勘察的事業編制的注冊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企業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工程勘察資質升級、增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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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辦勘察設計資質
勘察設計資質丙級申請的條件及標準: ⒈資歷和信譽
⑴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設計資歷,并具備一定的工程項目管理能力。
⑵ 獨立承擔過行業小型及以上工程設計不少于3項,并已建成投產。其工程設計項目質量合格、效益較好。
⑶ 單位有一定的社會信譽并有必要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單位不少于80萬元人民幣。
⒉技術力量
⑴ 單位的專職技術骨干人數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術力量,專業配備齊全。有同時承擔2項行業小型工程設計任務的能力。
⑵ 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設計經歷,且主持或參加過2項及以上行業小型工程設計的高級工程師。
⑶ 在單位專職技術骨干中:
主持過2項以上行業小型項目的主導工藝或主導專業設計的工程師(或注冊工程師)不少于4人;
二級注冊建筑師不少于2人(或一級注冊建筑師不少于1人);
二級注冊工程師(結構)不少于4人(或一級注冊工程師(結構)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員不少超過1人);
主持或參加過2項以上行業小型項目的公用專業設計的工程師(或一、二級注冊工程師)不少于5人。不太懂的可以問問九天鯤鵬。
⑷ 行業主導工藝或主導專業及其他專業的配備要求見附表2。
⒊技術水平
⑴ 能采用先進技術,獨立完成工程設計。
⑵ 具有一定的項目管理的技術能力。
⒋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
⑴ 有必要的技術裝備,達到以下指標:
施工圖CAD出圖率50%;
文件和圖檔實行計算機管理;
能應用計算機進行工程設計和設計管理。
⑵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專職技術骨干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⒌管理水平
⑴ 建立設計項目管理為中心的管理體制。
⑵ 質量體系能有效運行,有健全的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巖土工程勘察資質如何辦理
符合企業法人條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資歷。
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
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4)近5年內獨立完成過的工程勘察項目應滿足以下要求:巖土工程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項目各不少于5項,水文地質勘察或工程測量甲級項目不少于5項,且質量合格。
1-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工程勘察經歷,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本專業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于2項,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乙級以上項目不少于2項;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中,每個主導專業至少有1人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相應類型的工程勘察甲級項目不少于2項,其他非注冊人員應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相應類型的工程勘察乙級以上項目不少于3項,其中甲級項目不少于1項。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術裝備,滿足“工程勘察主要技術裝備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及室內試驗場所,主要固定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術、經營、設備物資、人事、財務和檔案管理制度,通過IS0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工程勘察資質如何申請重新核定
工程勘察資質申請重新核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1) 企業改制、分立、合并、重組等變更申請書(法人簽字,蓋單位公章);
(2) 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變更審核表;
(3) 首次申請工程勘察資質的全部材料;
(4) 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5) 國有企業改制、分立、合并、重組,需提交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其中改制企業還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意見;
(6) 非國有企業,需提交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關于企業改制或股權變更等事項的決議復印件(從工商調檔打印);
(7) 變更前、變更后公司章程(從工商調檔打印)。
(8) 企業分立,原企業仍保留資質的,應與分立后的新企業同時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