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 *** 令
(第6號)
《黑龍江省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業經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省人民 *** 第十六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省長 張左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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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8日
^^黑龍江省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的通知》(國發[2003]23號)要求,省人民 *** 決定,保留104項省 *** 規章涉及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取消64項省 *** 規章涉及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
^^一、保留省 *** 規章涉及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
部門 序號 項目名稱設定依據 省地稅局
1減稅免稅審批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細則2
納稅人改變房產用途的
變更登記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細則
3
減稅免稅審批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細
則4
定期減稅免稅審批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細則5
申報納稅登記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細則省工商局
6
企業設立、變更、注銷
登記黑龍江省企業兼并承包租賃經營經濟性質的認定及登記注
冊暫行辦法省財政廳
7
減稅免稅審批
黑龍江省實施《國務院關于對農業特產收入征收農業稅的
規定》辦法8
納稅緩繳審批
黑龍江省實施《國務院關于對農業特產收入征收農業稅的
規定》辦法9減稅免稅審批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10退稅審批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省經濟
委員會
11黃金礦產準采證黑龍江省黃金礦產開發管理辦法12勘探期采礦審批黑龍江省黃金礦產開發管理辦法13企業生產條件審批黑龍江省黃金礦產開發管理辦法14采礦許可黑龍江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15
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
設計和竣工驗收許可黑龍江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6
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許
可黑龍江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省發改委
17參與竣工驗收黑龍江省實施《國防交通條例》辦法18參與控制用地審批黑龍江省實施《國防交通條例》辦法19國防交通物資管理黑龍江省實施《國防交通條例》辦法省商務廳
20
畜禽定點屠宰廠(場)的
審批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
省人防辦
21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設和建設費減
免審批黑龍江省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規定
省畜牧局
22
飼料生產企業資格審查
登記黑龍江省工業飼料管理暫行辦法
省地震局
23
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
性評價結果審定和抗震
設防要求的確定黑龍江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
省國土
資源廳
24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
資質核準黑龍江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
25
在國家、省、市、(地)
級地質自然保護區內開
展教學、科研、旅游等
活動計劃認定黑龍江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
26
大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
程治理方案審批黑龍江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
27
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勘查
評價結果核準黑龍江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
省農委
28
境外引進種子、苗木及
繁殖材料檢疫審批黑龍江省農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
29
農業植物及植物產品調
運檢疫簽證黑龍江省農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
30農業植物產地檢疫簽證黑龍江省農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省環保局
31
夜間連續建筑施工和在
居民區內進行建筑施工
作業許可黑龍江省居民居住環境保護辦法
32
在居民區內熔化瀝青的
審批黑龍江省居民居住環境保護辦法
33
進入省環保局主管的省
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
緩沖區的批準黑龍江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34
減、免、緩繳排污費審
批黑龍江省排污費征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勘察(以下簡稱勘察)和建設工程設計(以下簡稱設計)管理,規范勘察、設計行為,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勘察、設計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勘察、設計活動以及實施勘察、設計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勘察,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通過對地形、地質、水文等要素進行測繪、勘探、測試及綜合分析評定,查明建設場地和有關范圍內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提供建設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資料及其相關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設計,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運用工程技術和經濟 *** ,對建設工程的工藝、土木、建筑、公用、環境等系統進行綜合策劃、論證,編制建設所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相關的活動。第四條 勘察、設計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的標準、規范,貫徹保護環境、節約用地、節省投資、節省能源的原則。第五條 鼓勵勘察、設計單位在勘察、設計中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和新型材料。第六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并組織實施本辦法。
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從業資格第七條 設立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領取勘察、設計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依照法定程序批準設立機構的文件;
(二)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
(三)有與其從事勘察、設計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執業資格注冊人員;
(四)有符合規定的固定工作場所和技術裝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 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以承擔建設工程的類別、規模和復雜程度,分為若干專業和甲、乙、丙、丁四個等級。第九條 省直、市屬單位申請工程勘察和建筑工程設計乙級資質,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省直和市屬單位申請勘察、設計丙、丁級資質或者專項工程設計乙、丙級資質,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本條一、二款以外的勘察、設計資質和測繪資質的審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 勘察、設計單位憑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后,方可從事勘察、設計業務。取得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但未經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的,只能承擔本單位內與其資質相符的勘察、設計業務。第十一條 取得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按照規定可以承接與其資質等級確定的業務范圍相應的工程咨詢、技術服務業務。
取得建筑設計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接相應等級的建筑裝飾設計業務。第十二條 勘察、設計單位取得正式資質證書滿2年并達到高一級資質條件的,方可申請升級。申請升級的程序,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資質證書實行年度檢驗制度。未經年度檢驗或者年度檢驗不合格的,應當按照規定重新申請資質等級。在沒有新的資質等級之前,不得從事勘察、設計活動。第十四條 勘察、設計單位連續2年未開展勘察、設計業務的,由原資質審批部門收回資質證書和有關證件。確需重新開展勘察、設計業務的,可以重新申報。第十五條 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的勘察、設計項目,應當符合其資質等級。第十六條 本市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進人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應當憑下列材料在每年3月底前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批準進人手續:
(一)《工程勘察證書》、《工程設計證書》或者《專項工程設計證書》;
(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
(三)勘察、設計人員名單及執業資格證明材料;
(四)公章、圖簽、出圖專用章、注冊人員執業專用章印模。第十七條 外地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應當持所在地市(行署)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跨地區手續,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批準進入手續。第十八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勘察、設計單位,按照下列規定認定:
(一)經審查合格的,準予按其資質等級承擔勘察、設計業務;
(二)技術力量、技術裝備與其資質等級不符的,準予其按實有技術力量、技術裝備承擔勘察、設計業務;
(三)經審查手續不完備或者不具備更低資質等級要求的,不予批準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承接勘察、設計業務。
測繪資質申請,需要走哪些程序?
測繪資質辦理的流程到底是怎么樣的?
通常來看不同資質級別對應的審批流程不一樣,2021測繪資質新的管理 *** 規定,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資質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其余9個專業類別的甲級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權限下放至升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要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取消甲級測繪資質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初審環節;乙級由省自然資源廳委托低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核準事項(含申請、延續、變更、注銷等)
另外,一般來說測繪資質申報的流程大同小異,但是每個地方的審核節點會有些許小的變化,以湖南資質審批為例,其所經過的流程大概如下:單位申請-市經辦人初審-市級局長轉報-經辦人待受理-經辦人受理-省經辦人審查-省級處長審核-省經辦人發證;每個省份的資質審核周期不盡相同,整體來說一般是3個月左右能夠下證